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时间:2023-12-30 12:55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190062

福州市长乐区:1.营前街道营前村营中路91号,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在恩顶山以不锈钢冷轧板项目名义占用1200亩土地,开挖山体,开采花岗岩2000多万立方米,要求公示2013年以来卫星图片变化情况以及立项和勘探报告,严肃处理盗挖资源问题;2.营前街道福建吴刚不锈钢钢铁有限公司,以平整土地名义在岐头村工商路110号开挖山体400亩,加工石子并私自出售,要求公示勘探报告、立项报告,储量以及石料、砂石加工后的流向;3.要求公示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福州吴航钢铁制品公司历年的发改手续、工信(原经信)部门手续、环保部门手续以及厂内设备有关审批手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不锈钢卷板项目及厂区项目合计用地面积1135.19亩,共涉及4宗地块,均获合法审批。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泰铭公司项目超审批使用土地问题。但泰铭公司正在其用地红线内进行前期土地平整,过程中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11月6日,营前街道办事处与泰铭公司签订了泰铭项目多余砂石有偿处置协议,可以破碎成石子出售。该项目勘察报告属于过程性文件,不予公开,其报告结论已经公开。建设项目历年遥感卫星影像图件等测绘资料属于涉密材料,不适宜向社会公开。 

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福建吴航不锈钢钢铁有限公司存在石料开采和加工石子行为,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销售石子的情况。2015年-2019年,该项目在用地红线内进行土地平整,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国家规定,2019年完成土地平整后停止开采。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上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该项目场地平整无需采矿许可证,无需缴纳资源补偿费。所以该项目场地平整无相关勘探报告、立项报告,储量以及石料、砂石加工后的流向情况。 

3.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及厂内设备已通过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批,排污许可证信息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示。此外,发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手续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举报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申请公开,工信部门审批的企业产业项目备案相关信息可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产能置换批复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查询。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长乐区将加强当地企业用地情况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用地审批范围和施工要求进行项目作业。

已办结

2

X3FJ202312190151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段工程非法倾废,严重破坏木兰溪口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区及周边养殖海域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福清市专项工作组出具的相关测量数据不科学、不规范、无依据,原因如下:1.指定回填区域(江镜盐田)填方量应为52203.2立方米,不是专项工作组出具的39.5万立方米;2.南侧护城河面积193亩,套用2013年的标高是错误的,应该套用2016年的测绘标高作为原始标高。要求:1.39.5万立方米填方量应由受托方福州勘测院福清分公司出具专业报告并盖章,报告内容应包含填方区域的详细坐标、面积、底标高、面标高,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复测;3.“水下地形整体较为平滑,未发现明显突变”情况不属实,海底地形多波速测绘报告应由受托方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专业报告并盖章。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2023年以来,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三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明彪驳1”“安德驳1”)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立案处罚。 

2.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测院对蓝色经济产业园7200亩区域标高进行测量,于12月8日完成航测,并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测量复核,目前测量结果正在论证当中;计划通过测量纳泥区标高核算纳泥区疏浚物总量,同时扣除纳泥区除被举报项目外的其他工程疏浚物情况,核算该项目抛填纳泥区部分。 

3.福清市政府已于12月19日向举报人提供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并盖章的《江阴港壁头作业区养殖海域水下地形测量报告》,即举报件所述“海底地形多波速测绘报告”,根据该报告,水下地形除有2处凸起外,其他位置地形整体较为平滑。

部分属实

核实乱倾倒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1.福州海警局将结合本项目疏浚清淤总方量、纳泥点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倾倒淤泥量等相关数据,对该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倾倒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与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沟通,尽快取得倾倒疏浚物的准确信息,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渔业生产影响评估。

未办结

3

X3FJ202312190155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长屿村,1.王某珠、王某木在建设二级渔港和人工岛码头时,将一座山全部砍伐,土方石用于填埋人工岛码头;2.强行挖空北头澳大澳底40多亩原生态滩涂海砂;3.破坏40亩北尾山原生态森林,建造活人墓;3.乱挖长屿村西头后一座原生态大山用于建造祖坟,大部分村民也跟着挖,造成该座大山变成废墟;4.长屿村门前山一座原生态小山,被他人挖空后用于建造天主教堂。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因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原长乐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长屿二级渔港取土石点定为官兜下(又名大拇山),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完成后停止取土石方。现场核查时,官兜下山体边坡已自然复绿,未发现新的开挖迹象。长屿村北头澳大澳底滩涂,未发现原生态滩涂海砂被挖空情况。 

2.举报件反映的“建造活人墓”为长屿岛传统墓葬区(大澳底、北尾山),因地理位置原因长屿村是长乐区唯一未实行火葬政策的区域。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建坟墓(活人墓)情况,但山坡上部分草地被村民开荒,地表裸露,面积约420平方米。 

3.因平潭公铁两用大桥建设,长屿村原教堂拆迁,2017年10月,长屿村村民未经批准在门前山重新建设教堂,违占面积508平方米,该地块不属于林地。2019年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主教堂违规占地建房予以立案查处。松下镇将该教堂改造成长屿村老人活动中心,并于当年挂牌。现场核查时,教堂大门仍然挂着老人活动中心的牌子,没有转为他用,教堂没有新的违建。

部分属实

加大整治力度,恢复植被绿化。依法依规处置教堂违建问题。

1.长乐区民政局、林业局责令松下镇政府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对整治不彻底黄土裸露部位采取植被绿化方式恢复原有植被。 

2.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下镇政府加强巡逻管控,防止出现破坏生态修建坟墓(活人墓)现象,严厉打击违法取土石、违法用海等行为。 

3.鉴于长屿岛天主教堂属于重大项目征迁重建项目,且涉及群众宗教信仰,强制拆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故对其进行暂缓拆除。松下镇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长屿岛天主教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

4

D3FJ202312190049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80002、D3FJ20231208006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前后矛盾。庙宇已建设成永久性钢筋混凝土结构,而不是临时安置性质,且未明确临时安置的时间和限期,无法说明庙宇占用绿地建设的合法性,存在以庙宇临时安置方式永久侵占公共绿地的可能。公示内容避重就轻,未正面回应群众困惑,解决群众问题。当地目前在做民意调查,调查对象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浦下村村民,民意调查不合理。要求拆除庙宇,恢复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民意调查实际是盖山镇政府为了解周边群众对浦下村庙宇现状的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活动调查的对象为玺湾小区业主及浦下村村民,均由第三方公司全程进行调查。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5

X3FJ202312190130

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庄前村,黄某金在东靠渔平高速、西靠老厝坪非法占用林地修建水泥路,摧毁国防生态林一万多平方米,包括国家二级和三级的保护树种樟树和相思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道路,2018年之前就已存在,原是一条宽约3米至4米的土路,作为庄前村森林防火通道及村民日常上山通行通道使用,未破坏国防生态林。原庄前自然村老人会出资聘请庄前村村民黄某光对该土路进行硬化施工,硬化工程于2022年3月初动工,3月末完工后,就一直保持硬化现状至今。 

2.黄某光对该道路进行硬化施工时,未征得庄前村村委会同意,也未向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审批。2022年11月,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黄某光破坏(占用)林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处罚。现场未发现有新增砍伐树木的行为。

部分属实

1.完成地块复绿。 

2.加强巡查管理,防止新增非法毁林占林行为。

1.江阴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新增非法毁林占林行为。 

2.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处罚款,并完成地块复绿。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190159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峰东村、高坪村福建美源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海岸线原有生态,盗取金鸡山花岗岩,破坏金鸡山生态林达千余亩,农田30多亩,导致地表水断源,村民农田缺少地表水无法种植灌溉。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砂石等资源,业主为福建美源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用地建设需求,需对项目批准地块实施场地平整,平整过程中产生砂石料,东瀚镇政府依法公开拍卖已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 

2.该项目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施工过程中存在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行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进行查处,未发现破坏30多亩农田,导致地表水断源,农田缺水灌溉等问题。

