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时间:2023-12-23 12:2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120050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仙桥村,河流被污染,河面漂浮死鱼,信访人怀疑是上游化纤厂排放污水导致。村内常年弥漫臭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仙桥村河道沿岸部分村民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该河道。 

2.仙桥村仙人桥河道断面存在漂浮的死鱼。死鱼品种为罗非鱼,每年冬春季节因气温原因会导致罗非鱼死亡。 

3.现场核查时,未发现仙桥村村内弥漫臭味。 

4.河道上游2家化纤厂为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直接外排。

部分属实

加强河道管理,打捞和清理河道里的死鱼。

1.古槐镇于12月13日完成仙桥村河道的死鱼清理。 

2.仙桥村新建污水管网项目已纳入长乐区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三期建设内容,该工程项目目前正在申请专项债。待专项债获批,古槐镇将推动做好仙桥村污水管网建设相关工作。 

3.古槐镇将加强河道巡查,确保河道水面干净整洁。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2120042

福州市晋安区站坂路536号保利天玺B1号楼1层,翠屏湖大排档从店铺招牌处向外直排油烟,阿凡提烧烤向人行道直排油烟,以上两家店铺都未设置专用烟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二款、第118条第二款,违反《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3条第三款、第84条第二款,违反《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0条和第31条。按照以上条例,保利天玺小区1楼无专用烟道是不具备开设餐饮店的条件。两家店铺都在凌晨3、4点运输需要清洗的碗筷,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2家餐饮店均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经营产生的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引至店外排放。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但经营过程部分油烟外逸,影响周边环境。 

2.翠屏湖大排档正常营业至22时打烊,打烊后店员清算台账、打扫卫生、清理餐具、运送货物至凌晨,清理餐具、运送货物时会发出响声,可能存在噪声扰民情况。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已停业。

部分属实

减少油烟废气外溢,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1.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已停业整改,并着手定制玻璃推拉门和透明PVC软门帘,待完成加装后恢复正常经营。翠屏湖大排档已将清理餐具、运送货物时间调整至白天。 

2.晋安生态环境局及新店镇政府将加强监管,督促2家餐饮店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设施,如发现夜间清理餐具、运送货物等行为产生噪声,立即督促整改,避免噪声扰民。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120172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澜澄村,举报耕地被福建瑞亿公司违法侵占,建设厂房。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2014年10月,闽侯县政府批复同意将位于祥谦镇澜澄村约48.4亩土地出让福建省瑞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生产使用。该公司项目实际位置、面积、用途与批复内容一致,不涉及占用耕地的情况。

不属实

祥谦镇政府做好群众征地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4

X3FJ202312120128

1.福建省洪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位于福州900医院(福州总医院)生活垃圾存放处后方搭建的棚内,环评审批地址是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郊尾循环经济开发区,实际地点目前未有任何环保手续,一直使用原莆田市仙游县环保局审批环评开展业务;2.企业未经审批非法进行破碎大量医疗输液瓶及医疗废物,破碎的玻璃渣滓、大量药液散落于医院内地上,存在卫生、环境各方面的安全隐患;3.该公司存在建设项目审批、项目验收文件地址和实际建设地点、规模不一致的环境违法行为;4.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环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未提出治理措施,仅用简单的沉淀工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洪福公司与医院签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服务合同。此类回收物不属于医疗废弃物,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该临时回收点有1台破碎机用以破碎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场地内堆放回收的输液瓶(袋),未发现回收处理医疗废弃物的现象,但有可能对周边造成环境卫生问题。 

3.医院提供的场地只是用于临时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也不存在验收的问题。 

4.该场地内的污水都经集中收集接入医院内的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公司为洪福公司编制环评文件与此次被投诉地点无直接关联。

部分属实

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洪福公司撤除位于医院输液瓶(袋)临时暂存点内用以破碎输液袋的破碎机;要求医院切断该临时回收点的供水供电,不得在输液瓶(袋)暂存点内进行去除残留药水的活动。12月15日洪福公司已将场地内的破碎机移除,医院也已切断该场地内的供水供电。

已办结

5

X3FJ202312120116

举报福州长乐区首占镇岱边村,西洋南路(长莲路)外语外贸学院大门口,2000余亩红线保护区基本农田被贩卖。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从举报的位置及面积研判,举报件反映的2000余亩地块主要涉及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长乐新校区、长乐一中分校、长乐西洋南路、畅想石化加油站、泰禾名城等二十个项目,共批准用地1701.55亩。该地块均在审批的红线内,未涉及基本农田。

不属实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首占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占用农田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6

X3FJ202312120199

福州市永泰县赤锡乡:1.淡油村通往东坑村的2.7公里长公路沿途竹林和其他各种林木被毁;2.淡油村村民饮水工程半途而废,满地废弃水管,村民无水可用;3.美丽乡村建设只搞表面工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22年3月,永泰县赤锡乡淡油村至东坑村道路改建工程经审批建设,在获得省林业局用地同意和县林业局采伐许可后,砍伐该路段沿途林木。 

2.近年来,淡油村先后四次修建饮水安全工程,其中前三次均已竣工验收;2023年赤锡乡进行水源地改造,目前正在设计中。今年该村自筹资金更换饮水管500米,完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部分废弃水管遗留在路边。该村目前日常用水充足,未发现村民无水可用问题。 

3.2019年,淡油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为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实施厕所革命、规范农房建设、保障饮水安全以及外淡油停车场和村部公共厕所建设、路边绿化、石马至苦竹隔道路硬化等。2020年3月通过福州市美丽乡村办验收考评。

部分属实

完成路边废弃水管清理。

赤锡乡于12月17日组织清理路边废弃水管,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7

X3FJ202312120146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长屿村:1.村干部破坏长屿村北面大澳底和北尾山原生态山坡,建造活人墓几十座;2.王某木、王某珠在白坑兜一座原生态山挖土方石30万立方;3.强占滩涂建房。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建造活人墓几十座”为长屿岛传统墓葬区(大澳底、北尾山),因地理位置原因长屿村是长乐区唯一未实行火葬政策的区域。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建坟墓(活人墓)情况,但山坡上部分草地被村民开荒,地表裸露,面积约420平方米。 

2.举报件反映的“挖土方石”地块为长屿二级渔港建设的取土点(官兜下,又名大拇山)。长屿二级渔港北侧100米处官兜下(大拇山)设立取土石点经原长乐市政府研究同意,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完成后停止取土石方。现场核查时,官兜下山体边坡已自然复绿,未发现新的开挖迹象。 

3.举报件举报的“滩涂建房”为长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2014年,该公司在长屿岛南部陆岛交通码头沿海地块建设长屿二级渔港一期项目期间,未经审批占用海域。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12月29日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已缴纳罚款,未经审批占用的0.889公顷海域尚未完成海域使用权报批。现场未发现新的违法用海行为。长屿二级渔港附近除了松下镇长屿船舶管理站外,未发现其他建筑物,该管理站位于陆域,不在海域范围。

