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时间:2023-12-25 09:15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140225

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林某光擅自填埋岑兜海滩、龙江河道用于建设砂厂,污染海域环境且阻断河道行洪能力。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砂厂为福清市顺强砂厂。系实际经营人俞某从岑兜村滩涂原承包户转包而来,并于2011年至201312月陆续利用外购海砂回填作为堆放场使用,私自改变海滩用途经营砂厂。根据自然资源部新修定的2019年法定岸线,该宗非法填海所在区域已调整为陆域。海口镇政府按照历史围填海处置方案,对该非法填海不予拆除。 

2.2023年3月,海口镇政府取缔了顺强砂厂,并切断电源;在关停取缔期间,其老板俞某将回填的部分海砂挖出并出售。2023627日,福清市公安局海防大队以非法采矿对该砂场立案侦查,部分设备已被查封,实际经营人俞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海河划界范围界定意见的批复》,龙江河道范围终点为龙江桥,顺强砂厂不属于龙江河道范围,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河道被堵塞及阻断河道行洪能力。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和巡查,避免新增违法围填海问题发生。

1.福清市根据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依法依规推进非法占用海滩涉及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的处置工作,保护修复生态环境。 

2.海口镇已拆除顺强砂厂厂房等违建,后期将加强监管,杜绝违法围填海问题再次反弹。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2140210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永南路5859号四栋房屋,是用渣土倾倒填埋等方式平整耕地后建造而成,该建筑未经审批,侵占破坏10亩耕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永南路5859号共有4栋建筑物,均建于2015年之前,总占地面积约8.65亩,其中侵占耕地0.65亩。地块下的填埋物暂未知。 

2.4栋建筑物均未办理用地、规划等建设批准手续,属违法建筑。永南路58号地块的1座建筑物近期开展了违法改扩建。

部分属实

据实复耕被破坏耕地。加强对4栋违法建筑物的管理,并依法分类处理。

1.城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对永南路58号、59号户主立案查处,预计1231日前拆除58号、59号地块中占用耕地的硬质地面。 

2.城门镇政府自128日起开展退还、复耕工作,预计于2024131日前完成。 

3.城门镇政府将按照《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相关规定,对永南路58号、59号地块剩余建筑物进行分类处理。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140204

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苍溪村,曹某美强行非法占用曹某团92.5亩果林,改变土地性质建设砖厂,污染周边环境;林某华、曹某美等非法占用农用地285.631亩,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取土破坏,造成土地污染。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285.631亩农用地地块分为7个具体位置,包含92.5亩果林地块(即东山埔果林场地块)。 

2.原苍溪村机砖厂地块测量面积约18亩,上有6栋房屋,共占地约900平方米。均未向苍溪村或江镜镇相关部门提交建房申请,属擅自违规建房。 

3.曹贤美厝东边地块、塔溪前加油站旁定安前地块、苍埕前地块、里头前地块、上联坑里地块、东山埔果林场未发现耕地、林地被破坏的情况。 

4.曹贤美厝东边地块和东山埔果林场地块存在权属纠纷问题,目前纠纷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化解群众纠纷。

1.福清市将依法依规对原苍溪村机砖厂地块内现有的6栋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曹贤美厝东边地块和东山埔果林场纠纷问题,福清市江镜镇将组织权属纠纷当事人沟通协调,若无法调解,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未办结

4

X3FJ202312140197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谢某秋私自将耕地出让用于建造生命公园,对山体造成永久性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有山体滑坡的风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地类为林地,不涉及耕地,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开展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2140059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新池村旧派出所对面的祥泰印染厂,夜间偷排废水,臭味扰民,目前该厂临时停产逃避检查,多次反映无果,要求该厂搬离居民区;农田排水沟三十几米被侵占用于修建围墙(门牌:湖南镇仙户村仙西695号),导致农田排水不畅,水灾时农田被淹,要求拆除围墙恢复排水沟作用。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祥泰印染厂”为福州市长乐区祥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印染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潭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除尘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气、定型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经调阅该公司近期自行检测报告、在线监控数据,废水和厂界无组织臭气均未出现超标。 

2.12月15日、16日,现场突击检查时,该公司均正常生产,未发现临时停产逃避检查,雨水排放口及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偷排。1218日,长乐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臭气开展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3.今年以来,未收到12345平台关于祥泰公司污染问题的信访投诉件。该公司在规划、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合法合规,厂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4.举报件反映的“围墙”为仙富村村民李某育于201810月未经审批擅自在排水沟上方盖上水泥板后修建。湖南镇政府已对违法建设围墙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已处罚到位。目前,河道排水顺畅,周边农田种植的农作物生长正常,农田排水未受影响。

部分属实

强化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问题。

1.长乐生态环境局、湖南镇政府持续加强对祥泰公司检查监测、业务帮扶和普法宣传,进一步夯实该公司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湖南镇政府已对仙富村仙西695号进行了立案处罚,目前已处罚到位,占用的土地已退还仙富村,同时相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亦已移交仙富村管理。

已办结

6

X3FJ202312140194

福州市仓山区永南中学新校区初中部旁,福州欣荣信建筑垃圾地材运输有限公司,进出车辆噪声、粉尘严重,影响周围群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料加工和水泥砖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破碎时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经监测达标。但破碎噪声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历年航拍和耕地数据,厂房及其硬化部分违法占地约51亩。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拆除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并复耕,解决该处粉尘、噪声等污染问题。

目前,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该公司承诺2024229日前完成全部建筑拆除及复耕,并于1212日开始拆除主体建筑。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140185

福州市仓山区正荣府小区周边谢安村福州欣荣信建筑垃圾地材运输有限公司,主营垃圾回收业务,运营时将污水排放到河道,露天作业,造成粉尘噪声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料加工和水泥砖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破碎时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经监测达标。但破碎噪声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历年航拍和耕地数据,厂房及其硬化部分违法占地约51亩。 

2.该公司因喷淋用水量大,建设了蓄水池回收喷淋后的水循环使用,未发现蓄水池存在排水口,但存在部分喷淋水流到路面的情况。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拆除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并复耕,解决该处粉尘、噪声等污染问题。

目前,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该公司承诺2024229日前完成全部建筑拆除及复耕,并于1212日开始拆除主体建筑。

阶段性办结

8

D3FJ202312140055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十三桥社区瀛洲府C区北侧的路面充电桩停车场,充电设备及司机聚众聊天噪声扰民,司机随处大小便乱丢垃圾,臭气刺鼻,环境脏乱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停车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米。现场检查时,所有充电设备均正常使用,并无异响现象。经台江环境监测站监测,夜间噪声未超标。群众反映,存在个别司机把充电设备扔出围栏占道充电、司机夜间讲话声音较大的现象。 

2.现场未发现司机不文明行为。群众反映,偶有司机随地小便、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现场残留些许异味。

部分属实

解决噪声扰民等问题,为小区周边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1.区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停车场运营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清理停车场环境。督促停车场运营公司固定充电设备充电线,目前均已完成。 

2.区城管局加强宣传,及时查处不文明行为。 

3.台江公安分局对占道充电、深夜扰民等现象加大整治巡查力度。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2140182

福州市福清市港头镇五星村南(港头新村西路)福清电信局港头分局中国电信信号发射塔,无环保审批,建设在村民居住区中间,电磁辐射影响周围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清电信局港头分局的围墙内有2处无线信号发射基站,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2.福清电信局港头分局基站建设在村民居住区中间,建设方式和位置均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3.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对2处基站进行电磁辐射环境检测,结果均符合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部分属实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辐射源监测力度,消除辐射源安全隐患。

