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时间:2023-12-31 09:36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200068

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三捷村:1.第八小组石柱自然村鲍某亮的水渠被侵占用于建设房屋,导致农田污水灌溉;2.鲍某亮的农耕地被毁坏用于修建厕所;3.第八小组石柱21号房屋后堆放1000多方建筑垃圾,长期未清理。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鲍某亮的水渠被侵占用于建设房屋”,系三捷村村民鲍某平在建房时将门前用于灌溉的管道压占,该处管道属于村集体所有,已于20世纪90年代废弃。附近农田均有灌溉水源,渠道水流通畅,未影响正常农业生产。 

2.该厕所系同安镇三捷村第八、第九生产小组共同建设的公共厕所。该地块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为建设用地,未发现毁坏耕地用于修建厕所问题。 

3.2010年同安镇三捷村村民鲍某忠将部分建房弃土堆于屋后林地,已于2019年7月被责令清走,并采取复绿措施。目前,该处林木茂盛,植被郁闭,已无堆土迹象,未发现长期未清理问题。

部分属实

做好邻里纠纷调解,化解邻里矛盾。

同安镇政府做好邻里纠纷调解,积极化解邻里矛盾。同时,强化辖区内建房巡查监管。

未办结

2

X3FJ202312200174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大夫岭186号房对面、牛远亭村123号对面空地,原本为20亩农田,现被建筑垃圾填埋,盖厂房出租,办砂石加工厂、卖水泥中转站。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空地在2019年国土三调的分村分界图中位于闽侯、晋安和鼓楼的交界处,地类为工业用地和交通服务站用地,不涉及耕地。该空地主要为临时停车场及仓库,其中约1000平方米为福州旺辉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砂石中转买卖,未见生产加工迹象,现场存在水泥、砂石乱堆放现象。 

2.该处空地西侧有一石材加工厂,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正常加工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该石材加工厂未取得营业执照。

部分属实

清理乱堆放的砂石、水泥;石材加工厂完成搬离。

1.福州旺辉达建材有限公司已将砂石、水泥等进行重新整理摆放,同时做好防尘工作,落实车辆出入场清洗措施。 

2.根据《闽侯县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闽侯县荆溪镇政府将牛远亭自然村石材加工厂纳入“散乱污”整治清单,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前搬离设备,清空场地。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200170

福州市马尾区红山路124-2号,鼎铭(福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违建蓝色铁皮物流厂房生产饲料、汽修喷漆、纺织喷塑,排放臭废气,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物流车辆多,噪声扰民。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鼎铭(福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建有4座蓝色铁皮厂房,该场地内的现有厂房总平面规划于2011年11月30日通过原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马尾分局审批,现有的厂房不属于违建。 

2.该场地内涉及“饲料”的企业分别是福州鑫海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州鑫利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鑫海素公司已于2023年7月停产。鑫利劳服公司散装鱼粉饲料分装工序未配套粉尘收集设施。现场检查时,鑫利劳服公司鱼粉饲料存放在仓库内,仓库门窗处于关闭状态,未发现有鱼粉饲料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3.该场地内无“汽修喷漆和纺织类”企业,涉及“喷塑”的企业分别是福州华贵机械五金有限公司和福建昊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贵机械公司喷塑设备已停用,主要从事机械加工;昊周装饰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于2023年10月停产。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出产生一定噪声,但离双峰村居民较远,且该场地毗邻104国道,噪声主要来自104国道往来车辆。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臭味噪声扰民。

1.马尾生态环境局责令鑫利劳服公司于12月30日前完成粉尘收集设施安装,减少异味排放。 

2.昊周装饰公司已于12月25日自行拆除喷塑设备、烘干设备、电源设备。目前已停产。 

3.马尾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加强企业现场监管,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措施严格落实。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200175

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38号融侨花园2区3号楼有住户饲养多只猫狗,臭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融侨花园二区3号楼某住户饲养6只猫和2只狗,未见占用楼道等公共区域饲养,现场能闻到少许异味。

属实

督促居民做好宠物及室内卫生清理,避免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1.华大街道会同鼓楼公安分局、鼓楼区房管局已约谈业主,社区已对业主发出书面提醒通知。业主已加强房间内及宠物的卫生管理,对宠物粪便等及时清理,加强地板冲洗和室内通风。 

2.华大街道将加强巡查,督促业主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减少饲养的宠物数量,尽可能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督促业主做好宠物狗的登记、防疫等工作。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200173

福州市仓山区178号金星商住楼小区入口处(紧邻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门),卫生脏乱差,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此小区使用的黑色垃圾桶,经常满溢出来并撒落在地面,污水横流。小区内部卫生环境也是脏乱差,走道垃圾没人打扫,污水渗流到地面,滋生臭味蚊虫。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金星商住楼小区垃圾分类屋位于小区入口处,垃圾分类屋内设有一个黑色垃圾桶,用于居民投放“其他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从黑色垃圾桶内溢出散落和污水横流等情况。 

2.该小区环境卫生由业主聘请人员清扫,小区入口处有垃圾零星散落,小区走道定期清扫,无垃圾堆放现象。小区2座2梯位水管轻微渗漏,导致楼梯口偶有少量水流溢出,由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渗水地面。未发现孳生臭味蚊虫。

部分属实

维护金星商住楼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整改小区水管渗水问题。

1.金星商住楼网格垃圾督导员已对小区入口处零星垃圾及垃圾屋内外进行清理保洁。对湖街道万里社区已联系自来水公司对水管渗水原因进行排查,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排查整改。 

2.对湖街道办等单位将不定期对该小区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并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200225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587号小桥新苑底商聚友烧烤大排档,未设烟道,油烟就近往门口下水道排放。每天下午四点营业至凌晨四点,油烟和各种噪声严重影响楼上业主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聚友烧烤大排档因经营不善,已于12月中旬停止营业。经鼓楼区建设局排查,该店油烟管道排放至店铺南侧小桥巷雨水井内。

部分属实

封堵违规接入雨水井的排烟管道。

鼓楼区建设局已于12月22日组织人员对其违规接入雨水井的排烟管道进行封堵。水部街道办事处及鼓楼区建设局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防止问题回潮。

已办结

7

X3FJ202312200234

福州市罗源县西兰乡,罗源县中森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超范围扩建,在生猪养殖中环保设施不达标,粪便、污水直排河道,造成周边多个村庄及敖江上游沿线水质受到污染,沿线河道臭气熏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罗源县中森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超出备案红线范围971.02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43.23平方米、一般农用地727.79平方米。 

2.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养殖废水采用“全漏缝地面+尿泡粪+二级生化(生物发酵床)+消纳地”模式处理。现场检查结合查看沿溪设置的8个24小时监控视频,未发现粪便、污水直排河道、下游沿线河道臭气熏天等现象。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12月25日,罗源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边沟及下游的破石、坑里、下际等村小溪河道水体采样监测,特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3.该公司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异味,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拆除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构筑物,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加强企业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罗源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该公司下游水质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2.罗源县资规局、西兰乡政府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构筑物,对占用一般农用地部分补办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23年12月26日已完成拆除工作。 

3.罗源生态环境已责令企业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可能减少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阶段性办结

8

D3FJ202312210002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建农银学校北侧洪阵河水系生态公园,2021年1月至4月18日被悦江南小区开发商未经审批非法砍伐400多棵绿化树、非法铲除3000平方米绿化草坪违规硬化水泥路。要求恢复公园绿化。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9

X3FJ202312200189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汤斜村与象峰村交接地带(山东大厦)后面有一家垃圾转运处理场,占用耕地,违章搭盖,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处理生活垃圾及各类建筑垃圾,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有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垃圾转运处理站场地为象峰村土地,租给居民李某使用,建有2个简易铁皮棚房(集装箱),李某将该场地用于垃圾转运临时堆放点,周边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 

2.该垃圾转运处理站建筑及生活垃圾堆放地占用耕地(水浇地)约2.3亩;2个简易铁皮棚房(集装箱)属违章搭盖;同时该场地用于垃圾转运临时堆放点,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散发臭味,处理垃圾时存在噪声与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清除违章搭盖,清理建筑、生活垃圾,避免粉尘、噪声扰民。

1.2023年12月22日,晋安区相关部门责令李某拆除铁皮棚房(集装箱),并清空场地内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李某当日调离场地内铁皮棚房(集装箱),并将场地内垃圾清空,承诺不再使用该地块经营垃圾转运处理场。 

2.晋安区相关部门已责令李某于2024年1月25日之前完成2.3亩所占用耕地清理及起垄工作,待春耕时节及时种植农作物。新店镇、区资源规划局做好复耕监督、指导工作。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200205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狮嘴山,自2010年以来在原有46.2亩生态林(含耕地)遭破坏的基础上,目前破坏面积已超原来近10倍,并且破坏范围扩展到周边3个山头,大量耕地和林地损失殆尽,大肆堆放固体垃圾和硬化农用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地,施工过程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福州台大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在永丰村“狮嘴山”开发建设,占用林地46.2亩,地类为生态林(水源涵养林),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水源涵养林,以及粉尘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闽侯县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书。目前已停止相应改造行为,并采取易地复绿等方式完成整改。 

