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时间:2023-12-20 09:33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090037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西村牛豆133号,福建省益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建筑垃圾,无用地审批、无环评审批,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私自开采矿山。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省益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4月申请办理了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于20224月到期,但未搬离,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将淤泥直接煅烧加工成建筑颗粒,所用生产物料系地铁4号线施工产生的污泥,冷却水循环使用,煅烧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设备正在拆除,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未发现私自开采矿山的情况,但正常生产时物料运输存在扬尘现象,对周边环境和农村道路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益众环保公司完成搬离并复垦。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并责令益众环保公司限期搬离并完成复垦。

未办结

2

D3FJ202312090038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宏北路88号,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出入口无洗车台,扬尘污染严重。私自存放建筑垃圾,无环评审批,无用地许可,生产水泥压制砖,污水乱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010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建筑垃圾,存放在车间内,已向福州市城管委备案;生产场所为租赁福建鸿顺德建材公司厂房场地。 

2.该公司配料机、搅拌机、石粉料仓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和车间出入口均已配套喷淋降尘设施,破碎机已配套布袋除尘器,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未要求配备洗车台。121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粉尘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设备出入时,车间内的粉尘会少量外逸,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接驳市政管网。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外围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督促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加强降尘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内,特别是车间出入口的降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3

D3FJ202312090044

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建华支巷水涧新村,小区89号楼顶全部被部分居民种植蔬菜,施粪肥臭味扰民。要求清理现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鼓楼区福新路建华支巷东侧为水涧新村1-7栋,西侧为水涧新村9-13栋,并无8号楼。 

2.水涧新村9号楼楼顶存在居民种菜情况,面积约40平方米,并堆放部分肥料。

属实

整治楼顶种菜、施肥现象,确保楼顶环境卫生整洁。

1.1211日,水部街道办事处已对水涧新村9号楼楼顶菜地、肥料进行清理,清理菜地约40平方米,并对泥土等进行清运。 

2.水部街道办事处将对小区相关业主进行宣传引导,并安排工作人员对楼顶进行定期巡查,防止出现楼顶种菜现象,与小区居民共建宜居小区。

已办结

4

X3FJ202312090078

福州市仓山区滨州路15号金山桔园吉苑小区B3幢楼下的九龙烧烤店、B4幢楼下的新疆阿卜杜羊肉烧烤店,每天大约从20点一直营业到凌晨3点,油烟废气严重扰民,噪声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新疆阿卜杜羊肉烧烤店使用一台集成有油烟净化器的烧烤一体机,油烟经一体机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九龙烧烤店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1124日、123日,仓山环境监测站对2家餐饮店开展监测,油烟均达标排放。 

2.12月11日晚,检查时2家餐饮店正常经营,店内设备正常使用,22452320分别进行噪声监测,均达标。但2家餐饮店均存在部分顾客喝酒喧哗声较大,九龙烧烤店还存在音响设备音量较大的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2家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公安分局现场对喝酒喧哗声较大的顾客进行劝导,要求2家餐饮店合理调整音响设备音量,遇到顾客喝酒喧哗声响较大时,及时提醒劝导顾客,避免扰民。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090089

福州市仓山区雁头路与浦下路交叉口两处规划公园绿地被侵占、违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经福州市民宗局核查,该处庙宇属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6

X3FJ202312090128

福州市晋安区世贸云上鼓岭一期在水源线上,严重危害马尾区用水安全,为应付检查只封闭个别房屋,还有100多户在居住,排放污染物。

福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世茂云上鼓岭一期项目共有112栋建筑物,其中有13栋建筑物位于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204月,晋安区政府依法对上述13栋建筑物采取断水断电、清空人员、清空物品和“落锁加封”的方式进行关闭整治。 

2.其他99栋建筑物生活污水处理后,通过预埋管道引至马尾水厂水源保护区范围外各个浇灌口,用于小区绿化浇灌、道路清洒。调阅今年以来马尾水厂水质监测情况,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确保世茂云上鼓岭一期在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房屋关闭并管理到位。

1.晋安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宦溪段)的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新增违建建筑。 

2.晋安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该项目环境监管,督促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排入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090144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晋安区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生产时噪声扰民,排放浓烟、粉尘。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晋安区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为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建筑骨料及再生压制砖。该公司采取设置顶棚及围挡、喷雾降尘、布袋除尘器等措施进行降尘抑尘;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房和设置吸声、隔声板、吸声棉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2.该公司生产过程未使用锅炉,不会产生浓烟问题。但骨料仓东侧侧面封板破损;车间外围部分喷淋头堵塞,喷雾不均匀;部分内部道路(约80米)未硬化,可能造成粉尘影响周边环境。125日,晋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均达标。

部分属实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污染物治理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该公司已修复骨料棚东侧破损区域,铺设喷淋管道约380米,安装配套10立方米的储水罐,喷淋系统配套的3000瓦增压泵正在调试;在厂区增设了4套降尘系统,雾化喷头正在安装;道路硬化破损部分正在路坯清理施工,预计1222日前完成硬化。 

2.晋安区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利用停产整改期间,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2090109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宏源矿业,从去年至今将几百万立方污染泥填埋在矿坑,会造成地下水质污染和生态破坏。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公开竞标获得闽侯县利战山矿区采矿权。目前已停止开采,正在开展矿山生态恢复。 

2.该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需客土12.59万立方米,来源于台江区天琴公馆工程渣土,已完成运输回填;边坡(崩塌段)整治共需客土7.0608万立方米,来源于台江区天琴和苑工程渣土,未完成运输回填。 

