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FJ202312180041 |
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摘仙苑,垃圾屋距离二次供水水池过近,污水横流、滋生蚊虫、臭味扰民,且建垃圾屋时破坏绿地。多次投诉无果。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该小区距1号垃圾屋约14米处有全封闭的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该垃圾分类屋为新增的小区公共设施,利用绿植不易存活的林下空间建设,未破坏绿地。根据《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垃圾屋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福州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每季度对小区水质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垃圾屋未影响生活用水安全。 2.2023年12月16日-20日,金山街道每日均组织人员到该小区垃圾屋检查,垃圾屋环境卫生保持良好,未发现污水横流、孳生蚊虫、臭味扰民现象。检查中发现由于个别居民垃圾定时投放意识不强,存在未按时投放垃圾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做到按时投放,保持垃圾屋良好环境卫生。 |
1.仓山区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小区垃圾分类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协调,并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
已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180174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新华都超市三楼的漫城KTV,违规改造排污管道,污水直排雨水井中,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与雁金幼儿园仅一墙之隔,每天晚上营业至凌晨两三点,且吊顶、墙壁未采取任何隔音措施,扰民严重。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12月19日,金山街道会同仓山区相关部门、福州市排水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恒升中心随意改造排污管道的情况,该KTV污水统一汇入恒升中心污水主管道后正常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闻到明显臭味。该KTV设有厨房,为11名员工提供餐食,厨房内未安装隔油池。 2.“曼城KTV”与“金雁幼儿园”之间距离符合福建省娱乐场所设立要求。12月12日夜间,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KTV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督促整改,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漫城KTV于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厨房隔油池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FJ202312180042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滨江丽景小区美丽园附近的生态公园,被开挖修建道路,汽车尾气、喇叭噪声扰民,且生态公园内大量树木缺乏养护枯死。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2022年,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对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及规划绿化用地,对占用道路红线的原沿河绿地苗木经园林部门审批移植了32株。 2.现场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侵占公园用地及砍伐树木。 |
部分属实 |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 |
D3FJ202312180049 |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塔庄镇塔庄村茶山上后崖水库养牛的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现在水库和山上水沟里都是牛粪,周边农作物和原始生态树木被牛踩踏、吃掉;2.塔庄镇塔庄村塔庄安置房敬老院门口的几百平方米农田被侵占用于建设房屋,还围起来种树,导致无法耕作。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后崖水库”为塔庄村后万山塘,山塘周边仅1家散养户,日常放牧中存在牛粪直排林间地头现象,该农户不定期收集用于周边果树、蔬菜施肥。散养放牧区域耕地处于未耕种状态,目前已设围挡,未发现周边农作物和原始生态树木被牛踩踏、吃掉的现象,但在雨天期间存在部分淋溶水溢流至山塘的现象。经监测,该水塘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2.举报件反映的“塔庄安置房敬老院”为塔庄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门口几百平方米农田”地类性质为林地,面积约5.82亩,规划用作中心配套的老人户外休憩活动场地。因地块紧邻道路,为确保老人活动安全,四周增设了围挡。目前该地块种植些许树木,未建设房屋,未发现侵占农田建设房屋导致无法耕作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散养户的监管,规范场地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养殖影响村庄生态环境。 |
1.塔庄镇督促指导该散养户加强场地卫生管理,及时做好牛粪收集清理,收集粪污用于灌溉和施肥等,在养殖场地与山塘间设置围栏和截污水沟,建设储液池,确保粪污不排入山塘内。目前,已全部完成。 2.塔庄镇加强对该散养户的监管,按照村规民约,规范散养行为,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FJ202312180153 |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黄石村,1000余平方米耕地被毁坏用于违建富贵新村88号麦芽糖厂。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富贵新村88号为营前街道黄石村村民所建房屋,为其生活和加工麦芽糖小作坊使用,麦芽糖加工生产过程无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该地块违建总面积439.46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270.7平方米,埕地面积168.76平方米,属未批先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房屋地块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其他为果园地。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完成违建地块处置。 |
1.12月13日,营前街道办已作出处罚决定。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暂缓拆除违建房屋。 2.埕地除保留必要通道外,其余部分已于12月11日完成复耕。12月19日,现场复核未发现该地块新的违建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FJ202312180155 |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1.郑某英利用他人名义在上瑞非法填海区域建设沥青搅拌站,破坏自然生态环境;2.2012年,松下码头有限公司炸药爆破导致村民房开裂,造成粉尘污染;3.松下码头有限公司未办理用林等合法手续,超界毁林,大肆侵占、填埋午山滩涂岸线、养殖捕捞场,不断增加碎石生产线,围填的土地成为石子堆场,私自修建黏土砖厂。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沥青搅拌站”为福州市长乐区松下沥青工程有限公司。该沥青搅拌项目位于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2#和3#泊位获批填海范围内,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2023年以来的6份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到达标排放。现场未发现非法填海。 2.2011年4月21日,福州松下码头有限公司委托专业爆破公司实施长乐松下码头六期陆域平整石方爆破施工(2#和3#泊位配套工程项目),已向公安部门备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中对爆破震动的相关规范要求,爆破施工过程按规范采取洒水、喷雾措施抑制粉尘。涉及的房屋开裂问题,2012年已完成受损房屋评估补偿工作。 3.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松下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超界施工平整林地49.3亩。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并作出刑事处罚。2018年12月,松下码头有限公司对超审批施工的49.3亩林地启动了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6月,该工程完成施工,之后纳入三年管护。2022年10月,长乐区林业局组织验收,认定上述生态修复效果不达标。目前,超审批49.3亩林地的生态修复,松下码头有限公司已纳入松下码头高边坡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4.松下码头涉及午山村附近的海域是12#和13#泊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未发现填埋午山滩涂岸线违法行为,未发现养殖场捕捞场。 5.“碎石生产线”为松下码头建设项目配套的石子加工场,已于2021年10月停产、拆除。石子堆场已于2020年清理完毕,不再堆存。 6.举报件反映的“黏土砖厂”为松下永丰建材砖厂,位于松下码头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域使用权证》范围内,已于2017年底取缔关闭,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改为码头仓库使用。 |