2.2021年,“狮嘴山”山场周边的3个山头松林感染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经闽侯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对396.45亩松林改造采伐,未涉及破坏耕地和林地行为。 

3.该山场有一座老式砖混结构建筑,地类属宅基地,未发现硬化农用地的现象,其周边堆放有部分垃圾。

部分属实

清理狮嘴山山场垃圾。

荆溪镇政府督促福州台大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山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

阶段性办结

11

D3FJ202312200062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1.千年古井被填埋破坏,古井周边几十亩耕地被毁用作苗木基地,影响村民饮水;2.泉头村与杨廷村交界,杨廷水库被渣土填埋破坏,从原来100亩缩小为2亩,渣土车半夜偷倒渣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千年古井”位于泉头山庄南侧,古井目前保存良好,未被填埋破坏,周边地块为其他园地、林地,并非耕地,属于未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2021年12月,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将该地块移交给福州市建总花木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苗圃基地使用,现场种植有大量绿化植物,面积约100亩,未破坏饮用水水源。 

2.杨廷水库因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需要,其中约19.54亩被临时用作杨廷排洪支洞口的杨廷控制闸及箱涵的施工围堰。工程建设方案已通过市水利局审批,围堰将在主体工程建设后予以拆除。 

3.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围堰施工需要土方回填加固,施工单位在围堰边设置土方运输卸点,用于倒卸自身场地内渣土及部分泉头截洪枢纽项目土方,但该土方运输卸点未取得福州市城管委审批。现场未发现渣土车向外运输、偷倒渣土情况。

部分属实

待工程建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施工围堰,恢复水库原貌。依法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1.由于杨廷控制闸及箱涵施工围堰属临时工程,且工程建设方案已通过市水利局审批,晋安区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待工程建成后,及时拆除施工围堰。 

2.12月22日,晋安区城管局对项目施工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12

D3FJ202312200066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9005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一是对第二点答复“举报件反映的福州市鼓楼区武警医院之间地块庙宇为金吾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547号),该庙宇为安置建筑,不属于违规建设”不满意,信访人认为该地块性质为绿地,不应该建设庙宇,且庙宇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二是信访人要求幼儿园食堂排烟口要远离居民楼。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2020年鼓楼区启动华大村下后营旧改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547号)文件精神,金吾镜属于2004年10月26日前建设的庙宇,为确需安置对象。按照文件精神,此类庙宇可利用城市边角用地进行安置,不属于违章建筑。经多方比选,该庙宇就近搬迁至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收储的崎上路华大1-11号地块(控规为二类居住用地)北侧边角地,地块用途并非绿地。 

2.屏西幼儿园食堂排烟口为配套设施,经规划部门审批验收。距离保利天悦1期8号楼20米左右,设备运行的声音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避免屏西幼儿园食堂排烟口影响周边居民。

五凤街道办事处、鼓楼生态环境局已于12月21日督促屏西幼儿园在原排烟口基础上加装隔音板房,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隔音板房已安装完毕。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200176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村登山路旁的两三个停车场,被日常随意倾倒砂石、建材和建筑垃圾,倾倒时会产生大量粉尘。同时还进行垃圾焚烧,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为赤星村猫岭路周边的停车场和建材堆场。其中停车场占地约800平方米,由福州市博创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用作停放车辆。建材堆场占地约800平方米,为村民租赁用作堆放砂石、建材。 

2.福州市博创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此前在停车场内违规受纳建筑垃圾,期间倾倒建筑垃圾时产生粉尘。12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停车场内大部分建筑垃圾已清理,建材堆场内堆放少量砂石,未覆盖绿网,容易引起扬尘。 

3.有村民在建材堆场内搭伙做饭,通过焚烧生活垃圾引火,产生恶臭。

部分属实

清理建筑垃圾,覆盖绿网,禁止焚烧垃圾。

1.11月9日、12月7日,晋安区城管局两次对该公司违规受纳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2月23日,晋安区已组织人员将停车场内少量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在清理完的区域覆盖滤网,防止扬尘。 

2.12月22日,晋安区城管局已对当事人随地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3.新店镇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受纳场、焚烧垃圾等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已办结

14

D3FJ202312200065

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江南水都美域西区39栋一楼的烧烤店,排风机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烧烤店为新疆小巴朗烤羊肉串,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下午五点开张,经营至次日凌晨结束,白天不营业,噪声为店内烧烤一体机及鼓风机运行时产生。12月22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其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但烧烤一体机及鼓风机运行声音仍会对楼上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督促烧烤店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油烟、噪声达标排放。

上渡街道、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烧烤店定期检查烧烤一体机及鼓风机设备情况,做好设施维保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200186

福州市晋安区连福路蓝湾雅境小区2号楼楼下的乡下活禽店:1.凌晨3点开始杀鸡杀鸭噪声扰民;2.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长期不关,臭气扰民,该店有一辆运输鸡鸭的斗篷车和板车都停放在店门口,臭气熏天;3.杀鸡杀鸭的水直接排到雨水管网,有恶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商户一般凌晨3-4点开始杀鸡宰鸭,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2.该商户为保持店内通风换气,经常开启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杀鸡宰鸭的臭味部分从该窗户飘出。 

3.该商户平日利用斗篷车和板车运输鸡鸭,为方便运输经常将斗篷车和板车停在店铺门口,存在臭气扰民、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该店杀鸡宰鸭的废水已接入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雨水管网,现场未发现雨水管网有恶臭散发的情况。

部分属实

清理污水,消除臭味,减少噪声、异味扰民。

1.晋安区已督促该商户推迟宰杀活禽时间,并降低宰杀时产生的噪声,避免噪声扰民。 

2.晋安区已对该店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进行封闭,防止杀鸡宰鸭的臭味从窗户飘出。 

3.晋安区已责令该店商贩将运输鸡鸭的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停放在店前。目前该商户已将运输鸡鸭的车辆驶离。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200167

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333号厂房,靠上街方向沿街后面第二栋(未设置明显出入口和工厂标识),从事化工生产,非法排污,存在废气、噪声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厂房”为福建中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固体塑料粉末生产,不涉及化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开启,但仍有少量粉尘逸散,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1.闽侯生态环境局将于12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噪声、废气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2.竹岐乡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17

X3FJ202312200184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北三环路103号盛辉狮峰车场,该车场无环保审批,距离小区近,产生大量噪声,货车尾气排放及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盛辉狮峰停车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2.该场地位于狮峰新苑小区西侧约60米,场地内车辆启动、停止以及周边车辆往来时会鸣笛,产生噪声;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同时带起路面浮尘,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加强场地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晋安区要求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该场地管理,将货车停放至场地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在场地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立限速及禁止鸣笛标志,提示来往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均已完成。晋安公安分局对该场地货车车主进行劝导,告知其噪声扰民的违法后果,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2.晋安区已要求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清扫,增加洒水频次,避免车辆进出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已办结

18

X3FJ202312200231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山和枕峰山交界处,有人破坏环境,铲平山头,违建约500平方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将军”山、“竹尾”山。未发现山头被铲平,违建约500平方米问题,但发现两块裸露地块,一块属于兰圃村村民林某种植番薯,面积约2亩;一块属于枕峰村村民杨某雄种植番薯及苗木,面积约1.5亩。经向兰圃、枕峰村干部及周边群众了解,以上2个地块在1980年左右就已用作种植番薯,不属于山头被铲平。

不属实

祥谦镇政府加强对林地巡查,禁止违建行为。

已办结

19

X3FJ202312200206

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李坂村后山被坂西村倾倒垃圾,臭气扰民,雨天垃圾流向村庄”的问题,当地仅用塑料膜覆盖垃圾,未彻底清理垃圾,虚假整改。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为防止堆土、垃圾在雨天流入附近农田以及防范边坡滑坡风险,12月15日,按专家制定的方案完成整改,举报件反映的塑料膜实际为整改所用的水土流失防护网,不存在虚假整改情况。

不属实

坂东镇政府加强对该地块的水土流失和滑坡监测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

已办结

20

D3FJ202312200059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乌龙江大桥至道庆洲大桥段)将石头倾倒在乌龙江,污染水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段)可行性研究于2022年6月获省发改委批复,工程初步设计于2023年4月获省水利厅批复,2022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乌龙江大桥至道庆洲大桥段)抛石护脚是正常施工行为。工程上常对堤外坡常年临水、易受水流冲刷的堤段采用抛石固脚防冲护岸,可保护堤防的安全。施工抛石不会对水域造成环境污染。