3.2023年126日,闽侯县相关部门已委托第三方对宏源公司所处地块土壤(从地表下约10米处取出的土壤样本)和旁边小溪水质开展检测。

部分属实

宏源矿业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客土土壤符合相关要求。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告宏源公司暂缓矿区整治施工作业,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2.闽侯县要求宏源公司做好矿区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公示矿区修复进展及客土来源情况,努力消除群众疑惑。1210日该公司已在南通镇泽洋村村委会公示栏公示。

阶段性办结

9

D3FJ202312090019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湖头村大坪路1号门口水沟堵塞的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以前也接过污水管,但雨天污水仍倒灌进村民房屋,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大坪路1号正门有一灌溉水渠,湖头村委会从2023113-25日对该灌溉渠进行清淤,该灌溉渠水流通畅、水质清澈。 

2.2019年坂东镇政府对大坪路1号屋后水沟通过接驳管接入公共排水管道,20231128日发现接驳管遭人为切割破坏,导致生活污水流入原水沟。123日,坂东镇政府优化管道接驳并已接入公共排水管道。现场检查排水沟及后门排水沟无堵塞等问题。

不属实

坂东镇于128日起组织各村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深化主题教育推进人居环境展新貌”活动,动员广大群众主动维护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定期清理自家屋后“三包”的排水沟,共同营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10

D3FJ202312090054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2号附近绿化地被侵占建庙宇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生态绿地不应该、不允许被随意占用,并认为建设庙宇施工存在噪声、空气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经福州市民宗局核查,该处庙宇属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经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目前该处庙宇处于停工状态,此前庙宇施工时,噪声、粉尘可能会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多措并举,避免在举办民俗活动时产生扰民问题。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7.盖山镇政府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加强监督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施工。

已办结

11

D3FJ202312090009

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41号摘仙苑小区,1号垃圾屋影响水源,臭味影响9号楼住户;雨天发洪水污水横流。前几天反映过,物业、社区有过来看但是没有要迁移的意思,现在还把垃圾屋挪到更靠近9号楼正门口位置,对小区住户生活造成更大困扰,多年长期反映无果,希望垃圾屋重新选址,降低对居民影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小区1号垃圾分类屋距离小区全封闭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约14米。根据《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该垃圾分类屋设置合规,不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现场未闻到异味,分类屋也无污水排放。但由于个别居民垃圾定时投放意识不强,存在未按时投放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1.仓山区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协调,并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3.1号垃圾屋从202010月建成后从未移址,重新选址需由业委会制定重新选址方案。社区已发函通知业委会开展关于1号垃圾屋重新选址的意见收集工作,业委会已张贴征求意见公告,将于1226日进行结果汇总,后续根据汇总情况决定是否重新选址,若要重新选址,预计20241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090143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西营里新村5号楼7层租户欧拉酒店在顶楼建设光伏板加盖用作酒店餐厅,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欧拉酒店”为使用西营里新村5号楼8层顶楼部分区域作为经营场所的福建欧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46日向鼓楼区发改局备案光伏项目,备案面积200平方米,实际面积约270平方米,存在超过备案面积、超高建设光伏板的现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中一处光伏板下安放桌椅,堆放杂物,拟建设酒店餐吧。

部分属实

立整立改,拆除过高光伏板。

1.安泰街道办事处和鼓楼区城管局已督促欧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责令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光伏设备。 

2.12月13日,该公司已先行拆除所有光伏设备。如该公司继续建设露天餐吧,安泰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餐吧油烟、噪声扰民等情况。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090116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江滨锦城二期9号楼多家餐饮油烟扰民,较严重的有:塔斯汀汉堡,老鸭汤粉面店,小鱼号酸菜鱼店,辣府麻辣烫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儒江江滨锦城二期9号楼一层共有6家餐饮店,其中:老鸭汤粉面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塔斯汀汉堡店未接入专用油烟管道;螺蛳粉店不产生油烟;另外3家餐饮店均已按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接入专用油烟管道。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油烟排放,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1.1212日,老鸭汤粉面店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1214日,塔斯汀汉堡店已将油烟排放口接入专用油烟管道。 

2.马尾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店铺经营者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目前马尾区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餐饮店开展废气监测,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4

D3FJ202312090074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坂西村坂西街:1.88号门前的1.5米处深沟积存生活垃圾;2.89号侵占88号的污水沟和0.4亩责任田建房,89号的污水跟坂西街十几户的生活污水都排到88号农田内,要求复耕。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闽清县坂东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前期工程于今年10月在坂西街88号跟89号交界处实施路面开挖施工,破除路面约300cm*80cm深度约一米的管沟,后因群众阻工已暂时回填,并设置警示围挡。举报件反映的积存生活垃圾,实为项目建设使用的砂石等材料临时堆放,目前已清理。 

2.坂东镇坂西街89号原为闽清县坂西食品厂,于1993年经县国土部门批建,201789号业主将挑檐滴水下方、化粪池上方约1.5米宽、10米长的走廊(污水沟旁)填平补齐,污水沟实际约0.4米宽、10米长,目前尚在。 

3.坂西街十几户是78-88号整排房屋,其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78-89号屋后水沟汇入下游灌溉渠,未排入88号农田。 

4.12月6日,坂东镇政府在坂西村89号屋后铺设污水截污收纳管,统一收集坂西街78号至89号生活污水,现已将收纳管铺设至市政污水管网主管网预留口边上。因88号门前污水管网正在施工,待主管网贯通后再进行接驳。

部分属实

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网建设,将坂西街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1.坂东镇政府加快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坂西村段建设,将坂西街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预计20231230日前完成施工。 

2.坂东镇政府加强“六清”宣传,引导群众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未办结

15

X3FJ202312090136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董浦桥(首南路交叉路口往鹏上村河道)内河问题,整条河道水像酱油一样黑,空气中有臭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董浦河沿岸存在生活污水渗漏入河现象,附近夜市部分污水排入河道。 