部分属实

查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督促业主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业主单位未经许可进行土地平整的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其加快完善用地手续,预计2024年6月完成全部农转用审批手续,待农转用获批后依法开展土地出让及其砂石料处置工作。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190208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南路260号东方纽约小区1号楼楼下,客家牛肉馆,未按规定设置油烟管道和排放路径,违规排放油烟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客家牛肉馆主要从事蒸煮捞拌等不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厨房内设有4个灶头,经营中使用4口汤锅,产生的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自设管道排往店外南侧,北侧墙体朝向小区内侧设有窗户,为密闭状态。该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品气味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减少食品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晋安区督促该餐饮店加强集气罩及排气管道维护,经营时保持北侧墙体窗户密闭状态,减少食品气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2.鼓山镇、晋安生态环境局加强该点位巡查,如发现从事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及时予以处置。

阶段性办结

8

D3FJ202312190053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普洛斯物流园旁边200亩左右基本农田被建筑垃圾填埋作为泡水车、事故车停放点”的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场仍未真正整改,虽然现在农田的建筑垃圾被土掩盖,当地部门在现场撒肥料、菜种,但仍然作为泡水车、事故车停放点。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商贸大道普洛斯物流园周边地块仅有西南向的原天泽医药项目存在土地平整并用于停车场使用,该地块面积约445.87亩,涉及南通镇泽苗、廷宅两村,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实际平整土地约134亩,其余为原状,未占用基本农田。该地块毗邻商贸大道,沿商贸大道一侧存在偷倒垃圾,前期发现7处垃圾堆,已清理。为环境更整洁美观,泽苗村村委会在清理垃圾过程中对停车场及空置地块坑洼处用黄土覆盖平整,现场未见施肥耕种痕迹。巡查发现新增2处垃圾堆。 

2.因原天泽医药项目未落地,该地块长期闲置。泽苗村为增加村财收入,2022年1月经招投标将该地块靠商贸大道一侧约30亩区域租赁给村民张某化,用作停车场及堆场,承租期限3年,张某化用于临时停放泡水车、事故车等。

部分属实

完成该区域垃圾清理,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南通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该地块新增的2处的生活、建筑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成。同时加强巡查,防止偷倒垃圾,并设置有奖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2.泽苗村加强宣传,争取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认可。

已办结

9

X3FJ202312190204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沙溪村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民政等政府部门批准,侵占寿山乡沙溪村20多亩林地建设陵园,建设中砍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明杉陵园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寿山乡沙溪村松庵寺左侧山地建设坟墓,侵占林地2.92亩并改变其土地性质。晋安区资规局已于2023年5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增非法侵占林地情况。 

2.晋安区资规局查阅森林资源档案后确认沙溪村无红豆杉分布。

部分属实

恢复林地,并加强巡护,防止返潮。

1.2023年8月,该地块坟墓设施已全部清理并补种苗木。 

2.晋安区资源规划局、寿山乡政府做好该区域的巡林管护工作,确保毁林建陵园问题不返潮。

阶段性办结

10

D3FJ202312190046

福州市仓山区金闽小区,A区门口的小摊贩占道经营,噪声、油烟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金闽小区A区”应为“金闽小区三区A区”。该小区门口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情况,流动商贩均贩卖干货,贩卖中未使用喇叭叫卖且未产生油烟。

部分属实

对占道经营进行劝导,避免噪声扰民。

1.2023年12月20日下午及晚上,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金山街道办事处对金闽小区三区A区巡查现场发现的流动摊点进行劝导整治。 

2.仓山区城市管理局、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目前,金闽小区三区A区未再发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已办结

11

X3FJ202312190120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建兴村,福建省康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生态林约20亩,违章建设大型炸药库、雷管库、值班室、围墙,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省康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炸药库、雷管库。该仓库涉及地块为梅溪镇渡口林场07大班805小班,属非林地。该地块炸药库及雷管库为3处小型建筑物。值班室系早期建设,后为保证建菜线通车及值班室使用安全,在值班室旁建设挡墙,未造成水土流失。 

2.闽清县政府同意将该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由县住建局负责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规划许可。福建省闽清康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梅溪仓库具有县级主管部门的用地规划批文且经主管部门确认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巡查,确保该公司不发生违法行为。

闽清县公安局、梅溪镇、林业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福建省康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

已办结

12

X3FJ202312190117

福州市闽侯竹岐到白龙枢纽附近,多家家具厂及全屋定制等工厂,散发刺鼻气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区域涉及家具厂及全屋定制等相关企业共有8家,除1家只从事家具展销外,其余从事家具制造的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除福州古西特木制品有限公司外,其余从事家具制造的企业均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上述企业均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中存在少量粉尘和有机废气散逸,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1.竹岐乡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清理除尘设施集尘室外残留粉尘。 

2.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7家产生废气的公司进行布点取样监测,待结果出具后,视监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3.闽侯生态环境局指导福州古西特木制品有限公司于12月25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4.竹岐乡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上述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190126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悦江南小区南侧,悦江南开发商融侨集团在西山北侧山体(福州城区二级保护山体)上,圈地建设私家花园,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7年,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与原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山体公园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方(融侨公司)单独所有,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经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该地块未占用林地,仓山区没有福州城区二级保护山体。 

2.2023年9月7日,山体公园西、山脚一侧受台风“海葵”影响,发生崩塌,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地灾应急调查评估工作,出具《福州市仓山区融侨悦江南后山崩塌处置意见》,目前崩塌部分正在实施地质灾害削坡降险应急处置。

部分属实

对地质灾害引发的崩塌山体进行加固、复绿,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1.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正在实施地质灾害削坡降险应急处置的山体部分,预计将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山体加固以及复绿工程。 

2.仓山区将督促融侨悦江南小区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山体加固并复绿,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190123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44-6号(晋安区新店供销社商住楼),一家无证照烧烤店,油烟、异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晋安区炭炭餐饮店。该店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经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引至门口处排往店外东侧,排放口临近周边小区。现场检查时该店未营业,废气排放口已封堵,正在进行升级改造。

部分属实

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2月20日,晋安区督促炭炭餐饮店在完成废气排放口升级改造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其排放的油烟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经营。同时要求该店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经营期间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190205

福州市五四北福建人才公寓,对面街道脏乱差,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臭气熏天;近街餐饮店污水垃圾直排路面或排入雨水管道,遇到夏天或者雨季臭气熏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五四北福建人才公寓对面横厝路沿线多为老旧民居,房屋配套设施落后,日常保洁情况较差,存在路面散放垃圾的现象。 

2.未发现沿街店面存在向路面和雨水管道排污的问题,但因路面存在散落垃圾与杂草,使得部分雨水管网容易堵塞。

部分属实

整改提升福建人才公寓对面(横厝路)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晋安区政府组织保洁公司清理横厝路沿线路面垃圾,目前已整改到位;要求保洁公司做好附近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对横厝路沿线片区堵塞的雨水管网进行清掏。晋安区城管人员逐户上门督促沿线餐饮店加强“门前三包”落实。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190112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唐举村,有一家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大片林地,砍伐大量树木,违规在沿溪一重山开采矿产,矿区废水和废渣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中,导致河水浑浊,鱼类和水生生物大量死亡。爆破声和机械噪声影响村民生活,粉尘和废气严重超标。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在白沙镇唐举村有一家矿业公司”实为白沙镇唐举矿区。该矿区有2家企业,分别是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和福州实发矿业有限公司,均已取得相应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 

2.2家企业矿区范围不属于沿溪及沿江一重山范围,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均不外排;场地内淋溶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达标后排放。查看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和洗砂废水沉淀池,未发现池体破损、满溢、外泄现象。排查2家企业周边,未发现废水排放的情况;附近闽江水质清澈,未发现鱼类和水生生物大量死亡漂浮的现象。 

3.2家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为钻孔、凿井、装卸、破碎、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问题。 

4.唐举村距2家企业约1000米,在正常破碎加工、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唐举村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清理闽江岸滩弃土,减少生产经营时的噪声、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1.闽侯县住建局督促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将弃土清理外运。已于12月17日完成。 

2.闽侯县水利局于12月12日对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影响河势稳定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为立案查处;督促指导业主单位立即开展岸线范围内土地平整、岸滩恢复工作。已于12月17日完成。 

3.闽侯生态环境局牵头督促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加强环保管理,保障抑尘措施稳定高效;合理安排高噪作业时间,加强机械设备管养,降低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待公司正常生产时,对其开展噪声、粉尘监测。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190148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粉尘、噪声扰民,2023年11月份以来都是夜间生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且存在违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透水砖,现所使用的厂房系向镜洋镇西边村村民潘某标租赁,建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性质为耕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调整为工业用地。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搅拌石粉和水泥生产工序未完全配套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环境。 