部分属实

加强答疑解惑,取得群众理解。

做好工程简介现场标识和民众答疑解惑工作。

已办结

21

X3FJ202312200183

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南侧,福建农银学校北侧洪阵河沿岸,2000平方米水系公园包括几百棵水系公园树木,被无审批无报备无手续砍伐、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22

D3FJ202312200058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斗垣村海边100多亩红树林被砍伐、非法填海1000多米”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100多亩红树林至今未修复,且违建仍然存在。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100多亩红树林被砍伐”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4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破坏红树林101亩,合计株数92314株。2015年3月9日,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查,已判决并执行。海口镇斗垣村完成红树林补种植200亩,于2020年5月11日验收销号。 

2.举报件反映的“填海1000多米用于建围堤”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6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第三垦区海域非法围海1030.4亩用于养殖。2014年11月,原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均已缴纳到位。 

3.经现场核查,结合2017年、2020年、2022年卫星影像图和现场航拍图,未发现该海域有新增破坏红树林和新增围海现象。

部分属实

妥善处置围海历史问题,防止新增破坏红树林和围海现象。

1.福清市政府对围海仍在非法占用海域,将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历史养殖用海处置相关政策,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2.福清市政府将通过现场核查、无人机航测等核查方式对该区域全覆盖监管,如发现新增破坏红树林和围填海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未办结

23

X3FJ202312200165

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荷洋地界靠高铁桥下闽江堤坝外滩涂,中铁十一局建设石子碎石加工厂,污水、废渣排入闽江或丢弃在滩涂上。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碎石加工场,位于竹岐乡白龙村闽江岸滩,系省重点项目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溪源泄洪洞工程建设的临时加工场。 

2.该碎石加工场阶段性生产,12月21日现场核查时未生产,现场露天堆放原料碎石及少量废渣等物料。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分离出的废渣用于该项目审批红线内管理房等建设填方使用。周边沟渠水质正常,未发现污水排入闽江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废渣进行苫盖,防止粉尘污染。

竹岐乡政府督促闽侯县闽江南岸上街防洪堤路建设有限公司于12月31日前对裸露的废渣进行苫盖防尘。

阶段性办结

24

X3FJ202312200164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康山社区浦下路欧阳宫至福建省邮电工程公司区域内,卫生长期脏乱差,垃圾无人清理。特别是省邮电公司外墙侧的铁皮围挡内堆放大量垃圾,多年未清理,散发臭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晋安区浦下路欧阳宫至福建省邮电工程公司段道路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福建省邮电公司外墙侧的铁皮围挡内存在堆积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情况。

属实

及时完成该路段垃圾清理,将该路段纳入日常保洁范围,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1.晋安区已对浦下路欧阳宫至福建省邮电工程公司路段进行清扫保洁;对福建省邮电公司外墙侧的铁皮围挡内垃圾进行清运。 

2.晋安区落实长效管理,已将该路段纳入新一轮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要求环卫公司加大日常清理保洁力度,发现有乱堆放的垃圾立即予以清理,确保干净整洁。

已办结

25

X3FJ202312210009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阳光城老旧小区改造,占用绿化草地建设停车场和汽车充电站。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因小区规划停车位和实际需求量存在较大差距,原先大部分业主的汽车只能在小区道路和部分绿化带上无序停放,应小区业委会的要求,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根据《福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编制施工方案,将部分绿地和空地改建为47个停车位。该方案已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并收集整改意见,无异议后组织施工建设,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区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但是,可能存在车辆进出鸣喇叭,影响居民的情况。 

2.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推广新能源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主充电提供便利,该小区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引进了福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12个充电桩,充电桩建设方案也包含在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方案中。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派出所加强巡查,督促物业加强小区管理,劝导居民文明停车,不随意鸣喇叭。

阶段性办结

26

X3FJ202312200223

1.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阳光城一区夜晚长期灯火通明,光污染严重,导致1-3层住户无法正常休息;2.小区绿化带被改成停车位,汽车尾气及停车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阳光城一区共设置146盏路灯(含壁灯),由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进行规范布点设计,路灯高度及光照强度符合要求,小区路灯开灯时间为18点至次日6点。 

2.应业委会要求,小区经公示将部分绿地和空地改建为47个停车位,车位停放的机动车辆均符合上路行驶标准,尾气正常排放,未发现汽车尾气扰民情况。可能存在车辆进出鸣喇叭,影响居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派出所加强巡查,督促物业加强小区管理,劝导居民文明停车,不随意鸣喇叭。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200155

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后洋村石牌地方,往毛竹林方向数百米,有人违建大型养猪场,破坏农田,挖坑堆积污水粪便,污染周边环境。要求取缔该养猪场,回填粪坑,恢复农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为罗源祥元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生猪养殖场,占地2.2亩。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后提供给周边果园灌溉,猪粪、粪渣经无害化堆肥处理后提供给周边果园施肥。该养殖场未经审批,未办理用地、用林、环评、畜禽养殖等相关手续。 

2.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村庄150多米,养殖过程中的臭味及夏秋季易孳生蚊蝇,影响周边村民。沉淀池附近有2处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积水坑已覆土填平。

属实

督促养殖场限期完成生猪退养。

1.洪洋乡政府已完成养殖场沉淀池附近的2处积水坑覆土整治。 

2.洪洋乡政府责令祥元发畜牧养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清空存栏生猪,并自行拆除养殖场。拆除前采取废水排放应急整改措施,对沉淀池进行堵塞防渗处理,改造果园灌溉渠,将处理过后养殖尾水全部引入果园灌溉实现就地消纳,防止尾水流入下游河道。

阶段性办结

28

X3FJ202312200202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小区1号楼、2号楼高层生活饮用水疑似不达标,早晨水面有漂白粉似的东西漂浮。小区地下室污水管网乱接,怀疑会排到雨水管道。物业公司违规处置地下停车位,停车位上的管道滴水导致地下室污水横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该小区外西洪路的公共供水管网水质达标,沿线同一供水管网的其他小区近期无反映水质问题。2023年2月8日西洪小区二次供水水箱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合格。但小区物业未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 

2.该小区及小区地下室污水管网均按规定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但墙角地面上有管道横接现象,该管道为地库抽水泵引流管,如地库进水将开启抽水泵通过管道引流至雨水井。 

3.该小区地下室车位未出售,由业主进行承租,未发现物业公司违规处置地下停车位情况。未发现小区地下室管道滴水、污水横流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物业企业落实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工作,确保居民饮用水符合标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鼓楼区房管局已督促小区物业公司立即组织开展清洗消毒工作,并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目前该物业公司已联系清洗消毒公司,于12月27日组织进行清洗消毒,并于2024年1月27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工作。

阶段性办结

29

X3FJ202312210011

福州市闽清县下祝乡三洋村铁桥头自来水未经处理,出水浑浊,水质差。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下祝乡三洋村自来水厂出厂自来水严格按照沉淀、过滤、消毒等工序处理。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农村饮用水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达标。 

2.12月20日约17:00,因自来水管道破损停水,随后立即抢修,约22:00后恢复供水。刚开启用水设备时会出现1-2分钟出水浑浊的现象,2-5分钟后水质即恢复正常。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自来水水质正常,没有再次出现出水浑浊,水质差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水质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下祝乡政府、闽清县水利局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巡查监管,及时发布停水修护公告,同时强化水质管理和检测频次,确保水质达标。

已办结

30

X3FJ202312200136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路144-6号(晋安区新店供销社商住楼),有一家无证照烧烤店,烧烤油烟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点周边距离最近的烧烤店为炭炭餐饮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厨房设有1台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处理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排往店外东侧。 

2.12月20日及22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均处于停业状态。经了解,该店已于12月17日封堵原临近朝向周边小区的废气排放口,并对其进行升级改造。

部分属实

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2月20日,晋安区相关部门要求炭炭餐饮店在完成废气排放口升级改造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其排放的油烟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经营。同时,要求该店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

阶段性办结

31

X3FJ202312200131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大院,福州立志学校后面有一家洗衣工厂,专门清洗医院和传染隔离点的衣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师生的身体及身心健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被服洗涤服务。 

2.该公司不属于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根据第三方监测公司2023年10月检测报告,该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排水已获得市城乡建设局审批许可。12月18日,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厂区外无异味,与立志中学中间间隔两栋建筑,直线距离约100米,未发现影响学校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洪山镇政府、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生产作业流程,洗涤作业过程中,搬运被服应轻拿轻放。洗涤时关闭洗衣车间大门,减少声音向外传播,同时持续关注后续噪声、污水、气味排放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督促整改。

阶段性办结

32

X3FJ202312200135

福州市晋安区上垱路224号,大院内垃圾成堆,臭水沟等臭气熏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晋安区上垱路224号系铁路所属大院,资产归属南昌铁路局,院内有一栋四层楼房,因无物业管理,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垃圾堆积。同时,因大院内楼房排污管网破损,导致生活污水流向大院路面,未及时清理,形成路面积水,产生异味。

