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6113414023
地址:福清洪宽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邱正彬
我局于2023年8月3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将漆渣(危险废物)露天贮存。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8月3日由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提供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勘察附图各1份(证明你公司漆渣和沾染油漆的胶纸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露天贮存事实);
2.8月3日由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进行拍照的照片资料2张视频1段(证明你公司漆渣和沾染油漆的胶纸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露天贮存事实);
3.8月4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现场整改照片一张(证明你公司露天堆放的漆渣和白色胶纸已清理);
3.8月11日由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提供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漆渣和沾染油漆的胶纸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露天贮存事实);
4.8月3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证明你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及工商注册信息);
5.8月3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证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6.8月3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证明你公司委托人资格有效性);
7.8月3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证明你公司被委托人身份信息);
8.8月3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证明你公司项目审批情况);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2节选(证明你公司废油漆渣属于危险废物);
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8.3项节选(证明危险废物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11.8月11日由福建东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证明你公司的营收情况);
12.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提供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证明企业划型标准);
13.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供的《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节选复印件1份(证明自由裁量的标准);
14.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提供的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表1份(证明本次违法行为自由裁量计算结果);
15.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提供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行政处罚情况截图1份(证明你公司两年内行政处罚情况);
16.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废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漆渣等危险废物采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进行贮存。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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