部分属实 |
完成超审批林地生态修复。 |
1.长乐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松下沥青公司的巡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 2.已完成受损房屋评估补偿工作,将加强与信访人沟通;松下镇对项目施工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松下码头有限公司超审批49.3亩林地的生态修复已纳入松下码头高边坡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由长乐区成立了工作专班推动该项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FJ202312180138 |
福州市台江区北兴园小区违法,违规改造绿化地块,并将1、2号楼污水管布置铺设在居民行驶过道上,破坏居民绿化环境,原绿化地上几十棵近20年树龄的番石榴大树及其他小树被砍伐。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北兴园小区纳入2022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整治一期项目。改造内容包含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对小区原楼栋之间灌木丛等规整清理,保留绿化并种植绿篱,规整出的空地部分用于小区业主停车使用等内容。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进场施工,2023年8月完成改造,改造后小区更加整洁美观。 2.该小区1、2号楼污水管道设计保留原有位置现状,仅对混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相应增设排水管道,污水管布设在人行通道下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兴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保留了原业主自种的杂树,但在改造实施期间,个别小区群众做出损害树木、实施砍伐的行为,导致有16棵原业主自种的杂树被群众砍伐或枯死。 |
部分属实 |
结合群众诉求,在原有小区绿化基础上,适量增加绿化区域,提升小区绿化景观品质。 |
1.12月31日前,台江区政府在北兴园小区适量增加绿化区域,并种植桂花、黄金榕球等。 2.对原业主自种的杂树被小区群众实施砍伐、破坏,鉴于部分业主要求补植,部分业主要求保持现状,属地街道、社区已于12月16日将业主大会表决事项进行公示,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FJ202312180039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7005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白马花园垃圾分类屋臭味影响铁栏旁的山海花园业主。当地仅对垃圾分类屋卫生进行清理,公示内容称“白马花园是按政府规定合法建设垃圾分类屋,距离居民区不足2米,会加强环境管理”,未提及要拆除垃圾分类屋。信访人认为该垃圾屋严重影响山海花园业主,要求重新选址并征求山海花园业主意见。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该垃圾屋位于白马花园小区5号楼,背对山海花园,往西北侧约5米处为山海花园5号楼1单元架空层,中间以铁制栏杆和绿化带隔离。经整改,在12月15日、18日的现场核查中,工作人员未发现存在误时投放的垃圾,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未闻到有明显异味。12月20日下午,上海街道完成对垃圾屋内部的密封加固处理,进一步阻隔垃圾屋内气体外逸,12月23日再次开放使用。 2.上海街道除加强垃圾屋内外卫生保洁、垃圾运输以及密封加固垃圾屋外,自12月12日起,每日在小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当前垃圾屋选址符合《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因需配置”两项原则,且目前小区没有其他合适场所新建垃圾屋。 |
部分属实 |
白马花园垃圾屋误时垃圾问题得到解决,卫生保洁情况得到改善。 |
1.上海街道督促垃圾分类员加强垃圾屋及周边区域保洁清理,组织开展小区业主教育劝导和宣讲评比工作。 2.上海街道、台江区城管局结合“千名城管进小区”行动,开展垃圾分类一线执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自觉度。 |
已办结 |
无 |
9 |
X3FJ202312180136 |
福州市恒大天璟小区(一期)小区商业裙楼餐饮油烟排放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中央空调外机)规划设计不合理,相关工程设施不按设计规范施工、布置,违规设置排烟口,餐饮油烟、设备噪声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苏宁广场综合体5楼空中花园,边界处设置有8根排烟管道,用于4楼13家餐饮店排放油烟。台江生态环境局对西贝餐饮公司、均安餐饮店开展油烟监测,并选取恒大天璟4个噪声敏感点位开展噪声监测,均未超标。 2.该小区所在的苏宁广场B13地块,经过原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按照规划法和技术规范,油烟管道及中央空调位置不属于规划审查范畴。苏宁广场B13地块项目于2015年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共设置有4个排油烟区,现场检查空中花园未发现有在排油烟区外进行排放油烟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完善油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台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苏宁公司对排烟管道进行加固,降低震动噪声。12月19日已对有震动噪声的管道采取延伸、加装隔音棉等措施,噪声减小。 2.苏宁公司增加巡查和维护频次,发现噪声问题立即检修;定期组织清洗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管道,保证净化效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X3FJ202312180128 |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瀛洲府C区远乐新能源充电站噪声扰民,包括充电桩设备声音、充电人员喧哗声音、鸣笛声音等,同时停车场卫生环境差,臭气熏天。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停车场位于瀛洲府C区北侧,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米。为缓解该区域周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紧缺问题,2023年5月,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依托原有车位引进了新能源汽车充电项目。经监测,夜间噪声未超标,但存在个别司机把充电设备扔出围栏占道充电、司机夜间讲话声音较大。 2.现场未发现臭味扰民情况,但夜间可能存在少数司机找不到厕所随地大小便情况,该停车场已新增加了3处提示标语。 |
部分属实 |
解决噪声扰民等问题,为小区周边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
1.台江区房管局等单位已约谈物业公司,要求该公司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建立定时巡查机制,及时维护设备,制止不文明行为。 2.台江区城管局加强宣传引导,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台江公安分局加强夜间巡查,对占道充电、深夜扰民等现象加大整治巡查力度。 |
已办结 |
无 |
11 |