属实

清理垃圾和积水,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1.晋安区政府已组织人员对大院内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运清扫,并修补排污管网。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晋安区政府将持续强化卫生保洁力度,安排人员定期清理院内生活垃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已办结

33

X3FJ202312210013

福州市罗源县宝钢能源属于高污染企业,产能不断扩大,环保设施不全,瞒报污染物指标,环评造假,检查时才运行设施,臭气难闻;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铭金砂石无任何土地手续、环保设施,污泥排入大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罗源县宝钢能源”为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及的建设项目环评均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脱硫、除尘等设施,现场检查时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烟囱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废气排放超标情况。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老旧生产线部分管道存在破裂,同时化产工段密闭性不够,造成呈臭鸡蛋气味特征的污染物偶发性逸散。目前,升级后新建的氨罐区域负压收集系统正在检修调试,存在无组织逸散问题,现场有一定异味。 

2.举报件反映的“碧里铭金砂石工程”为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存在占用农用地行为,已配备压泥设备、雾炮机、喷淋等环保设施。所在区域属于狭窄山涧,受台风影响,周边山体滑坡淹没厂区及设备,夹带出大量泥沙外泄至厂区南侧滩涂。该公司准备近期生产,将清理出来的淤泥堆放于厂区内,存在被雨水冲刷外泄隐患。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泥直排大海情况,但厂区内堆放有淤泥,存在被雨水冲刷外泄隐患。

部分属实

1.加快推进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依法查处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违法用地问题,落实厂区排洪沟清理改造和环保设施修复,防止厂区泥沙外泄;完成厂区南侧滩涂淤泥清理。

1.目前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开始设备调试,预计2024年1月份可完成调试,待调试成功后可投入生产,解决老旧生产线无组织排放问题。该公司已于11月29日开始减产直至新生产线投产,并拆除旧焦炉生产线及化产工段。12月7—8日,罗源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厂界及焦炉炉顶进行无组织废气对应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情况。 

2.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拆除占用乔木林地部分的构筑物,依法查处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3.罗源生态环境局、碧里乡政府已责令福州铭金砂石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排洪沟进行改造,清理厂区内堆积的淤泥,完成相关环保治理设施修复、雨污分流等设施改造前不得恢复生产;碧里乡政府已制定滩涂淤泥清理方案,将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清淤工作。

阶段性办结

34

X3FJ202312200123

福州市福清市南岭大姆山,西溪村砍树挖山,从西溪村挖了5-6公里路通往大姆山山顶,随后,福清文投集团也开始大规模砍树挖山修建、拓宽道路,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福清市南岭镇西溪村草原车道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所涉林地范围内历史上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2013年7月,西溪村老人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拓宽土路长度约1.8公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已履行终结。2023年3月,该项目中标单位施工员陈某灿未经许可擅自砍伐项目内林木,破坏林木13株,因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已在原地补种,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023年10月9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023年10月中旬,项目进场施工,目前正常施工中。 

2.举报件反映的“福清市文投集团”实际为福清玉融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在南岭镇开展任何修建、拓宽道路项目。

部分属实

加强林业巡查力度,守护森林资源;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林业审批范围和施工要求进行项目作业。

1.南岭镇政府、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强林业巡查力度,守护森林资源。 

2.南岭镇政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林业审批范围和施工要求进行项目作业。

已办结

35

X3FJ202312210004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50005,D3FJ202312080002信访件(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2号附近绿地被违建庙宇的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违建庙宇高度超过设计高度;2.庙宇建设无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3.将土地大面积硬化,钢筋混凝土结构将对生态造成破坏;4.当地政府做民意调查不合理。要求拆除庙宇,恢复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该处庙宇的临时安置不属于按照永久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形,三座建筑物占地均为200平方米,高度均为9米的框架结构建筑,符合设计要求。 

4.民意调查是盖山镇政府为了解周边群众对浦下村庙宇现状的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活动调查的对象为玺湾小区业主及浦下村村民,均由第三方公司全程进行调查。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36

X3FJ202312200154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董浦桥内河总长2公里多,从董浦桥一直延伸至首南路交叉口往鹏上村河道,长期存在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河水黑臭。要求彻底解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董浦河沿岸存在生活污水渗漏入河现象,附近夜市部分污水排入河道。 

2.董浦河水体流动性差,生态补水不足,水体呈暗绿色。

属实

加强河道管理,消除黑臭水体。

1.2024年1月底前,首占镇政府完成董浦河沿岸渗漏的三格化粪池和破损污水管网修复工作。 

2.2024年9月底前,首占镇政府在董浦河下游上洞江入河口完成水闸及泵站建设,实现生态补水。 

3.首占镇加强夜市管理,集中收集处置夜市餐车泔水,防止夜市污水入河行为。同时加强河道管理、完善村规民约,避免群众将垃圾倾倒入河,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未办结

37

X3FJ202312200151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上井村269号住户,在住宅及周边饲养家禽,粪便恶臭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南屿镇南井村上井村269号户主于自家院子中圈养6只鸡鸭、于房屋后墙位置圈养8只鸡鸭,合计圈养鸡鸭14只。房屋后墙位置有鸡鸭粪便等垃圾,味道影响周边邻居。根据《福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榕高新区办〔2019〕51号)要求,对村民家庭圈养少数鸡鸭,不纳入取缔范围。

部分属实

督促村民合理养殖,及时清理粪便等垃圾,减少鸡鸭圈养污染。

1.南屿镇政府督促该户主将房屋后墙圈养的鸡鸭移入院内圈养,并清理鸡鸭粪便等垃圾。12月18日,鸡鸭已全部移入院内圈养,房屋后墙垃圾已清理。 

2.南屿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处置违规圈养鸡鸭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已办结

38

X3FJ202312200237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村:1.陈某平通过非法手段盗采该地段四五十万方河砂、石子,堆放在溪源村基本农田里,占用粗芦湾约20亩(约10万方),占用苦竹片约50亩地(约30万方);2.以疏通河道为由挖石子出售,造成河床塌陷,目前还有几十万方石子堆在基本农田上。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2014年9月16日,上街镇三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水工程,后由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陈某平系中标方现场负责人。举报件反映的“盗采河砂、石子”实为该公司对河道清淤疏浚,非陈某平个人行为,未导致溪源溪的河床塌陷。 

2.该项目清淤所挖河砂、石子属国有资产,将集中拍卖上缴国库。现分2处堆放在上街镇溪源宫村苦竹片,2处堆放点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经测绘,1#堆放点占地面积约36.8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9.31亩,堆放量约5.7471万立方米;2#堆放点占地面积约8.57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46亩,堆放量约为0.3532万立方米。

部分属实

清理被堆放的河砂、石子。

1.上街镇政府将于2024年2月28日前对两处堆放点的河砂、石子进行评估,上报闽侯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公开拍卖,恢复基本农田耕种功能。 

2.上街镇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拍卖成交后顺利外运。

阶段性办结

39

X3FJ202312200137

福州市晋安区鲁能公馆一期环境问题投诉:1.装修垃圾堆放点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混杂其中,粉尘和臭味影响低楼层业主;2.小区10号楼、11号楼楼下,汽车和电动车管理混乱,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鲁能公馆小区安置房区域目前处于二次装修高峰期,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未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堆放和清运过程中有部分扬尘,现场未闻到臭味,未发现生活垃圾混杂。 

2.该小区10号楼、11号楼电动车未规范停放;汽车、电动车停放、驶离时会产生一些噪声。

部分属实

清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管控10号楼、11号楼楼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12月22日,小区物业已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设立“禁止乱扔生活垃圾”等警示语。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乱扔生活垃圾等影响公共卫生环境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2.12月22日,小区物业设立一米线,将乱停放的电动车移至一米线以内。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及业主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规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点,并安排保安随时劝阻违停,督促规范停车;加强现场管理,减少鸣笛等噪声影响。

阶段性办结

40

X3FJ202312200106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1.柳浪小区右侧原为4亩左右的水塘,5年前被渣土填平,出租用于堆放大件物品,违章搭盖,场地的生活用水直排内河,吊装金属物件时噪声扰民;2.柳浪村福建三一挖机停车场处原为菜地和果园地,5年前被渣土填埋,出租给挖机停车场和车辆修理厂,机油污水横流,场地的生活用水直排内河,严重污染当地的内河和土壤。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柳浪小区右侧为柳浪安置房小区东侧地块,原地类为坑塘水面,现为工业用地,为高新区南屿镇水产场负责管理,水产场将场地租赁给李某作为停车场使用。李某将地块填平使用并擅自违规租赁给刘某广钢轨堆放点、林某义废铁回收站,两家在吊装钢轨、回收废铁及货车进出场地时产生噪声,生活废水直排六十份河,且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手续、未配套隔音降噪设施。 

