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两家机动车检测站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防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最为重要的技术关口,若其检验过程弄虚作假,使得检验监督形同虚设,必然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发力,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力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一】
【案情简介二】
2024年4月初执法人员调阅检测视频发现闽清县好安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有加装设备动作,同时调阅“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系统”中的过程数据发现部分车辆存在分析仪与工控机电脑数值不一致情况。 202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号汽柴混合检测线分析仪与工控机之间加装有一个银色设备。调取该公司检测视频发现,该公司检测人员在2024年3月15日闽A0GJ39、2024年3月22日闽AE0M83、2024年4月1日车辆闽EAG200车辆复检时,通过加装银色设备干扰检测值,从而使车辆顺利通过检测,并出具了与车辆实际排放不符的排放检验报告。
【查处情况】
两家检测公司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分别对两家公司处以人民币11.0667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启示】
1.非现场执法发现异常线索,有效提高执法效率。上述案件中执法人员通过巡查监管信息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发现问题线索,使问题发现更及时、更精准,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的同时,也优化了执法方式,既避免过于频繁检查打扰企业正常生产,又加强了监管执法力度。
2.根据线索突击检查,现场锁定违法证据。由于机动车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隐蔽性、专业性、复杂性,导致办案难度较大,如无法及时锁定关键违法证据,案件证据链无法闭环,案件的查处往往难以进行。因此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可以尽可能地避免违法证据被人为消除,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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