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时间:2024-01-01 12:03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220264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6009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称“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群众,做好法律、政策的解释工作”,然而,福清市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从未与群众进行沟通、解释。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在地块审批阶段和土地出让阶段,福清市政府、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按照规定程序发布公告。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6日,福清市政府分别发布征收预公告、补偿登记公告,2022年8月1日,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手续获批后,福清市政府发布征收公告,符合法定程序,地块征收后分三幅地块,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12月5日依法拍卖。 

2.在龙山街道政务公开栏、涉及举报件土地的龙东村的宣传栏上,及时对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等予以公示。 

3.在征地过程中,龙山街道工作组在龙东村向群众宣传土地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向涉及被征地的群众宣讲土地征收的政策法规、补偿标准等内容,并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不属实

龙山街道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微信群等,向群众宣传土地征收、报批、拍卖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组织街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土地征收、报批、拍卖等流程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

已办结

2

X3FJ202312220270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D3FJ202312090004反馈不满意,福州市高新区中海寰宇天下旁的轮船港公园广场舞照常高音量扰民,未见任何部门制止,公园内尚有其他空地现存或者曾经存在噪声扰民活动,并未安装噪声监测仪,相关部门未依法进行处罚。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12月10日晚,高新区村镇办、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和高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在轮船港公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在公园内跳广场舞和唱歌的群众,遵守公共场所活动相关规定。12月22日晚,相关部门再次在轮船港公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未发现广场舞噪声扰民情况。 

2.轮船港公园长约1.3公里,空地较多,高新区针对两处广场舞集中场所已安装噪声检测仪,其他空地因未固定或未经常用于广场舞,未安装噪声检测仪。12月22日检查时,广场舞集中场所的两处噪声检测仪均正常使用,其他区域的个别空地有时被群众作为广场舞活动场所,存在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劝导公共场所广场舞和唱歌的群众控制音量和活动时间。

高新区村镇办、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督促建平村、博海湾社区持续开展轮船港公园常态化巡查,加强公园内广场舞集中场所和其他空地检查劝导,要求群众遵守公共场所活动相关规定,调低音响设备音量(降至60分贝以内),并在晚上10点前结束活动。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2220268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金滨路458号,计划将建筑调整为办医使用,成立长乐复泓医院。信访人反映:医院通常是高流量和高噪声的场所,包括救护车、车辆来往以及人员活动等这些噪声会对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造成干扰和影响。医院排出的废水及产生的医疗垃圾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流通造成不良的影响。

福州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经核查: 

1.11月28日,福州复泓医院有限公司向长乐区卫健局申请将长乐区文武砂街道金滨路458号的建筑作为办医使用。 

2.12月4日上午,区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审会,专题研究长乐区文武砂街道金滨路458号的建筑作为办医使用有关问题。14日至21日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馈件,反馈内容与举报件内容一致。 

3.12月22日、24日现场检查时,福州复泓医院有限公司项目未动工改造,与隔壁学校间隔一条主干道。

属实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依法依规开展审批。

长乐区卫健局已暂缓审批,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此基础依法依规开展审批,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210169

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溪墘村:1.汪某华在村里白栏里开设3处非法开采石场,面积1000多平方米,毁山毁林;2.非法占用4处耕地,合计1000多亩,作为砂、砖、水泥石材堆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二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大洋镇溪墘村白栏里火烧尾山场,“汪某华”实为汪某发。该村民存在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涉及林地面积227.3平方米,2023年2月8日永泰县林业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村民未经许可开挖石方总量1774.4立方米,2023年6月30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均已缴交到位。 

2.现场未发现占用耕地用作砂、砖、水泥、石材堆场的现象。违占的林地已复绿,但因复绿时间较短,成效还不明显。

部分属实

加大对林地、矿产资源的监管巡查和宣传保护力度。

大洋镇政府将强化对辖区内的林地、矿产资源的巡查监管,加强法律宣传。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2210046

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国贸上江原小区旁的绿地本来规划为绿地公园,现在竹岐乡打算建设汽车充电桩,砍掉绿地上竹子硬化绿地。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实为一块水泥硬化的空闲地,面积约3亩,东南侧与国贸上江原小区围墙相邻,在小区审批红线外。2004年2月17日,闽侯县政府批复同意将该地块出让给闽侯县竹岐闽穗石油联营加油站作为加油站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2016年6月,因地铁防洪排涝工程施工需要,加油站建筑物被拆除,地块成为闲置地。闲置后该地块未种植竹子等绿化植物。经比对竹岐乡详细控制规划,该地块仅沿国道一侧部分区域规划为绿化带,未规划绿地及公园。 

2.充电站为闽侯县竹岐闽穗石油联营加油站与福州合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建,非竹岐乡政府行为。现该地块摆放有充电桩等设备,尚未完成安装建设。

部分属实

确保充电站项目建设依法依规。

竹岐乡政府要求充电站建设单位在提供供电部门审批材料后开始施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210104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80066信访件(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2号附近绿地被违建庙宇的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网站公示的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共有四部分主要内容,但调查核实情况仅针对其中两部分的局部字眼进行结论式回应,避重就轻,搪塞督察。要求拆除庙宇,恢复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该处庙宇的临时安置不属于按照永久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形。

不属实

1.加强宣传,由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2.规范管理,浦下村已召集各个自然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在各庙宇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对外公示场所联系人和村委会监督联系人,进一步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加强巡查,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强化引导,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观念,增强环保意识,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方式替代。 

5.畅通渠道,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顺畅的联系机制,迅速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白墙灰瓦的徽派建筑,建筑风格与附近小区和谐融洽。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高大乔木,起到遮蔽的作用,尽量做到美化不影响感观。

已办结

7

D3FJ202312210044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7001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福州市仓山区金康路41号摘仙苑二次供水水池旁边建设垃圾屋,不符合二次供水条件。公示情况称要进行民意调查,但民意调查只涉及少数居民,未涉及被垃圾屋影响的2栋楼居民,夏天垃圾屋苍蝇蚊虫多,环境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1号垃圾分类屋位于小区13号楼东侧、9号楼南侧,现场管理较为到位,未闻到明显臭味。但存在个别居民未按时投放垃圾现象。9号楼共24户,完成意见征集24户;13号楼共46户,完成意见征集43户。 

2.经实地测量,1号垃圾屋距离二次供水水箱约14米,离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的入口大约26米。未违反《福州市城镇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 

3.12月26日民意调查,该小区共876户,已完成1号分类屋选址意见征集677户,其中对1号分类屋现状无意见的614户,有意见的52户,持保留意见的11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达到20%以上,不符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条件。

部分属实

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做到按时投放,保持垃圾屋良好环境卫生。

1.物业做好垃圾屋的日常管理,定期消杀冲洗,分类屋规范有序,加强巡查。 

2.金山街道加强对垃圾屋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时清理未按时投放的垃圾;发现有未按时投放的居民将进行劝导、宣传,多次劝导无效的将联系城管局予以处罚。

阶段性办结

8

X3FJ202312210090

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布苍61号附近,卓某平、卓某相盗挖山林、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用废弃土方石填埋耕地,填埋面积近千平方米,高度3米左右,耕地使用功能被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卓某平、卓某相房屋坐落于一都镇东山村林业图班04-250小班范围内。2023年7月28日,受台风“杜苏芮”强降雨影响,卓某平、卓某相房屋后面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原林地上的竹子和灌木倒伏,泥石冲入屋内,危及2户家庭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灾后2人进行抢险自救,清理滑坡产生的土石方,未发现盗挖山体、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2人将清理出的滑坡土石方临时堆放在屋前村路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约750平方米。

部分属实

对占用的地块进行复耕。

一都镇政府和东山村村委会已于12月19日组织力量协助卓某平、卓某相完成地块土石方清运并起垄恢复耕作条件,清运的土方运输到一都镇东山普礼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使用。