2.镜洋镇政府已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部分清移。

部分属实

将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进行整治。

1.融固公司现所使用的厂房已于2020年8月列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底排查系统中,待分类处置后镜洋镇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镜洋镇将融固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开展整治,已于12月19日向该公司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24年1月5日前停产搬迁。

阶段性办结

18

X3FJ202312190102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龙津河(凯佳江南里小区南侧一段)河道绿化旁有一处违规的露天废品收购站,无任何正规手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长年堆积,有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地块入口有一条通道,左侧有2个废品收购站点,一个为回收木材的站点,一个为综合的废品收购站点,有6个集装箱房和数堆废品;右侧堆放木材,围绕木材还堆放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均为附近居民倾倒。

属实

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站点,清理场地,防止已取缔的废品收购站点回潮。

1.盖山镇政府、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地块上的垃圾进行清理。12月20日晚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走。建筑垃圾清理后集中堆放,用绿网覆盖,预计将于1个月内完成清运工作。 

2.盖山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于本月内完成2个非法废品收购站点取缔工作。 

3.盖山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已取缔的废品收购站点回潮。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190186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大院11-12号楼旁,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被服洗涤服务。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小区为瑞达花园,直线距离约230米。 

2.该公司不属于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根据第三方监测公司2023年10月检测报告,该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排水已获得市城乡建设局审批许可。12月18日,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结果达标,但洗涤过程中设备声音仍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做好隔音措施,作业时关闭操作间大门,减少声音向外传播。

阶段性办结

20

X3FJ202312190096

福州市闽清县天行大街楼房两侧的餐饮店,油烟随意排放,招揽顾客噪声扰民,底层街边油污明显,影响附近住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天行大街两侧共有餐饮店37家。其中17家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店,均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家为烫煮类食品餐饮店,主要产生水蒸气,通过新风系统收集集中排放。12月22日,对新闽都、五福餐饮公司、麦当劳3家餐饮店进行油烟监测,结果达标。餐饮店油烟虽经规范处理,但仍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 

2.餐饮、超市、蛋糕店等一些店铺存在不定期在门前安排活动表演,用小喇叭招揽顾客等促销活动,存在噪声影响。 

3.天行大街两侧雨污管道、检查井、雨水收集井以及路面、人行道没有被破坏痕迹,也未发现底层街边油污明显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天行大街两侧餐饮店日常巡查与监管,及时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1.闽清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于2024年1月完成6家大型餐饮店油烟监测。 

2.梅城镇政府、闽清县城管大队加强巡查,清理占道经营,规范商家促销行为。 

3.闽清县住建局、闽清县环卫所强化巡查,组织力量对天行大街排污疏通清洗及环境卫生清理。

阶段性办结

21

X3FJ202312190115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占大片农用地加工装修垃圾,将处理后的装修垃圾倾倒在附近山体深坑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垃圾散发臭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厂房及平整场地种植绿化苗木过程中,占用部分林地(属农用地)。2023年11月15日晋安区资规局已对其行政处罚。12月16日检查发现已种植的苗木观感较差、堆土易受雨水冲刷等问题。 

2.该公司经市城管委会审批收纳二次装修垃圾,并由市渣土处置中心通过监管平台监管渣土车倒卸地点。二次装修垃圾在原料车间内处置,可焚烧废弃物经分拣转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处理,未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3.该公司产噪设备已设置隔声房和吸声、隔声板,压制砖生产车间使用双层彩钢瓦并加设吸声棉进行降噪。12月5日昼间,晋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厂界噪声达标。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和料场设置顶棚及围挡并喷雾降尘,压制砖生产车间进料口配套布袋除尘器。12月5日,晋安区对该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在大风天等气象条件下粉尘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该公司在停产整改过程中,未及时将剩余的其他垃圾送往红庙岭处理,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补办用林审批手续,噪声、粉尘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晋安区已督促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抓紧完善用林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准备审批材料。12月23日该公司已采购大规格苗木,采用“挖大穴、种大苗”的方式,完成平整场地种植工作。 

2.12月22日,该公司已将卸料区筛选后剩余的其他垃圾全部送往红庙岭处理。 

3.该公司在厂区南侧及西南侧设立20根15米长立柱用于增设防尘网,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预计12月28日完工。

阶段性办结

22

X3FJ202312190091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每天18:30-21:30高声唱歌、跳广场舞,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点位有20人左右每天19:00-21:00跳广场舞,未发现唱歌的市民游客。因该点位紧邻六一北路和湖东路两条城区主干路,根据《福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属4a类区域,按昼间(6:00-22:00)≤70dB管控。通过查看此处噪声监测仪,未跳舞时段和跳舞时段监测数值变化不大,大部分在55-65dB区间,偶尔超过70dB。

部分属实

督促广场舞市民降低活动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1.晋安河公园管理处、鼓楼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城管中队、温泉派出所等对广场舞市民及组织者进行宣传劝导,要求调低音量。广场舞市民及组织者现场表态今后一定遵守噪声管控规定,积极配合公园管理处及有关部门的管理。 

2.晋安河公园管理处已对此处安排专人加强巡逻劝导,并在现场设置控制噪声提示牌,要求活动群众自觉控制活动音量,活动时间不超过21:00。 

3.晋安河公园管理处、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街道城管中队、鼓楼公安分局温泉派出所等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避免广场舞活动音量超标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23

X3FJ202312190202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狮嘴山,自2012年以来在原有46.2亩生态林(含耕地)遭破坏的基础上,目前破坏面积已超原来近10倍,并且破坏范围扩展到周边3个山头,大量耕地和林地损失殆尽,大肆堆放固体垃圾和硬化农用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地,施工过程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福州台大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在永丰村“狮嘴山”开发建设,占用林地46.2亩,地类为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林,以及粉尘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闽侯县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书。目前已停止相应改造行为,并采取易地复绿等方式完成整改。 

2.2021年,“狮嘴山”山场周边的3个山头松林感染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经闽侯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对396.45亩松林改造采伐,未涉及破坏耕地和林地行为。 

3.该山场有一座老式砖混结构建筑,地类属宅基地,未发现硬化农用地的现象,其周边堆放有部分垃圾。

部分属实

清理狮嘴山山场垃圾。

荆溪镇政府督促福州台大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山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

阶段性办结

24

X3FJ202312190089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钢材市场夜间加工作业,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青口镇辖区内无钢材市场,仅有2家建材市场(青口和青顺建材市场),2家建材市场主要经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营业时间为8:00-20:00,市场内部分商户经营钢材批发零售,有简易切割作业,在切割及装卸时有一定噪声。

部分属实

降低经营场所噪声。

青口镇政府已督促2个建材市场规范经营,20:00后停止加工和装卸作业,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190088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蔬菜市场、活禽市场,污水长期直排,臭味刺鼻,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蔬菜市场”为海峡蔬菜批发市场。该市场内所有垃圾每日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内进行分类后,运至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垃圾日产日清,但个别摊位垃圾清理不够及时。场内污水已按规范收集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举报件反映的“活禽市场”为海峡家禽批发市场,于2021年对场内污水处理设备及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于2022年3月建成投用。改造后污水日处理规模满足需求,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直排;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每日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家禽批发市场距离最近的民宅约300米,因其活禽交易的特殊性,存在一定粪臭味,但场内摊位每日清扫活禽皮毛及粪污并清洗摊位,故臭味基本能控制在场内,对周边居民基本无影响。家禽批发市场内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摊位均位于棚内,每日清洗摊位的污水经污水沟收集流入污水井,但因冲洗设备水量大、水流急,水流飞溅导致少量含有动物皮毛、粪污的污水流入棚外雨水井。

部分属实

及时清理海峡蔬菜、家禽批发市场摊位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洗摊位并将清洗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井。

南通镇政府督促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加强海峡蔬菜批发市场、海峡家禽批发市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禽类粪污;家禽批发市场内清洗摊位时控制好水流,避免污水溅溢到雨水井中。

阶段性办结

26

X3FJ202312190207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狮峰新苑小区外围垃圾堆积,生活污水堵塞流到路面,有臭味,影响当地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狮峰新苑外围小区西侧道周边围挡旁堆积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因涉及福平铁路路基段,狮峰新苑小区污水暂未接入市政管网,目前小区内生活污水通过日常抽排方式处理。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溢,经走访了解,此前存在因抽排小区内生活污水不及时,造成污水满溢、渗漏至路面的情况。