2.福建三一挖机停车场原地块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现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为高新区南屿镇水产场负责管理,水产场将场地租赁给李某作为停车场使用。之后李武擅自违规租赁给刘某广钢轨堆放点、佳为机械设备公司,未发现被渣土违规填平情况。两家生活废水直排六十份河。刘某广钢轨堆放点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手续,佳为机械设备公司未配套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桶随意堆放。

部分属实

清退地块违规堆放物品,防止噪声扰民、机油污染和生活污水直排。

1.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12月21日向刘某广钢轨堆放点、林某义废铁回收站、佳为机械设备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污染行为通知书,同时责令佳为机械设备公司规范处置废机油桶。废机油桶已于12月25日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完毕。 

2.南屿镇已责令南屿镇水产场终止与李某关于柳浪安置房小区东侧地块、福建三一挖机停车场处地块的租赁合同,同时督促刘某广钢轨堆放点、林某义废铁回收站、佳为机械设备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场地内物品及设备全部清理并搬离。 

3.南屿镇政府、高新区相关部门加强对柳浪村周边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占用土地问题。

阶段性办结

41

X3FJ202312200104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横坑村金厝头自然村“对面山”村民金某义种植的樟树被盗伐30多株,未赔偿。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区域位于横坑村金厝头自然村“长礼路”(东张水库东元高干渠右侧),为金厝头自然村村民金某玉所有。 

2.2023年11月21日,横坑村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在征得该地块所有人金某玉同意后砍伐非人为种植的杂树20多株(其中有一株直径约4公分的樟树),整改面积约200平方米。因采伐工人失误,误砍邻近区域金某义的5棵木麻黄。

不属实

金某义5棵木麻黄被误砍发生后,横坑村第一时间介入沟通协调,金某义索赔金额与《关于印发福清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办法的通知》的补偿标准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横坑村将继续协调沟通。

已办结

42

X3FJ202312200122

1.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政府于五六年前征用镜洋村东刘三个村民小组、上南刘二个村民小组、下南刘村民小组、溪头三个村民小组、金金井两个村民小组的几百亩旱涝保收良田用于建设镜洋小学,时至今日仍未动工建设,田地抛荒多年;2.未经批准,在镇政府西侧的良田中修建道路。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镜洋中心小学新校区项目于2018年9月7日获得项目选址意见书,于2020年12月10日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2021年4月30日福清市政府对该项目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于规定日期内完成征地补偿登记。因该项目农转用手续尚未获批,目前该项目处于未动工状态,原始地形地貌未受到破坏,不影响村民正常耕作,未发现土地抛荒的现象。 

2.举报件反映的道路为镜洋村金溪路。为方便村民日常出行和田间耕作,镜洋村于2020年12月启动镜洋村金溪路项目建设,并于2021年1月完成项目建设。2020年地类调查该项目用地地类为水田,2022年该项目用地地类已调整为农村道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农村道路属于农用地,无需经过农转用审批。

部分属实

1.完成镜洋中心小学新校区项目用地报批,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做好金溪路项目建设的沟通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1.镜洋镇将协同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完成镜洋中心小学新校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镜洋村就金溪路项目建设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未办结

43

X3FJ202312200102

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苍溪村,曹某美非法强占曹某团在东山埔果林场内经营的农林地,用于建设机砖厂。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东山埔果林场地块原承租给林某华(合同50年),林某华转包给曹某团等人,后林某华对果园进行清理,曹某团认为未经其同意处置属于破坏果园行为,双方形成纠纷。后曹某美在该地块建设机砖厂,该机砖厂于2010年福清市政府全市机砖厂拆除行动中被拆除。经套合三调地类,与现状比对,目前现场主要为其他林地、灌木林地、果园、设施农用地,已不存在机砖厂。由于东山埔果林场地块存在历史纠纷问题,江镜镇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部分属实

加强沟通协调,有效化解群众纠纷。

东山埔果林场地块涉及历史形成的纠纷问题。江镜镇于12月2日至19日,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镜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与调解,专班工作人员定期主动接访、约访、走访信访人,将全力做通其思想工作,争取尽快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未办结

44

D3FJ202312200048

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秋峰村部后山中间的养鸭场,污水直排山脚下水渠,渠水发黑发臭,且24小时不间断擅自抽取地下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散养户许某健在坂东镇秋峰村部后山散养番鸭约800只,占地面积约10亩,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养殖场内部分鸭粪收集后用于粪污还田,未设置沉淀池,场内有一个自然积水形成的山塘,面积约180平方米,水塘内的水较为浑浊,在雨天存在部分水塘水溢流入周边灌溉水渠的情况,未发现水渠水体有发黑发臭现象。 

2.该养殖场内安装一个地下水抽水泵,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主要在养殖场平时用水量不够时抽取地下水补充使用。

部分属实

规范养殖场管理,防止影响村庄生态环境;加强对未经审批抽取地下水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

1.坂东镇政府督促指导该散养户在养鸭场内新建1个沉淀池,通过抽水泵将沉淀池内尾水抽至周边农田消纳,并设置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该散养户已拆除地下水抽水泵,并完成储液池和截污水沟建设。 

2.坂东镇政府加强对该散养户的监管,规范散养行为。 

3.坂东镇政府、县水利局加强对未经审批抽取地下水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45

D3FJ202312200045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蓝布厝正源鞋业厂,生产车间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不满足150米卫生安全距离,刺鼻废气扰民。无手续扩建厂房,后续补办证明,车间出租给汽车配件厂、油漆彩印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污水排入排洪明沟,污染明沟旁的水井。将蓝布厝唯一的排洪明沟改小并加盖盖板、围墙变为暗渠,影响汛期排洪,形成堰塞湖导致水流倒灌村民家中。且正源塑料鞋业屋顶建有光伏发电项目,存在辐射。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正源塑胶鞋业厂”为福清市正源塑胶鞋业有限公司,另有3家企业租赁在该公司厂区内,分别为大旺公司、佳成公司和华能公司。正源公司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为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该公司的沙滩鞋、冷粘鞋项目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正源鞋业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程序合法,厂房均在建设规划许可范围内。 

2.12月16日经监测,正源公司“冷粘鞋”项目废气排放口、厂界外无组织有机废气、无组织恶臭、噪声和大旺公司“PU、布料鞋材”项目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达标。 

3.正源公司厂房内没有彩印厂;汽车配件厂为佳成公司,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夜间未生产。正源公司“冷粘鞋”项目夜间偶有手工作业。厂区内入驻的企业均未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镜洋镇污水截污管网。 

4.正源公司曾于2019年对水沟进行扩建改造,出于安全考虑保留暗沟形式。因福厦路旁雨污沟过水断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积,造成水沟出水口汛期排水不畅;未发现该公司侵占河道。 

5.光伏发电项目为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经监测,该项目电磁辐射达标。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企业定期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1.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2.镜洋镇政府将督促企业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进行疏通,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阶段性办结

46

X3FJ202312200116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峰路通往福州地铁5号线前锦站A出入口到福州市皮肤病院南院工地地块上:1.被广隆渣土运输公司用于各种垃圾堆场,地面下掩埋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垃圾,近期该公司紧急平整该地块土地;2.该渣土公司在福州皮肤病院南院东门口设立一处渣土车洗车台,清洗泥浆污水横流,且未经处理直接向内河排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原为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项目的建设地块,现暂由属地村管理。周边有云洲郡BC区项目、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南院项目两个在建工程。 

2.11月30日,巡查人员发现福建省广隆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此地倒卸建筑垃圾,城门镇政府已于12月1日立案查处,并于12月6日前完成清理。由于云洲郡BC区项目红线内无空地,故将种植土临时堆放在项目东门前的空地,总量约200立方米。现场未发现垃圾堆场及工业垃圾,也未发现紧急平整该地块土地的情况。 

3.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南院项目红线内设置洗车台,经三级沉淀后的上层清水通过市城乡建设局审批的临时雨水排放口,排入螺洲河。

部分属实

完成绿化种植土清理,并强化巡查管理,防止问题“回潮”。

1.仓山区城门镇等单位将督促云洲郡BC区项目于12月31日前完成绿化种植土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 

2.仓山区城门镇、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将不定期派人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并加大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整改。

阶段性办结

47

X3FJ202312210007

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河道整改后,状况一年不如一年,以前河道比较清澈有鱼有虾,现在黑臭现象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龙田镇仅有一条河道,为机场河,黑臭现象主要是沿线周边村的生活污水所致,涉及东庭村、东华村、山前村、后林村。机场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于2023年10月3日进场施工,主要对机场河沿线生活污水纳管收集,消除黑臭河道,对沿河居民直排口的污水进行直接收集,将龙兴路两侧暗涵内雨污混流的污水通过截流的方式收集,最终接入龙田镇镇区污水管网。

属实

收集河道周边生活污水,消除黑臭水体。

龙田镇加快推进机场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对沿岸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纳入镇区污水管道,消除机场河黑臭现象。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污水管道建设2684米,完成泵站沉井建设,完成进度约63.5%,预计2024年4月竣工。