已办结

9

X3FJ202312220280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白鹤村,滩涂设施被擅自改变,将一条邻北坨排洪堤拆除,把三福场高山镇周边各自然村洪水引向白鹤村三孔闸门,造成滩内的原排洪水闸倒塌两座,严重影响了白鹤村的生态环境,村民在“三福场”外海的养殖业受到重大损失(蜂、蛤、蛎、紫菜)。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邻北垞村堤坝确已拆除,该堤坝属于养殖场内坝,为养殖场内养殖设施,不承担周边村庄或区域的排洪功能。因养殖方向转变,承包户认为隔断坝失去原功能,故拆除了该设施。 

2.1991年三福养殖场围垦后,周边高山镇各自然村无排洪渠道,仅依靠自然消纳。当地政府和村委会于2018年左右修建排洪渠,将高山镇周边各自然村洪水由白鹤村三孔闸门排出,解决高山镇周边村庄排洪问题。 

3.2021年8月6日受第九号台风“卢碧”的影响,三山镇及高山镇均出现特大强降雨,为保证村民财产、生命安全,三山镇指导三福养殖场全面开闸纳洪,三福养殖场内两座两孔水闸因此垮塌,相关事项福清市法院已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判决。本次台风中确有部分养殖场受到损失,但属于自然灾害引发,并非人为损害。倒塌的两座两孔水闸已于2022年恢复原状。

部分属实

加强管理,保持周边河道畅通。

倒塌的两座两孔水闸已于2022年恢复原状。福清市要求三山镇加强管理,保持周边河道畅通。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220265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大东海中央府E区大门左前方数十米道路、融创福州府A区与国贸凤凰园交界处路边草坪长期生活垃圾堆积成山,臭气冲天、孳生蚊虫;融创福州府B区地库建筑垃圾投放点原位于地库B栋电梯口旁,距离过近,且有不少人将生活垃圾也倒在该处,孳生蚊虫、臭气冲天。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大东海中央府E区大门左前方数十米道路为配套新建道路,该处生活垃圾夹杂其他垃圾散落堆放。 

2.融创福州府A区与国贸凤凰园交界处草坪为人行道与围挡间小长条状空地,空地上杂草丛生,生活垃圾、石块等各类垃圾堆积。 

3.融创福州府B区地库建筑垃圾投放点原位于地库B栋电梯口旁,为二次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位,该处存在二次装修垃圾未及时转运,未发现地库生活垃圾乱丢弃的现象。

部分属实

及时清理垃圾,提升地库内二次装修垃圾转运的效率,维护小区卫生。

1.12月22日,盖山镇政府、仓山区城管局已清理完2处垃圾。 

2.盖山镇已督促建设单位物业提升地库内二次装修垃圾转运的效率,避免造成长期堆积,影响环境,目前已对未到清运时间段的二次装修垃圾进行规整及绿网覆盖。

阶段性办结

11

X3FJ202312210098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宏祥南路1127号场地内违法破坏林地、农地、山地建设工厂,未申请用地规划许可,无环保审批,无生产许可,私自建造房屋,生产加工集装箱、钢材、沥青等,现场污水、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祥宏南路1127号为福建欣彤达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向当地村民租用作材料堆放点,地块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为采矿用地,不属于林地。该场地地面未硬化,无厂房、房屋,作为堆放挖桩设备、钢板桩、H钢柱、钢管脚手架、集装箱、活动板房等物资使用,入口右侧露天堆放有约10立方米的沥青路面破碎废渣。现场无生产加工作业,无需办理环保审批。因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及装卸作业时会产生一定扬尘。

部分属实

清理露天堆放的沥青路面破碎废渣,做好降尘措施。

1.福建欣彤达矿业有限公司已于12月26日清理完成露天堆放的沥青路面破碎废渣。 

2.青口镇政府督促福建欣彤达矿业有限公司在车辆进出、作业时安排雾炮车进行降尘,雾炮车预计于2024年1月15日前购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210092

福州市仓山区融侨水乡温泉别墅1期29栋及1期34栋,占用公共河道和公共绿化,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融侨水乡别墅小区内无公共河道,“公共河道”实际为小区内部景观水体。1期29栋、34栋均未存在占用“公共河道”情况。1期29栋别墅业主在私家配套庭院内根据个人喜好进行绿地修缮,业主出于安全考虑设立了临时围挡,施工围挡设立在该户私家配套庭院外围绿地上,存在占用公共绿化的问题;1期34栋未装修施工,未发现占用公共绿化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1期29栋业主修缮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围挡,并强化巡查管理,防止问题“回潮”。

1.仓山区金山街道、园林中心等单位将督促1期29栋业主修缮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围挡。 

2.仓山区金山街道、园林中心、房管局等单位要求物业加强巡查管理,如发现有占用公共绿化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并将不定期对1期29栋、34栋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

未办结

13

X3FJ202312210159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梅亭大院内闽榕泰公司给全市各家医院洗被服,存在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困扰周边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省闽榕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被服洗涤服务。该公司不属于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根据第三方监测公司2023年10月检测报告,该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排水已获得市城乡建设局审批许可。12月18日,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2.该公司在洗涤被服过程中使用消毒剂,在洗涤操作间内有少量消毒水气味,厂区外无异味。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洪山镇政府、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做好隔音措施,作业时关闭操作间大门,减少声音向外传播。

阶段性办结

14

X3FJ202312210088

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7号和7-1号,郑某雄将家门口的耕地进行硬化,建设私人停车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为郑某雄及其儿子住宅。2022年11月,郑某雄私自将住宅东侧的三角形地块硬化,面积约15平方米。经查询福清市多规合一平台,该硬化地块使用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

属实

破除被硬化地块后复垦。

12月24日,龙山街道已对该处地块进行破除。福清市要求龙山街道督促郑某雄对破除后的地块进行复垦,同时加大“两违”综合治理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势头。

阶段性办结

15

X3FJ202312210167

福州市晋安区园中村140号谭园小学对门为盛辉物流,里面堆积大量的建筑材料(砂子、红砖和石粉),粉尘污染严重,每天大量的中重型货车从校门口经过,产生的噪声影响学生上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盛辉物流”为盛辉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场地,面积70亩,目前场地内的业态主要包括汽车物流、管网堆放、砂石加工等。该场地内有3台制砂机,堆积砂子、红砖、石粉等建筑材料,搬运过程中易产生扬尘,存在粉尘污染的情况。 

2.潭园小学位于该场地对面,平日中重型货车运送建筑材料需从校门口经过,运输噪声较大,影响学生上课。

部分属实

清理建筑材料,抑制扬尘污染;加强交通管理,减少噪声扰民。

1.盛辉物流正搬离场地内的制砂机和建筑材料,预计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 

2.晋安区政府已在学校门口路段设置三个石墩,限制中重型货车在学校门口路段通行,防止运输噪声影响学生上课。晋安交警大队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巡查。

阶段性办结

16

X3FJ202312210160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建筑物屋顶、大楼墙体的亮灯工程,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楼体顶部及外墙亮化项目为该院自行出资建设的夜景灯光,由该院自行负责日常维护和管养,开关灯时间为18:00-21:30,符合市灯管办《关于调整城区夜景设施亮灯时间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按季节调整,将城区各景观照明景点亮灯时间调整为每晚18:00至22:00”的规定,但是灯光仍可能对周边群众产生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减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景观灯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鼓楼区建设局、华大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按时限亮灯,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并加大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关灯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210157

福州市马尾区中石化森美福州分公司红山油库,没有合理排污,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废油直排入闽江,油气回收装置闲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红山油库的生产废水通过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厂区外的沟渠。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没有排水,有设施运行台账,库区废水处理系统设有明渠流量计,雨、污排放口处均设有阀门,日常为关闭状态。 

2.红山油库的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委托福州羽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抽污的形式处理生活污水,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闽江的情况。 

3.红山油库的废油主要来自清罐时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已与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合同》。2022年以来,共产生废油26.87吨,均由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有危废转移联单。 

4.红山油库设有油气回收装置24小时运行,2023年1-11月,发油量7.1万吨,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回收油品66.24吨。