部分属实

加大整治力度,恢复植被绿化。

1.长乐区民政局、林业局责令松下镇政府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对整治不彻底黄土裸露部位采取植被绿化方式恢复原有植被。 

2.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长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海域使用权报批手续。 

3.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下镇政府加强巡逻管控,防止出现破坏生态修建坟墓(活人墓)现象,严厉打击违法取土石、违法用海等行为。

未办结

8

X3FJ202312120164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峰东村、高坪村,福建美源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海岸线原有生态,盗取金鸡山花岗岩,破坏金鸡山生态林达千余亩、农田30多亩,导致地表水断源,农田缺水灌溉。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砂石等资源,业主为福建美源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用地建设需求,需对项目批准地块实施场地平整,平整过程中产生砂石料,东瀚镇政府依法公开拍卖已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 

2.该项目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施工过程中存在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行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进行查处,未发现破坏30多亩农田,导致地表水断源,农田缺水灌溉等问题。

部分属实

查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督促业主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项目未经许可在五期范围内的山坡地进行土地平整的行为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福清市东瀚镇、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业主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四期目前正在补偿公告阶段、五期项目正在征地前期调查阶段),预计2024年6月份完成全部农转用审批手续,待农转用获批后依法开展土地出让及其砂石料处置工作。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2120161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为X3FJ202311300011和X3FJ202311300003的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该处庙宇施工单位无任何手续,且根据1547文件要求,选址需联合会审,参审单位福州市园林中心在会上已表达不同意,要求立即拆除违建庙宇,制止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多处侵占掠夺绿化用地、违法施工用于建庙的行为,办结目标理应调整为“拆除违建、恢复绿地、还绿于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10

D3FJ202312120037

福州市仓山区师大学生街沿街店面和小摊贩,油烟均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油烟扰民,污水直排地面,且摊贩餐车堵塞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目前施埔路学生街夜色经济街区道路两侧在营业餐饮店51家。经营轻油烟业态22家,主要产生水蒸气已集中收集后排放。经营产生油烟餐饮店29家,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2家,均设置专用烟道引向屋顶排放,1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经对杨进忠餐饮店、吴立元综合零售便利店油烟进行抽测,均达标。 

2.施埔路学生街实行缆化下地、雨污管网分流模式,沿街餐饮店面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网,无污水直排地面现象。 

3.施埔路学生街偶遇节假日人流较大,存在人员拥挤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减轻油烟对群众的影响。同时加强节假日巡逻,消除安全隐患。

1.截至12月18日,1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中7家已安装,其余10家已着手购买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设置专用烟道引向屋顶面,预计2023年12月28日前完成。 

2.对湖街道加强监管,要求环卫公司加强师大学生街日常保洁。 

3.对湖街道增强施埔路学生街节假日巡逻力量,消除安全隐患。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120162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世贸云岭一期,因房屋修建在马尾白眉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水源线上而被封房。信访人质疑水源线上的土地为何能出让给地产商进行开发。

福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世茂云上鼓岭一期项目,共有112栋建筑物,其中13栋建筑物位于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20年4月,晋安区政府依法对13栋建筑物采取断水断电、清空人员、清空物品和“落锁加封”的方式进行关闭整治。 

2.2011年1月4日,世茂公司经公开挂牌竞得鼓岭柱里地块,后经市政府批准,将位于鼓岭鹅鼻的宗地与鼓岭柱里地块进行等价置换。 

3.2015年,马尾水厂(白眉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只有文字表述和示意图,受当时技术水平、数据标准等水平限制,规划管线未能精确识别马尾水厂(白眉水库)水源保护区。2015年3月6日,晋安区与世茂公司签订合同同意鼓岭鹅鼻的宗地使用权出让,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世茂公司将鹅鼻地块用于建设云上鼓岭项目一期。

部分属实

确保世茂云上鼓岭一期在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房屋关闭并管理到位。

1.2019年6月,福州市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晋安区政府依据国家五部委指导意见及《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世茂云上鼓岭项目一期13栋建筑采取关闭措施处置。2020年8月,经部际协调机制督导组实地核查后,认同晋安区政府采取的处置措施。 

2.晋安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马尾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宦溪段)的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新增违建建筑。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120093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连福路上的陈记烧烤,平时夜间营业到凌晨天亮,占道经营,食客吵闹到天亮。油烟直接排放到门口下水道,店前道路熏得黑黑黏黏的。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12月12日-13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检查未发现陈记烧烤占道经营现象;经走访了解,该店经营时食客喧哗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陈记烧烤两个排烟口均位于该店南侧连福路边的人行道,未接入下水道;店前道路未见明显脏污。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劝导食客喧哗行为。

1.该店已于12月11日自行停业整改,将更换油烟净化设备,提高净化效率。 

2.晋安区政府加强该点位巡查,如发现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处置。同时,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对食客喧哗行为进行劝导。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120087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123000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在明知群升国际未设置专用烟道情况下,仍然违背法律法规、漠视群众多次投诉审批新的餐饮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批举报件重复。 

1.群升国际F、G区一楼共有22家餐饮店,其中产生油烟的13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因与福州八中距离较近,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2.群升国际D区楼下共有9家餐饮店,其中“大芝佬热狗”店内已搬空,另有产生油烟的6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排放。 

3.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已加强源头管控,在受理餐饮服务项目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时,及时告知申请人必须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部分属实

群升国际D区、F区、G区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做好日常清洁维护,降低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1.台江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逐一上门要求产生油烟的餐饮店经营者立即清洗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器,并建立定期清洗机制,确保营业时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2.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强化联防联治措施,共同抓好重餐饮的油烟源头管控。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20121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高楼村陈某俤转卖生产队耕地1000多平方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古槐镇高楼村上吴顶自然村旁,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地类为一般耕地,属农村集体土地。 

2.2015年,该地块(使用权)被有偿转让给林某官。2015年林某官又将该地块(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吴某航。 

3.2015年,吴某航擅自转变流转得到土地的使用功能,违法建设个人住宅。该住宅共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于2016年左右建成。该住宅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对象,并录入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系统中。

属实

整改违规建设问题。

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古槐镇政府予以暂缓拆除,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未办结

15

X3FJ202312120134

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东侧,福马路西南侧,晋安区350111-DSH-B管理单位B-6地块公示规划方案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榕发改审批〔2023〕128号批复文件该地块准备建设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该地块毗邻洋里垃圾转运站,根据洋里垃圾转运站环评批复,垃圾站周边10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不得批复在项目厂区周围100米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和医院等构筑物。投诉人质疑在洋里垃圾转运站卫生防护区域内建设医院,是否符合环保法和环评批复要求。

福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其官网上公示了“福州市晋安区350111-DSH-B管理单元B-6地块控规草案”,正式控规成果暂未获市政府批复。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3〕128号)精神,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现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选址。 

2.经晋安生态环境局审查,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了《关于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榕晋环评〔2021〕19号),该项目环评内没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部分属实