D3FJ202312180036 |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天福村工业区一层,福州闽祥鞋业有限公司制造拖鞋,塑胶臭味扰民,且在厂区内随意堆放生产垃圾,导致环境脏乱。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福州闽翔鞋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E鞋底生产。炼胶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生产废气集气罩收集并引至二楼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2.该公司已停产,车间内部分冲压后废料在厂区内随意堆放,散发塑胶味道。 |
属实 |
停止生产、引导转型。 |
1.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立整立改,将生产边角料摆放整齐、用防尘网覆盖。 2.螺洲镇政府督促该公司进行转型,计划于2024年1月20日前清空生产设备,未来厂房用于非生产性行业使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D3FJ202312180034 |
福州市闽清县东桥镇溪芝村山上的养殖场,养殖猪鸭,严重污染水源,臭味扰民,向12345投诉无果。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东桥镇溪芝村村民谢某丹在溪芝村芝山自然村边上搭建两个养殖棚,散养蛋鸭约7000羽,未养猪,面积约1亩,位于禁养区内。养殖场周边仅有一条溪流,不是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鸭粪冲刷溢流至河道的现象。养殖场位于溪芝村芝山自然村附近,存在一定的臭味扰民现象。 2.2023年以来,东桥镇政府分别于9月15日、12月13日收到12345平台转办的投诉件,均现场核查处置,要求散养户于2024年1月底前清栏并拆除养殖棚。目前,该散养户已在持续售卖蛋鸭。 |
部分属实 |
完成该养殖场关停取缔。 |
东桥镇政府、闽清生态环境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养殖场于2024年1月底前关停并拆除养殖棚。后续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
未办结 |
无 |
13 |
X3FJ202312180156 |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黄石村林某明、林某平霸占河道耕田,将20多米宽河道侵占到只剩下4-5米宽;在永久性耕地违建凤贵新村88号麦芽糖厂。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林某明、林某平分别为黄石村村委会负责人和村干部。近年来,营前街道黄石村村委会对黄石村过浦溪进行了整治,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堤岸加固和污水管网建设等工作,有效提升了过浦溪灌溉、行洪能力和水质质量。经调阅2016年及2023年历史卫星影像图比对,过浦溪河道长度及宽度基本保持一致。 2.富贵新村88号为营前街道黄石村村民所建房屋,为其生活和加工麦芽糖小作坊使用。该地块违建总面积439.46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270.7平方米,埕地面积168.76平方米,属未批先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房屋地块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其他为果园地。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完成违建地块处置。 |
12月13日,营前街道办已对违建房屋的黄石村村民作出处罚决定。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暂缓拆除违建房屋。埕地除保留必要通道外,其余部分已于12月11日完成复耕。12月19日,现场复核未发现该地块新的违建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3FJ202312180130 |
1.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大北溪溪头端和东田段接壤处的集体土地8000平方米,擅自修建垃圾场,雨天垃圾流入大北溪,污染河水;2.福清市洪宽工业区洪智路溪头村与屿边村之间的林某明垃圾场,东南邻福清洪宽工业路洪智路,西邻洪宽中学,堆放填埋工业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人反映的“大北溪溪头端和东田段接壤处垃圾场”为福清市融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此前场地内堆放较多未分类回收物资,场地脏乱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该公司已自行停产,露天堆放回收物资已清理干净。该公司生产流程是分拣、打包,无清洗环节,未发现雨天垃圾流入大北溪,污染河水现象。 2.举报人反映的“林某明垃圾场”为闲置平整地块,溪头村村民林某明曾将该地块作为工业边角料回收临时堆场,现场未发现生产经营活动,场地内堆放部分杂物、枯枝、工业边角料,未发现填埋工业垃圾现象。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1.阳下街道将融盛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进行整治,督促企业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目前融盛公司已经自行停产,场地内露天堆放回收物资已清理干净。 2.阳下街道督促临时堆场原业主于12月31日前将场地内工业垃圾全部清理转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D3FJ202312180033 |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拦截、封堵河道用作养虾场,导致河道排水不畅、无法行洪,大雨天两岸及下游1000多亩农田都被淹没;三浮厂破坏海堤,围海堤养殖花虾,大马力抽水机噪声严重。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养虾厂”实际为瑟江蛤苗养育场。2021年11月,瑟江村通过截弯取直的方式,将原排洪通道向东侧移动,从倒“L”型改造成斜“I”型。排洪通道改造后,解决了以往排洪不畅的难题,经受近年来多次汛期暴雨及台风天气,未出现排水系统堵塞和周边农田被淹的情况。在2021年以前,该区域为养虾区,排洪通道改造后主要用于花蛤育苗。 2.举报件反映的“三浮厂海堤”实际为三福养殖场的养殖设施隔断坝,用于分隔不同的养殖品种。承包户在承包期间,因养殖需要将其拆除。该堤坝不承担排洪功能,拆除后暂未发现周边生态遭破坏。12月20日,福清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场开展噪声监测,有7台抽水机正常运行,结果显示达标。该养殖场仅每年10月份左右,在小潮水时,利用白天海水涨潮时机抽水约三小时补水。抽水机距离最近的民宅约1000米,工作噪声对居民影响较小。 |
部分属实 |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 |
三山镇政府做好对群众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 |
已办结 |
无 |
16 |
X3FJ202312180100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码头,侵占河道面积达2000平方米,填石造地扩建码头,无审批手续,为非法建筑,码头经常装卸化肥、钢材或走私油品,装卸过程中材料落入水中造成污染,影响50米附近的泮洋村自来水取水口,装卸噪声影响附近群众,运输车辆扬尘严重。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为闽侯海信码头、泮洋村临时卸载点。 1.闽侯海信码头于2016年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29日,审批手续完备,不属于违法建设。泮洋村临时卸载点为泮洋村集体所有,占地面积约7亩,地面未硬化。该村于1990年左右在该地块建设一台吊装设备,占地约5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 2.海信码头主要卸载钢材、玻璃、纤维板等散杂货,未装卸化肥、油品;泮洋村临时卸载点主要用于卸载钢材等散杂货,未装卸化肥、油品。 3.海信码头及泮洋村临时卸载点采取吊装的方式卸载货物,未发现材料落入水中的情况。海信码头至泮洋村自来水取水口水域无油污漂浮,水质未见异常,根据日常水质检测报告,该取水口水质符合标准。 4.海信码头及泮洋村临时卸载点装卸时间不固定,存在夜间装卸情况,夜间装卸噪声较为明显,车辆运输过程会有一定扬尘。 |
部分属实 |
规范船舶卸载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
1.12月12日,泮洋村临时卸载点已清理地块所有钢材,停止所有卸载活动,放倒吊装设备。祥谦镇政府督促泮洋村委会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审批手续之前,不得开展装卸活动。 2.闽侯县交通局督促海信码头加强装卸管理,吊装时注意控制噪声,同时加强码头路面洒水降尘。 3.闽侯县交通局、祥谦镇政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江面违法装卸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X3FJ202312180123 |