属实

清除垃圾,及时抽排小区生活污水。

1.晋安区组织人员对狮峰新苑小区西侧道路围挡旁堆积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督促该区域保洁单位加大保洁力度,保持路段干净整洁。 

2.晋安区督促狮峰新苑小区物业,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抽排小区生活污水,避免污水溢流现象发生。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190092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安平路附近,一座修建于1990年的旱厕,臭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要求拆除填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安平路沿线未发现旱厕,仅发现2处公厕。其中一处位于白沙镇安平路162号,该建筑建于1985年10月,因建筑老化导致墙体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21年锁门关停不再使用;另一处位于白沙镇旧电影院旁,于2017年8月改建,占地面积约70平方米,为水冲式公厕并安装有三格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在使用过程会产生一定臭味。

部分属实

对公厕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公厕干净整洁。

白沙镇人民政府督促白沙村村委会对旧电影院旁公厕进行卫生大扫除,安排专人常态化保持公厕干净整洁,确保功能完善。

已办结

28

X3FJ202312190079

福州市三江口金樾三江项目土方施工外运分包给某渣土公司,该渣土公司一年来将渣土淤泥垃圾30万方夜间偷卸至乌龙江,严重污染乌龙江水资源,破坏闽江下游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渣土、泥浆清运经市城管委审批,宏盛公司委托福建省锦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泥浆,委托福建益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渣土。截至目前,产生工程渣土约6.9万立方米,其中约5万立方米为场内转运,约1.9万立方米外运,由益民渣土公司运输至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工程(晋安段)项目回填点、闽侯县竹岐乡防洪六期工程C5项目回填点;出土泥浆约7000立方米,约5100立方米为场内转运,约1900立方米外运,由锦御渣土公司运输至欣荣信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场新增泥浆处理点。目前,该项目工程泥浆外运已结束,工程渣土自9月15日开始外运,目前仍在外运中。项目施工以来,渣土、泥浆外运合计约2.09万立方米。 

2.核查运输车辆轨迹,未发现车辆前往乌龙江偷卸,对乌龙江(仓山段)现场核查,三江口乌龙江沿线设有活力南台绿道,设置有护栏,渣土车无法驶入,未发现外江沿线有人为破坏防洪堤及休闲步道痕迹,乌龙江水质未见异常。未发现在该点位有渣土淤泥垃圾偷卸。

不属实

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聘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质的运输公司运送建筑垃圾,禁止无准运资质的“黑车”进入项目。 

2.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督促运输单位务必按照规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防止滴撒漏等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保障路面整洁。

已办结

29

D3FJ202312190056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70055、D3FJ20231208000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公示内容称白马花园垃圾屋是上海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原有垃圾收置处建设的,根据福州市政府要求建设,但是垃圾屋选址不当,对垃圾屋距离居民区太近的问题避而不谈;2.公示内容称该垃圾屋位于白马花园5号楼西北侧约5米处为山海花园5号楼一单元架空层,中间有铁栏杆、绿化带隔离,现场检查环境较为整洁,没有明显臭味,但是现场并没有绿化带且异味刺鼻;3.公示内容称走访核实垃圾误时投放现在已得到解决,但还是有居民不定时投放,如今垃圾屋只是临时封闭。要求该垃圾分类屋搬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白马花园垃圾屋系上海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原有垃圾收置处基础上改建而来,符合《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中“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的要求。 

2.该垃圾屋位于白马花园小区5号楼,往西北侧约5米处为山海花园5号楼1单元架空层。因山海花园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垃圾屋背后空地正在改造施工,原垃圾屋与山海花园之间的绿植已被移除。经整改,在12月15日、18日的现场核查中,未发现存在误时投放的垃圾,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未闻到有明显异味。12月20日下午,上海街道完成对垃圾屋内部的密封加固处理,进一步阻隔垃圾屋内气体外溢。 

3.当前垃圾屋选址符合《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因需配置”两项原则,且目前小区没有合适场所新建垃圾屋。

部分属实

白马花园垃圾屋误时垃圾问题得到解决,卫生保洁情况得到改善。

1.上海街道督促垃圾分类员加强垃圾屋及周边区域保洁清理,组织开展小区业主教育劝导和宣讲评比工作。 

2.上海街道、台江区城管局结合“千名城管进小区”行动,开展垃圾分类一线执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自觉度。

已办结

30

X3FJ202312190157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林某申破坏樟山寺底山1200多亩山林、耕地及生态资源,其中的100多亩山林具体位置在永鸿植物园旁边北纬25°40'东经119°25',林某申雇工人非法采矿、大肆砍伐林木,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裸露、土壤沙化,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林某申系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2014年在主题乐园建设中破坏土地47.3亩,福清市公安局于2015年6月立案侦查,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作出刑事判决。2015年11月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获批使用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集体林地58.8亩,该林地位于举报件反映的樟山寺底山。 

2.举报件反映的北纬25°40'东经119°25',位于海口镇石溪村,距离永鸿植物园约2公里,经现场核查该区域无非法采矿、大肆砍伐林木的情况。 

3.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樟山寺底山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及历史遗留矿坑治理,但在削坡时存在超出红线破坏约8亩林地、林木的情况,导致部分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未出现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部分属实

对于越界破坏林地、林木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1.对于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平整场地消除安全隐患进行削坡过程中,存在的超红线破坏林地、林木行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25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毁坏林地、林木行为进行现场鉴定,并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海口镇及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巡查,指导业主规范化进行场地平整,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使用多余砂石料。

未办结

31

X3FJ202312190101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和湖滨府小区之间的内河是典型的城市黑臭水塘、黑臭水体,恶臭熏天,蚊虫滋生,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城门镇湖际村和湖滨府小区之间的内河”为农村雨污合流排水沟,非城区规划河道,起于清凉山,止于胪雷河,长约3公里,宽度约1-2米,承担湖际村角里、湖际、山后、陈庄、岭顶等5个自然村,以及湖滨府小区、火车南站机务段生活区的生活污水排水功能。2019年胪雷河建设时,已采取末端截污的方式将该排水沟末端接入胪雷河的截污系统,避免直排河道。 

2.该排水沟水体黑臭,水面及岸边有生活垃圾,个别位置有蚊虫滋生。

属实

对河流水面及岸边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掏。

1.12月25日起,城门镇政府等单位已安排人员对河流水面及岸边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掏,预计于2024年1月24日前完成。后续将定期组织人员对水沟内及岸边的各类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 

2.城门镇、仓山区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将不定期对该排水沟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并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32

X3FJ202312190158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北盛村赤岭村东利坪、西坑边面积约30亩基本农田被陈某文非法占用,先后违法建设了福清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多栋厂房和一栋5层别墅,2019年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二批)中,受理编号X2fJ201907270082处理和整改情况:1.原福清市国土局已针对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行为立案查处;2.东瀚镇政府已责令被投诉人于9月1日前对违法占地中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林地进行植树复绿。2022年6月2日东瀚镇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提到该案件:“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对文信建材作出行政处罚,文信建材已经执行该行政处罚,并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树复绿,对违法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但实际违建并未拆除,未恢复土地原状。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清市文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所在地,法定代表人陈某文。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08年前后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8.55亩,其中耕地12.84亩(含基本农田66.3平方米)。原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至今罚款未缴交。由于对后续复耕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66.3平方米基本农田中的20平方米抛荒。2019年重新测绘核实,实际违法占地22.39亩(其中耕地14.24亩),新增违法占地3.84亩主要用于铁皮集装箱以及生活废旧杂物的堆放。 

2.对举报件反映的多栋厂房和一栋五层别墅,占地5.44亩(土地类别是耕地),2019年福清市上报的整改方案为“对违法占地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复耕,林地进行植树复绿,针对其余违法占地部分建筑,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榕政办〔2015〕11号)文件精神,东瀚镇暂时予以保留”,已经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验收。

部分属实

责令业主复耕到位,对毁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文信公司已于12月18日将20平方米基本农田进行复耕。 

2.针对新增的3.84亩违法占地,福清市东瀚镇已督促陈某文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耕地进行平整起垄,对林地进行种植复绿。 