2.董浦河水体流动性差,生态补水不足,水体呈暗绿色。

属实

加强河道管理,消除黑臭水体。

1.20241月底前,首占镇政府完成董浦河沿岸渗漏的三格化粪池和破损污水管网修复工作。 

2.2024年9月底前,首占镇政府在董浦河下游上洞江入河口完成水闸及泵站建设,实现生态补水。 

3.首占镇加强夜市管理,集中收集处置夜市餐车泔水,防止夜市污水入河行为。同时加强河道管理、完善村规民约,避免群众将垃圾倾倒入河,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未办结

16

X3FJ202312090103

1.福州市长乐区营前镇营前村多处耕地被破坏占用,盖别墅,开餐馆,盖高楼洗车店,违规排放污水,破坏生态;2.福州市长乐区营前镇营前村营前路89号林某钦违规建豪宅,深夜用建筑垃圾填埋耕地,破坏耕地,违规占用土地存放集装箱,破坏古墓,毁坏山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盖别墅、开餐馆,为林某云于2009年非法占地建设的13.5层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763.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3.74平方米(含一般耕地542.44平方米)、未利用地190.09平方米。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作出处罚。该房屋现作为餐馆使用,设有2个化粪池,卫生间和厨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 

2.举报件反映的盖高楼洗车店,为林某焰于2007年非法占地建设的14层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449.4平方米,为建设用地。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作出处罚,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已移交营前街道进行日常管理。目前一楼用于经营汽车贴膜及洗车业务,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接入营前社区的污水管网。 

3.举报件反映的违建豪宅,为林某钦于2016年非法占地建设的12层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17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36平方米、建设用地135.93平方米,目前作为住宅使用。营前街道已于202212月依法立案查处,根据相关规定暂缓拆除该违建房屋。 

4.2017年以来,营前社区居民林某在营中路89号房屋东南侧约200米处从事违法固化地面、堆放活动板房,堆填建筑垃圾建设临时便道等活动,违法占地面积共942.5平方米,地类为耕地。 

5.林某钦房屋后有一坟墓,距今约150年,系营前社区群众祖墓。20237月,营前街道、营前社区组织对坟墓进行过覆土,目前覆土完整。屋后的空埕,系林某钦房屋的附属设施,不涉及耕地、林地。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1.营前街道办事处已将林某云建设的房屋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分类处置;已要求餐馆于1225日前封堵排放口,新建一个三格化粪池,将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周边农田浇灌,无法消纳的废水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营前街道办事处责令林某于1225日前搬离临时物料堆场内活动板房、清除渣土,并完成复耕整改。 

3.营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日常巡查,对非法占地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未办结

17

D3FJ202312090059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佳馨苑小区楼下所有餐饮店,油烟排气扇安装在小区内,油烟滴在小区墙上、过道上,油烟刺鼻,夜间客人喝酒划拳吵闹声扰民,经常持续到凌晨两点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佳馨苑小区楼下共有11家餐饮店,均从事煎、炒、炸等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并配有油烟净化设备,其中仅“曾记得汕头牛肉火锅”在临佳馨苑小区北侧墙面上设有四台排气扇,用于卫生间和堂食厅换气使用。 

2.商家为了通风换气,均开启面临佳馨苑小区1号楼北侧的预设窗户,导致部分油烟外溢至佳馨苑小区,造成小区墙上、过道上落有部分油滴。 

3.“永安饭店”偶尔营业至凌晨两点,存在夜间客人喝酒划拳,吵闹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规范经营时间,控制油烟外溢,管控夜间噪声。

1.晋安区政府已责令11家餐饮店对朝向小区的窗户和排气扇进行密闭处理,加强油烟净化器清洗频率;小区物业已清洗外墙及过道的油污。 

2.晋安区政府已要求“永安饭店”店主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及时劝导闹声较大的客人,晋安公安分局加大夜间噪声扰民的执法力度。

已办结

18

D3FJ202312090065

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36号禾园小区门口一整排店面违建,用作修车店、补胎店、汽车美容店,噪声扰民。业主表示待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将继续营业。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禾园小区门口一整排店面”为福州金山新瑞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用房,占地约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该处原为社会停车场,2012年转租给福建省丰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改变用途,建设有1个汽修、2个餐饮类店面。 

2.目前,福州金山新瑞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停业,设备已清空,已无噪声扰民现象,其业主表示不会继续营业。2家餐饮店已于128日拆除。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拆除违建店面,恢复原地块功能。

1.1211日,建新镇政府责令福建省丰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汽修店面进行自行拆除。同日,该公司已开始拆除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 

2.建新镇政府、仓山区城管局将对历史违建分类处置,恢复社会停车场功能。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090036

福州市福清东瀚镇北盛村赤岭第五组,村民林某彩的30多亩耕地被侵占用于建设5层别墅。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所在地,法定代表人陈某文。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08年前后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8.55亩,其中耕地12.84亩(含基本农田66.3平方米)。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722日作出行政处罚。由于对后续复耕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66.3平方米基本农田中的20平方米抛荒。2019年重新测绘核实,实际违法占地22.39亩,其中14.24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2.举报件反映的“5层别墅”为5层自建房,建筑占地193.86平方米,建筑面积943.36平方米,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试点镇村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暨历史“两违”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福清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陈某文于20201019日缴纳规划行政处罚款和土地补偿费。

部分属实

责令业主复耕到位。

1.东瀚镇政府已责令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1230日前将66.3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复耕到位。 

2.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严重毁坏耕地超10亩,涉嫌触犯刑法,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5月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福清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阶段性办结