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1.12月15日,鼓山镇政府就上述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沟通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争取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2.待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选址确定后,晋安区政府将会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卫健委进一步优化地块规划方案布局,按照安全及卫生规范要求留足退距。 

3.晋安区政府将督促项目业主在开工前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20079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北二号,举报杨某银将本应共同使用的排水沟建入自家围墙内,致使周边居民污水排放至道路上,影响居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1年,南浔村村民杨某银经东瀚镇政府批准后进行旧房改建。2012年在新房竣工后,未经审批修建围墙,2022年12月围墙已拆除。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至道路影响居住环境问题。 

2.举报人曾以不满杨某银修建围墙将两者共用的排水沟建入自家围墙内为由,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经市中院二审,2018年经省高院再审,认为当事人杨某锦未提供充分证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不属实

东瀚镇政府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已办结

17

X3FJ202312120173

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溪源村,举报称蒋某勇,破坏举报人洋门山生态林和土地,毁掉防火带树木上万棵以及红豆杉、松木、杉木等其他树木。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溪源村生命公园项目用地,该林地为一般用材林,非生态公益林。 

2.溪源村村委会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启动生命公园建设,对林地造成破坏。 

3.2023年11月9日,闽侯县林业局就未经审批破坏林地建设公园的违法行为,对溪源村村委会作出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完成林地使用的相关手续。

1.11月28日,溪源村村委会缴纳被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 

2.11月30日,闽侯县林业局通过溪源村生命公园项目的林地使用申请,下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已办结

18

X3FJ202312120078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62号名城银河湾小区,直线距离福马铁路不到50米,火车经过时长时间持续鸣笛,深夜也有鸣笛现象,噪声严重扰民。请求:一、限制22时后火车鸣笛,缩短单次鸣笛时间;二、改进警示措施,多设置通信灯示警设备等;三、改进运输调度,减少直至停止深夜时段机车通行。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马铁路与该小区临近区域有3个道口以及多个非法行人穿越点。因铁路福马线从城市中穿过且道口较多、行人横越线路、铁路福马线马尾站方向线路树木茂盛瞭望条件差等原因,为防范路外人员发生意外事件,接近该区域时火车会鸣短笛(时间在3秒以内)进行预警提示。今年福马线樟林至马尾段已发生防路伤事件32件。目前铁路福马线日开行约6趟列车(昼间约4趟,夜间约2趟),且深夜运行时刻较少。火车鸣笛声音有时会对周边区域产生一定影响。 

2.目前,福马铁路与该小区临近区域的3个道口(六江、胐头、新民村)已设置7个通信灯。关于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部分属实

减少非必要的鸣笛,减少噪声污染。

1.福州机务段将严格按照《福州机务段限制机车、动车组鸣笛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鸣笛,同时持续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广大机车乘务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非必要的鸣笛,控制鸣笛时间在3秒以内,减少噪声污染。 

2.福州机务段将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反映福马线火车夜间鸣笛扰民诉求情况,在保证运输组织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福马线运输。

已办结

19

X3FJ202312120100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生态岛),常年无序采砂造成堤岸土壤塌陷,水土流失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防洪堤工程原设计标准低且年久失修,防洪堤外禄家村七星洲码头路面存在局部破损情况;无人机航拍未发现堤岸塌陷,存在少量岸滩土壤被自然侵蚀,未见水土明显流失现象。自2015年起已将闽江下游南港河段(包括龙祥岛水域)划定为禁采区,近三年来未在龙祥岛一带水域发现河道非法盗采砂行为。

部分属实

加快龙祥岛防洪堤加固工程进度,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1.闽侯县已于2022年启动龙祥岛防洪堤加固工程,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工作,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2026年12月完工。 

2.福州市、闽侯县水利部门加强执法巡查,确保龙祥岛水域的河面平稳和河湖安全,继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

阶段性办结

20

X3FJ202312120075

福州市闽清县白樟镇池埔村村民深受环境污染的困扰,开发区部分企业将燃料从天然气改为煤炭,虽已改进脱硫处理,但空气中弥散着刺鼻味道,特别是阴天和雨天,特别是一些小厂对环境影响更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将燃料从天然气改为煤炭的企业,应是福建省闽清蓝天陶瓷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该公司煤气发生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被闽清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2.12月14日-12月17日,闽清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池埔村正在生产且有废气排放的蓝天陶瓷、新东方陶瓷、欧雅陶瓷、澳盛制釉、易之连塑胶模具、闽创铝业6家企业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均达标。 

3.蓝天陶瓷、欧雅陶瓷、新东方陶瓷3家建陶企业煤气发生炉在运行时、安全转移处置期间会有刺激性异味逸出。 

4.澳盛制釉因二氧化硫排放的限值较高,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尤其在阴天、雨天等不利于气体扩散环境下,更为明显。 

5.8家规模较小的企业,虽然现场无明显异味,但在阴天、雨天等不利于气体扩散环境下,可能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部分属实

完成4家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池埔村工业企业监督管理。

1.2024年5月前完成蓝天陶瓷前端脱硫试点设施建设和调试工作,完成欧雅陶瓷、新东方陶瓷末端脱硫设施改造,以及澳盛制釉炉窑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同时,闽清生态环境局、闽清县工信局做好指导工作。 

2.闽清生态环境局待昌闽废旧金属、白樟福康纸箱厂、佳尔特打印耗材3家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后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工作。 

3.闽清生态环境局、白樟镇、经开区管委会加强池埔村工业企业监管。

未办结

21

D3FJ202312120027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生命公园(墓地)侵占耕地、林地用于建设公墓,墓地建筑面积严重超出审批面积,山体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存在山体滑坡危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地类为林地,不涉及耕地,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开展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22

X3FJ202312120189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盛景黄山小区门口黄山物流园侵占蔬菜基地,将蔬菜大棚改成物流园区使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来往车辆造成扬尘及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黄山物流园地块权属于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农用地转用,已办理用地手续,地类为工业用地。经比对福州市规划综合应用平台,结合超大集团提供的土地证及规划总平面图,该物流园地块无“蔬菜基地”规划用地。 

2.该物流园有大货车出入,中重型货车因自身和载货重量的原因,在道路行驶过程存在噪声和少量扬尘情况。

部分属实

黄山物流园采取有效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黄山物流园已购买2台雾炮机每天不定时对园区进行流动巡回喷雾降尘。 

2.将对物流园路面进行改造,用沥青材质替代原有水泥砖,降低来往车辆噪声;停用物流园现在毗邻居民小区的车辆出入口,改至远离居民区方向出入,尽量做到不扰民,少扰民。预计于2024年1月1日前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23

X3FJ202312120188

1.福州市仓山区江南水都美域12栋、15栋、29栋、30栋店面违反环保审批规定开餐饮店,油烟违规排放下水道,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到小区景观河;2.福州市仓山区通江路与燎原路市政污水排放到美域景观河,导致河水黑臭,美域景观河位于东南区水厂取水口上游,影响饮用水安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该问题,但未解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江南水都美域小区沿街12栋、15栋、29栋、30栋共有19家餐饮店面,目前均正常营业,且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发现油烟排入下水道,未发现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入景观河。 