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该业主限期缴纳所处的30.92万元罚款。 

4.针对文信公司非法占用14.24亩耕地违法问题,福清市公安局已经进行立案调查,福清市东瀚镇将根据调查结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未办结

33

X3FJ202312190095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河路15号,兰尾景居小区部分居民将厨房油烟沿大路一侧外墙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兰尾景居小区为2023年交付的安置房小区,共2栋楼,均为17层,其中1至3层为沿街商铺,4层以上为居民住宅。小区目前处于业主集中装修期,多数单元仍处于毛坯状态。小区1-3层沿街商铺未完成招标,无商户入驻,均为空置状态。该小区已设置公共排烟管道,未发现住宅和商铺油烟直排。但个别居民烧制刺激性气味菜肴时,偶有异味。

部分属实

避免出现油烟直排情况,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洪山镇政府、鼓楼区房管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工作,督促沿街商铺与该楼业主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避免出现油烟直排情况。

已办结

34

X3FJ202312190065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联丰村溪兜水库边上,毁林修建多处停车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溪兜水库周边仅有一处停车场,为福建忠毅源物流有限公司货车临时停放点。该公司于2021年向林某银租用该处空地,用于停放货车,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未硬化。经林业及资规部门核实,该地块不属于林地,为采矿用地。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防止非法毁林行为。

闽侯县加强辖区内林业资源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立即依法查处。

已办结

35

X3FJ202312190097

福州市闽清县上莲乡新村村,肆意破坏环境,在天然河道上乱建乱挖,违建吊桥、违建“河上乐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天然河道”位于新村村炉下溪河段,长约400米,因泥沙淤积影响泄洪,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22年12月底,新村村委会组织修复河道两岸生态护岸,并非“肆意破坏环境,在天然河道上乱建乱挖”。 

2.新村村委会为方便两岸群众出行,委托有资质单位修建吊桥,于2022年12月底投用,吊桥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炉下溪河道沿线均未设置游乐设施,未发现“河上乐园”。

不属实

上莲乡政府、闽清县水利局进一步强化河道日常监管,严肃查处乱挖乱建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已办结

36

X3FJ202312190061

福州市罗源县宝钢能源环评作假,环保设施不全,臭气难闻,环保设施只有在检查时才运行。碧里铭金砂石工程无任何土地手续、环保设施,污泥排入大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罗源县宝钢能源”为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及的建设项目环评均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脱硫、除尘等设施,现场检查时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烟囱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废气排放超标情况。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老旧生产线部分管道存在破裂,同时化产工段密闭性不够,造成呈臭鸡蛋气味特征的污染物偶发性逸散。目前,升级后新建的氨罐区域负压收集系统正在检修调试,存在无组织逸散问题,现场有一定异味。 

2.举报件反映的“碧里铭金砂石工程”为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存在占用农用地行为,已配备压泥设备、雾炮机、喷淋等环保设施。所在区域属于狭窄山涧,受台风影响,周边山体滑坡淹没厂区及设备,夹带出大量泥沙外泄至厂区南侧滩涂。该公司准备近期生产,将清理出来的淤泥堆放于厂区内,存在被雨水冲刷外泄隐患。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泥直排大海情况,但厂区内堆放有淤泥,存在被雨水冲刷外泄隐患。

部分属实

1.加快推进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依法查处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用地问题,落实厂区排洪沟清理改造和环保设施修复,防止厂区泥沙外泄;完成厂区南侧滩涂淤泥清理。

1.目前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开始设备调试,预计2024年1月份可完成调试,待调试成功后可投入生产,解决老破旧无组织排放问题。该公司已于11月29日开始减产直至新生产线投产,并拆除旧焦炉生产线及化产工段。12月7—8日,罗源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厂界及焦炉炉顶进行无组织废气对应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情况。 

2.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拆除占用乔木林地部分的构筑物,依法查处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3.罗源生态环境局、碧里乡政府已责令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排洪沟进行改造,清理厂区内堆积的淤泥,完成相关环保治理设施修复、雨污分流等设施改造前不得恢复生产;碧里乡政府已制定滩涂淤泥清理方案,将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清淤工作。

阶段性办结

37

D3FJ202312190042

福州市永泰县清凉镇清凉村邮电局旁的砂厂,侵占5亩耕地建设而成,无任何手续,夜间从其他地方运来土砂、砖头、水泥堆放在厂里,扬尘严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砂厂”为永泰县清凉镇华磊沙石经营部,于2022年1月14日办理营业执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斑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泰县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数据进行测量显示,该砂厂占地面积1882.99平方米,含一般耕地541.93平方米,现状地面无硬化。该砂厂每月约1-2天于夜间运输水泥等建筑材料并进行装卸作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扬尘、噪声污染。

部分属实

占用耕地部分复耕复种,进一步规范砂厂生产经营秩序。

1.清凉镇政府已督促该砂厂于12月23日完成违规占用耕地堆放的沙石清理和复耕复种工作,并用绿布对未占用耕地地块堆放的沙石进行覆盖。该砂厂已签订承诺书,不得在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进行生产和运输活动。 

2.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查处运输车辆滴洒漏等违法行为。 

3.永泰县公安局责令业主不得噪声扰民,对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阶段性办结

38

X3FJ202312190051

福州市晋安区融侨悦城小区配套独立商业楼经营扰民问题:1违建经营酒楼,噪声夜间扰民;2.菜市场噪声清晨扰民;3.商业楼中心顶棚铝合金盖板反光刺眼。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酒楼”为鼎鲜闽东滩涂海鲜酒楼,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且位于产权范围内,不属于违章建筑。该酒楼夜间经营存在部分食客喧哗,可能影响周边居民。 

2.“菜市场”为丰荣集市,早上五点进行货物卸装时、部分经营肉类商户在场内对肉类进行分解时,产生噪声。 

3.融侨悦城配套商业楼中心顶棚活动帐篷及盖板均为白色,反光较强,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降低鼎鲜闽东滩涂海鲜、丰荣集市经营噪声影响。 

2.降低融侨悦城配套商业楼顶棚反光影响。

1.岳峰镇政府督促鼎鲜闽东滩涂海鲜酒楼封闭朝向小区的窗户。岳峰镇政府、晋安公安分局加强巡查,劝导商户减少噪声。 

2.岳峰镇政府督促集市管理方对进出货通道增设防滑橡胶垫;要求肉铺商户将肉类食材放置在低震动回声实木案板上规范作业。 

3.岳峰镇政府组织人员用绿色油漆喷涂白色盖板;收合白色活动帐篷,拟于1月6日重新采购绿色活动帐篷予以更换。

阶段性办结

39

D3FJ202312190041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同德路10号义帮洲二期万侯园C3地块1#2#3#4#连接层1层安装铁皮遮雨棚(小区通道入口处、帮洲鸟店广告牌上方),雨堋上堆积大量垃圾,无人清理。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2023年12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帮洲鸟店广告牌上方商场铁皮遮雨棚屋面存在零星垃圾,偶尔有飘落塑料袋和树叶等垃圾。

部分属实

铁皮遮雨棚上垃圾定期得到清理。

苍霞街道立即约谈万侯园业委会自聘物业,要求物业安排人员定期清理商场屋面铁皮遮雨棚上垃圾,并督促业委会加强小区宣传管理,做好小区内部卫生保洁工作。

阶段性办结

40

X3FJ202312190048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旧永南中学旁边)有一处水泥砖厂,未经环保审批,24小时生产,噪声、粉尘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水泥砖厂”为福州市仓山区兴龙水泥砖厂。该水泥砖厂于2023年10月新建一条制砖生产线,未经环评审批,仓山生态环境局于10月30日责令该厂停止建设。 

2.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内堆放有少量砖块,约有三分之二地面未硬化,线路设备未套管。现场未继续建设新的制砖生产线,厂区未配套隔音降噪设施,生产工艺未涉及污水排放。城门镇政府已对兴龙水泥砖厂予以封电停产,要求限期整顿。

部分属实

督促该水泥砖厂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1.仓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兴龙水泥砖厂制砖生产线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 