阶段性办结

48

X3FJ202312200108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7011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茅楼5号,数十年来树木茂盛,2020年至2022年间被人为砍伐而抛荒;2.宦溪镇茅楼11号地块只象征性拆除3栋小面积建筑,3栋还未审批的豪华建筑仍未拆除。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茅楼5号”地块地类为耕地和果园,并非林地。福州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承包此地后,在该地块堆放4个集装箱(占地面积约70平方米),搭盖1处简易的羊圈(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目前均已拆移,地块正在复垦中。经对比该地块及周边区域近几年影像图,基本无变化,但其南侧部分区域的林地于2017年存在疑似开垦行为,于2022年存在疑似劈杂行为,但目前已种植桂花、油茶、木荷等其他阔叶树种。 

2.“茅楼11号”地块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林地、耕地,原有9栋建筑物,现有6栋建筑物。2栋建筑物为2015年危旧房改建而成,用作茶室、宿舍、餐厅,面积约209平方米,地类为农村宅基地。4栋建筑物为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项目,其中1栋建筑物面积约70平方米,地类为耕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3栋建筑物面积约140平方米,地类为林地,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3栋建筑物为简易农业仓库搭盖,面积约60平方米,地类为耕地,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于12月22日完成拆除,计划近期进场复耕。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督促办理用林手续,开展后续复耕工作。

1.晋安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已对宦溪镇茅楼5号地块南侧区域破坏林地行为展开调查及处置。 

2.2023年12月12日,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茅楼11号地块未办理用林手续的3栋建筑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福州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完善用林手续,完成拆除违建地块复耕。

阶段性办结

49

X3FJ202312200080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坡西村港里自然村江边(贵安新天地医院斜对面)被郑某锋等倾倒几十万立方米污泥,造成空气污染,水质变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经现场核实及无人机航拍,未发现“倾倒几十万立方污泥”痕迹,未发现河岸及河道内有污泥堆积,敖江两侧也无污泥倾倒,流淌迹象。该段敖江水面无浑浊现象,根据连江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未发现“造成空气污染,水质变坏”的问题。

不属实

1.潘渡镇政府责成坡西村做好沿江两岸集体土地日常管护工作,河长办加强镇辖区内敖江两岸的巡河检查力度。 

2.潘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路面渣土车辆的管控和巡查。

已办结

50

X3FJ202312200079

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山亭村财溪路鸡面山隧道出口右侧400米,连江县红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和洗砂,洗砂污水直排饮用水水源,造成村池塘、水源、耕地污染,日夜生产,噪声、灰尘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连江县红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场地内无加工石子和洗砂项目及设备。该公司收购钢铁厂的二手机械设备,存放于敖江镇山亭村财溪路鸡面山隧道出口西南侧400米处的场地围墙内,并再次出售给其他钢铁厂使用。二手机械设备存放期间未产生洗砂污水,无生产活动,不产生噪声和灰尘。

不属实

连江县敖江镇人民政府、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对连江县红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日常巡查,责成该公司做好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要求该公司不得进行加工石子和洗砂项目等违法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已办结

51

X3FJ202312200078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林某申破坏樟山寺底山1200多亩山林、耕地及生态资源,其中的100多亩山林具体位置在永鸿植物园旁边北纬25°40'东经119°25',林某申雇工人非法采矿、大肆砍伐林木,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裸露、土壤沙化,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林某申系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2014年在主题乐园建设中破坏土地47.3亩,福清市公安局于2015年6月立案侦查,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作出刑事判决。2015年11月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获批使用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集体林地58.8亩,该林地位于举报件反映的樟山寺底山。 

2.举报件反映的北纬25°40'东经119°25',位于海口镇石溪村,距离永鸿植物园约2公里,经现场核查该区域无非法采矿、大肆砍伐林木的情况。 

3.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樟山寺底山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及历史遗留矿坑治理,但在削坡时存在超出红线破坏约8亩林地、林木的情况,导致部分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未出现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部分属实

对于越界破坏林地、林木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1.对于福建永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平整场地消除安全隐患进行削坡过程中,存在的超红线破坏林地、林木行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25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毁坏林地、林木行为进行现场鉴定,并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海口镇及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巡查,指导业主规范进行场地平整,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使用多余砂石料。

未办结

52

D3FJ202312200042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万侯园蓝钻街3号楼1层52号店帮洲鸟店:1.店铺经营烹饪时会传出有异味(与油烟味有区别),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该店未安装除味器和集气罩,店铺油烟管道未清洗,油烟净化器没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机器老旧风量不足,油烟净化效率和祛除率低,且油烟净化器运行中噪声扰民。信访人之前通过12345投诉油烟问题,环保部门称该店有清洗油烟净化器,油烟检查报告是合格的,但实际油烟问题未得到解决;2.帮洲鸟店是在商户综合楼1层内经营,商住综合楼未配备专用烟道,而帮洲鸟店是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要求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吊销或撤销于2021年12月15日签发给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ZY23501030014818)。依据台江区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管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处罚权在福州市台江区城管局。要求台江区城市管理局和其他部门督察该店转变经营业态以及经营项目,依法规范选址。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帮洲鸟店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及集气罩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往门口店招牌旁出口,无高空排烟管道。店内油烟净化器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商家已与清洗公司签订合同,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经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浓度达标;对该店在排气设备及店内空调均开启状态下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该店油烟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但经营过程中仍会产生油烟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且排烟管道上油渍较多。 

2.由于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缺乏对餐饮业引导性规划,导致许多小区建设之初对一层商铺的用途未作具体规划,未设置专用的油烟管道,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会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帮洲鸟店餐厅安装除味设备,避免油烟味扰民,做好店内卫生,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1.台江生态环境局要求经营者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并在排烟管道上增加一台除味设备,做到油烟经净化、除味后达标排放。 

2.台江区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者做好店内卫生,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

阶段性办结

53

D3FJ202312200034

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水沟(从福清市第四医院门口通到政府门口花园),水沟内堆积垃圾、木头,导致水沟堵塞,异味刺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水沟”为渔溪镇农业灌溉渠镇区段,总长约400米,平均宽约2米。因该渠道通过渔溪镇镇区主要路段,人流密集,出于安全考虑该渠大部分已用水泥覆盖为暗渠,仅第四医院门口及花园小区段为明渠。该段明渠因垃圾及枯树木掉落未能及时清理等原因,造成部分淤堵,但整体水渠水流畅通,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清理水沟淤堵及垃圾、木头等异物。

1.渔溪镇安排工人清理明渠内淤泥、树木、垃圾,已经整改完毕。 

2.渔溪镇加强对周边水渠的排查,若有淤堵现象一并整治到位。 

3.渔溪镇对水渠附近居民加强保护水源、不乱丢垃圾等环保意识宣传,切实提升共同维护人居环境的意识。

已办结

54

X3FJ202312200077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80号立德宠物医院,2次未经备案建设安装、未经许可投产使用射线装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立德宠物医院相关证照齐全,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并自主验收合格,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时该医院正常经营,DR设备正在使用,DR室大门关闭,防护措施完整。

不属实

1.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开展法规宣讲,告知经营者合法经营,做好设备及防护设施维护。 

2.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宠物医院的日常巡查,督促该医院定期保养更新设备。

已办结

55

X3FJ202312210005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8005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不满意:调查情况称“现场检查时环境卫生较为整洁,未闻到有明显异味”,事实上,检查前已安排人员冲洗,平时该处长期乱丢垃圾、孳生蚊蝇、环境脏乱。该处原本并不是垃圾收置点。每次投诉都答复会好好管理,然后不了了之。5号垃圾屋现已经关闭,但是臭味还是扰民,要求把垃圾屋搬迁,要求答复不搬走的依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5号垃圾屋”为白马花园小区5号楼西侧垃圾屋,上海街道督促保洁人员每日清洁该垃圾屋及周边环境。12月9日、10日,已对该垃圾屋周边环境进行整改;12月20日,完成对垃圾屋内部的密封加固处理,进一步阻隔垃圾屋内气体外逸。经整改,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未闻到明显异味。 

2.该垃圾屋系上海街道将小区原有垃圾收置处改建而来,位于小区外侧通道。考虑小区居民习惯便利以及垃圾运送效率,该处选址符合《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中“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原则。 

3.白马花园小区共14座640余户,该垃圾屋作为小区第二垃圾屋符合因需配置原则。因白马花园小区内没有其他适合场所新建垃圾屋,故该垃圾屋不予拆除。 

4.偶尔有小区居民误时投放垃圾,堆积垃圾屋外。

部分属实

白马花园垃圾屋误时垃圾问题得到解决,卫生保洁情况得到改善。

1.保洁人员每天对垃圾屋进行保洁清洗,包括清洁垃圾分类桶、更换垃圾袋等,并在早、晚规定投放时间结束后,对垃圾屋周边区域进行保洁清洗。 

2.上海街道等加强对小区业主教育劝导工作,长期坚持开展宣传活动。 

3.台江区城管局等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一线执法,通过管控结合,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

