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0日,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鼓楼区某工地进行现场检查,该项目土方施工由分包单位福州某劳务有限公司承接,工地现场有5台挖掘机,其中3台正在作业。经现场开展尾气排放检测,其中1台挖掘机三次检测的烟度平均值为2.20m-1,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拟处以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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