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小区,环境脏乱差,污水乱排放。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东盛花园小区物业已制定卫生保洁和垃圾收运制度并落实,已建有垃圾屋,保洁员定期打扫。因个别居民在室外公共区域乱扔垃圾,在架空层或楼梯间底层堆放杂物,形成了一些卫生死角。9号楼楼梯间底层堆放有杂物2处,8号楼架空层堆放有杂物1处,小区室外公共区域堆放有杂物4处,小区后门铁围栏上张贴了小广告。 2.经排查,未发现小区内的污水井存在污水外溢的情况,未发现小区内污水乱排放现象。 |
部分属实 |
完成小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提升小区宜居环境。 |
1.12月19日,东升街道组织人员在东盛花园小区内开展卫生大清扫,将垃圾、杂物、小广告等进行清理,小区已恢复整洁。 2.东升街道将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万安物业加强日常保洁工作,开展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8 |
X3FJ202312180101 |
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元口村上湾自然村316国道40公里下方,闽侯鸿尾乡鸿顺公司破坏国家湿地违法建设的码头,已于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时被拆除,周边已复绿。2023年11月有人开钩机铲平原先种下的树木和植物,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经查询,未发现闽侯县鸿尾乡辖区内注册“闽侯鸿尾乡鸿顺公司”或类似名称公司。举报件反映的“违法建设的码头”应为闽侯县鸿尾朝峰建材加工场原砂石中转点,已于2019年被取缔拆除,后该地块一直闲置至今。 2.2023年11月,鸿尾乡元口村村民吴某榆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情况下,使用钩机将该地块杂草予以清除(地块内无人工种植树木及植被),清除面积约6亩,拟建设露营地。 |
部分属实 |
播撒草籽,恢复地块生态。 |
12月12日,鸿尾乡政府已责令该村民停止作业、钩机撤场,并播撒草籽。12月19日现场核查时,该地块草籽已播撒完毕,正逐步恢复生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 |
X3FJ202312180097 |
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顶坑村顶坑126号,纳进塑料加工厂,利用废塑料加工制造塑料粒,间歇性排放恶臭废气,傍晚至夜间尤为严重。该企业常年关闭大门生产,曾向相关部门反映,答复为:该企业未生产。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该厂未取得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其塑料热熔工序会产生臭气,在夜间等污染物不利扩散的环境下,尤为明显。12月19日上午、晚上检查时,该厂均大门紧闭,无生产迹象。走访周边居民了解,该厂存在白天停产,夜间生产的情况。 2.池园镇政府曾于2022年1月19日及4月5日收到12345平台转办关于该企业的投诉件,2次现场检查该厂均大门紧闭,未见生产迹象。2022年3月29日,池园镇政府接到村民电话投诉,立即组织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2022年4月7日复查时,该厂已停止生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 |
部分属实 |
完成纳进塑料加工厂关停取缔。 |
1.池园镇已将该加工厂列为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并于2023年12月20日督促企业完成相关生产设备拆除工作,12月24日完成生产原料、产品清空。 2.池园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如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FJ202312180094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浦里166号,福州麦加利食品有限公司,厂房、车间建设面积超环保审批规模,部分建筑侵占绿地等其他用途土地,存在环保少批多建行为;厂区内的十数家企业(食品、塑料制品、物流等),存在污水直排乌龙江、噪声废气扰民现象。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麦加利食品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批复规模为年产豆沙、水果馅等馅料食品10000吨,目前实际年生产规模约500吨,未发现环保少批多建行为。项目建成后,又进行违法建设,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9536.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32.46平方米,因存在违章建设等行为未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及土地核验手续,存在部分建筑侵占绿地等其他用途土地情况。 2.厂区内有麦加利食品公司、贝鲁尼食品公司、配觉食品公司、海纳鑫金属制造公司、天宫食品公司、和升达科技公司等6家企业,上述企业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原料清洗水,均已接入麦加利食品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村里下水道进入红南溪。麦加利食品公司、贝鲁尼食品公司、配觉食品公司、海纳鑫金属制造公司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天宫食品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海纳鑫金属制造公司物料装卸过程会有一定噪声产生,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3.经对麦加利食品公司总厂区废水排放口、厂界噪声以及和升达科技公司废气排放口等分别监测,结果均达标。因检查当天麦加利食品公司锅炉年检无法检测,计划于12月31日进行监测。厂区内无其他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口。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经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
1.祥谦镇政府、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对麦加利食品公司违法建筑物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2.麦加利食品公司、贝鲁尼食品公司、配觉食品公司、海纳鑫金属制造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 3.祥谦镇政府将天宫食品公司列入散乱污整治对象,并按散乱污整治方案规定对其分类处置。 4.祥谦镇政府要求海纳鑫金属制造公司合理安排装卸运输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X3FJ202312180140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129009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农工商宿舍2号楼,改变住宅性质,住改商违规出租给十几家商户,其中客家小宴战友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不规范,违反《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距离居民楼仅几米,排烟管安装不符合油烟排放规定,油烟直接从地下污水管网排放,未接入专用烟道。整改不到位,在墙面设置管道低空排放,仍然影响周边群众。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八批举报件重复。 1.农工商宿舍2号楼与富裕世家一路之隔,距离约5.5米,共有三层,一层为客家小宴战友餐厅,二层为悠悠琴行,三层为推拿美容店。 2.农工商宿舍2号楼属福州农工商联合企业供销公司产权,设计用途为办公,并未改变住宅性质。 3.客家小宴战友餐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3月25日获得,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未违反新颁布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餐厅北侧油烟管道破损已修复,窗户已加装隔音棉及填充木板,但存在油烟管接入店铺旁的雨水井内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规范油烟排放,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
1.12月21日,客家小宴战友餐厅已对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水部街道办事处将联合鼓楼区建设局对该餐饮店重点巡查,防止问题回潮。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向社会发布。鼓楼区政府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强化联防联治措施,共同抓好重餐饮的油烟源头管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X3FJ202312180092 |