20

D3FJ202312090015

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1.国优路重庆江湖菜京岚线对面的轮胎破碎厂,噪声扰民,轮胎堆积在居民区道路上;2.国优北路123号世经驾校考场旁的一家空心砖加工厂,扬尘、废气扰民;3.该空心砖加工厂旁的一家轮胎翻新厂,臭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轮胎破碎厂”为连江县军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部,未配套相关的隔声降噪环保措施,易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有旧轮胎等杂物散乱堆积在通往出租户刘某伙房屋的道路上。 

2.“空心砖加工厂”为连江县石飞建材厂,未办理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未配套扬尘处理措施,易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群众。 

3.“轮胎翻新厂”为连江县盛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未配套臭味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易产生臭味影响周边群众。

属实

完成问题整改,群众举报的噪声、扬尘及废气、臭味扰民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1.连江县军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部已将堆积在道路上的旧轮胎等杂物清理归整,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整洁;东湖镇政府要求经营者不得在夜间、清晨村民休息时段作业。 

2.东湖镇政府已将连江县石飞建材厂、连江县盛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列入“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名单”,东湖镇政府、连江生态环境局将在20241月底前依照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相关规定予以取缔。

未办结

21

X3FJ202312090035

福州市晋安区福晟钱隆大帝群租房卫生间排管连接雨水管,影响水环境,群租房油烟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晟钱隆大第小区共有3户(3号楼90118022002单元)存在群租房现象,每户群租房室内、阳台均增设了一至两套厨具和油烟机,存在厨房油烟直排窗外问题。 

2.该小区各梯位接驳的第一口雨水井均未发现异常情况,小区低层住户未发现有私设排水管接入雨水管的情况。

部分属实

排查并整治福晟钱隆大第小区群租房。

1.1211日,晋安区组织相关单位对福晟钱隆大第小区3户群租房内的违规装修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对群租房整治问题再动员、再部署,责成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对小区装修进行严格管控。 

2.12月11日,物业工作人员已要求租户收整厨具并拆除油烟机。晋安区相关单位将对3户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油烟问题不反弹。

阶段性办结

22

X3FJ202312090124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北溪,韩某俤建设石子破碎场,破坏森林34875平方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石子破碎场”为原福清市大业管桩有限公司采石场。原福清市林业局下属森林公安分局于20064月至20144月先后四次对该公司林地破坏问题立案查处,所查处的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为34875平方米。201412月底该采石场已停产。 

2.2018年,福清市编制了《福建省福清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规划》,该矿山全面关闭,采用了自然恢复方式,列入了福清市废弃矿山治理分区情况表名单,并在矿山周围设置警示牌和围栏。 

3.现场查看时,该林地进场道路已封堵,未发现生产迹象和新增破坏林地现象。

部分属实

完成该矿区生态修复。

为了进一步提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效果,2021年福清市重新编制了《福清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镜洋镇政府将根据方案对该废弃矿区进一步采取坡面修整、客土回填、土地平整、乔灌草绿化等治理措施进行生态修复,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23

X3FJ202312090029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洲头村内河污染严重,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举例地点:钢铁长城厂房桥边和水厂边。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洲头村内河两岸区域未铺设市政污水管网,村民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直排内河,对内河水质有一定影响。 

2.钢铁长城厂房桥边为金博建材公司租用的材料仓库,目前未生产,该处河段流水缓慢,部分河面有水浮莲、水体呈铁锈色。经排查,系附近的容益菌业公司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中,将工地地下水抽排入洲头村内河,该地下水原本清澈透明,但暴露在空气中一段时间后会呈铁锈色。 

3.自来水厂边河道内泥沙堵塞河道,导致河道部分区域形成死水,水流不畅,易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疏通堵塞的河道、完成村庄污水截污工程。

1.闽侯县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开展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目前处于施工设计阶段。建成后洲头村生活污水将统一接驳污水处理站处理。 

2.容益菌业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停止向内河排放地下水,并在工地上建设沉淀池配套施工使用。南通镇政府已对金博建材公司桥边河道河水铁锈色问题进行处理,水体已恢复原状。 

3.南通镇政府已对内河漂浮物及水浮莲清理打捞,并将于1221日完成自来水厂段河道清淤,保证水流的顺畅,避免形成死水。

阶段性办结

24

X3FJ202312090158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大壤村大壤东163号沥青站,硬化滩涂,粉尘大,下雨时污水冲刷粉尘进海里,严重污染海域,臭味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沥青站”为福建鑫宏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20159月,该公司非法填海造地占用大壤村海域2.11公顷,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3月进行处罚。20231210日现场核查,未发现硬化海滩等新增非法用海行为。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作业,石粉仓覆盖膜存在破损,加料仓内石粉未覆盖,存在暴雨时或强风环境下粉尘排入海域的情况。 

3.调阅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近两年来生产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2023年生产时间不足20天。20235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锅炉废气排放口和排气筒出口进行了监测,结果达标。但因产品特性,在生产中沥青烟气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轻粉尘和臭气扰民。

1.1214日,鑫宏公司已按福清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 

2.福清生态环境局要求鑫宏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维护,生产过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轻臭气扰民。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090021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旗山路1号旗山文城6-1#0102业主侵占河堤用地,破坏环境,私自修建游泳池、地下室;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利用公共围墙违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小区为高新区南屿镇融侨观山府小区。该小区6-1#0102单元位于小区北端,0102单位及小区北侧围墙均在小区建设用地审批红线范围内,未发现侵占北侧蓬莱溪河堤用地情况。 

2.现场未发现6-1#0102单元开挖修建地下室的情况。但0102单元业主将两户间北侧、小区围墙以内的公共绿化用地,改造成带活动式折叠遮阳的泳池、园林景观,分别占用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约280平方米、约560平方米。 

3.6-1#楼02单元业主在与6-2#01单元相邻的公共围墙处违规装修扩建两层建筑,一层建筑面积63平方米(钢筋砼结构)、二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钢架结构)。