不属实

1.马尾区要求红山油库在废水排放口阀门处加装视频监控装置。 

2.马尾区相关部门坚持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油库线上线下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已办结

18

X3FJ202312210186

福州市闽清县下祝乡三洋村铁桥头自来水厂水质差,水质浑浊,有异味,水厂运营维护不当。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下祝乡三洋村自来水厂出厂自来水严格按照沉淀、过滤、消毒等工序处理。根据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农村饮用水检验检测报告,水质达标。 

2.12月20日约17:00,因自来水管道破损停水,随后立即抢修,约22:00后恢复供水。刚开启用水设备时会出现1-2分钟出水浑浊的现象,2-5分钟后水质即恢复正常。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自来水水质正常,没有再次出现出水浑浊,水质差的情况。 

3.该自来水厂按照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人员巡查水源、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等养护工作。12月20日下祝乡三洋村自来水厂未及时公告停水维修信息,恢复供水时产生短时间内水浑浊问题,引起个别村民担心。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规范水厂运营维护,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1.下祝乡政府、闽清县水利局加强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巡查监管,强化水厂水质管理和检测频次,确保水质达标。 

2.下祝乡政府督促乡水利站、水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水厂运营维护,及时发布停水修护公告,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210071

福州市晋安区讲堂路18号福晟钱隆大第小区,物业铲除小区车辆地库进口周边的绿化地用于建设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要求恢复绿化。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晟钱隆大第小区共有9栋楼,总户数1061户,于2013年交房,小区物业为福建福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该小区车辆地库入口一侧的行道上安装了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该区域属于绿化用地。

属实

拆除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恢复绿化。

12月22日,晋安区已督促福建福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拆除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并恢复绿化。目前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已拆除,车辆地库进口两边破损绿化带已完成绿化补植。

已办结

20

X3FJ202312210172

福州市晋安区城门镇,城门山上约有非法占用山地林地的违规建设厂房20余处,具体位置位于半导体研究所周边,及城门水库周边,均属无证非法占用林地违规建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城门镇城门山半导体研究所及城门水库周边,占地面积约53.6亩,共25处厂房,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规建设问题,未涉及占用林地。

部分属实

对半导体研究所、城门水库周边25处厂房进行分类处理。

1.城门镇政府将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对半导体研究所、城门水库周边25处厂房进行分类处理。 

2.城门镇政府、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仓山区园林中心等单位将不定期对该地块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

未办结

21

X3FJ202312210067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建农银学校北侧洪阵河水系生态公园,2021年1月至4月18日被悦江南小区开发商未经审批非法砍伐400多棵绿化树、非法铲除3000平方米绿化草坪违规硬化水泥路。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22

D3FJ202312210043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s211省道吉成建材白沙分站大门进去左手边的无名化工厂,距离水源仅几百米,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吉成建材有限公司紧邻闽侯县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距取水口直线距离约2.25公里,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大门入口左拐150米左右,有一座单层钢构厂房及一座五楼厂房。单层钢构厂房为该公司混凝土减水剂仓库,未见相关生产活动。五楼厂房内仅有福州汉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租赁,从事金属加工生产,仅切割、剪切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 

2.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砂石堆场半密闭设计,配套喷淋设施,水泥、粉煤灰、石粉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物料堆采取了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对该公司周边排查,未见废水外排现象,位于该公司西侧约200米的闽江江水清澈,未见有该公司废水入江的痕迹。调阅距该处最近的闽江叶洋泵站取水口断面2023年1-11月水质监测数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未见水质异常。但该公司进出的大型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白沙镇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将督促该公司继续强化环保管理,加强场内、门口的喷淋抑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3

X3FJ202312210164

福州市闽侯县新峰村新宅222号林某,填埋生产队鱼池,建厨房卫生间,污水乱排,违建房屋,填埋池塘,使池塘附近逢雨必涝,排水管道被堵死,一到下雨,房子就被水淹,又臭又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新峰社区新宅222号房屋是该社区居民林某住宅。1993年林某在其宅基地上建设一栋砖混三层结构房屋(具备产权证);1996年至2010年,林某在上述三层房屋旁的自留地上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建设附属用房及庭院。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占用鱼池建设房屋的情况。 

2.该户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排水情况正常,未发现排水管堵塞、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及臭气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落实市政管网巡查,避免出现管网堵塞问题。

1.上街镇政府对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有关规定,对该处违建予以保留。 

2.上街镇政府加强巡查,避免出现新增违建,管网堵塞问题。

已办结

24

X3FJ202312210168

福州市鼓楼区样坂路上埔路的CNG气体充气站和煤气供应站,每天从早到晚都可以听到充气站生产机器轰鸣声以及煤气罐的搬动运输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祥坂燃气加气站和福建润闽能源公司福州上浦供应站。鼓楼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华润燃气祥坂站的昼、夜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未超标。上浦供应站液化石油气罐装卸台及操作空间地面未铺设橡胶垫,气瓶搬动时易直接与地面碰撞摩擦,产生一定声响。

部分属实

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鼓楼区建设局已要求润闽上浦供应站在装卸台地面加装铺设橡胶垫以减少碰撞声,该站已于12月23日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该站负责人加强对操作工人装卸作业的现场管理,要求操作工在搬运气瓶时轻拿轻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5

X3FJ202312210060

福州市连江县安凯瀚海造船厂和高塘的几家造船厂污染严重,无环保审批,长期在海边拆船、造船,产生的大量废弃机油、润滑油、油污、油漆粉末以及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造成周边海域和土壤污染,生产时油漆味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福州市连江县安凯瀚海造船厂”为瀚海船厂,从事船舶修造、拆解;“高塘的几家造船厂”分别为凯汇顺船厂、闽兴船厂、兴达船厂,从事船舶修造。瀚海船厂含油废水委托第三方公司直接外运处理,不在厂内暂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置。凯汇顺船厂、兴达船厂和闽兴船厂现场未生产,其中凯汇顺船厂、闽兴船厂内地面没有硬化,修船时存在废油污等滴洒漏在厂内地面,未及时收集清理。未发现以上4家船厂含油污水及废弃机油直排入海的情况。 

2.4家船厂针对船舶补漆废气,均配备移动式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船厂在作业时产生设备噪声、运输噪声、船舶噪声等。4家船厂紧邻文湾村、高塘村,生产时补漆废气、噪声会对周边村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闽兴船厂船舶修造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连江生态环境局责令凯汇顺船厂限期整改,立即清理场内地面油污渍并依规处置;瀚海船厂、凯汇顺船厂和兴达船厂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加强对废油等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废气和机器设备噪声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待企业进行油漆相关作业时,连江生态环境局再对瀚海船厂、凯汇顺船厂和兴达船厂开展厂界非甲烷总烃等因子的监督性监测。 

3.安凯乡政府将闽兴船厂列入“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已责令立即停产。

阶段性办结

26

X3FJ202312220303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镜洋村上南刘蔡厝自然村,原名“筜仔池”近300平方米的池塘(集体所有)被填埋平整,耕地保护区被占用于违建假山、鱼池、茶室、车库、仓库及别墅,用于灌溉的池塘被填埋导致周边几百亩农田无法灌溉,且农耕路被围堵。要求恢复原状。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经调查走访,群众反映20世纪80年代该地块有一口筜仔池,十几平方米,已于20世纪90年代被自然填平,非蔡某生填埋。目前该地块上搭建有一鸡圈。经比对该地块2012年至2022年影像,未发现违建假山、鱼池、茶室、车库、仓库及别墅等情况。 

2.目前该地道路畅通,未发现农耕路被围堵的情况。周边农田现种植蔬菜、地瓜等农作物,灌溉用水主要来自田间自然形成的溪沟。为解决该地块周边农田用水问题,2022年镜洋镇政府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了灌排渠,可满足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3.蔡某生未经审批于2009年在上南刘蔡厝自然村上南刘9号建成一栋3层房屋(占地164.75平方米),于2012年搭建1栋木屋(占地26.28平方米)和1栋简易搭盖房(占地99.87平方米),均属于历史存量违建。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灌排渠加强维护管养,保障正常运行,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求。