1.福清市政府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和解释说明工作,促进理解和信任。 

2.福清市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辐射源监测力度,提高环境安全管理意识,消除辐射源安全隐患,确保基站辐射环境安全。

已办结

10

X3FJ202312140162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东阁新村一区11号,福清金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田建厂,夜间擅自生产,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清金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范围内红线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2.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只允许环模制粒机生产,不得从事粉碎、破碎等生产工序。该公司生产订单较多时,存在夜间擅自从事粉碎、破碎生产的情况。经对该公司粉尘及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1.福清生态环境局已对福清金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夜间擅自从事粉碎、破碎生产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文书。 

2.福清市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140159

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起点:金鸡山路与晋安北路交叉口,终点:金鸡山温泉疗养院西门)摊贩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金鸡山路与晋安北路交叉口至金鸡山温泉疗养院西门路段存在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个别摊贩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

属实

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减少噪声扰民。

1.晋安区已于1215日组织区城管局、岳峰镇、茶园街道等单位取缔该路段占道经营摊位。 

2.晋安区城管局落实长效管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指派人员定点值守,如发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立即予以制止。

已办结

12

X3FJ202312140157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楼下村文定中学村路旁的农田被开挖用于烧砖,后回填瓷砖渣土垃圾,导致农田无法耕种,随意挖塘养鹅,鹅粪直排溪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文定中学村路旁,周边村民堆放黄土、零星建筑垃圾、瓷砖渣土以及河道淤泥等各种混合土,涉及耕地约2亩,现场未发现有挖土烧砖行为。 

2.挖塘养鹅的为楼下村村民许某炎养鹅场,自2010年起养殖,现共养鹅950只左右,年出栏950只左右,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鹅场内有水塘4个:其中2个水塘为原有水塘,地类为坑塘水面,面积共4亩;另外2个水塘为2022年底开挖,地类为耕地,面积共1.87亩。 

3.养殖场内鹅粪用垫料收集后用于粪污还田,周边无溪流。

部分属实

完成被占用耕地的复耕。

1.坂东镇政府1231日前完成2亩被堆放混合土农田以及许某炎养鹅场1.87亩后期开挖水塘的复耕工作,并在整改完成后加强对该养殖点的监管。 

2.闽清县充分运用“智慧耕保”平台APP开展数字巡田工作,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工作监管机制,切实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 

3.闽清县定期组织镇村干部下沉一线,向群众讲解最新耕地保护政策,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乱占耕地情况。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140148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楼下村文定中学村路旁边,良田被破坏,挖土烧砖,填埋瓷砖片渣和渣土。挖塘养鹅,鹅粪四流,污染溪水,有臭味,蚊蝇滋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文定中学村路旁,周边村民堆放黄土、零星建筑垃圾、瓷砖渣土以及河道淤泥等各种混合土,涉及耕地约2亩,现场未发现有挖土烧砖行为。 

2.挖塘养鹅的为楼下村村民许某炎养鹅场,自2010年起养殖,现共养鹅950只左右,年出栏950只左右,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鹅场内有水塘4个:其中2个水塘为原有水塘,地类为坑塘水面,面积共4亩;另外2个水塘为2022年底开挖,地类为耕地,面积共1.87亩。 

3.养殖场内鹅粪用垫料收集后用于粪污还田,周边无溪流,现场确有一定的臭味,易导致蚊蝇孳生。

部分属实

完成被占用耕地的复耕。

1.坂东镇政府1231日前完成2亩被堆放混合土农田以及许某炎养鹅场1.87亩后期开挖水塘的复耕工作,并在整改完成后加强对该养殖点的监管,督促养殖户做好卫生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2.闽清县充分运用“智慧耕保”平台APP开展数字巡田工作,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工作监管机制,切实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 

3.闽清县定期组织镇村干部下沉一线,向群众讲解最新耕地保护政策,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乱占耕地情况。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40151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蚬草场所属江面停靠一两百艘船舶,因船体锈蚀、柴油机油泄漏及漆面脱落,导致蚬草场内水域污染严重,生物锐减。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江域为福州海警局涉案船舶停靠点,现有福州海警局涉案船舶77艘。未发现船舶漏油情况,无人机航拍也未发现蚬草场内水域存在污染等相关情况,但部分涉案船舶因长期停放,发生船体锈蚀,导致船体漆面脱落情况。 

2.12月18日,福州海警局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场地工作人员有序进行整改工作,未发现船舶漏油情况,也未发现蚬草场内水域存在污染等相关情况。

部分属实

按时完成整改,避免环境污染。

1.129日,福州海警局组织对涉案船舶锈蚀部位进行清理,按要求将生锈物及时装袋运至岸上处理,计划于1231日前完成整改。 

2.福州海警局将加强环保类问题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140150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盛景黄山小区门口,黄山物流园侵占蔬菜基地,将蔬菜大棚改为物流园区使用,来往车辆导致扬尘、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黄山物流园地块权属于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农用地转用,已办理用地手续,地类为工业用地。经比对福州市规划综合应用平台,结合超大集团提供的土地证及规划总平面图,该物流园地块无“蔬菜基地”规划用地。 

2.该物流园有大货车出入,中重型货车因自身和载货重量的原因,在道路行驶过程存在噪声和少量扬尘情况。

部分属实

黄山物流园采取有效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黄山物流园已购买2台雾炮机每天不定时对园区进行流动巡回喷雾降尘。 

2.对物流园路面进行改造,用沥青材质替代原有水泥砖,降低来往车辆噪声;停用物流园现在毗邻居民小区的车辆出入口,改至远离居民区方向出入,尽量做到不扰民,少扰民。预计于202411日前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40142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沙溪村,村民林地被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建设陵园并对外销售,建设过程中砍伐数十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在寿山乡沙溪村松庵寺左侧山地兴建坟墓,侵占林地2.92亩并改变其土地性质。晋安区资规局已于54日做出行政处罚。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增非法侵占林地情况。 

2.晋安区资规局查阅森林资源档案后确认沙溪村无红豆杉分布。

部分属实

恢复林地,并加强巡护,防止返潮。

1.2023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 

2.晋安区资源规划局、寿山乡政府做好该区域的巡林管护工作,确保毁林建陵园问题不返潮。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140139

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310号金达花园4号楼2梯,部分业主违规侵占6平方米小区绿地加建电梯。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金达花园4号楼2梯现场未见加装电梯施工,未发现破坏绿化现象,加装电梯项目尚未动工建设。20235月,金达花园42梯业主申请在北面增设室外电梯一部,拟建电梯尺寸2.5米×2.4米,连廊长度3米。增设电梯事宜于77日通过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根据电梯增设图纸,该电梯占用4号楼楼下6平方米绿化。

部分属实

加装电梯审批合规、规范施工。

1.洪山镇政府和鼓楼区相关部门要求金达花园4号楼2梯业主在项目动工前向福州市园林中心申请占绿审批,未取得占绿审批不得动工。 

2.待审批完善后,洪山镇政府、鼓楼区城管局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建设方按照审批范围施工,落实扬尘防控、噪声防治措施。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140134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85号德胜公寓二号、三号,附近的木栈道来往电动车行驶震动噪声扰民。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已完成“安装回型护栏,防止电动车驶入”,但实际并未整改到位。乌山立交桥来往汽车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85号德胜公寓二号、三号邻近木栈道为东西河南北木栈道。北侧木栈道共有五处台阶,电动车无法通行,木栈道上木板有部分松动、破损;南侧靠近白马路路口侧安装有回型栏杆,但栏杆已被破坏,电动车可经该路口进入木栈道,电动车同时可经由东西河南侧中段南天照天君祖殿通道进入沿河木栈道,存在行驶震动噪声扰民。 