2.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41

X3FJ202312190189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130006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福州市鼓楼区西洪小区内设多处麻将馆,并非公示内容中所说的一处。且1、2号楼高层饮用水不达标,小区内环境脏乱,尤其是地下室,小区绿化遭到破坏,小区旁的陆庄河堆积各种垃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西洪小区属1993年交付的安置房小区,共9栋楼、1200户居民,于2014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物业公司为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2.小区内共有4家老人麻将馆,均为自发性质老人休闲打牌场所。部分麻将馆确实存在噪声较大情况,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 

3.2023年2月8日西洪小区二次供水水箱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合格。但小区物业未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 

4.西洪小区内环境较乱,部分绿化带堆放垃圾,垃圾屋周边存在误时投放垃圾未及时清理情况,地下室存在部分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现场并未发现公共绿地被破坏情况。 

5.陆庄河河边存在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现象。

部分属实

避免麻将噪声扰民,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陆庄河两岸干净整洁。

1.鼓西派出所对西洪小区4家麻将馆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要求麻将馆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制造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并依托四级巡防力量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噪声扰民的情况立整立改。 

2.鼓楼区房管局已督促小区物业立即组织开展水箱清洗消毒工作,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做好小区卫生清理工作,并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确保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针对小区物业履职不到位,鼓楼区房管局已对其予以黄牌警告。鼓西街道办事处做好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3.福州市北控水务集团已完成陆庄河沿河垃圾清理工作。鼓楼区建设局已要求该集团做好陆庄河沿线日常保洁工作。

阶段性办结

42

X3FJ202312190118

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郑朱忠协网绳厂,信访人前期投诉该厂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处理不到位,污水直接排放农田等,该厂虚假整改,继续占用耕地堆放拆除的废旧机器,实际上大部分未拆除的机器继续开机生产,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忠协网绳厂原为网绳编织家庭小作坊,今年下半年开始从事网绳生产,法定代表人郑某钦。2010年起郑某钦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郑朱村楼东288号土地建设厂房,占地面积共1703.21平方米。该厂已于12月14日自行停产,生产设备均已拆除搬离。 

2.12月20日现场核查时,该厂原生产设备均已拆除搬离,已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拆除的废旧机器堆放在周边耕地上和新的违法行为。

不属实

1.文岭镇政府已对郑某钦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厂房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长乐生态环境局会同文岭镇加强对忠协网绳厂日常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已办结

43

X3FJ202312190153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没有围堰及吹填,违规操作导致淤泥沉积在2万多亩养殖滩涂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在施工建设期未擅自改变施工方案,采取先围堰后回填施工,现场未发现有淤泥沉积。经检测,前薛村岐尾山前海域水质无明显变化,沉积物质量未发生明显变化,生物体质量无恶化趋势,底栖生态没有明显变化。浮游生物的群落结构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未达到“生态失衡”的程度,不会造成物种多样性降低的生态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

福清核电一期工程施工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后续福清市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已办结

44

X3FJ202312190045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源福花园地下车库入口处有很多生活污水,多年未解决,黑臭难闻,滋生蚊蝇。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鼓山镇源福花园小区是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内部疑似雨水管网破损造成大量生活污水渗漏至该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存在生活污水积聚,臭味难闻,孳生蚊蝇的情况。

属实

清理生活污水,恢复小区周边卫生环境,落实长效管理。

1.晋安区已将渗漏污水抽排至市政雨水管网进行分流,并督促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源福花园的雨污管网进行摸排,待摸排清楚后,及时对雨污管进行分流改造。 

2.晋安区已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类似生活污水积聚的情况发生。

阶段性办结

45

X3FJ202312190047

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年来一直将病人输液后的空瓶丢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当作生活垃圾处理。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根据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纳入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鼓楼区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间,与福建省洪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合同,统一回收处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2.该中心近年来未开展输液业务,不产生输液后的输液瓶(袋)。经询问生活垃圾分类屋督导员,未发现输液瓶(袋)投放情况。

不属实

鼓楼区卫健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南街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处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已办结

46

D3FJ202312190040

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一品江山小区1楼,勐甲号茶叶店(天宝路113号、115号、116号),在2楼居民窗户前面的公共区域安装大型工业空调外机,噪声扰民,该茶叶店还将排气出口安装在居民窗户下面,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勐甲号茶叶店向物业报备后自行将2台空调外机安装放置于原设备平台相邻处的二楼公共平台,并在空调外机加装隔板进行降噪处理,但设备运行期间仍会产生一定的噪声。12月21日,福清生态环境局前往邻近的居民家中开展噪声监测,在开机情况下空调噪声排放超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限值1分贝。 

2.勐甲号茶叶店将新风系统的排气口设置在信访人窗户下方,但因该茶叶店至今未正式对外营业,目前对气味扰民的情况暂无法论证。

部分属实

督促勐甲号茶叶店对空调外机运行噪声进行整改,对排气口设置进行优化。

1.福清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勐甲号茶叶店于2024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毕。待其整改完成后,将再次对空调外机运行噪声进行监测。龙江街道督促该茶叶店在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营业。 

2.龙江街道已责成勐甲号茶叶店及物业对排气口问题共同研究优化方案。

未办结

47

X3FJ202312190074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自来水厂地下水管腐蚀严重,自来水浑浊且带有土腥味。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四批举报件重复。 

存在水质问题的区域,均在南屿水厂供水且尚未完全启用新建供水管道的南前村等5个村,取得的水样虽无明显杂质,但水体观感略微发黄。上述5个村使用的为80年代建成的旧供水管道,主管为水泥管,支管为镀锌管,由于供水管道年久失修,管道漏损锈蚀现象严重,影响供水水质。

属实

保障水质稳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南屿镇南前村等5个村新建供水管道及水表均已完成安装,村民表后管接入后即可通水,南屿镇、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宣传发动南屿镇南前村等5个村村民尽快接入新建的管道,并停用旧供水管道,有效提升用水水质。 

2.南屿镇加强供水管网管理和巡查,保障居民用水水质稳定。

阶段性办结

48

X3FJ202312190160

福州市福清市兴化湾北岸江阴半岛西南侧海域,福州港江阴港区进港航道延长工程将打捞的疏浚物倾倒至木兰溪口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及周边养殖区海域,导致林蚝(福建)水产有限公司养殖的油蛤死亡。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经省政府2017年12月批复同意实施,其中木兰溪口渔业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在莆田市海域。2023年以来,福州海警局3次查获项目施工班组单位非法倾倒疏浚淤泥行为,均未倾倒在木兰溪口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及周边养殖区海域,截至目前,未发现在所述区域有新增违法倾倒行为。另外,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勘测院福清分公司对蓝色经济产业园7200亩区域标高进行测量,于12月8日完成航测,并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测量复核,目前测量结果正在论证当中;截至目前,尚无证据证明该疏浚工程向木兰溪附近海域倾倒淤泥。 

2.林蚝(福建)水产有限公司养殖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筶杯岛海域,未在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目前,福州海警局立案处罚的3起非法倾倒疏浚物的违法行为均发生在福清市海域,距木兰溪口渔业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处约7公里以上,距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鹅头村海域的林蚝(福建)水产有限公司养殖基地更远。

部分属实

核实乱倾倒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福州海警局已对上述3次倾倒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续将结合测量结果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倾倒行为。

未办结

49

X3FJ202312190046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和福州火车南站存在多处土石工地和砂石堆场,经常在夜间作业,推土机等器械噪声轰鸣,影响周围居民的夜间休息。破坏周边绿化,工期结束后未及时复绿,造成地表裸露。土石工地和砂石堆场未设置降尘措施,尘土飞扬,影响湖际村和周边居民的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湖际村和福州火车南站周边共有3个涉及土石工地的在建项目。龙运汽车站项目,目前处于单体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外总体工程施工阶段。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目前处于桥梁工程箱梁施工和人行道铺装施工阶段。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项目已竣工等待验收。 

2.3个项目均按要求编制《扬尘控制及环境保护施工管理方案》,明确施工扬尘、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方案对场地进行硬化,使用洒水车、雾化机及喷淋等防尘措施,使用绿网对施工现场裸土区域进行覆盖。经了解,3个项目在目前工期内均不存在夜间施工情况。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项目曾因扬尘污染问题被处罚。 

3.湖际村和福州火车南站周边有2个砂石堆放场地,场地内共有8处砂石堆。湖际村村口高压电塔旁临时砂石堆放场,由福州市恒德盛建材有限公司经营,面积约600平方米,有5个砂石堆,总量约5000立方米。湖际村山后文化宫旁临时砂石堆放场,业主为陈某灼,未办理营业执照,场地面积约800平方米,有3个砂石堆,总量约1000立方米。 