1.鉴于蔡某生违建房屋年限较早,属于“一户一宅”,为保障村民刚需住房保障要求,镜洋镇政府将按照《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上述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镜洋镇政府将定期安排人员对灌排渠进行维护管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求。

已办结

27

X3FJ202312210100

福州市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原连江县食品公司),将未处理的屠宰废水排放到敖江上游,病死猪到处掩埋造成周边土壤污染,臭气四溢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扰民,污水排放在线监测造假。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市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已对生产污水进行收集并纳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排水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生产污水排入溪渠的现象。 

2.该公司病死猪均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到处掩埋病死猪的情况。该公司根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已安装两套UV光氧除臭设施,对生产及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3.该公司与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超过500米,屠宰生产车间为封闭式。12月23日连江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未超标。 

4.该公司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运维,站房内有运维记录。12月23日连江环境监测站进行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结果合格,未发现在线监测造假的问题。

不属实

连江县工信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联合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农业农村局、东湖镇等部门对该公司开展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屠宰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已办结

28

X3FJ202312210197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有城关村民将垃圾倾倒在闽江边,严重破坏环境,附近几家住户下水道被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白石坑融旗水务公司下游50米处闽江右岸果园边存在建筑垃圾偷倒现象,该地段为梅城镇城关村在梅溪镇行政界内的插花地,为城关村民果园地,已废弃,果园地距闽江边约20米,因该地块为插花地,距离城区较远,存在监管盲区,近期出现附近村民沿果园边倾倒建筑垃圾。 

2.对周边村民下水道进行检查,未发现管道堵塞问题。

部分属实

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乱倾倒垃圾现象。

1.梅城镇政府立即组织对上述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清运和复绿工作,于2024年1月6日前完成。 

2.闽清县水利局、梅城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乱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河道周边杂物。 

3.梅城镇政府、梅溪镇政府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阶段性办结

29

X3FJ202312210162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破坏山体(长400余米,宽100米,高30余米)建造生命公园,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12月21日已完成;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山体裸露部分的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30

X3FJ202312210242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陈庄村可湖山森林区,永城华多种猪有限公司,距离村庄近,污水遍地,造成周围河道、池塘都是异味,臭气扑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经福清市多规合一平台测量,福建省永诚华多种猪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村庄管控线约290米,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养殖,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污水遍地的情况。福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恶臭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要求东瀚镇及福清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31

X3FJ202312210241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侨荣城住改商问题:1.部分小区外围底商经营餐饮,酒吧、宵夜等商业活动夜间噪声扰民严重;2.各餐饮店铺均为自行设立排烟管道,或低空直接排放,或排入临街地下管道,饭点油烟扰民;3.部分底商改造的污水也时有发生偷排的现象,经常会从雨水口散发出恶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侨荣城存在商业活动夜间噪声扰民严重的为回魏大排档、氿森啤酒屋和大熊熊螺蛳粉。 

2.侨荣城餐饮店面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由于小区审批时未设立专用餐饮烟道,存在商户自行设立排烟管道问题。 

3.清涛街道路两侧的11处商业店面,均设有污水管网,但将污水管错接到市政雨水箅内,导致雨水箅恶臭,造成市政雨污混流。 

4.侨荣城底层沿街裙房功能为商业,侨荣城小区沿街商铺二层、三层单身公寓448套,其中255套被改为商用房出租给102家商户。

部分属实

1.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2.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新增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3.将错接入市政雨水箅的污水管道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4.对住改商的违建户进行产权冻结。

1.回魏大排档已订购隔音棉对产生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处理。氿森啤酒屋已采用隔音棉对实木桌椅进行改造,在楼板安装隔音板、地板铺毛毯进行消音改造,并定制隔音筛盅,安装全钢化隔音玻璃,将大部分桌椅换成固定沙发卡座。大熊熊螺蛳粉已对产生噪声的厨房抽油烟设备进行更换。 

2.福清市对于违规商住综合楼或者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的,不予审批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3.城投集团已完成对全部11处违规商户排口封堵。福清市将指导督促商户将错接入市政雨水箅的污水管道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预计20天内完成整改。 

4.福清市已对侨荣城住改商违建户进行产权冻结。

阶段性办结

32

X3FJ202312210070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北三环路103号狮峰停车场(狮峰新苑旁),无环评审批,用作建筑材料堆场。场内雨污混流向周边排出,污染周边环境;其中,重型货车产生大量噪声,尾气、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起租赁该地块作为临时堆放建筑材料的货物中转站及临时停车使用,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该场地内部没有设置雨污管网,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自然散排,影响周边环境。12月22日,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已在场地内设立卫生间和沉淀池。 

2.该场地内车辆启动、停止以及周边车辆往来时会鸣笛,产生噪声;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同时带起路面浮尘,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加强场地管理,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晋安区政府要求盛辉物流集团加强管理,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转运,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增加洒水频次。 

2.晋安公安分局对该场地货车车主进行劝导,告知其噪声扰民的违法后果,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已办结

33

X3FJ202312210144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新城五区16号楼店面林冰家饭店:1.污水管道转接至居民厨房排水管,导致1、2、3楼住户常年出现污水倒帽现象;2.装修包厢内设置KTV音响设备,长期噪声扰民;3.油烟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2月22日检查时,林冰家饭店正常经营。洗涤间内洗碗、洗菜废水经过隔油池排入小区店面专用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下水道堵塞。 

2.该店大厅墙角处有一台临时用于儿童过生日使用的移动式点唱机,检查时未使用。包厢内未发现KTV音响设备。 

3.该店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2023年12月22日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监测,油烟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确保油烟、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店立整立改,该店移动式点唱机已搬离。 

2.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净化效果,避免油烟扰民。

已办结

34

X3FJ202312210036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X3FJ202312050058处理结果不满意。1.《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3〕128号)》《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3〕232号)》均公示项目建设地点为晋安区远洋互通东侧、福马路西侧东城医疗地块,与督察组第十四批信访件处理结果公示的“该项目尚未选址”表述不符;2.晋安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洋里垃圾转运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厂区周围100m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构筑物”,但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选址有2/3的区域就落在洋里垃圾转运站100米的卫生防护区域内。

福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示的第二十三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榕发改审批〔2023〕128号”和“榕发改审批〔2023〕232号”,公示了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晋安区远洋互通东侧、福马路西侧东城医疗地块。两份批复均属于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文件。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完成选址。地块目前作为盛丰鼓山物流园临时过渡用地使用。 

2.洋里垃圾转运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30日取得原晋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审批意见与举报内容相符。后续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PPP项目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变更,即渗滤液随垃圾压缩后转运往红庙岭无害化处理,该项目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晋安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了《关于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该项目环评无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要求。

部分属实

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1.近日,鼓山镇政府就上述情况多次向周边居民进行沟通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争取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2.待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选址确定后,晋安区政府将会同福州市资源规划局、福州市卫健委进一步优化地块规划方案布局,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留足退距。 

3.晋安区政府将督促项目业主在开工前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阶段性办结

35

X3FJ202312210028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六一佳园边的铁路用地上建有多栋违章铁皮房,用作汽车维修,洗车,年检站,污水直接流到马路上。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上共有6栋铁皮房3家公司,分别是福州鑫顺泰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州鑫顺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福州贰加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均已取得营业执照。晋安区政府研究同意由上述三家公司的前身福州顺泰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建设临时过渡用房。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流至路面。福州鑫顺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设有简易洗车设备,洗车场地四周铺设边沟收集洗车废水,但未设置沉淀池,可能造成污水收集不到位溢流至路面。

部分属实

避免洗车污水外流至路面。

晋安区政府要求福州鑫顺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7日前在洗车工序中设置沉淀池,并及时进行清掏,避免污水收集不到位;加大对福州鑫顺泰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巡查监督力度,避免污水外流至路面。