2.乌山高架桥距周边建筑较近,机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风噪、胎噪、引擎声等声响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经计算,乌山立交桥原有结构不能满足新增声屏障后的荷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车行道路面完好无破损,但靠近德胜公寓的部分有两处伸缩缝保护带橡胶条老旧,导致车辆经过时产生一定噪声。

部分属实

1.阻止电动车进入木栈道行驶,提醒市民文明通行。 

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采取降噪措施。

1.鼓楼区政府于1217日全部修复加固北侧木栈道,设置告示牌。台江区政府于1215日修复焊牢南侧白马路路口侧的回型栏杆,16日,调整木栈道白马路路口侧3块大型石墩至人行栏杆前,缩小石块间距,对东西河南侧中段南天照天君祖殿与木栈道交接处增设加装人行栏杆,设置告示牌,提醒市民文明通行。 

2.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该路段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乱鸣喇叭、闯禁行行为,并将常态化抓好该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福州市城管委组织人员更换老旧伸缩缝橡胶条并加铺减震降噪新型填缝料,预计20231231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140146

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黄某连、张某钟等人,2017年至今,组织人员在海上非法采砂。在海潮寺铁沙口处大规模违建砂场及加工厂房,洗砂污水直排大海,导致近海养殖渔业受到较大影响。将洗砂废料及垃圾堆放在海滩和后城墙外等多个地方,影响群众耕种。2023年张某钟以旅游开发的名义,实为盗采砂土,未经审批破坏大片林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未发现黄某连、张某钟等人从事海上采砂、运砂等生产作业。 

2.黄某波于20158月至20176月陆续违法填海,占用海域面积约0.61公顷,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2次立案查处。2017年前后,张某成(系张某钟的父亲)在该违法填海区域从事石粉清洗,4个月左右停止经营,场地内的清洗设备均已拆除报废。现场核查发现堆放两处砂堆,共约8000立方米,尚未处置。 

3.2018年6月至10月,黄某波未经连江县林业局审批同意,擅自将废渣堆放在海潮寺旁的林地内,非法占用和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合计10.84亩。202129日,经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决,给予刑事处罚。现海潮寺周边未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 

4.目前,该地块基本为空地,堆放一些养殖设施,没有旅游开发行为,未发现盗采砂土、破坏大片林地的行为,且2023年起定海村海潮寺周边未发生毁林事件。

部分属实

加强跟踪,依法补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手续;持续监管,防止新增非法围填海行为。

1.筱埕镇政府于2024115日前完成对现场乱堆放的海上养殖设施、砂堆的清理。 

2.对未整改到位的历史违法填海区域,连江县严格按国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3.筱埕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法填海等行为。

未办结

20

D3FJ202312140048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湖腾新村B95楼某单元,从事加工作业,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湖腾新村”为湖塍新村小区。涉举报单元系正常出租,3名租客均未在房屋内从事加工作业。501室的租客晚上下班较迟,在房间活动可能会产生噪声。

部分属实

劝导租户降低生活噪声,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茶园街道、晋安公安分局已对涉举报单元租客进行提醒。租客表示将积极配合,晚上回家后会注意控制音量,降低生活噪声。

已办结

21

X3FJ202312140128

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原三宝农场一千多亩林地被毁,未办理用地及林地手续,违法采矿、取土、制砂,造成污水横流、尘土飞扬,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中“三宝农场”为白塔乡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场地平整开挖面积共计529.34亩,林地已经省林业局审批同意使用,但有12.76亩耕地被压覆占用,其中8.86亩已采取覆土起垄方式进行整改,但仍有3.9亩耕地被占用未整改。 

2.场地平整中标企业福建金嘉建材有限公司将平整过程涉及的土石方加工成机制砂,不涉及采矿问题。场地平整项目现已停工,生产线已停产整改。 

3.砂石加工生产线已停产进行设备维护,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20231218日,罗源生态环境局在下游应德溪采样监测,水质浊度达标。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生产废水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理,雾炮车等抑尘设施配备数量不足,厂区作业面裸土覆盖措施不到位,容易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完成被占用的3.9亩耕地复耕工作,严控厂区扬尘,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罗源县资规局已责令福建金嘉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于20231225日完成3.90亩耕地复耕工作。 

2.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沉淀池淤泥清理,增加洒水车、雾炮车等抑尘设备数量并规范运行,落实厂区作业面裸土覆盖措施,严格控制厂区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22

X3FJ202312140125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五四北路接近尽头右转三百米左右处农田被侵占,稻田永丰公司旁铁皮厂房违建民房和象峰村宇杰驾校培训场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五四北路接近尽头处右转三百米处为象峰村宇杰驾校。该驾校于2015年前建成,其地类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不涉及耕地。 

2.稻田永丰公司实际为福州稻香永丰餐饮有限公司,旁边原有一处铁皮厂房,已于今年12月初拆除。另有3处铁皮建筑和2处民房:其中2处铁皮建筑系杨廷养老项目临时配套设施,1处系省电力培训中心道路工程临时项目部使用的活动板房,均位于所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用地地类分别为已征收工业用地和农转地,不涉及耕地。2处民房系居民2015年以前建设的自住房,系违建建筑,用地地类为农村宅基地,不涉及耕地。

部分属实

根据片区规划依法依规处置建筑物。

2处民房建筑物均已列入鹅峰片区(鹅峰、东园、杨廷等)ABCD地块征收范围,待征收程序启动后,按征收政策予以综合处置。

阶段性办结

23

X3FJ202312140124

福州市闽清县阳光城小区一米清香餐饮店,在小区5号楼楼顶安装排气设备,设备距离居民楼不足15米,油烟扰民;在小区1号楼二梯电梯入口处大百叶窗内安装排气扇和排气管,将废气排向小区,影响小区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一米清香餐饮店于10月初将排烟系统移至商住小区对面的5号商业楼顶天台处,1号楼与5号楼间距10米,烟囱口距离1号楼约20米,并加装一台油烟净化设备及抽风排烟静音系统,往解放大街方向排烟送风。经监测,油烟排放达标。 

2.该餐饮店于202310月根据业主意见,将新风系统排气口调整出风口方向,同时与居民楼距离拉远,但因原新风系统出风口在窗户边上,故有业主以为店家在大百叶窗内安装排气扇和排气管,将废气排向小区,实际上大百叶窗内未安装排气扇和排气管。

部分属实

加强一米清香餐饮店日常巡查,及时解决 

油烟扰民。

1.梅城镇政府于1218日组织社区、物业、居民到该餐饮店内进行排查,并根据居民的意见,由物业用封条将百叶窗内部窗户封上,并责成物业加强该点位的日常巡查。 

2.梅城镇政府责令该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协调联动能力,对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已办结

24

D3FJ202312140047

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41号摘仙苑,垃圾屋建设在水池边,异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该小区未设置生活用水水池,距1号垃圾屋约14米处有全封闭的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根据《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垃圾屋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福州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每季度对小区水质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垃圾屋未影响生活用水安全。 

2.12月16日、17日,仓山区金山街道再次到该小区垃圾屋检查,垃圾屋环境卫生保持良好,无明显异味。检查中发现由于个别居民垃圾定时投放意识不强,存在未按时投放垃圾的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1.仓山区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协调,并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已办结