部分属实

拆除违规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设施,查处违规装修扩建行为。

1.南屿镇政府责令融侨观山府小区6-1#0102单元业主,限期于1225日前拆除违规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设施。 

2.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就融侨观山府小区6-1#02单元违规装修扩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未办结

26

D3FJ202312090043

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省消防救援总队院内,自动洗车场污水直排下水道,噪声扰民,特别是早上和晚上。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其院内设置一处自动洗车机,用于清洗、维护相关救援抢险车辆,仅内部使用,不对外经营,洗车污水排放至洗车台周边下水道后,最终汇入市政污水管网。 

2.自动洗车机日常工作时间为8:30-12:3015:30-19:30,洗车机运行过程持续约20分钟。自动洗车机吹风设备和语音提示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规范日常设备作业时间,采取隔音措施,进一步消除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1.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将洗车时间改为9:00-12:0015:30-19:00,避免早晚时段噪声扰民,并停用吹风设备和语音提示设备。 

2.五凤街道办事处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在院内围墙与周边小区之间加装透明挡音板。由于挡音板设计施工安装尚需一定时间,目前省消防救援总队已暂停使用自助洗车机,待全部整改完成再重新启动。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090020

福州市长乐区大东海钢铁厂未批先建,开山毁林,开办石子厂挖山采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大东海公司共批复有原鑫海公司钢铁一期项目、原鑫海公司一期续建(产能填平补齐)项目、大东海发电项目、大东海产能置换续期工程项目、大东海高端精品钢铁项目、大东海高端精品钢铁产业补链项目等6个项目。该公司钢铁产业项目均已在工信部门备案,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均通过林业部门审批。 

2.大东海公司曾于20205月开始,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松下镇首祉村土地建设员工宿舍楼、生产设施等,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已实施行政处罚,2处涉案地块已于2023413日经批准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已整改到位。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其他未批先建行为。 

3.大东海项目在用地红线内进行土地平整,现场未发现超用地红线平整土地、超审批使用林地和毁林问题。该项目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有偿处置程序已完成。 

4.2021年5月,大东海公司将场地平整废弃石方处理工作交给其全资子公司琪广通公司,待大东海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拆除石子厂,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31123日,长乐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琪广通公司在大东海项目平整土地区内擅自新增一条机制砂生产线。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新增机制砂生产线违法行为。

1.20231124日,长乐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琪广通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擅自新增一条机制砂生产线进行立案查处。 

2.长乐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施工建设,如发现违法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28

X3FJ202312090016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古城村罗厝自然村灵隐寺周边兴建大型养鸡场,占用农田二十几亩,破坏生态环境,臭气熏天,粪便流入河道,造成河道大面积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养殖场占地约6.3亩,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土地权属分析,其中设施农业用地约6.1亩,永久基本农田约0.2亩,农田现状为种植蔬菜,未发现占用二十几亩农田的问题。 

2.该养殖场3座鸡棚已安装蛋鸡笼养自动化设备,鸡粪通过机械清粪清理收集,配置输送带式清粪系统及阳光堆粪棚。鸡粪经堆肥发酵后售给周边种植户使用。鸡粪发酵存在异味散逸,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12月10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无养殖污水产生,产生的鸡粪入棚,无露天堆放,距其最近的河道约700米,未发现污水粪污外排流入河道,造成河道大面积污染的现象。

部分属实

完善除臭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南通镇政府督促该养鸡场加大清扫转运粪肥频次,减少堆放量,增加EM菌液喷淋,同时加强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

29

X3FJ202312090013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杏山68号及其河对岸村民违法填埋河道建铁皮房和院子,附近村民填河造地养殖家禽,造成原来几十米宽的河道变窄成1米多宽的水沟,排水不畅,影响水环境。从第一轮环保督察投诉至今未处理到位。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上街镇新峰社区杏山68号及其河对岸共有3座钢架构筑物,均存在填埋并占用部分城镇内河行为。两侧河道均被占用约6米宽,目前河道剩余约3米宽。 

2.杏山68号钢架构筑物内有养殖鸡鸭,圈养在厂房内。新峰溪沿线已建设截污挂管,2018年新峰社区完成沿岸三格化粪池改建工程,所有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并无直排影响水环境问题。 

3.因上街镇市政排水系统承载力不足,且新峰溪地势较低,一遇强降雨天气,无法及时排水。 

4.经核查,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出现与该件内容相似的举报件。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清理沿线畜禽养殖,缓解新峰溪排水不畅问题。

1.闽侯县政府已对杏山68号违建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并要求对养殖鸡鸭进行处理。1213日复查,已无养殖畜禽。 

2.河对岸两处钢架构筑物主要用于新封社区、上街社区每年组织龙舟民俗活动使用,后续将按违建处置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3.闽侯县政府已对新峰溪城镇内河予以重新规划,上街镇将在推进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同步实施新峰溪内河工程及短期防涝工程,整体解决新峰溪排水不畅问题,降低内涝压力。

阶段性办结

30

X3FJ202312090011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在上街梅园酒店旁村道往新峰村方向150米左右,新宅70-1号一整排店面,新峰溪凉伞桥至观音桥中间,违章建房面积1000多平方米,占用三分之二新峰溪河道面积,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新峰溪,污水横流,恶臭难忍。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店面为上街镇林某涛等4位村民所建,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违建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占用新峰溪河道约三分之一。 

2.4户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上述违建化粪池污水直排新峰溪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

1.上街镇政府、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后续将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上街镇政府将在推进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同步实施新峰溪内河工程,整体解决新峰溪排水不畅问题。

未办结

31

X3FJ202312090009

福清市新厝镇界下村塘头2号房屋靠近公路,大型集装箱货车产生的24小时交通噪声,影响居民生活,请求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新厝镇界下村塘头2号房屋已建成七十几年,紧邻路基边缘,行车道距离房屋约5米。 