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多年从事石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共有8个废弃矿山、1家石材加工企业,均已于2016年底关停至今,关停的废弃矿山已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于2019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罗源县于2021年9月对2处废弃矿山的废弃石碴点开展生态修复提升工作,于2023年5月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 2.矿山关停后,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在长基村进行非法盗采矿石资源行为,原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已查处3起盗采矿石行为,并加大对废弃矿山的巡查监管力度。 3.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弃矿山有继续开挖的迹象。石材加工企业没有复工复产迹象,进行生态修复提升的2处废弃石碴点没有被破坏的迹象,但在2021年9月-2023年5月清理及运输废弃石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村庄环境。 |
部分属实 |
加大对白塔乡辖区内废弃矿山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废弃矿山死灰复燃。 |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塔乡政府将加大对白塔乡辖区内废弃矿山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废弃矿山死灰复燃。如发现非法盗采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X3FJ202312180096 |
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郑某育上山偷挖大量各种珍贵野生植物,并在其房屋周边农田中培育种植,引发其他村民也去采挖,破坏山林。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郑某育于柏渡村经营一苗圃,位于长福高速柏渡段西侧,面积约4亩-5亩,现有黑松约180株、油杉(杜松)9株。 2.经营苗圃初期郑某育从江苏徐州邳州市、龙岩漳平市、漳州长泰区三地合计购入31株油杉,经培育后出售,现余9株油杉。黑松系郑某育从其他地方购买的树苗进行培育。经查询林业小班因子表,龙山街道柏渡村林地树种组成多为桉树、相思树、马尾松和其他硬阔类。郑某育种植的油杉和黑松来源合法,未发现上山偷挖行为。 3.经龙山街道执法队日常巡查,未发现柏渡村山上存在野生植物被偷挖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村民上山偷挖野生植物。 |
不属实 |
无 |
向群众普及植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
已办结 |
无 |
24 |
X3FJ202312180181 |
信访人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2号附近建设庙宇”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民意调查只涉及少数居民,不客观全面,要求禁止侵占绿化用地,停止建设庙宇,拆除违建,恢复绿地。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民意调查实际是盖山镇政府为了解周边群众对浦下村庙宇现状的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活动调查的对象为玺湾小区业主及浦下村村民,均由第三方公司全程进行调查。 |
不属实 |
无 |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
已办结 |
无 |
25 |
X3FJ202312180082 |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港务码头建有一处大型洗砂场,每天粉尘、噪声污染,污水直排闽江。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洗砂场”为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月起,租用福州港务集团琯头分公司场地从事砂石加工。洗砂场与最近的居民点距离约70米,石粉分筛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和机械噪声。 2.该洗砂场现已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未产生污水排放闽江。福州港务琯头分公司码头还有其他货运公司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码头,偶有24小时作业,存在“滴洒漏”现象,有时产生粉尘、噪声。 |
部分属实 |
加强港区码头装卸货车的管理,减少粉尘、噪声等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
福州港务琯头分公司加强港区码头装卸货车的规范装载管理,严禁超载和“滴洒漏”现象,在港区门口增设减速带、反光镜等安全措施,定期清理周边路面。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加大对码头进出车辆临检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 |
X3FJ202312180083 |
福州市鼓楼区福屿后路东侧一排,尤溪农家猪和缝补换拉链改裤脚两家店面,每天将污水排入路沿石下的雨水口,将垃圾倾倒在路面雨水口和墙根。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现场未发现福屿后路尤溪农家猪店、缝补换拉链改裤脚店有污水直排雨水口现象。福屿后路部分店面在门前外接水龙头,可能存在店家使用时造成污水溢流至路面的情况。 2.现场未在路面雨水口和墙根发现垃圾,经现场调查及走访周边群众以及福屿后路环卫保洁员,均反映日常偶尔会在福屿后路沿街墙角发现少量垃圾堆放。 |
部分属实 |
保持尤溪农家猪店和裁缝店门前干净整洁。 |
1.洪山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福屿后路沿街三处外接水龙头进行封堵,同时告知商家不得再私自外接水龙头。 2.鼓楼区城管局已约谈尤溪农家猪店、缝补换拉链改裤脚店负责人,要求不得将污水直排路面,规范投放生活垃圾,禁止乱倾倒垃圾。并加大福屿后路沿线巡查力度,督促保洁公司加强沿线卫生保洁。 |
已办结 |
无 |
27 |
D3FJ202312180026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金浦路99号,世贸云境小区2、6号楼围墙外的汽车充电桩噪声扰民,特别是夜间整夜低频噪声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该充电站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建设8台120kW充电桩(一桩双枪),2个充电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业主单位已对2台整流柜加装隔音设备并已关闭车辆出入闸门和充电桩充电的提示音。11月15日,充电桩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夜间汽车充电时的低频噪声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电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福州市工信局将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对该充电站加强管理,确保充电桩管理使用依法合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 |
X3FJ202312180081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89号金山大景城小区旁,恒升中心餐饮店将污水排入雨水井中,臭气熏天,铲平隔壁小区绿化带作为新能源充电桩。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新华都恒升中心商场内11家餐饮店,其厨房均已配套安装隔油隔渣设施,餐厨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放。现场打开恒升中心与花溪中路、金山大道接驳的2处市政雨水检查井,未发现存在恒升中心污水管私自接入市政雨水管井的情况,未闻到明显臭味。 2.举报件反映的“充电桩”项目2023年9月27日通过仓山区发改局批准备案,审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设有28个充电桩,均在新华都恒升中心的用地范围内,不属于隔壁小区的绿化用地。经仓山区园林中心现场核查及比对相关规划图纸,恒升中心未经审批改变该区域绿地的使用性质,擅自移除原先种植的树木并硬化地面。 |
部分属实 |
督促餐饮店持续做好隔油池清洗工作;督促新华都恒升中心对所涉区域的树木进行补植。 |