25

X3FJ202312140131

福州市福马路1073号洋里佳园三栋安置房旁,洋里污水处理厂,使用污泥生产有机肥,恶臭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洋里污水处理厂,使用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为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洋里佳园三栋安置房位于海峡生态公司厂区东侧,距离厂区边界直线距离约150米,符合环评批复中提到的:“本项目发酵车间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要求。该项目污泥处置车间门窗形成全负压,产生的废气经除臭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经检测,洋里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项目的废气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污泥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废气达标排放。

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要求海峡生态公司进一步优化污泥堆肥车间除臭管理。 

2.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若发现废气超标排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已办结

26

D3FJ202312140045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泉头烈士陵园生态林堆放几百亩建筑垃圾,中铁十六局将该生态林外包给私人企业做石子加工搅拌站,破坏生态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泉头村仅有一处骨灰堂—孝泉堂,无泉头烈士陵园。孝泉堂东侧约700米处原有约230平方米林地被村民占用作为杂物及建筑垃圾堆场使用,目前已清理并完成苗木种植。泉头村林地面积1768.95亩,经无人机拍摄及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其他生态林地被破坏及倾倒渣土的情况。 

2.中铁十六局向泉头村租借地块位于泉头村与福建省农科院交界处,不在被举报点位。该地块主要为其他林地,非耕地,现场为荒草地。目前由中铁十六局向泉头村租用,正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未开始使用,未发现外包给私人企业做石子加工搅拌站的情况。

部分属实

做好泉头片区林地长效监管工作。

晋安区将加大地块周边日常巡护力度,并增设摄像头,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140106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后厝村,“金鱼梅”基本农田被福州鸿泰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侵占用于堆放建筑垃圾,破坏农业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鸿泰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块现状为未固化空地,无建筑物。20123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金鱼梅山脚土地建设砖厂,20198月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已拆除全部违法建筑物。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调查变更数据库进行地类分析,该地块为采矿用地,套合2021年度国土调查变更数据库进行地类分析,该地块为其他草地,均不涉及基本农田。 

2.2019年拆除违法建筑后,形成大面积的闲置空地,个别村民偷倒建筑垃圾,尚干镇政府巡查时,均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检查时该地块仍有零星堆放的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督促鸿泰来公司及时清运场地内建筑垃圾。

尚干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鸿泰来公司及时清运场地内垃圾,并加强场地管理,防止村民倾倒建筑垃圾。

阶段性办结

28

X3FJ202312140103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后福村后山马安岭下,2018年垃圾场移运时弄虚作假,将未移运的垃圾用渣土覆盖,潜在涉污破坏生态,垃圾渗滤液不断流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马安岭下垃圾场”为尚干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9936月投入使用,201612月停止使用。2017年,尚干镇政府对该堆放点开展整治,将部分陈旧性垃圾外运至福州红庙岭综合处理场,外运垃圾量2.5万立方米。2018年,尚干镇政府委托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就地整治,采取异位开采修复技术,通过垃圾开挖、垃圾分选、筛上物打包暂存、腐殖土回填处置及场地生态修复覆土植绿等措施,处理陈旧性垃圾4.66万立方米,整治过程产生123.5吨渗滤液,均转移至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处理。202012月,完成现场核查验收。该堆放点现状已覆土复绿,现场未发现垃圾。 

2.该堆放点最低处已设置渗滤液收集池,采用导排管汇入收集池,定期用槽罐车运至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该渗滤液收集池为露天设置,可能存在溢流污染环境的隐患。

部分属实

对池水进行水样检测,若检测结果超出限值,按规范要求处置;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垃圾偷倒现象。

1.尚干镇政府对渗滤液收集池采取封闭设施处置,并增加池内气体有效导排设施,预计20243月底完成。 

2.12月18日,尚干镇政府已委托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对渗滤液收集池内积水检测,目前检测结果未出,如超标,将转移至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后续将定期检测,直至检测结果连续两年低于国家标准。 

3.尚干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垃圾偷倒现象发生。

阶段性办结

29

X3FJ202312140101

福州市东大路花开富贵名人世家五楼和天下夜总会,噪声和低音炮震动扰民,居民楼不允许开设夜总会。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和天下夜总会主营歌舞娱乐活动,设有52个包厢,均已采取降噪措施,未发现安装低音炮问题。1216日夜间,鼓楼生态环境局至花开富贵B7楼居民家中,进行入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营业期间的音乐声仍可能对楼上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经查询相关材料,花开富贵AB座连体5层设计用途为商业,可作为商业经营使用。

部分属实

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鼓楼区政府加强巡查力度,要求营业期间调低音量,调整B座居民楼区域的包厢使用率,准时停止营业。

阶段性办结

30

X3FJ202312140097

福州市仓山区浦口新城旁,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大片农用地,生产过程产生噪声和粉尘,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星之元公司主要从事道路基础建设及建筑配套辅材的生产,原料主要为建筑废料,已建设制砖生产线1条、破碎流水线1条,已配套喷淋降尘设备,喷淋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未发现占用农用地情况。 

2.12月9日,仓山区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大门至生产车间内部均已安装喷淋装置并正常运行。经检测,噪声达标。但该公司厂房屋顶墙体破损,存在粉尘逸散现象;因原材料中夹带生活垃圾,在装卸过程有异味扩散。现该公司自行停业整改,厂房破损部位已完成修补。

部分属实

督促星之元公司严格落实车辆净车出场和厂区道路清扫,确保防尘设备正常运行。

1.盖山镇政府、仓山区城市管理局、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确保防尘设备正常运行,严格落实车辆净车出场和厂区道路清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清运垃圾。 

2.盖山镇政府等单位将不定期对该公司进行抽查,防止问题“回潮”,并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粉尘、噪声扰民等问题。

已办结

31

X3FJ202312140098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天空之城A区商业业主圈占、铲平、破坏公共绿地,2023125日举报过,小区物业已要求违占业主比照交房图纸恢复原状,但存在虚假整改,未完全恢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2023年128日检查发现,天空之城A6户商墅(S2-02S2-03S2-01S3-17S5-01S5-03)确有存在占用小区部分公共绿地并硬化地面的行为。目前晋安区正在履行立案、公告等相关法律程序,未发现虚假整改的情况。

部分属实

恢复被占用的小区公共绿地。

晋安区再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推动整改,待相关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后,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同步开展退距复绿整改工作。同时督促该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商墅的日常管理,避免类似侵占破坏小区公共绿地的情况发生。

阶段性办结

32

X3FJ202312140096

1.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肖家道村后山石料加工厂及沥青加工厂,侵占林地,造成山林生态及水源污染,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2.祥谦镇肖家道村工业集中区福州铁汉电气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工业废气、粉尘,生产车间未进行降噪处理;3.祥谦镇肖家道村工业集中区及其他企业、作坊存在乱排放现象,石材加工厂废水排入乌江,造成乌江生态环境破坏;还有一家木屑材料加工厂,夜间烧炉直排,噪声、扬尘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肖家道村后山土地原租赁给福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用于沥青生产加工,已于2017年拆除。现承租给中铁十二局滨海快线项目经理部,用于从事石子加工等。该石子场未经审批,20234月停产,砂石露天堆放。其在生产期间会产生粉尘,无生产废水,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比对,该地块地类属采矿用地。 

2.肖家道村工业集中区现有6家企业,生活污水均接驳至市政管网。源之诚公司、生活家公司为仓库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城兴隆公司生产工艺为切割、点焊,生产过程仅少量焊接烟气,无生产废水。 

3.铁汉公司从事桥架、配电箱生产,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及隔音减震垫,其在装卸货过程中会产生突发性噪声。经监测,其生产废气和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 