2.国道228线为江阴码头重要通道,大型集装箱货车较多,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该路段设置有震荡标线。随着经济的发展,江阴码头货运量增加,大型集装箱货车较多,通过该路段时会产生交通噪声,对临近的界下村塘头2号房屋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拆除路面震荡标线,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减少噪声。

1.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对路面震荡标线进行清除,减轻来往车辆产生的震荡噪声。 

2.国盛大道与国道228线交叉处至国道228线与国道324线交叉处路段路面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招标工作。改造完成后该路段将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噪声污染问题将进一步改善。

阶段性办结

32

X3FJ202312090049

1.福州市闽清县原贝兰村19号(坂西村)沿着(柯样路)马路上去100米左右,贝兰村22号,傍晚旧厂房晚上加工瓷厂涂料;2.坂西村三格化粪池未改造,污水未进行收集。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贝兰村22号原为木材厂,现处于废弃状态。 

2.12月10日,闽清县相关部门现场排查,举报件反映的“加工瓷厂涂料”位于贝兰村23号,厂房内有搅拌机、反应炉等设备,原用于生产瓷砖颜料,经核查业主电表缴费记录,该厂处于长期停用状态。周边未见废水、废气排放,现作为堆放树脂颗粒、颜料色粉等原料仓库,内部物品摆放杂乱。 

3.2017年,坂东镇坂西村开展三格化粪池改造完善项目,通过摸底排查,在已建成化粪池基础上,新增了47户三格化粪池,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因部分村民(约480户)居住房屋位置偏远,污水管网还未实现全面覆盖,存在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入农田消纳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督促业主拆除设备,房屋只当仓库使用。 

2.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网铺设同时加强环卫工作。

1.坂东镇政府督促瓷砖颜料厂业主拆除并搬离设备,同时对仓库内物品进行规范放置,1214日已完成设备拆除。坂东镇政府加强辖区内厂房、仓库巡查,对违规生产行为及时查处。 

2.坂东镇着力推动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坂西段进度,争取202312月底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网铺设,有效提升坂西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同时继续谋划污水收集治理提升项目,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加强对辖区环境卫生巡查,及时疏通管道。

阶段性办结

33

X3FJ202312090022

福州市鼓楼区城守前新村4号楼顶楼违建影响小区居民居住环境。要求拆除。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城守前新村4号楼顶楼违建涉及175户,于2008年前在自身产权房屋上违法建设18层、19层,违建部分为钢混、钢构以及简易不锈钢架等结构。其中钢混、钢构结构面积约450平方米,主要用于居住使用。简易不锈钢架结构约50平方米,主要为雨遮、雨棚。

属实

督促违法业主整改并拆除顶楼违建。

1.1212日,违建的5户均由房产交易中心予以限制产权登记。 

2.12月14日,东街街道办事处、鼓楼区城管局组织人员先行对4处简易不锈钢雨遮、雨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50平方米。 

3.鼓楼区城管局将进一步梳理案情,并依据历史违法建筑查处的法定程序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4.东街街道办事处、鼓楼区城管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新增违建。

阶段性办结

34

X3FJ202312090010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新宅222号林某违法占地(鱼池)建设房屋,该违建堵塞破坏化粪池通道,导致雨天臭味刺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新峰社区新宅222号房屋是该社区居民林某住宅。1993年林某在其宅基地上建设一栋砖混三层结构房屋(具备产权证);1996年至2010年,林某在上述三层房屋旁的自留地上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建设附属用房及庭院。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占用鱼池建设房屋的情况。 

2.该户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排水情况正常,现场未发现排水管堵塞、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及臭气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落实市政管网巡查,避免出现管网堵塞问题。

1.上街镇政府对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有关规定,对该处违建予以保留。 

2.上街镇政府加强巡查,避免出现新增违建,管网堵塞问题。

已办结

35

X3FJ202312090008

福州市仓山区的渣土公司停车场几乎都建在拆迁地上,特别是盖山镇,渣土公司停车场内地面没有硬化,都是简易土路,渣土车进出造成尘土日夜飞扬。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仓山区共有30个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专用停车场所,其中3个停车场租赁在已拆迁结束的空地上,四周设有围挡,出路口道路已硬化。 

2.因所有专用停车场均为临时租用的空地,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地貌,无法实现停车场所内部的道路硬化。福州市城管委要求所有专用停车场必须采取降尘措施确保车辆净车出场。 

3.12月7日,福州市城管委组织现场核查,发现有4个停车场所出入口硬化未落实到位,已责令限期整改。1212日,复查发现尚余2个专用停车场未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确保净车出场,不污染沿途道路。

1.福州市城管委继续督促2个专用停车场于1221日前,完成停车场出入口道路硬化。 

2.福州市城管委将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专用停车场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未办结

36

D3FJ202312090052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凤湖新城24号楼楼下架空层前面的绿地被硬化,18点至21点有人聚集在此处聊天,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凤湖新城24号楼楼下架空层前空地原为小区绿地,因小区绿化管养不到位,该绿地变为裸露的黄土地,并带来一定的扬尘。为解决该问题,洪山镇政府结合洪山镇凤湖社区完整社区以及凤湖社区长者食堂·学堂等项目建设,经凤湖新城2期业主委员会同意,对该空地进行修补改造,在该空地上铺设木质地板,改造成为长者食堂·学堂公共休闲区,服务小区居民。 

2.经现场查看,该公共休闲区确有少数居民在此处休闲交流。

部分属实

劝导休闲群众降低音量,减轻噪声对其他群众影响。

洪山镇政府、鼓楼区房管局、洪山派出所要求小区物业每天18时—21时加强巡查,如发现居民大声喧哗,劝导居民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阶段性办结

