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九阳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情况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经审查,2024年3月29日我局对福州九阳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公告如下:
一、单位名称:福州九阳化工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591号
三、设施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591号
四、经营废物类别:HW34废酸(313-001-34,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仅限盐酸酸洗液,不含不锈钢;900-300-34,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仅限钢铁盐酸酸洗废液,不含不锈钢)。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52100吨/年。
六、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9年3月28日。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福州九阳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5000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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