4.石材加工厂为福建日昇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粉尘采用喷淋降尘法,废水主要为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5.木屑材料加工厂为福州鑫裕协新能源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使用烧炉,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车间外围已安装喷淋设施,受订单影响,近期夜间无生产。经监测,粉尘及昼间噪声达标排放,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在其夜间有生产时开展夜间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祥谦镇政府于1225日前对滨海快线项目石子场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责令其于1231日前自行清理露天存放的砂石及输送带等设备。 

2.祥谦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铁汉电气生产时进一步落实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午、夜间进行装卸作业。要求鑫裕协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进一步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车间及厂区的降尘抑尘措施。

未办结

33

X3FJ202312140092

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祥宏北路88号,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无环评审批开设建筑破碎厂和水泥砖厂,污水随意排放,噪声、粉尘扰民,私自处置建筑垃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010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建筑垃圾,存放在车间内,已向福州市城管委备案;生产场所为租赁福建鸿顺德建材公司厂房场地。 

2.该公司配料机、搅拌机、石粉料仓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和车间出入口均已配套喷淋降尘设施,破碎机已配套布袋除尘器。121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粉尘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设备出入时,车间内的粉尘会少量外逸,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接驳市政管网。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外围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督促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加强降尘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内,特别是车间出入口的降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34

X3FJ202312140087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村104国道(马尾枢纽东北450米处),储存大量盗采河砂、海砂、矿石粉,并设有简易输送、清洗砂石设备,粉尘污染严重,洗砂废水直排公路,砂石运输车辆导致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君竹村G15高速公路与G104国道之间的空地上有砂堆,系福州市嘉盛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从福建漳平豪兴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的河砂。砂堆未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未发现海砂和矿石粉。 

2.现场有筛砂设备1套(含输送带)、铲车1部和回用水槽罐3个。该砂场对购买的河砂进行筛分,产生的废水通过自建的2个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贮存于回用水槽罐,循环回用到筛分工序,存在筛砂废水外渗到G104国道路沿边沟的情况。 

3.通往该砂场的道路为砂土路面,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路面扬尘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拆除生产设备,覆土复绿。

1215日,罗星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自行搬离。1216日,该公司自行拆除筛砂设备并搬离,沉淀池已填埋,河砂已清运。1218日,罗星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并覆土复绿。

阶段性办结

35

X3FJ202312140079

福州市连江县江山豪庭附近的凤升广告厂,排放废气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凤升广告店有3台写真机、1台切割雕刻机。写真机作业产生的废气已配套安装了紫外线臭氧净化和活性炭吸附设备。现场发现店面房门呈敞开状态,生产作业时有部分废气散逸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避免广告店经营时产生的废气扰民。

该店于1217日暂停营业,经营者承诺于2024110日前搬迁。

已办结

36

X3FJ202312140077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李坂村后山,倾倒有坂西村垃圾,破坏森林生态,垃圾发酵后散发臭味,雨天垃圾流向村内,影响周边村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李坂村后山”地块位于李坂村李坂91号,地类性质为园地,面积约3亩。长期以来种植茶树、橄榄和杂竹等作物,近年来因经济效益不高处于半荒废状态。周边村民经户主同意后,集中堆放零星建筑垃圾、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等。户主计划利用堆放的建筑垃圾、淤泥平整地块,未占用和破坏土地。现场未发现垃圾发酵散发臭味的情况。 

2.该地块排水设施不完善,在汛期遭遇强降雨时,渣土和淤泥经雨水冲刷,可能会流入附近农田,并伴随有边坡滑坡风险。

部分属实

对该地块按方案完成整改,并加强日常巡查。

1.122日,地块户主完成表层建筑渣土清理,并种植油茶树苗。 

2.12月5日,坂东镇政府邀请专家实地查看并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新建排水沟,平整土地并复绿和种植油茶树苗,设置水土流失防护网等措施进行整改。1215日,该地块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37

X3FJ202312140074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被拆除的程贤勤烈士纪念设施旁的永久基本农田上违建6万多平方米的非法厂房。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地块厂房未经审批建于2013年,占地面积9343平方米,为一层钢架结构厂房,是港头村集体所有,所得收益用于港头村委会公益事业。现由福州森永贸易有限公司承租,用作仓储,无生产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地类权属分析,该地类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分类予以处置

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榕政办〔201511号)第二条“两违建筑分类处置办法”第(一)款“关于对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要综合考虑其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分类予以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定,且考虑到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未侵占耕地,为港头村集体所有,予以暂缓拆除。

未办结

38

X3FJ202312140075

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西洋社区山海花园5号楼某单元,一墙之隔的白马花园垃圾分类屋经常产生恶臭,影响附近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白马花园垃圾屋系上海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原有垃圾收置处基础上改建而来,符合《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中“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的要求。 

2.该垃圾屋位于白马花园小区5号楼,往西北侧约5米处为山海花园5号楼1单元架空层,中间以铁制栏杆和绿化带隔离。现场检查时环境卫生较为整洁,未闻到有明显异味。经走访了解,该小区时有居民误时投放垃圾,将垃圾堆积于垃圾屋外。

部分属实

白马花园垃圾屋误时投放垃圾问题得到解决,卫生保洁情况得到改善。

1.上海街道办事处督促垃圾分类员加强垃圾屋及周边区域保洁清理,组织开展小区业主教育劝导和宣讲评比工作。 

2.上海街道办事处、台江区城管局结合“千名城管进小区”行动,开展垃圾分类一线执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自觉度。

已办结

39

X3FJ202312140068

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左海控股大厦施工过程中粉尘、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左海控股大楼建设单位为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12月2日,福州市建设局接到市委网信办转办的左海控股大楼桩基施工噪声扰民投诉件,经现场核实,项目采用大功率机械进行桩基施工造成噪声污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将大功率机械退场,并改进施工工艺降低噪声。 

3.12月14日现场核实,项目处于桩基阶段,已编制《扬尘控制及环境保护施工管理方案》和采用噪声较小的旋挖机引孔静压施工工艺进行桩基施工,现场裸土已采用绿色密目网覆盖,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喷淋系统和雾炮降尘,但在大型车辆进场及桩基移位时存在少量扬尘。

属实

整治施工扬尘、噪声问题,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福州市建设局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扬尘、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噪声较小的旋挖机引孔静压施工工艺进行桩基施工,裸土采用绿色密目网覆盖,强化喷淋系统和雾炮降尘。同时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将噪声施工工序调整到非休息时段,加强与项目周边居民沟通解释、争取居民理解支持。

阶段性办结

40

X3FJ202312140069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桔路78号香江枫景小区底楼,1.福临门酒楼(福州市仓山区陈曦餐饮店)油烟扰民,废气设施、厨房、运送煤气罐卡车噪声扰民;2.该酒楼油烟口排放到市政雨水井;3.底楼一层未设立餐饮专用烟道与排污系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临门酒楼管道及设备间墙体均已包裹隔声材料,厨房制作食品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并处理后排放。燃气公司使用厢式小货车上门配送燃气罐,配送时间为每日19时前。经对其油烟和噪声开展监测,结果均达标。 

2.福临门酒楼存在将排烟口接入到店前道路市政雨水井的情况。 

3.香江枫景小区系2006年建成,该楼盘开发时未规划设计底楼商铺的专用公共排烟管道及排污系统。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福临门酒楼已对排烟管道进行改造,不再排入店前道路市政雨水井。 

2.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经营者合法经营,维护好设施设备。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仓山区政府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强化联防联治措施,共同抓好重餐饮的油烟源头管控。