2.通江路和燎原路市政污水经由浦上大道和闽江大道的污水管网排至金山污水处理厂。12月9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景观河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现场未发现景观河水体黑臭,但该河岸上草木繁茂,河面上部分落叶未及时清理。 

3.美域景观河不在东南区水厂原取水口上游,该取水口已于2018年底停用。 

4.美域景观河沿岸没有排污口,通江路两个桥下有4个雨水排口,无排污口,经对通江路、燎原路12个市政井盖排查,发现三处污水渗漏到雨水管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驳岸卫生打扫和河面漂浮物清捞的频次,确保景观河水质干净达标,并长期坚持,防止问题“回潮”。

1.上渡街道办事处、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餐饮店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外逸。 

2.上渡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督促融侨物业强化景观河的日常管理及巡查,加大驳岸卫生打扫和河面漂浮物清捞的频次及补水、排水频次,并要求融侨物业等责任单位对污水渗漏的情况进行整改,排查漏水源头堵住漏水点,于12月19日前完成整改。 

3.仓山区相关部门责成融侨物业做好河道泵站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做好维护保障,为全体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已办结

24

X3FJ202312120066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内河水体黑臭,垃圾成堆,镇内环境脏乱差,尘土漫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南通镇镇域内村庄部分群众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内河,影响水质。洲头村内河部分河段部分涵管长期未清理导致水流不畅,水体浑浊。龙井溪因台风影响,洪水过后部分河床淤积,水流不畅造成水体浑浊。通洲路周边存在许多夜间大排档和流动商贩,产生的污水直接倒入雨水井。2023年南通镇已启动4个污水收集项目。 

2.2010年以来,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入驻南通镇,日常人流及车流量大,产生大量垃圾,周边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果蔬垃圾现象;通洲路永嘉、泰禾段部分店面夜间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摆摊设点导致路面脏乱。 

3.在建的北环路(二期)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材料、积土、砂石灰土等未进行覆盖,未安装喷淋设备,导致扬尘。

部分属实

整治内河水质,清理垃圾,做好卫生保洁,整顿市容市貌。

南通镇政府督促在建污水收集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尽快启动剩余村庄污水收集工程;于12月10日开展内河清淤整治工作,并督促河道专管员加强巡查;加强辖区内占道经营、乱摆摊现象的巡查整治力度;督促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做好卫生,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督促北环路施工方,加固施工区域围挡并安装喷淋设备,对裸露的积土和其他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在未围挡的临时通行路段,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目前喷淋设备已安装到位,裸露的积土和其他建筑材料已覆盖。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120065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宏北路88号,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地,私自搭盖厂房,开设建筑垃圾处理厂和水泥砖厂,无环评手续,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及噪声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年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建筑垃圾,存放在车间内,已向福州市城管委备案;生产场所为租赁福建鸿顺德建材公司厂房场地。 

2.该公司配料机、搅拌机、石粉料仓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和车间出入口均已配套喷淋降尘设施,破碎机已配套布袋除尘器。12月1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粉尘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设备出入时,车间内的粉尘会少量外逸,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加强降尘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内,特别是车间出入口的降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6

X3FJ202312120154

福州市仓山区洪头桥头、妙峰山脚下,十几年前毁林造地并搭盖13间店面出租(目前已关停),要求恢复山体、树林;南门兜公交站后、九福大厦边的围墙内垃圾成山、杂草丛生、孳生虫鼠。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13家店面所在地块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仓山院区营区红线范围内,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地块不属于林地,未发现毁林造地行为。 

2.九福商贸大厦物业公司保安在大厦边的围墙内遗弃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地面有3棵杂树和少量杂草。12月10日垃圾已清理完毕,裸土地面已设置人工草皮。12月13日下午,安泰街道办事处联合鼓楼区蚊媒监测队安泰中心现场核实,布雷图指数为0,未发现成蚊、鼠迹。

部分属实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大林地监管及巡查力度。

1.建新镇政府、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及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并整改;加大对保护林地的宣传力度,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2.鼓楼区安泰街道办事处将定期巡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落实后期监管。

已办结

27

X3FJ202312120109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龙山路,福建环达物流园对面山脚边的未挂牌公司,无用地审批及环评审批,从事非法开采,破坏山林,违规处置、倾倒建筑垃圾,粉尘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一处建筑材料加工厂,系福州宏鑫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荆溪镇桐口村村民租赁,主要从事回收地铁项目钢筋混凝土支撑梁及围檩等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化利用,处理建筑材料约48000吨/年,未办理用地审批和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未发现乱倾倒建筑垃圾和开采土石行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所涉及区域属采矿用地,不在林地范围内。

部分属实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荆溪镇政府将福州宏鑫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荆溪镇龙山路环达物流园对面山脚边的建筑材料加工厂纳入“散乱污”整治清单,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搬离设备,清空场地。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2.荆溪镇政府已要求该公司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对物料用绿网进行覆盖,做好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8

D3FJ202312120023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建新中路96号,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餐饮设备、空调外机等噪声扰民,公司内餐饮油烟扰民。要求把设备搬至南侧减少噪声污染,并查看该公司设备是否有环保审批手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食堂已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在楼顶处排放。经对公司楼顶排气设备噪声、油烟进行监测,均达标。 

2.该公司办公楼加装的空调、风机等设备不属于建设项目,无需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 

3.排气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声音、油烟虽均达标,但仍有一定噪声和气味。

部分属实

加强油烟、噪声排放监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居民和谐相处。

1.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加强对空调、风机和油烟净化器等装置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群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已办结

29

D3FJ202312120026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中天金海岸领秀苑32栋顶楼违章搭建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的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事实上仅对违建物表面进行拆除,并未彻底拆除整体框架,后期容易反弹。要求彻底拆除违章搭盖建筑物,消除影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违建位置为中天金海岸领秀苑32栋307单元,业主在第6层上叠顶层违规加建一层,面积约200平方米。9月19日,金山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该处违建进行破坏性拆除(约150平方米),因施工安全问题保留了部分墙体。

属实

拆除顶楼违建。

1.因业主对剩余违法扩建部分拒不自行整改,12月14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对该户违建实施拆除,现已将该户顶楼违建框架拆除完毕。 

2.仓山区政府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巡查管理,如发现有违建抢建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仓山区金山街道与仓山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复建抢建现象。

已办结

30

X3FJ202312120113

福州市长乐区鑫通码头5-6#泊位施工期间,在其泊位港地疏浚清污的作业工程船,利用施工便利,把清污物在水中进行水洗筛分,后又把清污物中的淤泥及杂物重新倒回江中,然后把剩下的河砂运到隔壁的源通码头售卖,严重破坏闽江下游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港洋屿作业区鑫通码头5号、6号泊位疏浚工程。该工程由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负责,经福州市水利局审批,疏浚产物送至源通码头由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未发现把清污物在水中进行水洗筛分后,又把清污物中的淤泥及杂物重新倒回江中的情况。 