4.上述砂场在露天场地堆放砂石材料,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推土机、铲车的情况,车辆行驶及原料搬运过程产生噪声,在装卸、堆放和场内运输过程会有扬尘情况,且均未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部分属实

整治施工扬尘、噪声问题,避免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清退砂场,加强监管,防止“回潮”。

1.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第1标段项目之前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将持续督促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及环境保护施工管理方案》明确的施工扬尘、噪声防治措施,避免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2.城门镇政府责令2个砂石场地业主方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砂石场搬离,在搬离前停止生产经营,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制扬尘措施;搬离时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作业。城门镇政府加强砂场清退后的常态监管,对整治后的空地进行不定期巡查,严防“回潮”。

阶段性办结

50

X3FJ202312190103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能源巷凤翔大第小区后花园停车场的外墙悬挂大量空调外机,地面墙角安装大功率空气能热水机组,仓储用冷凝水设备以及厨房油烟管道,这些设备产生噪声和油烟污染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小区后花园停车场”位于佳盛广场南侧,在墙面悬挂空调外机等设备共涉及朴朴超市、鑫佳盛公司、三个院子。朴朴超市经营时不产生油烟,鑫佳盛公司、三个院子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处理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引至花圃排放。鼓楼生态环境局对鑫佳盛、三个院子2家商户油烟进行监测,结果达标,但能闻到少量油烟气味。 

2.举报件反映的设备产生噪声实为鑫佳盛公司、三个院子和朴朴超市3家商户营业时鼓风机运行和排烟管道震动、空调外机运行、空气能热水机组运行,以及冷却塔设备运行产生。鼓楼生态环境局对3家设备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但是设备声响仍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油烟、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水部街道办事处联合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鑫佳盛公司、三个院子尽快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效率。目前两家商户的设备已清洗。同时,提醒3家商户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关闭不必要的温控设备,进一步降低外挂设备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已办结

51

X3FJ202312190037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慧寺旁边的一家素菜馆,污水直排路面下水道,垃圾遍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素菜馆”为福慧素食餐饮店。该餐饮店污水管道连接至周边的万旭蔷薇项目污水管道后,排入前屿西路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福慧素食店内污水直排路面的现象;十字路口旁福慧素食店边上道路存在零星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完成福慧素食餐饮店边上道路垃圾清理。

12月20日,晋安区组织区城管局、鼓山镇完成福慧素食餐饮店边上道路垃圾清理,同时督促区环卫中心做好日常巡查,责成福慧素食店做好门前三包,保证卫生整洁,营造良好环境。

阶段性办结

52

X3FJ202312190063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源里龙台山10号(龙台山生态公园对面大马路山边),福建鸿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化工涂料、油漆、腻子粉等,无环保设备设施,产生大量粉尘,化工废水直排地下,废料废桶露天堆放,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挥发,严重影响空气与地下水资源。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闽侯鸿迈建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从事腻子粉生产加工和涂料、油漆销售。生产腻子粉过程中无粉尘收集设施,会产生一定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该公司未生产化工涂料、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排放,有部分空桶露天堆放。

部分属实

完成“两断三清”。

甘蔗街道已将该厂列入“散乱污”整治清单予以取缔。露天堆放空桶已于12月24日清理完毕,目前正在拆除生产设备,计划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完毕。

阶段性办结

53

X3FJ202312190168

福州市仓山区榕心映月小区,私自修改小区规划,将小区13号楼的放桶间改为对外开放公厕,存在臭气、污水乱排、外来人员出入噪声等问题。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图审榕心映月小区(杨柳郡)总平图及13号楼一层平面图,13号楼一层北侧为公共厕所。 

2.该公厕2022年4月移交以来,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不间断进行保洁、消杀,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3.该公厕对外开放服务期间,可能存在部分如厕人员大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文明如厕宣导,持续落实公厕精细化、常态化管养。

1.福州市盈和发展有限公司持续落实公厕精细化、常态化管养,并结合公厕实际不定期落实消杀除臭,确保公厕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异味。 

2.已于公厕门口及男女厕间显眼位置张贴温馨提醒,提醒如厕人员文明如厕,勿大声喧哗。同时,要求公厕服务员对部分喧哗如厕人员进行文明劝导,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54

X3FJ202312190019

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宵洋村:1.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开挖山体(永泰县同安镇地界官路村良山坪高嵛山脚下)、采挖石矿、破坏生态林;2.永泰县同安镇地界官路村良山坪隔坵下的另一处,自然生态林地的山体也被大面积开挖,开挖林地、耕地造路,被毁林木面积约为5000-10000平方米,毁坏山林树木数千株,茶树2000株,存在大量裸露土方边坡,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现场还存在耕地违建搭建厂棚,违建面积约为10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同安镇良山坪山场周边存在违法占用林地开采石矿情况,但违法行为人不是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为永泰县富泉乡芭蕉村村民余某平。永泰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10月9日对余某平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交,林地已复绿。余某平取石用于周边河道加固,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目前处于调查核实阶段。 

2.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存在原有旧路拓宽及农业生产建设占用林地情况,涉及一般林地总面积约8亩,非生态林,毁坏树木约560株,茶树约2000株。永泰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对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3.2023年6月30日,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大洋镇宵洋村签订出租合同,宵洋村将溪柄片250.1亩耕地经营权出租给该公司用于温室大棚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等,不存在违建情况。

部分属实

加大对林地、耕地的监管巡查和宣传保护力度。发现问题属实要立行立改,涉及违法的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1.永泰县林业局已对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开挖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并督促业主做好查处后补报批及复绿整改工作。 

2.同安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林地、矿产资源巡查监管。 

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对余某平非法采石行为进行立案,目前该案处于调查核实阶段。

阶段性办结

55

D3FJ202312190022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40009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不满意。钓鱼台还未拆除,破坏防洪堤坝和生态环境。闽江蓝港河道存在的多处违建未拆除,堤坝破损未修复,河道垃圾未清理。要求回填鱼塘,恢复林地和绿植,恢复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区域有两处紧邻的鱼塘,为天然形成。目前,环鱼塘的钓鱼台和铁皮管理房已拆除。 

2.举报件反映的“闽江蓝港河道”位于高新区冠洲村防洪堤坝外,属于闽江南港河道管理范围,河道水面有零星河漂垃圾。目前,堤坝外场地临时停放的车辆机械、活动房已清退;露营地帐篷和集装箱已清退,露营垃圾已清理;“领宠乐园”内集装箱已清退,尚有2座三层房屋,属于历史违建。 

3.防洪堤坝的部分防浪墙因年久失修破损。

部分属实

清理河漂垃圾,修复破损防洪堤,处置历史违建。

1.高新区农林水局于12月31日前完成冠洲村堤坝外河道水面零星垃圾清理;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冠洲村防洪堤破损的防浪墙及压顶石修复。 

2.高新区村镇办和区相关单位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等,对冠洲村堤坝外两座历史违建分类处置;并加强冠洲村堤坝外区域巡查监管。

未办结

56

X3FJ202312190005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前林村华恩路(前林东路3路),2021年福州丽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整体获得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标的物,信访人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丽泰公司就“是否可以延用原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相关事宜多次报告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均未得到有效回复,导致两年多一直无法复工复产,信访人要求就丽泰公司“经营主体变更项目环评手续是否需要重新报批或沿用原建设项目环评,今后《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问题给予明确回复。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2021年4月14日,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全部建筑物、已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用于该项目经营的部分机器设备,通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给福州丽泰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4日,金林恩公司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现有定型机7台、染整机29台,锅炉房仅存1台已无法使用的导热油炉,污水处理设施已停用。 

3.丽泰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只取得金林恩公司经营该项目的全部建筑物、已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无法确定该项目的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已转让丽泰公司所有。

部分属实

依法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

在该项目的经营主体资质已转让给丽泰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项目变更程序的前提下: 

1.若丽泰公司继续经营该项目,且该项目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四条规定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则无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发生调整,且依法判定属于改建、扩建的,则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金林恩公司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实现法人终止后,丽泰公司可向长乐生态环境局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 

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指导长乐生态环境局,依法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