1.金山街道、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餐饮店持续做好隔油池清洗工作。 2.金山街道、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仓山区园林中心督促新华都恒升中心于12月25日前补植树木,在新华都恒升中心用地范围内恢复750平方米绿地使用面积,充电站占用的绿化面积需要在附近空闲地进行补植。目前已完成补植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9 |
D3FJ202312180023 |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吴厝村螺洲街12号,倾倒渣土填埋1000多亩集体鱼塘和耕地用于违章搭盖并出租经营废品收购,污水横流,臭味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吴厝村螺洲街12号占地面积约5.21亩,其中未利用地约3.99亩、建设用地约1.22亩,不存在填埋1000多亩鱼塘和集体耕地的情况。 2.现场发现废品回收站承租人林某育未经规划审批违章搭盖集装箱铁皮房面积约55平方米,空地堆放废品面积约700平方米,未办理营业执照;该处2座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的房屋,属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建设年份为2014年。 3.该处所堆放的废品为废旧金属,未发现污水横流、臭味扰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拆除违章建筑、长效监管。 |
1.针对违章搭盖55平方米的铁皮房和700平方米废品堆放点,螺洲镇政府已于12月20日责令废品收购站承租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目前正在整改中,预计在2024年1月5日前完成,如逾期未整改到位,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2.2座约450平方米历史违建房屋已纳入螺江东苑项目征迁范围,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规定,暂不拆除,待后续征迁时一并予以拆除。 3.螺洲镇政府将持续跟进废品收购站违建拆除及整改情况,加强巡查,避免“回潮”。 |
未办结 |
无 |
30 |
X3FJ202312180074 |
福州市台江医院旁一块的空块(属于福州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多年,种菜施肥臭味刺鼻,杂草丛生,垃圾成堆,滋生蚊蝇。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空地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的天宇天成印刷包装公司地块,已完成征收工作。该地块内种有少量蔬菜,杂草未修剪,少量零星建筑垃圾未清理。 |
部分属实 |
清理地块内菜地、杂草、垃圾并覆盖绿网,严格做好地块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市土地发展中心已督促地块管理单位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完成蔬菜拔除、杂草修剪、垃圾清运及场地绿网覆盖工作,并要求该公司严格做好地块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蔬菜拔除、杂草修剪、垃圾清运及场地绿网覆盖工作。 |
已办结 |
无 |
31 |
X3FJ202312180076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路16号融信8A(B区)66#楼1层02商业服务网点下,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锅店、金钻习酒、蚝串违规经营餐饮,油烟、设备噪声及二楼阁楼(违建)客人喧闹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锅店、蚝串店为餐饮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金钻习酒店经营烟酒销售,未经营餐饮,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锅店、蚝串店2家餐饮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经监测,2家餐饮店油烟、噪声排放达标。但在夜间营业期间店内客人有大声喧哗现象,存在夜间噪声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督促店家加强日常管理,倡导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 |
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公安分局、仓山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要求相关餐饮店加强日常管理,对食客的喧哗行为进行劝导,倡导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2 |
X3FJ202312180186 |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非法倾废,严重破坏木兰溪口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区及周边养殖海域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福清市专项工作组出具的相关测量数据不科学、不规范、无依据,原因如下:1.指定回填区域(江镜盐田)填方量应为52203.2立方米,不是专项工作组出具的39.5万立方米;2.南侧护城河面积193亩,套用2013年的标高是错误的,应该套用2016年的测绘标高作为原始标高。要求:1.39.5万立方米填方量应由受托方福州勘测院福清分公司出具专业报告并盖章,报告内容应包含填方区域的详细坐标、面积、底标高、面标高,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复测;2.海底地形多波速测绘报告应由受托方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专业报告并盖章。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2023年以来,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三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明彪驳1”“安德驳1”)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立案处罚。 2.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测院对蓝色经济产业园7200亩区域标高进行测量,于12月8日完成航测,并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测量复核,目前测量结果正在论证当中;计划通过测量纳泥区标高核算纳泥区疏浚物总量,同时扣除纳泥区除被举报项目外的其他工程疏浚物情况,核算该项目抛填纳泥区部分。 3.福清市政府已于12月19日向举报人提供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并盖章的《江阴港壁头作业区养殖海域水下地形测量报告》,即举报件所述“海底地形多波速测绘报告”,根据该报告,水下地形除有2处凸起外,其他位置地形整体较为平滑。 |
部分属实 |
核实乱倾倒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
1.福州海警局将结合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倾倒淤泥量等相关数据,对该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倾倒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与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沟通,尽快取得倾倒疏浚物的准确信息,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渔业生产影响评估。 |
未办结 |
无 |
33 |
X3FJ202312180069 |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某部队对面的废纸打包厂,非法违章搭建,厂区噪声、粉尘严重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废纸打包厂为福州远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建筑物为永丰社区第6生产队集体在2011年未经审批建设的一座钢架结构一层铁皮厂房,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福州远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承租,主要从事回收的废纸和塑料瓶打包成块,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50米。现场检查发现,机器运行时无明显噪声,未发现有扬尘情况。 |
部分属实 |
对违章建筑予以分类处置。 |
荆溪镇政府根据《福建省违法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等文件规定,对该地块违建厂房依法依规予以分类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4 |