2.疏浚工程处置后的河砂外售福建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用于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未发现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疏浚工程处置后的河砂售卖给其他公司,未发现破坏闽江生态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洗砂含泥废水、污泥外排违法行为。

1.长乐区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对疏浚工程的监管,严厉打击洗砂含泥废水、污泥外排违法行为。 

2.长乐区水利局要求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建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源通码头在厂区大门处公示作业流程和污染防治措施。

已办结

31

X3FJ202312120054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2号楼一层2-21号“阿宝哥烧烤店”违规在商住楼营业2年余,每晚8点至凌晨3点烧烤异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阿宝哥烧烤店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证照,主要经营烧烤类项目。 

2.该店偶尔会因顾客滞留而经营至次日凌晨3点。该餐饮店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晋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5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店开展油烟监测,目前检测报告尚未出具。

部分属实

整治油烟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晋安生态环境局已督促检测单位加快出具该店油烟检测报告,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已要求该店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设备,避免油烟废气外逸影响周边环境。

阶段性办结

32

D3FJ202312120013

福州市鼓楼区观凤亭街99号七海花园小区门口:1.北京烤鸭店通过烤鸭机排气系统排放废气,异味刺鼻,烤鸭时现象最为严重;2.邵太太干果铺,炒货机放置在店门口,炒货机口烟灰四散;3.七海花园小区内多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均不规范,不是向空中排放就是向地下管网排放。要求对店面的不符合规范的排烟方式进行查处,不符合要求的店铺进行查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北京烤鸭店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自设管道引至店招牌处排放,该店周边存在烤鸭气味。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 

2.现场未见邵太太干果铺摆放炒货机。 

3.七海花园小区内正常经营的10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自设管道排放。经监测,油烟量较大的“聚香土菜馆”“客家牛肉馆”2家餐饮店油烟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油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鼓楼生态环境局、鼓东街道办事处将加强七海花园小区周边和内部餐饮店的监管,督促店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鼓楼区城管局将加强对观风亭街99号沿街店面的巡查力度,避免占道经营的情况。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33

X3FJ202312120052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肖家道村工业区福州鑫裕协新能源公司,厂区距离群众房子小于10米,无任何环保措施,24小时生产,噪声刺耳严重扰民,排放甲醛等有毒气体,夜间污水偷排闽江,粉尘较多,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命健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鑫裕协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承租福建旺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的生产线从事生产。该项目于2017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并于2017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已配套喷淋降尘及布袋除尘设施。 

2.该公司于2019年将原有的2台破碎机挪至厂区南侧新租赁厂房,车间距离群众住宅约10米。该公司生产时间一般在白天,偶尔夜间生产,近期未夜间生产。闽侯生态环境局于12月17日对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并将在该公司夜间生产时对其夜间生产噪声开展监测。 

3.该公司从事生物质颗粒生产,生产废气不含有甲醛等有毒气体。闽侯生态环境局于12月17日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4.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经对该公司外围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噪声、粉尘达标排放。 

2.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休息时间生产,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强厂区内及车间的降尘抑尘措施和环境清理,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34

D3FJ202312120014

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区镜浦路9号,福州航升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长期不定时排放有毒刺鼻气体,影响环境及居民。曾向12345投诉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福州航升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热熔吹膜及印刷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12月12日,现场检查时,热熔吹膜车间未关闭门窗,未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部分废气外逸。经走访,该公司周边人员反映该公司排出的气体偶有塑料气味,与企业热熔吹膜车间气味相符。 

2.12月13日、15日,仓山区政府、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2次现场核查,该公司热熔吹膜车间的门窗已关闭,但还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彩印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中。经监测,印刷车间排放的废气排放达标。 

3.12月12日,仓山生态环境局收到“12345”平台转办的关于该公司排放废气的信访件,当天即组织核查,并第一时间通过“12345”平台向投诉人反馈查处情况。

部分属实

航升塑料包装公司完成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2月17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航升塑料包装公司热熔吹膜车间未密闭门窗、未安装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于2024年1月17日前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该公司建立常态管理机制,非突发事件不得擅自开窗,减少生产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建新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相关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新镇政府动态跟踪企业整改进展,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依法报请区政府停产整治;通过“12345”平台向群众反馈整改情况,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阶段性办结

35

X3FJ202312120051

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郑某育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自己养鳗鱼修建私人会所;南岭公路扩建挖出的大量石头,被郑某育私自贩卖;盗挖野生植物,贩卖获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养鳗场已于2019年7月退养,其管理用房因未列入退养补偿而保留。目前仅供管理人员暂住。 

2.福清南岭至海口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因台风、暴雨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多处滑坡和危石悬壁,柏渡村地块也出现边坡塌方,后由福清市交投公司安排施工队对滑塌的土石方进行清理,并未违规处置。 

3.南岭至海口公路项目红线外地块发现林木遭到破坏,部分地块尚未复绿。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开展调查,暂未发现郑某育涉嫌该案。

部分属实

依法查处破坏林木的行为,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复绿。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要求进行复绿。

未办结

36

D3FJ202312120022

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田头村,东西埔河道在2013年被填埋成土地(约50亩),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后河道性质改变为土地,由田头村委暂时管理至今。河道被大面积填埋变为土地后导致蓄水量锐减,且无法排洪泄洪,导致农田无水灌溉,发洪水时农作物被淹没。信访人曾在2017、2019年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其他部门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3年至2015年,东西浦低洼沉积滩涂地周边低洼地被周边村民逐步填埋,面积约12亩。为确保该区域排水排涝系统不被破坏,江阴镇曾组织多个部门共同介入处理,多次现场制止,有效遏制填埋行为向周边的排水系统蔓延。2015年6月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该地块收归集体所有,由田头村村委管理,江阴镇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不被违法占用。第二轮中督举报件的整改措施已于2019年完成验收销号。 

2.2019年验收至今,东西浦河道周边无新增填埋、固化行为。该地块2018年土地性质类别为坑塘水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该处土地性质类别调整为水田,可耕种使用。 

3.经现场调查并查阅东西浦河周边的地形测绘图,河道现宽度基本满足正常行洪泄洪功能,未发现发洪水时农作物被淹没。经走访调查,该区域近年来水源都很充足,并没有出现水源干涸导致农作物无水灌溉的情况发生。