阶段性办结

36

X3FJ202312210166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村:1.陈某平通过非法手段盗采该地段四五十万方河砂、石子,堆放在溪源村基本农田里内粗芦湾约20亩(约10万方),苦竹片约50亩地上(约30万方);2.以疏通河道为由挖石子出售,造成河床塌陷,目前还有几十万方石子堆在基本农田上,导致2023年洪水泛滥,滚水坝被冲垮。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2014年9月16日,上街镇三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水工程,后由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陈某平系中标方现场负责人。举报件反映的“盗采河砂、石子”实为该公司对河道清淤疏浚,非陈某平个人行为,未导致溪源溪的河床塌陷。该项目清淤所挖河砂、石子属国有资产,将集中拍卖上缴国库。现分2处堆放在上街镇溪源宫村苦竹片,2处堆放点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经测绘,1#堆放点占地面积约36.8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9.31亩,堆放量约5.7471万立方米;2#堆放点占地面积约8.57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46亩,堆放量约为0.3532万立方米。 

2.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淤工程目的是疏通河道,并未导致溪源江的河床塌陷。受今年“杜苏芮”“海葵”等台风影响,出现持续性强降雨,滚水坝被冲毁,与该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

部分属实

清理被堆放的河砂、石子,恢复基本农田耕种功能,尽快完成滚水坝修复工程项目。

1.上街镇政府将于2024年2月28日前对两处堆放点的河砂、石子进行评估,上报闽侯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公开拍卖,恢复基本农田耕种功能。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拍卖成交后顺利外运。 

2.目前榕桥村滚水坝修复工程项目已开展前期的勘察、设计工作,上街镇政府将继续加快该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阶段性办结

37

D3FJ202312210029

福州市永泰县盘谷乡新丰村隔头亭,多处农田被垃圾覆盖填埋近十年;寨下村到新丰村污水管道不通;新丰村约600平方米农田被违规建房,屋顶上用于光伏发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多处农田被垃圾覆盖填埋近十年”指的是新丰村隔头亭山场处一处旧的临时垃圾堆放点,不属于耕地。2019年10月,盘谷乡政府已组织对地表垃圾进行清理后深度覆土,补植红叶石楠树苗150株,当年通过验收销号。2022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盘谷乡委托第三方公司运处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2.新丰村属于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生活污水主要采用分散式处理,村民厕所废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林地等浇灌。2017年新丰村寨下自然村到新丰主村村道上建设了约500米污水主干管,经现场检查,污水井均未见堵塞不通现象。 

3.举报件反映的“光伏发电”地点为盘谷天辰酒家。该地块为建设用地,1996年由新丰村5位村民合股投资建设机砖厂,2013年因经营不善关闭,至今该地块一直处于荒废状态。2017年新丰村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为了改善村容村貌和增加村财收入,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该荒废地块利用起来,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起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光伏发电项目底下的空地出租给本村村民经营农家乐,未发现违规占用农田建房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环卫公司强化村日常保洁,乡村两级加强监督,杜绝生活垃圾乱丢弃堆埋。

盘谷乡政府强化新丰村垃圾处置监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避免生活垃圾乱丢弃、乱堆埋现象。

已办结

38

D3FJ202312210025

信访人对前期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白鹤村1组花蛤养殖滩涂拆除堤坝扩大生产一事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中提及的“可拆除堤坝”实为被承包方的固定资产,是承包人恶意拆除。周围十多个村庄分散性泄洪被集中至白鹤村1组排洪渠,排水量不足,雨大时排水不及时。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靠近北垞村的堤坝确已拆除,该堤坝属于养殖场内坝,始建于2000年左右,由承包方李某清修建,主要功能是分隔不同的水产养殖品种,属于养殖场内养殖设施,不承担周边村庄或区域的排洪功能,该坝建设未向有关部门报批。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承包户侯某光因养殖需要拆除该坝。该坝在承包期固定资产清点明细表内,承包方拆除属违反合同规定,系双方履行合同产生纠纷。 

2.1991年三福养殖场围垦后,周边村无排洪渠道,仅靠自然消纳。当地政府与村委会于2018年左右修建排洪渠,将周边各村洪水由白鹤村三孔闸门排出,解决排洪问题。因三福场内坝不承担排洪功能,故三福场内坝的拆除对周边村庄排洪无影响。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

隔断坝拆除未得到群众理解,三山镇政府将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

阶段性办结

39

D3FJ202312210023

信访人对前期反映的福州市仓山区洪阵河公园被毁一事处理结果不满意,表示该公园的建设是2017年福州市政府在治理内河会议上通过的,但在2021年年初无任何文件的情况下该公园被毁,2022年相关部门“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方便”修路时规划图本不含该公园,但由于修路前该公园已被毁,开发商出资将该公园地块一并修路,修路之前该公园已有上千棵树木被毁,并非公示中提到的“30多棵”。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40

D3FJ202312210024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世贸云境小区1、2号楼旁的十几个汽车充电桩,作业时噪声扰民,汽车进出场喇叭声扰民,特别是夜间。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充电站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建设8台120kW充电桩(一桩双枪),2个充电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业主单位已对2台整流柜加装隔音设备并已关闭车辆出入闸门和充电桩充电的提示音。11月15日,充电桩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但夜间汽车充电时的低频噪声,个别车辆进出场时存在鸣笛,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电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福州市工信局将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对该充电站加强管理,确保充电桩管理使用依法合规。

未办结

41

X3FJ202312220292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马坑村446号土地,被恶意堆放几万吨垃圾淤泥,造成场地、生产设备、装载工具不同程度破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白沙镇马坑村446号土地堆放垃圾淤泥实为耕地改造客土。该地块占地面积21.8亩(其中,约18.8亩为坑塘水面、3亩为建设用地),被村民林某、李某久租赁作为存放预制水泥管场地。2020年12月以来,上述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地块进行维护,2023年12月13日白沙镇马坑村村委会根据白沙镇政府关于耕地改造任务要求,经实际承包人同意,对该地块进行客土改造,运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7日。现场堆放客土约2万立方米,尚未平整。 

2.2023年12月13日,该地块在客土运输前,马坑村村委委员和实际承包人对地块内设备进行了清点,并留有影像资料。2023年12月21日,现场核查时,场地现状保留了运输通道,车辆可正常通行,相关设备保留完整,无损坏情况。

部分属实

完成客土平整。

白沙镇政府督促白沙镇马坑村村委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客土平整。

未办结

42

X3FJ202312210163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虎山村存在占用农田违建别墅,祥谦镇龙井村村委龙井58号许至148陈某云之外至高速桥下,陈某勋占用基本农田违建宅基地、违法别墅及高楼大厦。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虎山村龙井149号至153(1-6)号11户村民住宅用地,占地合计约14.61亩,该地块为农村宅基地。该11户住宅均为2004年至2011年未经审批建设。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祥谦镇政府将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祥谦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新增违建。

未办结

43

D3FJ202312210026

1.信访人前期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磨石村324国道附近福藤重工占用厂区旁的农田违建问题,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违建棚仅拆除一点,当地一直在拖延时间敷衍了事。12月20日晚,福藤重工在厂区内大量生产沥青,废气直排污染严重。2.星海鞋托厂、中轻鞋托厂、益洋鞋托厂以及原永和米业厂区内的2家鞋托厂(一家叫强盛鞋托厂,一家不记得名字),工业废气直排,臭味扰民。要求搬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十一、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福藤重工公司未经审批在厂房外硬化耕地4.14亩,其中违规搭建建筑物占地0.77亩。12月3日,镜洋镇政府向福建福藤重工公司下达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12月4日完成拆除,12月11日被占地块已恢复为耕地。 

2.举报件反映的“大量生产沥青”的企业实为福建福藤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12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气直排的情况。 

3.举报件反映的“原永和米业厂区内的2家鞋托厂”实际为福清永盛鞋业有限公司。12月23日现场检查时,3家正在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中轻鞋托厂于2023年3月竣工,受台风“海葵”影响,至今未从事生产活动,现场正在调试机器设备。未发现4家企业存在工业废气直排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避免违规建设和废气直排现象。

镜洋镇政府将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避免出现违规建设和废气直排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阶段性办结