已办结

56

X3FJ202312200062

1.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寿南路南侧,中交中梁星海天辰小区南侧紧邻三江口高架大桥,来往的重、中型车辆噪声扰民,仓山环境监测站检测结果显示日夜噪声超标;2.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洲路祥浦苑小区旁,破坏绿地、砍伐树木用于修建宗祠庙宇(浦下刘氏宗祠安置项目);3.该项目地块上的汽修厂,违规经营,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马尾大桥南接线段涉及星海天辰小区的高架桥段长约1294米,高架桥桥面高程约19-25米。小区距离高架桥栏杆最近的为1号、2号楼,直线距离约60米。鉴于该段高架桥建设在前,地产建设在后,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地产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隔声设计及建设等相关措施,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12月25日,相关工作人员赴星海天辰小区现场核实,发现交通道路噪声主要来源是车辆鸣笛等。 

2.浦下刘氏宗祠安置项目所在地块原为浦下村集体土地,后改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已征土地(宗教用地),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不属于绿地也无种植树木。 

3.举报件反映的汽修厂为福州蜕变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外饰贴膜、内饰改装经营,项目不属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类型。该店调试过程中偶尔使用手动打磨机产生噪声。

部分属实

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巡查防止出现扰民现象。劝导经营者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噪声扰民。

1.仓山区政府、福州市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加强该高架桥段交通管控,减少车辆超速、违章鸣笛的情况。 

2.仓山区将加强巡查,发现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盖山镇政府、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对福州蜕变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指导,劝导经营者增强环保意识,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维护文明经营环境。

阶段性办结

57

D3FJ202312200024

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78号和园小区21栋、26栋、28栋、29栋靠东侧一条街都是餐饮店(比如大海山海鲜店),店铺无专用排烟管道,将油烟排放到屋檐上,油烟及油烟机、炉子运行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一条街”共有13家餐饮店,其中11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未办证目前已停业。 

2.12月16日,仓山区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核查,11家餐饮店正常营业,厨房门窗已关闭,厨房已配套油烟净化设备且处于开启状态,中餐制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冒菜西施”“阿呆炒饭”“汏肆撸串”3家餐饮店烟气排口设置在屋檐下方朝向街面,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上述3家餐饮店烟气排口已按建新镇政府要求整改到位。 

3.12月17日、18日,仓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上述3家餐饮店进行了油烟废气和噪声监测,均达标。但上述餐饮店订餐提醒音、取订单喧哗音,就餐人员、餐厅卫生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强化管理,达标排放。

1.“冒菜西施”“阿呆炒饭”“汏肆撸串”3家餐饮店已将平台订单服务时间调整至每日8:00-21:45,其他时间不再使用厨房设备。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向社会发布。

阶段性办结

58

X3FJ202312200048

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红庙岭渗滤液厂,使用落后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不彻底,存在膜浓缩液回灌等问题,极易引起垃圾堆体坍塌等。未对蒸发产物进行降解处理,只进行固化填埋、焚烧等,焚烧时产生二噁英,造成二次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采用以水质均衡作为预处理工艺;以MBR(两级生物脱氮)为生化主体处理工艺;以NF/RO为深度处理工艺的处理流程;出水排放标准按GB16889-2008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2控制,出水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实时接入福建省生态云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渗沥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由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协同处置。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所采用的处理工艺为目前国内渗沥液处理行业的主流处理工艺。 

2.建厂至今未发现膜浓缩液回灌问题,未将膜浓缩液回灌至垃圾填埋场。 

3.2014年红庙岭渗沥液处理厂建厂时建有一套反渗透浓缩液处理系统(含蒸发处理装置)。该系统在工艺设计中是保障工艺,渗沥液处理厂从2014年运行至今没有运行该套蒸发设备,且该套装置于2022年3月拆除,不存在对蒸发产物进行固化、焚烧和产生二噁英问题。

不属实

福州市城管委、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红庙岭渗沥液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已办结

59

X3FJ202312200049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连洋路钱隆世家商业街内街靠近住宅区一侧商铺,未规划餐饮用途,大量餐饮店油烟乱排,有的排在商业街内,有的在后墙打洞排气或管道接在窗户上排气,还有店铺将油烟排到与住宅区相通的管道,导致住宅业主家中卫生间下水道油烟外溢。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钱隆世家商业街内街靠近住宅区一侧店铺产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可用于从事住宿餐饮类经营。 

2.钱隆世家商业街内街共14家餐饮店。其中卓师傅餐饮店、阮凤妹餐饮店、锦华圆餐饮店、小齐喜餐饮店、川香荟萃餐饮店、蛙辣蹄香餐饮店、芊辰餐饮店、擂椒拌饭餐饮店、郑林立餐饮店等9家将油烟或者水汽处理后排往商业街。 

3.米与麦小吃店、斯六餐饮店排气口朝向小区内;卓师傅餐饮店、粑蹄花餐饮店、蛙辣蹄香餐饮店、陈星餐饮店4家内临小区一侧墙上有孔洞,设有窗户。 

4.卓师傅餐饮店、川香荟萃餐饮店、蛙辣蹄香餐饮店、芊辰餐饮店、擂椒拌饭餐饮店、郑林立餐饮店6家油烟或者水汽收集后排入商业街内雨水管道。查询小区雨污排水总平图,商业街内雨水管道与住宅区的雨污管网不相连接,不会导致住宅业主家中卫生间下水道油烟外溢问题。 

5.12月24日,晋安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凯检测公司对小齐喜餐饮店、川香荟萃餐饮店、擂椒拌饭餐饮店开展油烟检测,均达标。

部分属实

强化小区巡查管理,避免油烟外逸至小区内,消除油烟对周边群众影响。

1.晋安区政府已要求商家封堵墙壁上的孔洞,并在生产经营时避免打开窗户,减少油烟扰民问题。 

2.晋安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从事煎炒油炸类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 

3.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向社会发布。

阶段性办结

60

D3FJ202312200020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世欧上江城C区垃圾屋被拆除后,建筑垃圾堆放在地库出口的绿地上,破坏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被拆除的垃圾分类屋于2020年建成使用,2023年9月被人为破坏后,废弃在小区地库出口的绿地上。

属实

对垃圾分类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绿地进行补植。

1.12月25日下渡街道开始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于12月26日清理完毕。 

2.小区物业已完成损坏绿地复绿补植。

阶段性办结

61

D3FJ202312200016

福州市台江区中防万宝城,下水道层高不够,导致每逢台风、大雨,上方大庆河、白马河水位暴涨,周边发生内涝,河水倒灌。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中防万宝城项目排水、排污均与工业路市政管道接驳,无“下水道”设计。2023年7月、9月,福州城区遭遇“杜苏芮”“海葵”台风引发的极端强降雨天气,远超排涝能力,城区普遍出现内涝情况。中防万宝城区域因白马河、大庆河河水满溢,造成周边路段不同程度内涝。经各单位配合抢险处置,道路积水及时消退。除上述情况外,中防万宝城区域近三年无内涝现象。

部分属实

严格落实福州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区域雨水蓄排能力。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中防万宝城区域内涝防治:一是督促市水务集团强化工业路、二环路、宁化路市政雨水设施巡查维护,保障雨水系统健康运行;二是因地制宜完善区域海绵设施,推进雨水口扩大改造及路面雨水快排通道建设,提升区域雨水蓄排能力;三是汛时严格落实中防万宝城区域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做好白马河、大庆河水位监测调度,安排专业排水抢险队伍及高扬程泵、龙吸水等抽排设备现场值守,确保及时发现、处置积涝问题。

阶段性办结

62

X3FJ202312200023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6013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联村杨梅山旁施工所产生的大量淤泥、渣土、碎石仍堆放在泄洪道和林地上(已废弃的原采石场也是泄洪道起点),未作清理,近几日仍有工程车向内倾倒碎石和渣土。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长乐区朝阳洞拓宽工程。该项目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超审批使用林地的情况(约130平方米),用于露天堆放渣土、碎石,有泥石流、泄洪通道堵塞的安全隐患,超审批使用林地上未发现毁林情况。该项目红线外南侧约150米处原有1座违规建设庙宇;有1座铁皮房属违章建筑,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用于临时停靠该工地爆破炸药运输车辆(炸药不过夜)。 

2.现违规庙宇已拆除,原堆放在废弃石子厂及占用林地的场地上的淤泥、渣土、碎石已于12月15日清理完成,占用的林地也已覆土复绿,周边其他地块均为非耕地非林地的未利用地。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工程车向场地倾倒碎石和渣土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项目施工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1.长乐区水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对朝阳洞拓宽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打击乱堆放碎石、渣土等违法行为。 