不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新增违法填埋占用现象。

已办结

37

X3FJ202312120074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百年荔桂园里,有几千平方米的简易搭盖厂房,长期进行违规生产,地址门牌号为港边102-1,港边100号,港边108号等。违规污染生产如下:1.焚烧泡沫等工业塑料并直排有刺激性异味黑烟;2.蒸压加工复合板材使用化学黏合剂,产生的挥发物通过厂房屋顶一排球型烟囱排放;3.明火焚烧处理工业垃圾;4.挖污水蓄水池,蓄积黑色工业废水直接渗入地下排放。空气中有化学品混合味,影响周边居民,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港边102-1号为福州鑫榕森林木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550平方米,用于从事板材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已配备布袋除尘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其生产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港边100号为闽侯县宏辉木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1900平方米,用于从事人造板、集成板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未办理环评审批。该公司蒸压加工复合板材会使用化学黏合剂,废气通过厂房屋顶一排球型排气口排放,已配备布袋除尘设施对粉尘进行收集,锅炉燃烧废气经水封除尘(铁质水箱)后通过管道从房顶烟囱排放,水箱内的除尘废水溢流到厂房外蓄水池(砖砌水池)内蓄积。 

3.港边108号为福建省枢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仓库,面积850平方米,作为通信设备仓储使用,无生产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港边101号厂房,面积830平方米,洪某芳用于从事塑料颗粒生产加工,无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有明显刺激性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5.4家企业及周边未发现有焚烧泡沫塑料、木材边角料等生产废弃物的痕迹。

部分属实

完成厂房整改,改善周边居住环境。

1.荆溪镇政府将港头村港边100号、101号纳入“散乱污”整治清单,要求上述两家加工厂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搬离设备,清空厂房,转为仓库使用。 

2.荆溪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到位。

未办结

38

X3FJ202312120067

福州市连江县诉求者举报山仔水库因管理不善导致季节性水患,建议:1.山仔水库应科学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规定;2.山仔水库应科学安排,实现精准泄洪,抵抗台风大暴雨季节;3.调整敖江流域管理体系。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连江县政府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山仔水库各项管理要求,履职尽责做好水库安全运行。2023年1-11月,山仔水库日均下泄流量达到48.451立方米/秒,达标率99.69%。 

2.山仔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为连江县山仔水利枢纽调度中心,严格执行经省防指批复的《山仔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省、市防汛部门的调度指令,平稳度过了2021年“卢碧”台风、2022年5月中旬到6月中旬的强降雨,以及2023年“杜苏芮”台风和“海葵”台风的影响,水库发挥了削峰调洪作用,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溃堤溃坝事故。未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季节性水患问题。 

3.为进一步加强敖江流域水源保护,推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开始,连江县政府、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开展《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完成多次征求意见,后期修改完善后将报送省政府批复施行。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敖江流域调洪方案,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正在研究探讨主要水库运行信息联网、山仔水库与上游罗源霍口水库的联合调度方案。

不属实

连江县政府将持续做好山仔水库管理,全力保障水库供水、防汛安全。 

1.及时了解灾害天气预测信息及流域雨水情分析研判结果,必要时果断采取预泄腾库等措施。 

2.做好上下联动。依托山仔水库与霍口水库联调机制,优化山仔水库调度;及时通报泄洪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把预警信息传递给基层,为后续的避险和应急抢险工作争取时间、赢得主动。 

3.加强对山仔水库的监管,依法依规并按照防汛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洪度汛情况的检查。 

4.加强水库最小下泄流量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与考核;遇特殊情况必须减少水库下泄流量应严格审核把关。 

5.依据水质监测情况,加强库区巡查和入库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减轻入库污染负荷;加强人工捞藻除藻作业,尽可能降低藻类数量。 

6.遇干旱气候,协调福州市气象局在山仔库区开展人工增雨,补充水库来水。

已办结

39

X3FJ202312120048

福州市连江县江南镇花坞村赵某丰侵占村民20多亩菜地,用来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位于连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南侧,面积约21亩,属于村集体留用地,于2012年7月18日完成农转用手续,目前该地块性质为可建设用地,未发现被他人侵占的情况。 

2.现场核查该地块为荒地,长满杂草,未发现大量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但存在少量废弃白色泡沫板。

部分属实

清理该地块泡沫垃圾,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江南镇政府当天已完成白色泡沫板垃圾清理。将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清理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阶段性办结

40

X3FJ202312120064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虎山村S207省道附近寨园山的2家无牌无证砂石厂,一家位于寨园山东498号、虎山村造砖厂附近(范钦任砂石厂,以中铁十九局名义经营),另一家位于寨园山北429米,违规经营,污染严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2家无牌无证砂石厂分别为“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的临时配套工程及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均未办理项目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雨污分流、扬尘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属实

责令违规砂石加工厂停止生产,加强砂石加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

1.连江生态环境局责令“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临时配套工程(砂石加工场)及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停止生产。目前均已停止生产,正进行砂石加工生产线相关设备拆除工作。 

2.12月12日国网连江县供电公司对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采取断电措施。 

3.丹阳镇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组织开展砂石加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41

D3FJ202312120012

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摘仙苑小区的水池(二次供水源)旁原是绿地,现在被破坏建设垃圾分类屋(13号楼旁、9号楼正对面),异味刺鼻,孳生蚊虫,污染水池。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该小区1号垃圾分类屋是根据福州市垃圾分类“四定”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利用绿植不易存活的林下空间建设。该垃圾屋距离小区全封闭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约14米。根据《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该垃圾分类屋设置合规,不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现场未闻到异味,分类屋也无污水排放。但由于个别居民垃圾定时投放意识不强,存在未按时投放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1.仓山区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协调,并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已办结

42

X3FJ202312120042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港务码头,有一家大型的洗砂场,未经环保审批,无任何设施,24小时生产,每天有大量污水通过暗管排入闽江。有时夜间在闽江偷采海砂,砂石运输车辆进出影响村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洗砂场为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配有3台压滤机,7个废水收集回用沉淀罐等环保设施。12月14日至15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已全面停产。 

2.荣羽公司涉嫌非法偷采海砂,2023年9月连江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对存放在码头的约13000立方米的涉案海砂进行暂扣处理,对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琯头镇港务码头内其他货运公司偶尔有24小时装卸货物作业,运输车辆进出码头,且运输过程存在“滴洒漏”现象,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但未有生产污水排放闽江。沿港口码头排查,未发现设置暗管现象。

部分属实

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落实相关停产措施,加强港区码头装卸货管理,减少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1.琯头镇政府已对荣羽公司砂石加工项目进行拉闸停电,并开展生产设备拆除工作。 

2.福州港务琯头分公司加强港区码头装卸货车的规范装载管理,严禁超载和“滴洒漏”现象,在港区门口增设减速带、反光镜等安全措施,并定期对周边路面进行清理。 

3.连江县将加强海上巡航,排查砂石来源,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闽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阶段性办结

43

X3FJ202312120058

福州市餐饮油烟问题突出,99%小区底商未设置专用烟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视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旧违法违规审批餐饮店几百万家。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屡禁不止,每次投诉,城管环保公安来检查,治标不治本,问题依旧存在,影响群众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随着福州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福州市餐饮业也因此得到快速发展,小型个体餐饮业多选址在无餐饮规划功能的居民密集区。由于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缺乏对餐饮业引导性规划,导致许多小区建设之初对底层商铺的用途未作具体规划,未设置专用的油烟管道,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2.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管控,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目前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小区底商未设置专用烟道”暂未作为发证的前置条件。目前,福州市有效的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约为5万本。 