44

X3FJ202312210066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寿南路南侧中交中梁星海天辰,小区第一排建筑距离高架桥南侧边缘最近处仅50米,来往的重、中型货车胎噪、发动机噪声以及车辆通过伸缩缝的振动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示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马尾大桥南接线段涉及星海天辰小区的高架桥段长约1294米,高架桥桥面高程约19-25米,星海天辰小区地坪高程约11米。小区距离高架桥栏杆最近的为1号、2号楼,直线距离约60米,其余楼栋距离高架桥栏杆均有100米以上。鉴于该段高架桥建设在前,地产建设在后,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地产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隔声设计及建设等相关措施,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现场核实,发现交通道路噪声主要来源是车辆鸣笛等。 

2.随着马尾大桥来往重、中型车辆日益增多,存在部分车辆超速超载、违规鸣笛的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交通管控,降低噪声扰民现象。

仓山区政府、福州市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加强该高架桥段交通管控,减少车辆超速、违章鸣笛的情况。

阶段性办结

45

X3FJ202312210033

1.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山庄污水管乱接,流到地面、路边,周边污水脏臭,泉头村部和店面污水乱排,影响周边环境;2.福州晋安鼓山远西工业区,工业生产污水漏排到内河;3.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A区,B区有大量群租房,生活污水粪便直排路面下水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晋安河水质;4.福州日溪山仔水库周边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水库水质。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泉头山庄、泉头村部和店面”位于泉头村泉头302号及其外围。泉头山庄小区内部未发现污水管乱接情况。泉头山庄内、泉头村部前均未发现污水乱流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泉头山庄外围有一商户门口的洗手池污水直接排向路面。 

2.远西工业区内部污水管道破损,污水井内液位较高,导致污水渗漏至浦东河。 

3.世欧王庄A区、B区存在21户房屋成为群租房的情况,现已拆除恢复原状。未发现群租房生活污水粪便直排路面下水道。世欧王庄B区内部有2处管道雨污混流,已于12月21日整改到位。 

4.山仔水库库区内及周边发现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拆除泉头山庄外围一商户门口洗手池。 

2.修复远西工业厂区内部破损污水管。 

3.排查整治世欧王庄A区、B区群租房,对雨污混流问题进行整改。 

4.清理山仔水库周边生活垃圾,加强日常巡查。

1.12月23日,泉头山庄外围商户已拆除洗手池。后续晋安区政府将加大泉头山庄及周边路段雨污水管网接驳的排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2.12月25日,晋安区已聘请施工队对远西工业园内破损污水管道进行修复,避免污水渗漏内河。 

3.晋安区政府已于12月23日将山仔水库库区内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并督促日溪乡政府加强村庄日常保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监控重要道路卡点,防止偷倒建筑垃圾。

阶段性办结

46

X3FJ202312210131

福州市仓山区南站建材市场背后的福州仓山区兴龙水泥砖厂,凌晨三四点就有拖拉机进出,早上6点到晚上7点生产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周边河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兴龙水泥砖厂于2023年10月中旬未经环评审批新建一条制砖生产线。12月18日,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对该水泥砖厂予以查封、断电,要求其限期整顿。12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处于停产状态,厂内封条完好,堆放材料未减少。

部分属实

督促该水泥砖厂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1.仓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兴龙水泥砖厂制砖生产线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 

2.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47

X3FJ202312210059

福州市马尾区水岸君山小区长期存在侵占绿地、砍伐大榕树、乱搭乱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022年以来,马尾区水岸君山小区个别业主存在侵绿毁绿行为,听云轩C6圈占绿地,林溪苑64-02绿地硬化、圈占绿地,悦龙台26-02毁绿。 

2.望月台28#某户门口一棵榕树根系发达,从周边别墅业主的挡墙缝隙中生长出来,造成周边挡墙松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该业主对该榕树进行裁剪。 

3.2022年以来,马尾区对该小区认定18起违法建设,拆除乱搭乱建10起,冻结产权8起。

部分属实

恢复绿地,制止乱搭建行为。

1.罗星街道、马尾区城管局等部门就侵占绿地、毁绿等现象予以制止并已完成整改。马尾区城管局对别墅业主过度修剪树木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马尾区住建局已责令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侵占绿地、过度修剪树木、乱搭乱建问题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2.罗星街道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发现乱搭乱建问题及时制止,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48

X3FJ202312210103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虎山堆渣场和蓼沿赤南岗堆渣场已经覆土绿化的堆渣点,被丹阳世星砖厂和蓼沿正源砖厂挖开盗取里面的石粉用于工厂原材料,覆土绿化被破坏,雨天污水倾泻,污染周边环境。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2017年7月,丹阳镇政府与福州兴泽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综合利用虎山堆渣场石渣,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目前堆渣场石渣已基本消耗完毕。丹阳镇政府未委托举报件反映的“丹阳世星砖厂”即福建世星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虎山堆渣场事宜,也未发现该公司取用堆渣场石渣。丹阳镇政府已对虎山堆渣场采取覆盖土工布等抑尘措施,周边未发现废石渣流出。 

2.蓼沿乡政府与举报件反映的“蓼沿正源砖厂”即连江县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对蓼沿乡赤南岗堆渣场降坡平整,开展植被加固,清理出的废弃石渣进行废物再利用,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2023年3月,堆渣场石渣消纳利用结束,11月完成植被加固。蓼沿乡政府已在堆渣场增设监控探头,防止盗采石渣、破坏植被现象。堆渣场周边设置的排水沟内未发现明显废石渣痕迹。

部分属实

加快虎山堆渣场覆土工作;进一步规范堆渣场管理,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1.丹阳镇政府加快虎山堆渣场覆土工作,增设监控探头。 

2.丹阳镇和蓼沿乡政府联合连江县有关部门,对举报件反映的堆渣场开展巡查,规范堆渣场管理,避免出现偷挖石渣和破坏植被现象。

阶段性办结

49

X3FJ202312210024

福州市晋安区连福路蓝湾雅境小区2号楼楼下的乡下活禽店:1.凌晨3点开始杀鸡杀鸭噪声扰民;2.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长期不关,臭气扰民,该店有一辆运输鸡鸭的斗篷车和板车都停放在店门口,臭气熏天;3.杀鸡杀鸭的水直接排到雨水管网,散发恶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商户一般凌晨3-4点开始杀鸡宰鸭,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2.该商户为保持店内通风换气,经常开启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杀鸡宰鸭的臭味部分从该窗户飘出。 

3.该商户平日利用斗篷车和板车运输鸡鸭,为方便运输经常将斗篷车和板车停在店铺门口,存在臭气扰民、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该店杀鸡宰鸭的废水已接入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雨水管网,现场未发现雨水管网有恶臭散发的情况。

部分属实

清理污水,消除臭味,减少噪声、异味扰民。

1.晋安区已督促该商户推迟宰杀活禽时间,并降低宰杀时产生的噪声,避免噪声扰民。 

2.晋安区已对该店朝小区架空层一侧的窗户进行封闭,防止杀鸡宰鸭的臭味从窗户飘出。 

3.晋安区已责令该店商贩将运输鸡鸭的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停放在店前。目前该商户已将运输鸡鸭的车辆驶离。

阶段性办结

50

D3FJ202312210050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正源塑胶鞋业有限公司,与居民生活区距离十几米,不符合国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规定的150米。生产过程中工业废气臭味及噪声扰民。部分厂房租给闽清华能能源有限公司从事光伏发电项目,产生辐射。将光荣村防洪渠(厂区旁)改成暗沟,造成水流不畅,水质污染。该公司未批先建,厂房属于违建。多次向福清生态环境局反映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公司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月23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会产生一定噪声;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该公司水沟在企业红线内,且横穿厂区,出于安全考虑,企业把明沟改为暗沟。水沟平时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厦路旁雨污沟过水断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积,易造成水沟出水口汛期排水不畅。 

4.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福清生态环境已多次答复信访人:正源公司和其厂房内入驻的企业不存在“环保应批未批、未批先建”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镜洋镇政府将督促企业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全面疏通,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未办结

