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
序号 | 处罚机关 | 处罚对象 | 处罚时间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主要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罚款) (单位:万元) | 处罚决定书号 | 备注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 | |||||||||
24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罗源科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7.21 | 罗源县洪洋乡皇万村皇万街82号 | 我局于2022年5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照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关于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的规定,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的第三级池西侧设置的软管经PVC塑料管排至厂区西侧的沟渠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 5 | 闽榕环罚〔2022〕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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