X3FJ202312180052 |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花开富贵小区楼下和天下夜总会隔音差,在之前投诉后,暂停噪声扰民三四天,现在又开始噪声扰民。信访人存在疑虑: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中已经明确表示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开设娱乐场所;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夜总会在开业之前是需要通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审批,质疑其审批合理性;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但是在凌晨三四点和天下夜总会依旧正常营业。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和天下夜总会场所位于花开富贵1#楼A座及连接体,所有权人为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业,未违反条例规定。和天下夜总会已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已经过消防、公安部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夜总会不属于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2.近日,温泉街道联合鼓楼区文体旅局开展夜间巡查,该会所已在规定时间清退客人、关闭音响设备,未发现超时营业问题,包厢内均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两次在经营时段进行的噪声监测均未超标。 |
部分属实 |
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温泉街道办事处已联合鼓楼公安分局、鼓楼生态环境局、花开富贵物业等部门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并督促和天下夜总会控制营业期间音乐音量,调整B座居民楼区域的包厢使用率,减少音乐噪声对楼上居民的影响。同时,要求和天下夜总会及花开富贵物业加派安保人员,及时劝离大厦门前逗留客人,共同维护安静的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5 |
X3FJ202312180039 |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虎山堆渣场和蓼沿赤南岗堆渣场,属于已覆土绿化的堆渣点,被丹阳世星砖厂和蓼沿正源砖厂开挖盗采石粉用于工厂原材料,导致两处堆渣场面目全非,晴天扬尘严重,雨天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且存在泥石流隐患。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2017年7月,丹阳镇政府与福州兴泽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综合利用虎山堆渣场石渣,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目前堆渣场石渣已基本消耗完毕。丹阳镇政府未委托举报件反映的“丹阳世星砖厂”即福建世星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虎山堆渣场事宜,也未发现该公司取用堆渣场石渣。丹阳镇政府已对虎山堆渣场采取覆盖土工布等抑尘措施,周边未发现废石渣流出。 2.蓼沿乡政府与举报件反映的“蓼沿正源砖厂”即连江县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对蓼沿乡赤南岗堆渣场降坡平整,开展植被加固,清理出的废弃石渣进行废物再利用,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2023年3月,堆渣场石渣消纳利用结束,11月完成植被加固。蓼沿乡政府已在堆渣场增设监控探头,防止盗采石渣、破坏植被现象。堆渣场周边设置的排水沟内未发现明显废石渣痕迹。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规范堆渣场管理,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1.丹阳镇政府加快虎山堆渣场覆土工作,增设监控探头。 2.丹阳镇和蓼沿乡政府联合连江县有关部门,对举报件反映的堆渣场开展巡查,规范堆渣场管理,避免出现偷挖石渣和破坏植被现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6 |
X3FJ202312180036 |
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鹤屿村,蓝海车厢制造厂内,生产大量无证玻璃钢、走私船及快艇,气味刺鼻,粉尘影响周边环境及群众。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蓝海车厢制造厂”为福建蓝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房车,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车厢、底盘焊接、车厢内部家具组装等,未涉及喷漆、玻璃钢制造等废气排放工序。 2.举报件反映的“生产玻璃钢快艇”的企业为福州宇盛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计划加工生产玻璃钢民用河道船。目前仅与罗源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意向合同书,尚未组织生产。厂房内原摆放有8条船舶模具,现已运走清空,未发现生产设备、船舶成品或半成品,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及居民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消除误解,加强巡查。 |
罗源生态环境局、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将做好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并加强对福建蓝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若发现该企业厂房内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
已办结 |
无 |
37 |
X3FJ202312180033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状元社区福建农林学校北侧,洪阵河水系生态公园绿化遭到恶意破坏,非法铲除生态公园约3000平方米绿化草坪,砍伐移植400多棵绿化树,违规硬化水泥路。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2022年,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对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进行建设,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及规划绿化用地,对占用道路红线的原沿河绿地苗木经园林部门审批移植了32株。 2.现场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侵占公园用地及砍伐树木。 |
部分属实 |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38 |
X3FJ202312180031 |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沙溪村,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侵占寿山乡沙溪村20多亩林地建设陵园,建设中砍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寿山乡沙溪村松庵寺左侧山地兴建坟墓,侵占林地2.92亩并改变其土地性质。晋安区资规局已于2023年5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增非法侵占林地情况。 2.晋安区资规局查阅森林资源档案后确认沙溪村无红豆杉分布。 |
部分属实 |
恢复林地,并加强巡护,防止返潮。 |
1.2023年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 2.晋安区资源规划局、寿山乡政府做好该区域的巡林管护工作,确保毁林建陵园问题不返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9 |
X3FJ202312180028 |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6号,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外排,流向山下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乱砍滥伐破坏周边生态林。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尚未投产,无生产废水外排。该项目厂区内化粪池、蓄水池及调节池已建设完成,但接入日溪乡汶洋村污水管网还未铺设完成。因未投入生产,排水口无生活污水排出。 2.2019年4月,该公司未经审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7.35亩建设办公楼、道路以及平整周边场地。2019年12月,该公司未经审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0.97亩建设安置相关铁厂厂房设施,平整周边场地7.21亩,其中一般林地6.53亩,生态林0.68亩。上述毁林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完成处罚,晋安区已责成违法当事人对占用林地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及补植工作。目前该公司已陆续完成部分违法占地的拆除并补植林地,剩余占用约8.3亩林地涉及项目厂房、内部道路、办公室等,该公司计划补办用林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督促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污水管网接驳,并办理项目用林审批手续。 |