3.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并对存在扰民问题的餐饮店进行油烟排放的监督性监测。 

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加强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用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的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对未经审批的露天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占道经营活动引发噪声的管理。 

5.但随着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项目的需求与不合理的规划,不规范、不系统的监管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缓解。

部分属实

源头管控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现象,依法依规办理涉及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案件,有效缓解餐饮服务项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

1.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餐饮服务项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分管市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福州市人大出台了《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并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由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向社会发布,禁设清单将导入“e福州”APP并开辟查询服务,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同时,秉持“管好新设,治理存量”的思路,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44

X3FJ202312120038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在上街梅园酒店旁村道往新峰村方向150米左右,新宅70-1号一整排店面,新峰溪凉伞桥至观音桥中间,被强填河道违章建房面积1000多平方米,占用三分之二新峰溪河道面积,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新峰溪,污水横流,恶臭难忍。要求拆除违建、禁止化粪池污水入溪。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店面为上街镇林某涛等4位村民所建,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违建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占用三分之一河道宽度。 

2.4户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上述违建化粪池污水直排新峰溪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

1.上街镇政府、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后续将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上街镇政府将在推进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同步实施新峰溪内河工程,整体解决新峰溪排水不畅问题。

未办结

45

X3FJ202312120037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西营里新村5号小区7层租户欧拉酒店,未经审批违法在顶楼建设光伏板用作餐厅,给小区带来环境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为福建欧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向鼓楼区发改局备案光伏项目,备案面积200平方米,实际面积约270平方米,存在超过备案面积、超高建设光伏板的现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中一处光伏板下安放桌椅,堆放杂物,拟建设酒店餐吧。

部分属实

拆除欧拉酒店光伏板餐厅。

1.12月13日该酒店已将原有光伏板拆卸完毕,光伏板下面的餐桌及杂物已清理完毕。 

2.安泰街道办事处和鼓楼区城管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欧拉酒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光伏设备。

已办结

46

X3FJ202312120035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中山村观音亭36号,维拓斯门窗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长期违规生产,味道刺鼻,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维拓斯门窗公司”为福州市雅豪轩庭门窗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门窗组装加工,属环评豁免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12月16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该公司部分窗户未关闭,切割工序产生的少量烟气飘散。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常态化保持工作。

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生产作业时关闭厂区窗户,做好厂区密闭性工作,完善企业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日常管理。相关整改工作已于12月17日完成。

已办结

47

X3FJ202312120040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虎山堆渣场有一家大型洗砂场,无环保审批,无环保措施,把覆土绿化后的石渣挖出来用作砂石原料,挖出来的坑用来排放洗砂污水,大量污水直排敖江,污染地下水及周边农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洗砂场”为福州兴泽建材有限公司,其年产混凝土矿物掺合料20万吨项目于2013年3月25日通过环评审批,2017年9月30日通过验收,2022年11月停止生产。2023年1月11日该公司将场地出租给黄某明使用,黄某明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砂石加工生产线。 

2.兴泽建材公司以虎山堆渣场内石渣石粉为原料,加工生产混凝土添加剂,属于来料加工,目前堆渣场石渣石粉已基本消耗完毕。该公司在厂内建设两个沉淀池,用于沉淀洗砂水。 

3.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洗砂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的沙泥,使用板框压滤机压滤,压滤废水回用,未发现“大量污水直排敖江,污染地下水及周边农田”的情况。但生产原料和成品砂石未覆盖,厂区内雨水收集沟建设不完善,四周围挡未封闭,雨污分流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属实

黄某明砂石加工场停止生产,加强与信访群众联系,做到息诉息访。

1.丹阳镇政府约谈兴泽建材公司负责人及厂房实际使用人黄某明,将该砂石加工场列为散乱污企业(场所),连江生态环境局责令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停止生产。 

2.12月12日国网连江县供电公司对黄某明砂石加工生产线采取断电措施。 

3.丹阳镇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组织开展砂石加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48

X3FJ202312120098

2008年至2015年间,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北盛村赤岭村东利坪、西坑边面积约30亩的基本农田被占用,违建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多栋厂房和一栋五层别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已反映该问题,受理编号:X2FJ201907270082,处理和整改情况:已责令被投诉人于2019年9月1日前对违法占地中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但至今仍未复耕恢复原状。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8年前后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8.55亩,其中耕地12.84亩(含基本农田66.3平方米)。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由于对后续复耕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66.3平方米基本农田中的20平方米抛荒。2019年重新测绘核实,实际违法占地22.39亩,新增违法用地3.84亩,其中14.24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2.对举报件反映的多栋厂房和一栋五层建筑,2019年福清市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榕政办〔2015〕11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陈某文于2020年10月19日缴纳规划行政处罚款和土地补偿费。

部分属实

责令业主复耕到位,对毁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东瀚镇政府已责令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66.3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复耕到位。已于12月18日完成复耕。 

2.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严重毁坏耕地超10亩,涉嫌触犯刑法,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5月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福清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3.东瀚镇政府督促业主对新增的3.84亩违法占地,于2024年1月31日前复耕复绿。

阶段性办结

49

X3FJ202312120033

福州市晋安区高校新村门口(进小区门口右侧)人行道上,有一处占道围挡被私自用作废旧物资回收点,经常拆解危险物品,如液化气瓶,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废旧物资回收点无相关资质,回收点内杂物堆积,回收整理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但未存在围挡占道,未发现拆解危险物品等行为。

部分属实

整治废旧物资回收点,减少噪声扰民。

1.晋安区政府已将该废旧物资回收点内堆放的废物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已关停该废旧物资回收点。 

2.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已整治清空的废旧物资回收点“反弹回潮”。

已办结

50

X3FJ202312120127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屿宅村的农业用地(北临中骏璟宸,南临屿宅村珠宅,西临屿宅村旧村委,东临后坂新城四区),2017年后被非法侵占改建为停车场和菜市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六中项目收储地块,面积约3700平方米,目前由盖山镇屿宅村委会代为管理,后期将交付给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该地块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为国有建设用地,非农业用地。7月,盖山镇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围挡,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未发现停车场和菜市场。但在围挡封闭之前,确实存在空置土地被私人占用停车及周边小摊贩聚集成为菜市场的情况。

部分属实

强化巡查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并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仓山区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该区域进行专项抽查,强化日常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同时加大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出现非法占地等问题。并积极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51

X3FJ202312120030

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路180号,福建坤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耕地,无环评审批,违规收纳建筑垃圾,夜间用车辆运送出去倾卸填埋。生产时粉尘未做防尘处理,污水乱排,噪声扰民,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坤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其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环评审批,2023年8月9日通过福州市城管委审批,具备从事处置建筑垃圾的资质,尚未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所用场地厂房于2022年3月租赁取得,所在地块于1996年6月获用地批复。 