51

X3FJ202312210262

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天宝路一品江山小区一号楼,一楼店面113号、115号、116号勐甲号茶叶店将3个店面打通连在一起,下挖店内地面,提高楼层高度,违建阁楼;排烟气管出口对着居民住处;把大型工业空调外机安装在二楼阳台,投诉人卧室附近噪声热气很大。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勐甲号茶叶店三个店面目前已装修完毕,连通一起,其中一层店面相对路面低约0.5米。勐甲号装修过程未破坏承重结构,系在其权属范围内部进行的正常装饰装修行为。开发商设计的一层店铺层高约5.5米,系内部正常倒板装饰,未对房屋结构承重造成影响。 

2.该店向物业报备后自行将2台空调外机安装放置于原设备平台相邻处的二楼公共平台,并在空调外机加装隔板进行降噪处理,但设备运行期间仍会产生一定的噪声。12月21日,福清生态环境局前往邻近的居民家中开展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在开机情况下空调噪声排放超标。空调外机散热口已用隔板隔开,空调外机产生的热量影响有限。 

3.勐甲号茶叶店在店面上方裙墙墙体上共钻有四个排烟管道孔洞,根据《福清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及违建查处规程(试行)》规定,龙江街道认定该茶叶店存在破坏外立面行为。

部分属实

督促勐甲号茶叶店对空调外机运行噪声超标、破坏外立面的问题整改到位。

1.福清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勐甲号茶叶店于2024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毕。待其整改完成后,将再次对空调外机运行噪声进行监测。龙江街道督促该茶叶店在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营业。 

2.龙江街道已就勐甲号茶叶店墙体钻孔问题于2023年4月18日致函供电公司和水务公司进行断水断电处置,目前已拆除电表和水表。

未办结

52

X3FJ202312210149

福州市三江口金樾三江项目土方施工外运分包给某渣土公司,该渣土公司一年来将渣土淤泥垃圾30万方夜间偷卸至乌龙江,严重污染乌龙江水资源,破坏闽江下游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该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渣土、泥浆清运经市城管委审批,宏盛公司委托福建省锦御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泥浆,委托福建益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渣土。截至目前,产生工程渣土约6.9万立方米,其中约5万立方米为场内转运,约1.9万立方米外运,由益民渣土公司运输至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工程(晋安段)项目回填点、闽侯县竹岐乡防洪六期工程C5项目回填点;出土泥浆约7000立方米,约5100立方米为场内转运,约1900立方米外运,由锦御渣土公司运输至欣荣信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场新增泥浆处理点。目前,该项目工程泥浆外运已结束,工程渣土自9月15日开始外运,目前仍在外运中。项目施工以来,渣土、泥浆外运合计约2.09万立方米。 

2.核查运输车辆轨迹,未发现车辆前往乌龙江偷卸,对乌龙江(仓山段)现场核查,三江口乌龙江沿线设有活力南台绿道,设置有护栏,渣土车无法驶入,未发现外江沿线有人为破坏防洪堤及休闲步道痕迹,乌龙江水质未见异常。未发现在该点位有渣土淤泥垃圾偷卸。

不属实

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必须聘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质的运输公司运送建筑垃圾,禁止无准运资质的“黑车”进入项目。 

2.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督促运输单位务必按照规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杜绝滴洒漏等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保障路面整洁。

已办结

53

D3FJ202312210015

1.福州市鼓楼区凤湖新城二区4号楼楼下架空层开设长者食堂,不在该处烹饪饭菜但会在此使用加热器对饭菜加热分配饭菜,抽气系统将烟气直排室外,烟气涌入楼上居民室内,油烟异味扰民;2.受理编号D3FJ202312070008信访件问题反弹,目前小区公共休闲区域又出现喧闹噪声扰民的情况,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该长者食堂采用配餐方式,现场无烹饪作业,未产生油烟,场地内靠近门口处配置加热台3部,用于加热餐食,分餐室吊顶配置1台排气扇,引往长者食堂正门上方通气口排气,存在餐饮气味外溢影响楼上居民的情况。 

2.长者食堂门口设有开放式公共休闲处,有部分居民聚集此处休闲交流,存在交谈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情况。洪山镇已在公共休闲区增设提醒牌,提醒居民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

部分属实

减少油烟、噪声对群众影响。

1.长者食堂于12月23日完成封堵正门上方排气口,拆除分餐室内排气扇,调整加热台位置移至食堂中间,并在就餐时段使用门帘等整改措施。 

2.洪山镇凤湖社区已在公共休闲区增设提醒牌,提醒居民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洪山镇政府、鼓楼区房管局要求凤湖社区、小区物业加强该区域巡查管理,劝导居民交谈时降低声响,并引导居民在室内活动,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阶段性办结

54

X3FJ202312210158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虎头山20号,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恒热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油品期间向原木海废弃鱼塘排放污水,污水通过虎头山15号旁边的排水沟流入邢港河,最终汇入闽江,污水气味刺鼻;进大门左侧地下有一处几十立方米容量的污水池。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示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永恒热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仅从事润滑油混合、分装,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无涉水工序,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厂房前方的废弃鱼塘。 

2.该公司车间内存在油品滴洒漏,已用木屑粉覆盖吸收,厂区周边未发现含油木屑粉。该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虎头山15号旁有排水沟渠,亭江镇政府已采取措施处置村民散养鸡鸭,后期该处将禁养畜禽。12月21日,虎头山15号村民家中已增设三格化粪池,净化生活污水,现场未发现污水气味刺鼻。厂房大门左侧地下埋有容积约1立方米的蓝色成品三格化粪池,用于处理厂区生活污水。

部分属实

规范生产,做好危险废物管理。

1.马尾生态环境局责令永恒热点公司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目前该公司已安排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危险废物。 

2.亭江镇闽安村已将废弃鱼塘及周边列入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阶段性办结

55

D3FJ202312210013

福州市福清市高山镇高山村店桃的河道,村内未进行雨污分离,整个高山镇所有行业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都是通过暗渠直接排进河道,河水黑臭,并流进高山村大海,污染海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高山村店桃的河道”位于高山镇高山村店头自然村的北溪末段(简称店头溪)。店头溪上游及镇区暗渠周边无工业污染源,店头溪上游处(即镇区暗渠末端)建有污水截流井,对通过暗渠汇入店头溪的沿线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截流,截流后的污水沿截污管道,经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流入高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汇入店头溪实现生态补水。经现场核查,污水截流井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未发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情况。 

2.整条店头溪渠道的水体较为清澈,未发现黑臭水体流入大海,污染海洋的情况;但部分渠道底部位置存有淤泥并长有青苔,观感效果较差,且有零星垃圾掉落在渠道内。

部分属实

加强渠道巡查力度,做好渠道日常保洁。

高山镇政府已清理渠道底部淤泥及青苔,清除渠道内零星垃圾。将结合“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活动,加强渠道巡查力度,做好渠道日常保洁。

阶段性办结

56

X3FJ202312210041

福州市高新区清华紫光科技园C座23A(办公地址),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福州吉成建材有限公司(闽侯)、福州金品建材有限公司(马尾)、福州庄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闽侯),福州泰恒建材有限公司(闽侯),违章建设水泥搅拌站,大量盗采闽江、乌龙江河砂,将废水污水直接排放闽江,造成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福州吉成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2家公司原材料主要使用机制砂及碎石、石粉,查阅资料未发现其盗采河砂,其生产废水回用,对2家公司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两公司进出的大型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2.福州金品建材有限公司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已通过审批和验收,未发现该公司盗采河砂的问题。该公司原料主要使用机制砂,生产废水经导流沟收集流入沉淀池后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场车辆经洗车台清洗后,有少部分水滴洒在路面,下雨时随雨水流入旁边河道。 

3.福州庄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关停,设备已拆除,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 

4.福州泰恒建材有限公司向福建省闽侯县枕峰储运公司租赁地块作为水稳层材料生产线使用,目前已断电停产并拆除输送带。现场未发现存在违建、盗采河砂情况。

部分属实

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符合规划的违建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1.闽侯县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违建建筑物进行分类处置。 