阶段性办结

41

X3FJ202312140100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大片农用地加工装修垃圾,并将处理后的装修垃圾倾倒在附近山体深坑中,造成山体林地污染,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厂房及平整场地种植绿化苗木过程中,占用部分林地(属农用地)。20231115日晋安区资规局已对其行政处罚。1216日检查发现已种植的苗木观感较差、堆土易受雨水冲刷等问题。 

2.该公司经市城管委会审批收纳二次装修垃圾,并由市渣土处置中心通过监管平台监管渣土车倒卸地点。二次装修垃圾在原料车间内处置,可焚烧废弃物经分拣转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处理,未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3.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和料场设置顶棚及围挡并喷雾降尘,压制砖生产车间进料口配套布袋除尘器。125日,晋安区对该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卸料车间东南侧至破碎车间的内部道路破损,可能产生粉尘影响周边环境。该公司产噪设备已设置隔声房和吸声、隔声板,压制砖生产车间使用双层彩钢瓦并加设吸声棉进行降噪。125日昼间,晋安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厂界噪声达标。

部分属实

补办用林审批手续,噪声、粉尘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晋安区已督促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抓紧完善用林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准备审批材料。 

2.晋安区已督促该公司采购大规格苗木,采用“挖大穴、种大苗”的方式,对平整场地进行重新种植,目前已开始种植,预计1231日完成。 

3.该公司已完成对道路破损部分的硬化修复。同时在厂区南侧及西南侧设立2015米长立柱用于增设防尘网,降低扬尘影响,预计于1228日完工。

阶段性办结

42

X3FJ202312140070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坏农用地,无环保审批,污水乱排,粉尘、噪声严重,私自处置建筑垃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永福环保公司实际用地217.01亩,其中209.33亩系经审批的合法建设用地,7.68亩未经审批,未涉及占用耕地。1212日现场核查,该用地上的设施已拆除、土地已平整恢复。 

2.该公司的烧结淤泥多孔砖生产制造项目环评于201375日经原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经监测,该公司噪声达标。该公司动建之初通过埋设涵管替代原有明渠,目前涵管淤堵不畅;堆土周边未设置排水渠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强降雨时部分泥水流入附近耕地和溪流。现场还发现该公司筛分和破碎车间的布袋除尘设施老化破损。 

3.举报件反映的私自处置建筑垃圾为新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因未落实相关环保手续和措施,今年7月被高新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改。目前,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现场无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有效防控扬尘、污水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23日,除必要的生产作业面外,永福环保公司厂内裸露的堆土已覆盖绿网,并采取防尘措施。 

2.永福环保公司正在对场区内涵管进行疏通,拟1231日前完成;于1226日前完成筛分和破碎车间新布袋除尘设施安装;修建堆土周边排水和雨水收集设施,拟于2024131日前完成。 

3.南屿镇政府、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永福环保公司及周边区域巡查监管,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处置。

未办结

43

D3FJ202312140034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正源塑胶鞋业,距离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小于国家规定的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厂生产塑胶产生甲苯类废气,污染周边环境。且厂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产生辐射污染,汽车配件厂产生噪声。多次向12345反映,福清生态环境局都以旧的环保审批或不用环保审批的说法敷衍了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厂房与周边居民区较近,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16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从事生产活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从事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无生产废气排放;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大旺公司、佳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无需环评审批。华能公司已于2022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阶段性办结

44

D3FJ202312140027

福州市长乐区福建泰铭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长乐区航城街道筹岐村新村二110号),2013年福建吴钢集团以泰铭新材料项目为名,占用长乐区营前街道营前村恩顶山91号一千多亩地,盗采花岗岩两千多万方,挖空山体,盗取国家资源,且坡度落差过大,易导致自然灾害。要求公示当时的勘探报告、土方情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该公司正在其用地红线内进行前期土地平整,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国家规定。经省自然资源厅指导,长乐区政府批准,2020116日,营前街道与泰铭公司签订了泰铭项目多余砂石有偿处置协议,处置收益为13767.523万元。泰铭公司正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125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超用地红线施工、水土流失和非法砍伐林木问题。 

2.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出具的《福建泰铭新世纪不锈钢彩板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高边坡稳定性评价报告》,泰铭项目边坡各部位在天然和饱和工况下整体稳定性均大于1.3,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均能够满足规范要求。武汉所针对边坡修复整治工作4-11级平台均已出具验收评价报告,现阶段各级平台均在安全值范围内。 

3.该项目勘查报告属于过程性文件,其报告结论已经公开,过程性文件不予公开。

部分属实

泰铭公司不锈钢彩板项目完成边坡修复整治工作。

长乐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盗采国家资源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45

X3FJ202312140054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洋里垃圾转运站隔壁土地已公示要建设福州市第一总院鼓山院区,但根据洋里垃圾转运站环评批复,垃圾站周边10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在项目厂区周围100米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和医院等构筑物。信访人质疑在该地块建设医院的合法合规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市资规局于20231013日在其官网上公示了“福州市晋安区350111-DSH-B管理单元B-6地块控规草案”,正式控规成果暂未获市政府批复。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精神,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现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选址。 

2.晋安生态环境局审查,于2021914日出具了《关于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该项目环评内容未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部分属实

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1.1215日,鼓山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就医院选址情况与周边居民沟通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2.待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选址确定后,晋安区政府将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进一步优化地块规划方案布局,按照安全及卫生规范要求留足退距。 

3.晋安区政府将督促项目业主在开工前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阶段性办结

46

D3FJ202312140022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洋屿村朝阳北路200号,非法侵占数十亩耕地违建六栋楼房。洋屿村吴航钢铁厂,排放黄色废水。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环保不达标,所持环保证是购买的假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朝阳北路200号地块为吴航不锈钢公司洋屿厂区的配套宿舍,用地面积共计29.5亩,实际建有4幢高层宿舍楼。该地块于2003613日获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于201245日获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的建筑功能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超审批红线用地、违建行为。 

2.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线均配套建设浊水循环系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多次现场核查,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见生产废水外排;125日下午,长乐生态环境局沿公司厂区周边河道巡查,并通过无人机巡查闽江沿岸,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排放痕迹。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亚新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举报件提及的吴航不锈钢公司有2家,分别为吴航不锈钢公司营前厂区和吴航不锈钢公司洋屿厂区。2家公司均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调阅2家公司近期废气在线监控数据和自行监测报告,结果均达标。122日,长乐生态环境局对营前厂区4个废气排放口以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抽测,结果达标。2家公司生产项目均通过环评审批并办理自主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不属实

1.航城街道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建行为。 

2.长乐生态环境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对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吴航不锈钢公司日常监管,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已办结

47

X3FJ202312140048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旺厝217号,民房院内的无证水泥制品加工厂,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群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南屿镇江口村旺厝自然村217号民房院内,搭有一座钢架结构的厂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现场有1台搅拌机、1台雕刻机、2台线切割机等生产设备,以及若干泡沫塑料模具和水泥板成品。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未发现外排情形。该加工厂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手续。

部分属实

厂房关停并清空设备及物料。

1.高新区南屿镇责令该水泥制品加工厂立即关停,并于1218日前清空厂房内设备及物料,目前已全部搬离。 

2.高新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一旦发现“散乱污”企业将及时予以查处。

已办结

48

X3FJ202312140040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上井村269号,家中及周边饲养家禽,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南屿镇南井村上井村269号户主于自家院子中圈养6只鸡鸭、于房屋后墙位置圈养8只鸡鸭,合计圈养鸡鸭14只。房屋后墙位置有鸡鸭粪便等垃圾,味道影响周边邻居。根据《福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榕高新区办〔201951号)要求,对村民家庭圈养少数鸡鸭,不纳入取缔范围。