37

X3FJ202312090038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福建御利渣土公司和御顺渣土公司修建一个停车场,场地没有硬化,渣土车日夜进出,噪声扰民,尘土飞扬。雨天淤泥满路,污水四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建御利渣土公司和御顺渣土公司已分别于2022413日和202234日被取消建筑垃圾准运资质,公司名下已无渣土车辆,无渣土车停车场。 

2.2023年1210日,仓山区城管局对盖山镇江边村进行航拍巡查,未发现区域内有渣土车停车场,但江边村有部分工地裸土未全部覆盖,产生扬尘对周边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减少道路扬尘噪声污染。

1.仓山区城管局已对江边村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裸土进行覆盖,采取绿网覆盖或种植绿植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 

2.仓山区城管局加大对渣土公司停车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整立改,防止车辆进出造成路面污染和扬尘问题发生。

已办结

38

X3FJ202312090114

福州市闽清县下祝乡,岭山农业开发发展有限公司,破坏前栏洋农田保护区,涉及后峰村、兰口村、堡顶村及尾厝村土地。尾厝村坪碗垅五大坵、小洋自然村门口的两片耕地被破坏,千亩良田被挖掘,矿土被倒卖。下祝乡和土地所门前的百亩农田保护区违章建筑。2018年后峰、兰口村六百多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被破坏。杉村、后峰村、兰口村及半岭片区农田用于种植李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闽清岭山农业开发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种植、销售果蔬、油茶树、林木等,在尾厝村、兰口村种植水稻约25亩,在尾厝村、后峰村、堡顶村种植橘柚、皇帝柑等果树约135亩。 

2.尾厝村平碗垅五大坵地块地类为特殊用地,面积约5.6亩,现状为抛荒地;小洋自然村门口的两片耕地实为尾厝村石板桥地块,地类为耕地,面积约16.5亩,现状为水稻田。经闽清县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未发现破坏耕地及倒卖矿土行为。 

3.下祝乡政府和国土所周边800米范围内的土地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均为可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田保护区。 

4.举报件反映的后峰村、兰口村六百万农田水利工程为下祝乡后峰村和兰口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发现有人为破坏的情况。 

5.杉村、后峰村、兰口村及半岭片区农田中,后峰村半岭地块约30亩因种植效益差而抛荒的基本农田,由岭山公司于2014年前后以土地流转的形式承包用于种植橘柚、皇帝柑等果树。

部分属实

严查破坏耕地行为,保护耕地。

1.闽清县相关部门、下祝乡政府加强对岭山公司的监管,规范企业用地行为,引导鼓励企业在果树老化后转为发展粮食种植产业。 

2.闽清县政府加强巡查工作,查处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耕地保护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已办结

39

X3FJ202312090005

1.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梅亭路92号大儒汽车美容服务一站式保姆点挖掘地基和承重墙影响楼体主体结构,污水横流,噪声扰民;2.福州市世茂国风晋安一期住宅小区公共绿化面积累计被侵占;3.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临山文化创意园12号楼102艾善灸中医门诊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废水、废气、废渣、医疗废弃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大儒汽车美容店高压设备冲洗车辆采取垂帘等隔音措施,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洗车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大儒汽车污水横流现象,但存在洗车水喷溅至路面的情况。经鼓楼区建设局现场勘查,该店下挖32公分地槽,未破坏地梁及承重墙,结合所在建筑物墙柱定位图、承台及地梁布置平面图判断,未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 

2.世茂国风业主施工时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破坏小区绿地约95平方米。 

3.12月8日艾善灸中医门诊部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期间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1210日现场核查,该门诊部已停业。

部分属实

完成问题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1.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大儒汽车美容店定期清掏沉淀池,保证污水处理效果,规范使用防溅溢设施,避免洗车水喷溅至路面。 

2.12月12日,世茂国风小区物业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将于1231日前对被破坏的绿地进行复绿。

阶段性办结

40

D3FJ202312090050

福州市鼓楼区崎上路保利天悦1期:1.东门南边的屏西幼儿园违规建设食堂,离居民楼很近,不符合油烟排放规范,烟囱直接安装在屋顶上,没有进行油烟处理,鼓风机声音很大,油烟、噪声扰民;2.武警医院之间的地块违规建设庙宇,每逢初一、十五等节日,烧香烛烧纸钱产生粉尘,做法事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屏西幼儿园食堂位于屏西幼儿园房屋所有权核准登记范围内,且已取得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属于违规建设。目前食堂未正式投入使用,已配备油烟净化设备。但排烟口距离保利天悦18号楼20米左右,待食堂正式投入使用后可能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2.举报件反映的福州市鼓楼区武警医院之间地块庙宇为金吾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547号),该庙宇为安置建筑,不属于违规建设。经鼓楼区城管局现场核查,未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行为。该庙宇在初一、十五等时间节点,存在焚烧香烛和祭祀产生的粉尘、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消除屏西幼儿园食堂可能产生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引导庙宇文明祭祀,消除粉尘、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1.五凤街道办事处已要求屏西幼儿园改变油烟净化设备出风口位置并在设备上加装隔音棚,预计于1222日前完成施工。待屏西幼儿园食堂正式启用后,将组织开展油烟、噪声监测。 

2.五凤街道办事处已要求金吾镜规范祭祀,并责令其通过安装喷淋头,选用无烟香、无烟纸钱等方式减少扰民行为。目前喷淋头已安装。同时对金吾镜地块开展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卫生,减少祭祀活动对群众的影响。

未办结

41

X3FJ202312090002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东屿村:1.2012年,村大路垱处约20亩农田被非法倒卖,用于建设奥创公司,导致村民无地耕种;2.东屿陶瓷厂旁村集体土地被宏辉公司侵占约3亩;3.擅自将村集体土地约200平方米售卖给本村村民作为违法建房使用。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村大路垱20亩农田”目前由福州奥创钢制设备有限公司所占。该地块经长乐区政府批准供地,地类非农田用地,批准用地面积17.38亩。经现场测绘,超出用地红线133.23平方米。 