1.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收集方案设计工作,计划将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污水重力管接入厂区门口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经压力输送至汶洋村污水管网。12月20日,晋安区已督促该公司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在验收投产前完成污水接驳工作。 2.晋安区已责成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做好补植地块树木的管养工作,并加快补办用林审批手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0 |
X3FJ202312180027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狮峰新苑对面的盛辉狮峰车场,堆放建筑材料,排水管道雨污混合外排,污染周边生态,来往车辆导致噪声、粉尘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该场地按区块放置窨井盖、管道及物流货物等物品;场地内部未设置雨污管网,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自然散排,影响周边环境。 2.车辆启动、停止及行驶过程中鸣笛,产生噪声;车辆行驶过程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规范污水收集处理,采取异常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扬尘扰民。 |
1.盛辉物流集团已在场地内设置卫生间、沉淀池,并在场地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立限速及禁止鸣笛标志。 2.晋安区政府要求盛辉物流集团加强管理,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转运,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增加洒水频次。 3.晋安公安分局对该场地货车车主进行劝导,告知其噪声扰民的违法后果,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41 |
X3FJ202312180022 |
福州市连江县安凯瀚海造船厂以及高塘的几家造船厂,污染严重,含油污水及废弃机油均未经处理直排入海,造成周边海域和土壤污染、周边渔民无法养殖,生产时油漆味扰民。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几家造船厂分别为福建省瀚海船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凯汇顺船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闽兴船业有限公司、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凯汇顺船厂、闽兴船厂内地面没有硬化,修船时存在废油污等滴洒漏在厂内地面,未及时收集清理。未发现以上4家船厂含油污水及废弃机油直排入海的情况,也未发现海岸边废油渍等漂浮物。 2.现场检查时,瀚海船厂未进行油漆作业,生产时补漆废气通过移动式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由于4家船厂紧邻高塘村,生产时补漆废气会对高塘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闽兴船厂船舶修造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4家船厂所在海区为黄岐湾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限养区域,未接到周边养殖户反映无法养殖问题。 |
部分属实 |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1.连江生态环境局责令凯汇顺船厂限期改正,立即清理场内地面油污渍并依法处置。 2.待企业进行油漆相关作业时,连江生态环境局再对瀚海船厂、凯汇顺船厂和兴达船厂开展厂界非甲烷总烃等因子的监督性监测。 3.连江县政府将闽兴船厂列入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已责令立即停产。 4.连江县政府加强海上养殖巡查工作,发现违法养殖行为及时制止。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2 |
X3FJ202312180025 |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北盛村赤岭第五组农耕地(西坑边、水库堤、东利坪)被陈某文非法侵占并违建5层别墅等。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陈某文为福清文信建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08年前后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8.55亩,其中耕地12.84亩(基本农田约0.1亩)。“5层别墅”为占用地中违建的一栋五层建筑及铁皮厂房。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5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2019年重新测绘核实,实际违法占地22.39亩(其中耕地14.24亩),新增违法占地主要用于铁皮集装箱以及生活废旧杂物的堆放。 2.现场核查发现,原占用的约0.1亩基本农田复耕标准不高,有约20平方米抛荒;新增违法占地未进行复耕复绿;文信公司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罚款至今仍未缴纳。 |
部分属实 |
责令业主复耕到位,对毁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1.文信公司已于12月18日将20平方米基本农田进行复耕。 2.针对新增的3.84亩违法占地,福清市东瀚镇已督促陈某文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耕地进行平整起垄,对林地进行种植复绿。 3.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业主限期缴纳所处的30.92万元罚款。 4.针对文信公司非法占用14.24亩耕地违法问题,福清市公安局已经进行立案调查,福清市将根据调查结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未办结 |
无 |
43 |
D3FJ202312180006 |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1.正源鞋业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不满足150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臭气扰民,车间晚间打螺丝,噪声扰民;厂房内的彩印厂,臭气扰民;厂房内的汽车配件厂,噪声扰民、废水乱排。2.正源鞋厂侵占村内防洪渠用于扩建厂房,把明渠变暗沟,污水溢出,汛期影响排洪,且淤积垃圾。 |
福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公司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月16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从事生产活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从事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会产生一定噪声;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该公司水沟在企业红线内,且横穿厂区,出于安全考虑,企业把明沟改为暗沟。水沟平时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厦路旁雨污沟过水断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积,易造成水沟出水口汛期排水不畅。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镜洋镇政府将督促企业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进行疏通,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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