属实

督促村民合理养殖,及时清理粪便等垃圾,减少鸡鸭圈养污染。

1.南屿镇政府督促该户主将房屋后墙圈养的鸡鸭移入院内圈养,并清理鸡鸭粪便等垃圾。1218日,鸡鸭已全部移入院内圈养,房屋后墙垃圾已清理。 

2.南屿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处置违规圈养鸡鸭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已办结

49

X3FJ202312140038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大院11-12号楼,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外直接排放污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闽榕泰公司不属于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设有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已获得审批许可。现场复核,该公司排水现状符合原审批要求,做到雨污分流、合规排放。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违法排污。

鼓楼区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已办结

50

X3FJ202312140047

1.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玉田村物流园地块被用于堆放废料渣土;2.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玉田村洪岗寺和长漫里有两条排洪沟,被填埋有化学危险废料的渣土,下雨时有黑色污水渗出,影响下游百姓。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玉田村物流园”为福建鑫泰润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玉田村洪岗寺和长漫里的两条排洪沟,分别位于福建鑫泰润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北侧及西侧。 

2.该物流产业园已通过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消纳建筑垃圾回填备案》,正处于土方回填阶段,总计约需填土方130万立方米,使用工程渣土,不属于其他废料。未发现超范围卸倒建筑垃圾。 

3.鑫泰润物流产业园按照玉田镇防汛要求,适时对两条排洪沟进行拓宽,未发现两条排洪沟被填埋,未发现化学危险废料,排洪沟内水质正常,未发现黑色污水渗出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填埋有害废料。

1.长乐区水利局会同玉田镇加强河湖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农田灌溉。 

2.长乐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玉田镇加强福建鑫泰润物流产业园建筑垃圾回填项目的监管工作。 

3.长乐区政府要求鑫泰润物流产业园公示作业流程。

阶段性办结

51

D3FJ202312140019

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和园小区东门外河道边,多家餐饮店、外卖店开设在小区楼下,24小时油烟机、蒸煮灶噪声扰民,小区未配备专用烟道,餐饮店自行安装排烟管道,从屋檐下直接排放,油烟污染严重。其中以冒菜西施、阿呆炒饭、汏肆撸串最为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得到答复为“具有营业执照”,信访人认为该地段不具备开设餐饮店条件,要求搬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餐饮店位于和园小区20号楼、29号楼之间连接体,经营场所产权证、房产证性质为商业用途。共有13家餐饮店,其中11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未办证目前已停业。 

2.12月16日,仓山区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核查,11家餐饮店正常营业,厨房门窗已关闭,厨房已配套油烟净化设备且处于开启状态,中餐制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冒菜西施”“阿呆炒饭”“汏肆撸串”3家餐饮店烟气排口设置在屋檐下方朝向街面。1217日、18日,仓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上述3家餐饮店进行了油烟废气和噪声监测,均达标。但上述餐饮店订餐提醒音、取订单喧哗音,就餐人员、餐厅卫生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强化管理,达标排放。

1.“冒菜西施”“阿呆炒饭”“汏肆撸串”3家餐饮店已将平台订单服务时间调整至每日800-2145,其他时间不再使用厨房设备。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向社会发布。

阶段性办结

52

X3FJ202312140030

福州市连江县马鼻镇半田下村,陈某盛、黄某义等人于20144月非法侵占儒宅山37亩林地,建设围墙,盗砍成年生态林木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4年,连江县儒宅爱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在马鼻镇半田下村儒宅自然村林地上平整场地,建设围墙。经连江县林业局执法大队调查,涉嫌占用马鼻镇半田下村1大班8小班火烧迹地2906平方米。201412月连江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20191月,连江县人民法院、连江县林业局、马鼻镇政府组织现场查看核对,涉占用林业地块围墙已拆除,被占用林地已恢复林地种植条件。 

2.12月15日、16日,马鼻镇政府、县林业局现场核查,未发现新增破坏林地违法迹象,未发现盗砍成年生态林木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部分属实

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避免林地遭受破坏。

马鼻镇政府、县林业局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林地加强实地巡查,避免林地遭受破坏。

已办结

53

X3FJ202312140043

福州市连江县苔菉镇,何某胜、陈某龙的烘干厂,距离村民居住地较近,使用煤炭锅炉,粉尘、恶臭扰民,污水流向路面。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烘干厂”分别为连江县苔菉镇泰和虾皮加工厂、连江县苔菉镇朝龙水产品加工厂,均从事虾皮加工销售,距离居民区较近,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两家加工厂锅炉房各有1台生物质锅炉,曾使用煤作为燃料。原料虾有腥臭味,运输及卸货时,冰水“滴洒漏”到路面,产生一些腥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责令两家加工厂限期改正,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等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2.苔菉镇落实属地责任,将两家加工厂列入“散乱污”整治对象,予以综合整治。 

3.苔菉镇加强巡查,如发现“散乱污”企业及时予以查处。

阶段性办结

54

X3FJ202312140028

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濂澳村,福建东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罗源县濂澳大来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和罗源县海宝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鳗场占用基本农田200多亩,从事固化毁坏盐渍化非农化生产,非法搭建厂房几十座,开采深井,造成水位下降,由于养鳗场污染导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鹭鸟大量死亡。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3家企业养殖项目符合养殖规划,备案用地面积共126.76亩,属一般农用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2.3家企业均属于淡海水水产养殖、育苗项目,海水养殖导致农用地盐渍化;企业均与濂澳村委会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并缴纳复垦保证金。3家企业共建有养殖大棚36座,符合设施农用地项目规定。 

3.3家企业均存在农用机井抽取地下水情况,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分流了濂澳村的水资源。 

4.濂澳苍鹭主要栖息区位于濂澳村城后自然村后山,主要觅食区位于濂澳村下寨自然村滩涂,距离苍鹭主要栖息区均达1千米以上,不属于苍鹭主要觅食区范围。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解决群众饮水问题,按协议落实项目退出后的土地复垦工作。

1.罗源县农业农村局、碧里乡政府加强对3家企业日常监管,要求在该3家企业项目退出后严格落实土地复耕责任,解决土地盐渍化问题。 

2.罗源县水利局对企业涉嫌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行为依法查处,并发函督促3家企业尽快办理取水许可证。 

3.福建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加快罗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C1标段施工进度,确保2024年春节前顺利通水,彻底解决濂澳村用水难的问题。目前,该标段已进入村民用水报户阶段。

未办结

55

D3FJ202312140017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琴亭湖畔小区旁,琴亭高架桥噪声扰民。隔音栏仅安装一半就停工,要求继续安装。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12月14日,福州市城管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琴亭湖畔小区距离高架桥最近的6号楼和9号楼分18002200两个时段开展实地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小区昼间实测噪声未超规范限值,夜间实测噪声超过规范限值。 

2.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已于20198月在琴亭高架桥西北侧增设了329米声屏障,目前该段声屏障完好无损。该路段辅道车流量较少且车速平缓,非噪声主要来源。辅道并无增设声屏障的必要。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采取降噪措施,安装声屏障。

1.福州市城管委拟将琴亭高架桥西北侧的声屏障向南延长100米;拟对主车道、辅道进行路面改造;计划均于2024131日前完成。 

2.福州市城管委将函请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路段加强日常巡查和交通秩序管理。

阶段性办结

56

X3FJ202312140035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福建凤安桥科技有限公司内,福州顺丰快运有限公司,夜间来往车辆噪声扰民,场内未按规划进行绿化,扬尘破坏国道绿化带。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位于福建省凤安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快递转运车辆夜间进出厂区产生一定交通噪声。同时该厂区与周边居民区之间的324国道上夜间往来车辆较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福建省凤安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部分绿化移除,仅余小部分绿化。厂区内路面已全部硬化,无明显扬尘。国道绿化带完整,植被未被破坏,但有粉尘附着,系324国道往来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导致。