2.宏辉公司占地40.01亩,已取得用地手续。经现场测绘,该项目超出用地红线3.08亩建设临时施工围挡。超用地红线部分为福建省长乐陶瓷厂土地,属国有土地。 

3.举报件中“村集体土地”为东屿村3户村民的共建住宅用地,3户村民建房申请已经审批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规建设情况。

部分属实

拆除违规构筑物和围挡,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1210日,奥创公司超用地范围构筑物已拆除。 

2.营前街道办事处责令宏辉公司于1220日前完成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围挡拆除,退回红线内施工。 

3.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营前街道办事处强化对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42

D3FJ202312090008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世贸云境小区26号楼附近,汽车充电桩噪声扰民,特别是夜间整夜有低频噪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充电站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建设8120kW充电桩(一桩双枪),2个充电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业主单位已对2台振流柜加装隔音设备并已关闭车辆出入闸门和充电桩充电的提示音。1115日,充电桩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夜间汽车充电时的低频噪声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电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福州市工信局将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对该充电站加强管理,确保充电桩管理使用依法合规。

未办结

43

D3FJ202312090004

福州市高新区中海寰宇天下小区西侧安置房小区门口有人跳广场舞,南侧的轮船港公园有人带着音响露天唱歌,噪声扰民。公园内安装的两个噪声检测仪,其中一个未通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蔗洲滨江苑安置房小区,夜间有小区业主于小区东门口自行组织广场舞活动,现场使用音响设备,该处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0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轮船港公园夜间有小区业主用音响设备唱歌,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45米,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3.轮船港公园已安装2个噪声检测仪,其中1个未通电。

属实

劝导群众控制活动音量和时间,确保噪声检测仪正常使用。

1.高新区建平村、博海湾社区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劝导广场舞和唱歌的群众遵守公共场所活动相关规定,调低音响设备音量,并在22点前结束活动。 

2.12月11日,轮船港公园噪声检测仪已恢复通电。同时高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加强轮船港公园内噪声检测仪线路日常排查,确保噪声检测仪正常使用。

阶段性办结

44

D3FJ202312090003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中海凤凰熙岸小区每晚7点左右散发油漆异味,信访人怀疑海峡副食品批发市场与小区中间(陈厝河边)违建的铁皮屋工厂排放废气导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2016年7月,陈厝村村民陈某平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规搭建1座铁皮棚,位于南通大道中海凤凰熙岸小区至批发市场段西侧、陈厝河东侧。陈某平在此处从事汽车修理经营,有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完成违建铁皮棚的清理整治。

1.陈某平已自行撤出经营设备。 

2.南通镇政府已拆除违建铁皮棚,并清理现场;将加强巡查,如发现违法生产排污行为将及时依法查处。

已办结

45

D3FJ202312090002

福州市晋安区长福家园2座居民楼下的歌舞厅,早6点到晚11点播放古典音乐,噪声扰民。要求搬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歌舞厅为福州晋安区中天娱乐室,场内设有3套音响、6台空调,营业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13:00-15:00、晚上19:00-23:00 

2.12月10日至13日,该娱乐室因改造装修暂未营业。1214日,该娱乐室恢复昼间经营。经晋安区相关部门现场核查,该娱乐室经营时音响的音量过大,音乐声通过两侧出入门及破损的窗户传导到外界,同时空调外机运行时噪声较大。晋安环境监测站对该娱乐室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部分属实

完善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晋安区相关部门责令该娱乐室做好隔音降噪措施。经营者承诺在整改达标前不开业,现已对娱乐室两侧出入门加装二层隔音防火棉及隔音帘,封堵破损窗户并加装隔音棉;将检修空调外机,减少机器设备运行噪声,预计于1224日全部完成整改。 

2.晋安区相关部门将跟踪该娱乐室的整改情况,避免噪声扰民。

阶段性办结

46

D3FJ202312090001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ICC升龙环球中心7Boss直聘公司,每天13点半到14点都在播放广播或做游戏喊口号,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Boss直聘公司为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该公司根据总部统一时间安排,每天13点半到14点与总公司同步开展团体活动,播放广播或做游戏喊口号。该时段为其他公司的午休时段,影响其他公司员工的休息。

属实

合理调整产生噪声活动的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将团体活动时间顺延或者变更至法定时间内,并在13:30-14:00时段开展巡检,未发现噪声扰民行为。 

2.宁化街道办事处要求ICC升龙环球中心物业对入驻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并开展午休时段巡楼督导,避免噪声扰民。 

3.台江区相关单位加强对ICC升龙环球中心及周边巡查监管。

已办结

47

X3FJ202312090006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东埔村西里自然村甲飞石地的一片林地被村民李某灯摧毁,该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000平方米,违章建房。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09年1228日,东埔村村民李某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东埔村西里自然村甲飞石林地毁坏木麻黄取土,改变林地用途1.003亩。201064日原福清市林业局已立案处罚,李某灯已补种林木8千株,该案件于2010年依法处置到位。经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新增破坏点。 

2.李某灯在东埔村西里50号有房屋两处,总建筑面积417.58平方米,占地面积148.55平方米,经现场核查并核对福清多规合一平台,用地为非林地。房屋始建于1996年左右,目前未取得产权证书,属于因历史原因未经合法审批建设的农村住房,可以按现有政策进行“两违”处置补办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督促李某灯尽快补办房屋审批手续及产权证书。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李某灯尽快补办房屋审批手续及产权证书。 

2.三山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林地巡护,防止毁林事件发生。

未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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