2.航城街道办事处已责令业主在爆破期结束后(2024年6月21日前)立即拆除违章建筑铁皮房,并组织专班,全力做好当地群众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阶段性办结

63

X3FJ202312200027

福州市福清市港头村光辉村,村民王某明位于大真线国道旁0.607亩耕地被破坏并水泥硬化。要求归还耕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0.607亩耕地”地块已于1997年被征用,“村民王某明”的丈夫王某平已于2001年1月11日领取该地块征地补偿款。 

2.该地块2019年三调地类为建设用地,属大真线绿化带范围,因闽江调水工程施工,绿化被破坏。2012年光辉村村民王某明占用该地块并实施了硬化,2022年王某明退还该地块,2022年9月地面硬化已破除完毕,2023年3月20日该地块已恢复绿化。

部分属实

做好举报人解释宣传工作,息访息诉。

多渠道做好举报人思想工作,做好土地征迁赔偿等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做到息访息诉。

阶段性办结

64

X3FJ202312200012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马坑村446号土地,12月14日发现该处堆放数万吨垃圾淤泥,后续渣土车仍在不断倾倒垃圾淤泥。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白沙镇马坑村446号土地堆放垃圾淤泥实为耕地改造客土。该地块占地面积21.8亩(其中,约18.8亩为坑塘水面、3亩为建设用地),被村民林某、李某久租赁,作为存放预制水泥管场地。 

2.2020年12月以来,上述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地块进行维护,2023年12月13日白沙镇马坑村村委会根据白沙镇政府关于耕地改造任务要求,经实际承包人同意,对该地块进行客土改造,运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现场堆放客土约2万立方米,尚未平整。

部分属实

完成客土平整。

白沙镇政府督促马坑村村委会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客土平整。

未办结

65

X3FJ202312200010

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倪埔流下尾,大量垃圾堆积在学校前,异味扰民、孳生蚊蝇,夏季尤为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学校实为倪埔小学。学校西南侧围墙外建有一座垃圾分类屋,屋内设有便民洗手台、配置紫外线灭蚊灯和排气扇,于2021年8月开始运营,分类屋内垃圾一天两次收运;垃圾分类屋西侧建有一个村内垃圾收集转运点,保洁员负责日常管理与现场保洁,日产垃圾量约100桶,每天清运两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现场检查时倪埔小学大门前卫生干净,其围墙外的垃圾分类屋和村内垃圾收集转运点运转正常。 

3.村内垃圾收集转运点中的垃圾存放时间为2-5个小时,高温天气会产生异味,孳生蚊蝇。

部分属实

采取遮阳抑臭、消杀保洁方式,降低倪埔村村内垃圾收集转运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龙山街道已对倪埔村村内垃圾收集转运点采取遮阳、喷淋等降温措施,抑制垃圾发酵产生异味,同时根据气温变化加大消杀力度,防止蚊蝇孳生。后续将加大倪埔小学门口、垃圾分类屋、垃圾收集转运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阶段性办结

66

D3FJ202312200021

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20号远山农业店面,煎炸土鸡、土鸭,污水直排路面、店面侧门,导致路面遍布油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远山农业店主要售卖猪肉,现场未见售卖土鸡、土鸭,未发现煎炸土鸡、土鸭现象。因店内未设置排水系统,店家将清洗猪肉废水直排至店面侧门路面,存在污水直排路面的情况。

部分属实

整治远山农业店门前卫生。

1.洪山镇政府已要求远山农业店在店内增设排水管及挡水条,防止店内废水外溢,该店已完成整改。同时,鼓楼区城管局已约谈远山农业店负责人,要求商家做好门前卫生保洁。 

2.洪山镇政府、鼓楼区城管局将加大文林路沿线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查处。

已办结

67

X3FJ202312200005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破坏绿水青山建造生命公园,对山体造成永久性破坏,长400余米、宽约100米、高约30米,水土流失严重,存在山体滑坡的风险。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12月21日已完成;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山体裸露部分的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68

D3FJ202312200013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世贸云镜小区围墙边的露天汽车充电站,夜间汽车充电时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该充电站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建设8台120kW充电桩(一桩双枪),2个充电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业主单位已对2台整流柜加装隔音设备并已关闭车辆出入闸门和充电桩充电的提示音。11月15日,充电桩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夜间汽车充电时的低频噪声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加强监管,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电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福州市工信局将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对该充电站加强管理,确保充电桩管理使用依法合规。

阶段性办结

69

D3FJ202312200010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7001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提到的民意调查只涉及少数居民而不涉及被垃圾屋造成影响的两栋楼业主,夏天及南风天,臭味扰民。公示内容还提到垃圾屋离二次供水水池有14米远,实际上只间隔5米多,地下都是二次供水水池的进、出水口,只要核查二次供水水池规划图纸就能了解。垃圾屋的选址违反《福州市二次供水条例》。要求立即迁移或拆除垃圾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1号垃圾分类屋位于小区13号楼东侧、9号楼南侧,现场管理较为到位,无臭味。但存在个别居民未按时投放垃圾现象。9号楼共24户,完成意见征集24户;13号楼共46户,完成意见征集43户。 

2.经实地测量,1号垃圾屋距离二次供水水箱约14米,离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的入口大约26米。未违反《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 

3.12月26日民意调查,该小区共876户,已完成1号分类屋选址意见征集677户,其中对1号分类屋现状无意见的614户,有意见的52户,持保留意见的11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达到20%以上,不符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条件。

部分属实

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做到按时投放,保持垃圾屋良好环境卫生。

1.物业做好垃圾屋的日常管理,定期消杀冲洗,分类屋规范有序,加强巡查。 

2.金山街道加强对垃圾屋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时清理未按时投放的垃圾;发现有未按时投放的居民将进行劝导、宣传,多次劝导无效的将联系城管局予以处罚。

阶段性办结

70

D3FJ202312200006

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在建永泰县委党校项目内,2022年至2023年5月有人以项目内部使用为名盗采石头出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23年4月28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永泰县委党校在建项目进行实地突击检查,发现该工地存在未经审批非法加工砂石自用的行为,但并未发现盗采石头出售情况。 

2.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已于2023年4月28日对工地施工方做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非法加工砂石,并自行拆除加工砂石设备。施工方已按通知要求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发生非法加工砂石行为。

城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县委党校在建项目工地日常巡查,防止发生非法加工砂石行为。

已办结

71

D3FJ202312200004

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三叉街烟山大厦一楼永辉超市仓库,通风噪声扰民,处理生鲜流出的污水散发恶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仓库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仓山分公司仓库,位于烟山大厦一层02店面。仓库有8台海鲜制冷外机,其中6台安装在店外东侧,2台安装在店内,用于海鲜池制冷;有9台冷柜压缩外机,其中4台安装在店外东南侧,5台安装在店外南侧,用于冷柜制冷。海鲜制冷外机、冷柜压缩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12月22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其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超标。 

2.现场检查未发现处理生鲜流出的污水,但工作人员在仓库门口冲洗运输车辆导致路面上有一定的积水。

部分属实

查处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加大巡查和监管,维护环境卫生。

1.12月25日,仓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于30日内将仓库设备噪声问题整改到位;并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前街道将跟踪该公司的整改情况,督促其达标排放。 

2.仓山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求该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清理路面上的洗车积水,并做好常态化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卫生,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影响群众通行,同时加强周边仓库巡查,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阶段性办结

72

D3FJ202312200005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村三岔路口榕树下的重庆烧烤店(原公厕位置),每晚占道经营至天亮,油烟、噪声扰民,垃圾乱丢,客人随地呕吐、大小便,导致环境脏乱差。多次向12345反映,城管一走该烧烤店就恢复占道经营。要求取缔。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未经营,烧烤车摆在店外。根据平日巡查人员及周边群众反映,该店夜晚营业时将烧烤车、餐桌摆在店外占道经营至天亮,烧烤时产生的油烟、顾客喝酒喧哗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2.经了解,因该店占道经营,店家将餐桌摆在店外,部分顾客用餐时有乱丢垃圾的行为,偶尔有客人喝醉后存在随地呕吐、大小便的现象,导致现场环境脏乱差。 

3.经查询,2023年以来12345平台共收到该店的投诉12件,螺洲镇政府均到现场进行劝导、要求整改,并及时向12345平台反馈;店家均承诺整改,但事后工作人员一走店家又因利益驱使,占道经营。

属实

取缔占道经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长效管理。

1.螺洲镇政府责令该店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改。经过连续3天的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 

2.螺洲镇政府联合仓山公安分局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夜间噪声扰民情况及时制止,督促店家加强店内的管理。 

3.螺洲镇政府安排环卫人员及时清理垃圾,要求商户将分类收集的垃圾规范投放。 

4.该店厨房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配备专用烟道,但不具备监测条件,螺洲镇政府要求该店加强对油烟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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