部分属实

减少物流噪声影响,恢复绿地,做好路面保洁,减少交通噪声扰民。

1.祥谦镇政府督促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场区内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牌,并加强夜间往来车辆管理,减少物流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闽侯县相关部门对福建省凤安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恢复厂区绿地,并于2024131日前整改到位。 

3.闽侯县政府督促做好场区道路和市政道路的清洁工作,减少路面扬尘。

阶段性办结

57

X3FJ202312140012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投资区螺成路1号,湖际小学旁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噪声、粉尘影响学生上课及身体健康,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料加工和水泥砖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破碎时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经监测达标。但破碎噪声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历年航拍和耕地数据,厂房及其硬化部分违法占地约51亩。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拆除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并复耕,解决该处粉尘、噪声等污染问题。

目前,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该公司承诺2024229日前完成全部建筑拆除及复耕,并于1212日开始拆除主体建筑。

阶段性办结

58

X3FJ202312140011

福州市鼓楼区立志中学隔壁,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医院布类清洗、消毒、灭菌和国外航班疫情隔离宾馆酒店布类清洗灭菌业务,该厂离学校较近,噪声很大,且有异味,诉求者认为其对身体健康影响较大,质疑该公司审批手续合法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洗染服务”等业务,不属于医疗机构,无医疗废物产生,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2.该公司与立志中学距离约100米,中间间隔两栋建筑,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味问题。1218日,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结果达标,但洗涤过程中设备声音仍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做好隔音措施,作业时关闭操作间大门,减少声音向外传播。

阶段性办结

59

X3FJ202312140010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福建五福山钢贸园半山上,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破坏山林,污染农田,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20229月停产至今。根据“三调”数据及2019年国土规划显示,该地块地类为采矿用地,非林地和农田。 

2.该公司生产线全露天放置,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扬尘和噪声运行。目前该公司场地内仍有约1.5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苫盖措施,易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限时完成清运工作并拆除生产设备。

1.祥谦镇政府责令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1228日前对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采取苫盖措施。督促该公司于2024115日前拆除搬离生产设备,并于2024430日前清运完成。 

2.祥谦镇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督促搬迁过程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未办结

60

X3FJ202312140245

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信访人投诉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2009-2021年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狮岐3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周边环境质量数据”造假,目前被刻意隐瞒或销毁,要求公开所有环境质量数据。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不属于重点排放单位,由监管单位根据“双随机”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监测。罗源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其周边环境质量(主要为颗粒物指标)开展监督监测,2017年以来共开展监督监测9次,未发现有污染物超标情况。企业开展的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包括省、市两级)开展的监督监测均由有资质检测单位进行监测,未发现有数据造假等情况。 

2.涉及该企业的环境监测数据未发现被刻意隐瞒或销毁,但由于企业股权曾发生多次变更,内部档案管理不善,2015年前的自行监测报告档案存在缺失。 

3.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监督监测工作及监测数据不属于主动公开内容,若单位或个人需要了解企业环境监测情况,可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公开。

部分属实

强化监测数据档案管理,要求企业规范环境监测档案管理。

罗源生态环境局于20221216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规范完善环境监测数据档案管理。目前,企业已安排专人负责监测数据档案管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

61

D3FJ202312140012

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官路村良山坪高嵛山山脚下的15亩林地被毁,用于开采石矿,破坏生态林。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富泉乡芭蕉村村民余某平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占用林地取石用于周边河道加固,涉及林地面积1222平方米,该地块为一般林地,不属于生态林。2023918日,永泰县林业局对余某平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于20231218日前恢复原状。目前罚款已缴交,林地已复绿。

部分属实

进一步规范林地用林管理,避免林地遭受破坏。

1.20231220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规开采石矿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同安镇政府将加强对辖区内的林地、矿产资源巡查监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大宣传保护力度。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阶段性办结

62

D3FJ202312140065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3006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结果称“选址根据1547文件,没有侵占绿地”,信访人查阅自然规划局20202月发布的规划图,确认该地块为公园绿地。之前向12345咨询,得到答复为“国有收储土地”“规划绿地”,投诉人认为1547文件是2021年,规划图为2020年,规划在前,土地性质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庙宇时应考虑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在该处建设庙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要求提供相关建设手续、土地变更手续等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件(三证),并在融信玺湾小区公示,不能以会议纪要代替法律。之前向属地反映庙宇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活动时,属地要两小时后才到现场,均回复“现场未发现此类问题”,敷衍了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经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涉迁庙宇临时安置不属于按照永久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形。 

4.关于庙宇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活动,如接到举报电话,盖山镇浦下村巡逻队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63

D3FJ202312140003

福州市鼓楼区观凤亭街道99-11号北京烤鸭店,臭氧(净化器净化后引发的气味)和烤鸭异味扰民严重,烤制时最为严重。且废气直排空中,不符合规范要求。长期反映未解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北京烤鸭店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自设管道引至店招牌处排放,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 

2.12月5日,该店安装UV光解式除味净化器,UV光解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臭氧。检查时该店周边可以闻到烤鸭气味和臭氧气味。

部分属实

油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1215日北京烤鸭店新购置一台静电式净化设施,提高油烟净化效率,消除臭氧气味和烤鸭气味。 

2.鼓楼生态环境局、鼓东街道办事处将加强七海花园小区周边和内部餐饮店面的监管,督促店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油烟对周边影响。

阶段性办结

64

D3FJ202312140001

福州市永泰县潭前乡唐乾明月小区对面的山上,宏泰公司自2013年起开采石头,已采光山头石头,台风引发洪水冲刷山上泥沙流入居民区,居民家中都是泥沙。平时矿山采矿爆破、车辆运输噪声扰民,扬尘严重。雨天山上泥沙流入小区门口小溪,导致河底大量淤泥。要求宏泰公司停止采矿,恢复山上绿化植被。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宏源砂石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11月竞得永泰县牛项山矿区采矿权后,陆续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安全生产许可和占用林地批准等手续,属合法采矿。 

2.宏源公司委托持牌爆破服务商按作业要求开展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运输车辆落实合法装载、篷布覆盖和净车出场。该厂配备有喷淋、炮雾机和洒水车等抑尘设施设备,对砂石料传送带、下料口和厂区环境进行持续抑尘,堆放砂石采取防尘网覆盖。125日,经监测,厂界总悬浮物颗粒物及噪声均达标。宏源公司砂石加工厂区受一都溪“9·5”洪灾影响,局部围挡被冲毁,尚未完成修复,存在扬尘和噪声隐患。1218日再次开展监测,结果尚未得出。 

3.2023年95日,台风“海葵”带来强降水引发一都溪特大洪水灾害,导致一都溪塘前段淤积达38万方,河道淤积物主要为冲洪积卵石,非牛项山矿区花岗岩矿石及其加工制品,并非宏源公司采矿导致。

部分属实

修复厂区灾毁的围挡,完成河道清淤。

1.一都溪河道清淤施工单位已于1030日进场,计划于20244月前完成。 

2.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抢修国道G534线灾毁路段,加强破损路面修复,降低运输噪声。目前已完成部分路段修复。 

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企业修复邻界一都溪河道护岸,并在护岸修复后十日内完成围挡重建,消除扬尘和噪声隐患。 

4.永泰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扬尘和噪声管理,根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情况依法处置。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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