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整治“散乱污”有效避免“一刀切”
时间:2024-10-15 12:25
   近年来,福州市城乡结合部存在着一些规模小、布局散、工艺差、污染高,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散乱污企业(场所),引发群众强烈投诉,对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于2021年起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过程中,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实施“五条”工作模式、打造一个监管平台、运用“三类”措施的“531”工作法,实现散乱污企业(场所)的精准摸排、研判和整治,在推动整治工作逐步深化的同时,有效避免了“一刀切”的情况。

      一是实施“五条”工作模式,实现散乱污精准摸排。属地摸,基层全面摸排和污染“走航车”结合,开展重点、定点排查;电力查,全域借助电力大数据识别模型,高效排查散乱污;技术找,地理信息系统发现疑似散乱污斑块,无人机进行精准调查与锁定;督导提,督导小组一线排查重点区域、行业,为整治提供范例;群众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

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打造“一个”监管平台,实现散乱污精准研判。依托生态云开发“散乱污”专题模块,实现一企一台账,多部门共享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通过线上共同研判实现精准管控;构建管控“一张图”,实现区域整治的同步性、一致性,避免存在整治地域差异造成污染问题的流动,实现科学动态整治。

      三是运用“三类”措施,实现散乱污精准治理。坚持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从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出发,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坚决禁止“一刀切”。对违法用地、不符合产业政策等企业,关停取缔后提升为消防站、医院等民生项目;对产业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等企业,限期进驻工业园区,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对依法可补办审批或登记手续的企业,督促其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摸排散乱污企业(场所)9514家(列入关停取缔5384家,整合搬迁145家,升级改造3987家),已完成整治9170家,整治率完成率96.38%。通过精准整治,推动了福州“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城乡环境”新改善。2023年,福州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当中排名第四,省会城市排名第三,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市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

100%;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总点次达标率1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