2.该公司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线已配套脉冲除尘设备,厂房内部墙壁及厂房大门一侧围墙已设置喷淋设施,已设置洗车台,收纳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于密闭厂房内并覆盖防尘网,现场无明显异味。目前破碎加工作业未开始,未产生加工环节的生产噪声,但物料装卸会产生扬尘,厂区周边存在少量粉尘。 

3.该公司收纳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后,将不可利用垃圾统一运送至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处理,未发现该公司有倾卸填埋垃圾。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噪声扰民。

1.马尾区政府要求坤圣公司暂停收纳建筑装修垃圾,加快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进度,同时做好防尘措施。 

2.马尾镇政府牵头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规生产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目前,该公司已落实防尘措施,在装卸时开启厂房内的喷淋设施,关闭厂房大门防止扬尘外溢。 

3.马尾区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扬尘企业、建筑工地、房屋拆迁、港口码头等排查,防止发生扬尘扰民现象。

阶段性办结

52

X3FJ202312120197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盛锦养殖场在没有相关部门批准情况下,在鲤鱼山毁林取土,破坏林木1万余株,取土5万余立方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南浔盛锦养殖场”已更名为福清市兆丰兴达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南浔村南沙小山包,2017年动工建设。比对历年影像图,小山包轮廓清晰,未发现被开采挖掘的现象。该公司部分建筑物占用了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01大班130小班范围内的部分林地,查询林业基本档案显示,130小班内林地面积6.87亩,林木总株数约2700株。 

2.鲤鱼山取土行为2012年就已存在,系附近村民生产生活所需进行零星取土。目前部分取土地块已种植林木,部分取土地块被附近村民用水泥固化,面积约400平方米。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1.2023年12月9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兆丰公司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已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将根据鉴定结果依法查处。 

2.东瀚镇政府督促南浔村委对水泥固化的地块进行整改,于2024年4月底之前完成植树造林,恢复林地功能。 

3.福清市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砍伐林木、围填海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

未办结

53

X3FJ202312120029

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原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在对古建筑进行拆除时污染地下水,致使原本清澈的水井乌黑发臭,可查看黄任故居前后两口井。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三坊七巷建筑拆除过程中,未对地基造成扰动,构件拆卸后会存放在指定地点,不会接触到地下水源,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 

2.黄任故居公产内有两口井,第一口井位于二进东侧落天井,井水有些许浑浊。第二口井位于早题巷一进西侧落天井,井水水质清澈,仅井底有一些自然沉淀物。 

3.为确保三坊七巷水系安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于12月17日对黄任故居一进东、西侧落天井井水和其他区域水系全面委托监测。

部分属实

三坊七巷水系安全无污染。

1.黄任故居井水经清洗后已恢复清澈,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将水井水质观测纳入街区巡逻检查范围,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处理,保护好福州的历史文化遗产。

阶段性办结

54

D3FJ202312120006

福州市台江区鳌祥佳园二期旁的鼓山大桥,24小时交通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鼓山大桥路段为二环快速路主路,双向六车道,双向每日机动车流量约为10万辆,其中22时至次日7时流量约为9000辆。台江区鳌祥佳园二期毗邻鼓山大桥,晚于鼓山大桥建设。 

2.近年来,鼓山大桥交通流量快速增长,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重中型载货汽车行驶噪声。福州市城管委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院对鼓山大桥进行加装声屏障荷载能力验算。根据验算结果,鼓山大桥原有结构不能满足新增声障屏后的荷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经现场核实,鼓山大桥车行道路面完好无破损,但是在靠近鳌祥佳园小区侧有一处伸缩缝保护带橡胶条老化。

属实

加强该路段交通管理,提升市政设施,减弱交通噪声。

1.市政工程中心将组织更换老旧伸缩缝橡胶条并加铺减震降噪新型填缝料,以减少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噪声,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2.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该路段测速和鸣喇叭监控设备纳入2024年项目建设计划,预计于2024年10月底完成安装,届时可实现机动车超速和鸣喇叭的科技化监管。

阶段性办结

55

X3FJ202312120025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山到义序竹榄段的乌龙江沿岸,遍布废铁、木材堆场、工程车辆修理厂以及堆砂洗砂场,车辆拆解的油污、堆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乌龙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盖山镇吴山到义序竹榄段的乌龙江沿岸共有17家堆场及4家砂场,无工程车辆修理厂。 

2.17家堆场均有设置厕所供员工使用,厕所配备化粪池,由专人定期清运,未将生活污水排入乌龙江。4家砂场未设置厕所,员工使用附近公厕。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确保相关流域水环境安全。

1.11月29日,盖山镇政府联合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对4个砂场进行取缔,拆除场内设备,并在吴山、竹榄、义序沿线种植环绿屏障。12月15日,经现场复核未发现砂场问题“回潮”。 

2.盖山镇政府将加强对该路段乌龙江沿线防洪堤外的日常巡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已办结

56

D3FJ202312120008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鼓楼区路庄社区西洪小区9号楼下占用公共绿地的问题,目前仅对此处的果树进行修剪。要求恢复公共绿地花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鼓楼区西洪小区于2014年列入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根据业主呼吁,改造方案经公示并征求意见后,硬化9号楼楼下部分绿化用地,并延续至今,未发现私人占用公共绿地行为。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获得群众理解。

1.鼓西街道进一步做好与西洪小区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逐户入户,争取得到群众理解与认可。 

2.鼓楼区房管局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如有发现占用公共绿地现象,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并上报相关部门,维护好小区卫生环境。

已办结

57

D3FJ202312120005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127002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振兴花园1号楼楼下多家餐饮店(比如兰州拉面、鸡排风云)油烟直排到小区内造成扰民的事宜,部门核查都是在上班时间去的,这些餐饮店并未进行烹饪,要求饭点进行检测。振兴花园1号楼楼下按规定不能经营餐饮店,不应该变更店面属性,要求缔掉餐饮店;2.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苑5号楼16层0102单元楼道内违规养狗,臭味扰民。现在现场的处理结果是:16层0102单元业主没有在楼道内养狗,但狗笼仍在原位,问题容易反弹,且楼道内垃圾废品未清理。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六批举报件重复。 

1.振兴花园1号楼1层沿街共有7家餐饮店,松花堂寿司、小食堂、糖糖屋烘焙、米羔子西点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鸡排风云已安装抽油烟机和小型油烟净化器;兰州拉面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张小团手工坊已安装抽油烟机,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11月30日、12月1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分别对鸡排风云和兰州拉面正常经营期间油烟开展监测,未超标,但在店外能闻到油烟气味。该楼店面产权性质为商业性质。 

2.美墩苑5号楼16层01、02单元楼道内未发现摆放狗笼,但有堆放废弃的纸箱等杂物。

部分属实

餐饮店加强管理,清理楼道垃圾,维护公共卫生环境,创建文明社区生活。

1.12月16日,张小团手工坊加装小型油烟净化器。 

2.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前街道要求相关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对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下渡街道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对美墩苑小区5座1602单元租客吴某英进行教育劝导,12月14日已完成清理楼道杂物。 

4.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已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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