未办结

57

X3FJ202312190010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社区五冠山,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盗采矿产资源,非法砍伐林地并违建厂房。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17年4月,长乐区林业局现场查验时,发现吴航不锈钢公司存在未批先占的情况,已于2017年10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已完成该地块使用林地补报批手续。对于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用地行为,长乐区资规局分别于2016年9月、2017年9月两次予以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已完成该地块用地审批。 

2.2015年10月至2019年12月,吴航不锈钢公司在其用地红线内进行土地平整,存在开采石材行为,符合国家规定。12月20日,长乐区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吴航不锈钢公司有新的开采石材行为、涉林违法问题、违建厂房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宣传引导,化解矛盾纠纷。

长乐区林业局、资规局会同营前街道做好国家林业、国土政策宣传工作,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已办结

58

X3FJ202312190004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书堂半山自然村,福州光旭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违规侵占村里36.53亩耕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于2012年1月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涉及农用地约36.53亩,其中耕地约35.9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2018年12月26日,福州光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2019年5月7日,经长乐区政府批准供地。该项目于2019年6月5日办理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3月3日竣工。在开发过程中未发现环境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长乐区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侵占农田等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已办结

59

X3FJ202312190013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师大教师社区万升小区东区1号楼江西余干饭店油烟臭气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油烟问题并未解决,油烟、噪声依然扰民,污水直接倾倒店门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其油烟排放和厨房设备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2.午餐和晚餐时段,店内客人在消费的过程中存在大声喧哗现象,店主未及时制止,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3.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倾倒店门口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该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对食客喧哗行业及时劝导,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1.仓山镇政府要求江西余干饭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外逸;对发现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2.仓山镇政府要求该店家做好店内、店外噪声管控,加强日常管理,对食客的喧哗行业进行劝导,倡导文明用餐,晚上营业时间不能超过规定的合法营业时间,避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将污水随意倾倒店门口。

已办结

60

D3FJ202312190014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世茂云镜小区围墙外,围建一处大型柜式电动汽车充电站,夜间充电汽车多,充电站轰鸣声大,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充电站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建设8台120kW充电桩(一桩双枪),2个充电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业主单位已对2台整流柜加装隔音设备并已关闭车辆出入闸门和充电桩充电的提示音。11月15日,充电桩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夜间汽车充电时的低频噪声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电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福州市工信局将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对该充电站加强管理,确保充电桩管理使用依法合规。

阶段性办结

61

D3FJ202312190013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新天地社区印山自然村,欢乐谷对面山头上倾倒大量地铁施工产生的垃圾、淤泥。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系潘渡镇仁山村主村后山,归属于连江县潘渡镇仁山村民委员会,在该山头地块没有通车道路,未审批地铁项目垃圾、淤泥堆放点。经现场检查并使用无人机航拍,未发现潘渡镇仁山村所辖的山头地块有倾倒地铁施工产生的垃圾、淤泥等现象。

不属实

潘渡镇加强仁山村林地日常巡逻,做好辖区内山头地块日常管护工作,防止破坏林地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62

D3FJ202312190011

1.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坂西村,坂西街89号卫生间污水及坂西街整排化粪池污水都排入89号后面耕地(属于88号),导致无法耕作,要求复耕;2.坂西街88号与89号交界处开挖1.5米深水沟,污水流到交界处,还将生活垃圾堆放在交界处,异味刺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坂东镇坂西街89号原为闽清县坂西食品厂,于1993年经县国土部门批建,已停产多年,无人居住。一整排房屋系坂西街78-89号房屋,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78-89号屋后水沟汇入下游灌溉渠,未排入89号后面的农田。 

2.闽清县坂东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前期工程于今年10月在坂西街88号跟89号交界处实施路面开挖施工,破除路面约300cm*80cm深度约一米的管沟,后因群众阻工已暂时回填,并设置警示围挡。堆放生活垃圾实为项目建设使用的砂石等材料临时堆放,目前已清理。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和臭味刺鼻的问题。 

3.12月6日,坂东镇政府在坂西村89号屋后铺设污水截污收纳管,统一收集坂西街78号至89号生活污水,现已将收纳管铺设至市政污水管网主管网预留口边上。因88号门前污水管网正在施工,待主管网贯通后再进行接驳。

部分属实

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网建设,将坂西街88号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1.坂东镇政府加快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坂西村段建设,将坂西街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施工。 

2.坂东镇政府加强“六清”宣传,引导群众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63

D3FJ202312190009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正源鞋业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不满足150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臭气扰民,厂房出租给彩印厂,臭气扰民;厂房出租给汽车配件厂,噪声扰民、废水污染环境。该鞋厂在村内防洪渠上加盖,明渠改暗渠,汛期影响排洪。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公司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月16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会产生一定噪声;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该公司水沟在企业红线内,且横穿厂区,出于安全考虑,企业把明沟改为暗沟。水沟平时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厦路旁雨污沟过水断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积,易造成水沟出水口汛期排水不畅。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企业定期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镜洋镇政府将督促企业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全面疏通,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未办结

64

D3FJ202312190008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摘仙苑1号垃圾屋污染水源、臭味扰民”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称“该小区1号垃圾分类屋距离小区全封闭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约14米”,居民认为距离仅为5米,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报告和依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摘仙苑小区1号垃圾分类屋位于小区13号楼东侧、9号楼南侧。该小区1号垃圾屋附近确有全封闭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但1号垃圾屋距离全封闭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边缘大约14米,离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的入口大约26米。

不属实

仓山区金山街道联合区房管局、区城管局督促物业、分类管理员做好摘仙苑小区垃圾屋的日常管理,定期消杀冲洗,分类屋规范有序,加强对垃圾屋环境的巡查。同时督促社区、物业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

已办结

65

D3FJ202312190001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侨城广场3座3梯电梯运行噪声严重扰民。多次和物业、12345反映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21日,侨城广场物业管理方福州四合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梯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无异常。经全面排查发现电梯机房设备(排气扇)老旧,风机运行时轴承发出异响。

部分属实

消除侨城广场3座3梯电梯机房通风设备异响。

福州四合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安排人员重新安装1台空调作为机房降温设备,停止使用旧的通风设备(排气扇)。

已办结

66

X3FJ202312190219

1.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州大学老校区,福大干休楼东面池塘、道路,福大幼儿园南面道路、危墙,幼儿园北面(大厅口)位置被几百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池水变质,空气变臭影响生活环境,旧校区内约有50亩鱼塘无人管理,环境很差;2.福州市五一中路,铁道大厅东面至八一七路儿童医院的几条内河目前臭气熏天;3.福州西河游泳场内,堆积几百平方米的淤泥,造成环境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大幼儿园南面道路与福大干休楼东面道路为同一地点,部分居民在此处乱扔生活垃圾、废弃家具。危墙处有部分危墙坍塌的建筑垃圾以及未倒塌危墙存在安全隐患。幼儿园北面现为福沁休闲公园,修建时用渣土对公园水池进行部分填埋,现场未发现垃圾堆放,未见水池发黑发臭。福州大学旧校区内共有3个鱼塘、3个景观水池,总面积约50亩,均有专人管理,现场未见水面发黑发臭,但新奇特汽修旁鱼塘周边有种菜、乱堆放垃圾现象。 

2.举报件提及的福州市五一中路,铁道大厅东面至八一七路儿童医院的几条内河为东西河、琼东河,系2019年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并由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养。现场查看内河河道水体感官较好,调取东西河儿童医院至琼东河铁道大厦段河道近期水质监测数据,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未发现臭气熏天现象。 

3.闽江西河段水文情况复杂,涨潮落潮时水流情况不同,受过江大桥和堤坝、水下环境、采砂船频繁作业的影响,泥沙随着水流在岸边沙滩区域自然堆积形成淤泥。经公园规划,天然形成的淤泥沙滩已规划为滩涂湿地观鸟区。公园配备专人定期对沙滩进行垃圾清理和保洁,未发现环境破坏现象。

部分属实

清理堆积垃圾,鱼塘周边无种菜现象;提升河道水质。

1.洪山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乱堆放垃圾、废弃物品及菜地进行清理,并推倒危墙,及时清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12月27日已清理完毕,并加强巡查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 

2.市城乡建设局督促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加强运营管养,提升东西河、琼东河河道水质。 

3.鼓楼区政府督促公园管理方做好沙滩垃圾清理和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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