2.闽侯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州吉成建材有限公司继续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加强场内及门口的喷淋抑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马尾区要求金品公司在大门口对面河道沿岸建一段矮堰,防止车辆滴洒水流入河道。

阶段性办结

57

X3FJ202312210044

福州市高新区福耀科技大学,建设期间,刘某风、郑某非法收纳土方渣土几百万方,堆积在大学周边五后溪、流州溪驳岸边坡地带上方,导致地基严重失衡,造成福耀科技大楼体育场后面的驳岸边发生塌方,存在河道排洪排涝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耀科技大学项目启动建设时,流洲岛原现状场地标高约罗零6.3,岛外地块原现状场地标高约罗零7.5。因大学项目建设需要,流洲岛规划标高为校园中心轴区约罗零11.5、中心轴南北两区域约罗零8.5,岛外地块规划标高约罗零11.5。福耀科技大学项目启动后,由校方根据规划标高负责项目地块土方事宜。因土方堆积靠近周边河道,在岛外地块靠近流洲溪一侧对驳岸造成局部挤压,少量土方滑入驳岸边坡。 

2.流洲岛周边流洲溪、五后溪下游、元峰溪上游,因河道多年未清理、淤泥沉积,存在排洪排涝隐患。在福耀科技大学项目落地前,高新区已完成元峰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并于2023年7月由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工启动福耀科技大学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大学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流洲岛周边流洲溪、五后溪下游、元峰溪上游河道清淤、岸线整治等,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部分属实

清理清退河道驳岸及边坡土方,进行河道综合整治。

1.高新区农林水局会同高新区南屿镇、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督促河仁慈善基金会和福耀科技大学项目土方负责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清退岛外地块靠近流洲溪一侧的土方,并对滑入驳岸边坡的土方进行清理。 

2.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同高新区南屿镇、高新区农林水局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福耀科技大学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阶段性办结

58

D3FJ202312210014

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林柄村80号,福建泉头畜牧综合养殖有限公司,从事养猪,18点开始散发刺鼻猪粪异味。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二批举报件重复。 

福建泉头畜牧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猪舍设有水帘装置,对猪舍进行除臭、消毒,有机肥车间发酵罐的臭气经管道收集至除臭塔内喷淋除臭。2023年3月,企业委托第三方自行监测结果达标。11月13日、11月27日15:00至19:30,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周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达标,因人体感官敏感性存在差异,即便排放浓度在限值内,部分群众仍能感到异味。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臭气排放。

1.泉头公司调整猪饲料营养成分搭配,采用低氮饲料从源头上减少臭气总量;在日常喂养中添加EM菌剂等有益微生物复合剂,降解臭气。 

2.闽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泉头公司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加强环保及生产设施运维管理,避免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59

X3FJ202312210047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下池小区,卫生脏乱差;违章搭建,污水、油烟随意排放,污水管道混接错接,雨污混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下池小区物业服务为福州欣昌物业管理公司,已建有垃圾屋,已制定卫生保洁和垃圾收运制度,但因个别居民在公共区域内随意乱扔生活垃圾,存在保洁不到位、有卫生死角的现象。小区内有4处违法建设,存在雨污混接情况。 

2.小区内未发现有人乱排放污水,也无餐饮店,未发现油烟随意排放现象。

部分属实

清理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拆除违建,解决下池小区雨污混接的问题。

1.临江街道组织人员对小区卫生死角进行了清理整治;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临江街道,依法拆除了小区内的4处违法建筑。2项整改已于12月20日完成。 

2.临江街道12月19日向仓山区房管局提出将下池小区纳入2024年仓山区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初步同意。仓山区将继续推进将下池小区列入仓山区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有关工作。

阶段性办结

60

X3FJ202312220306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X3FJ20231207000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情况称“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经审批硬化地面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前恢复地块原状”,但至今未进行任何整改。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渡头外垱实际面积约14亩,经套合2019年度国土变更数据库进行地类权属分析,地类为采矿用地,非林地。该地块东侧约4.8亩被硬化,系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初硬化,作为水泥罐车临时停放点使用。 

2.因业主在外地出差,场地未能及时整改。福州三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开始对硬化部分进行拆除。

部分属实

恢复地块原状。

祥谦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硬化土地恢复原状。

未办结

61

X3FJ202312210156

福州市马尾区名郡小区,小区后面铁路经常晚上11:00多有货运火车通行,且一直长按喇叭鸣笛,产生噪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福马铁路与该小区临近区域有3个道口以及多个非法行人穿越点。因铁路福马线从城市中穿过且道口较多、行人横越线路、铁路福马线马尾站方向线路树木茂盛瞭望条件差等原因,为防范路外人员发生意外事件,接近该区域时火车会鸣短笛(时间在3秒以内)进行预警提示。 

2.目前铁路福马线日开行约6趟列车(昼间约4趟,夜间约2趟),且深夜运行时刻较少。火车鸣笛声音有时会对周边区域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减少非必要的鸣笛,减少噪声污染。

1.福州机务段将严格按照《福州机务段限制机车、动车组鸣笛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鸣笛,同时持续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广大机车乘务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非必要的鸣笛,控制鸣笛时间在3秒以内,减少噪声污染。 

2.福州机务段将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反映福马线火车夜间鸣笛扰民诉求情况,在保证运输组织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福马线运输。

已办结

62

X3FJ202312210030

福州市长乐区车里垃圾填埋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多年来长期乱排放、夜间浓烟滚滚,奇臭,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车里填埋场于2021年完成全面覆膜封场,同年由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代管开挖填埋场陈腐垃圾焚烧发电,实施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PPP项目(即车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2个项目渗沥液和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均根据环评批复意见和验收要求,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2005年以来,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 

2.“夜间浓烟滚滚”实为中节能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烟气,在低温天气和夜间烟囱口常见冷凝后白色烟气,未发现违法超标排污行为。12月23日,长乐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节能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3.车里填埋场垃圾填埋项目和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前均有开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已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在气象条件不利于扩散的情况下,达标排放的废气对气味敏感的人群可能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长乐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对车里填埋场和中节能公司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63

X3FJ202312210032

福州市长乐区里仁工业区,福州华拓铜业有限公司夜间乱排放工业废气。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华拓铜业有限公司铜熔化炉产生含烟尘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排放;砂芯制作、浇铸、冷却环节废气通过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排放。 

2.2017年以来,为减少铸造废气排放对周边影响,长乐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州华拓铜业有限公司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尽可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3.经调阅该公司2023年废气自行监测报告、长乐生态环境局废气执法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均达标。 

4.12月22日昼间、23日夜间,长乐生态环境局联合航城街道前往现场核实,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2023年12月23日夜间,长乐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夜间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长乐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环保“双随机”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64

X3FJ202312210081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岭路、阳岐路交叉路口,阳岐河串珠公园内,存在废品收购违建,造成环境卫生差,垃圾堆积如山的情况,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该废品收购站位于串珠公园旁,经营场所为露天废品收购站堆场,多处简易杂搭,占地约125平方米,空地堆放废品。

属实

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站,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回潮”。

1.2023年12月24日,盖山镇会同区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取缔,废品站囤积的废品已全部清空;依法对废品收购站违建进行拆除,预计一个月内全部清理。 

2.盖山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已取缔的废品收购站点“回潮”。

阶段性办结

65

X3FJ202312220294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蓝山四季小区,公共绿化被破坏、侵占,将公共绿地进行破坏,水泥硬化围挡,盖凉亭及种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蓝山四季小区于2003年6月建成,年代较为久远。根据比对从福州市城建档案馆调取到的蓝山四季小区部分竣工图(14#、17#、18#、19#、20#、22#、23#)和参考该小区的规划设计图,并经现场核查,发现蓝山四季小区一层存在9户业主不同程度占用、硬化公共绿地搭盖凉亭的情况,其中1户业主还存在在房后绿化带内种菜的现象。

属实

依法依规处置破坏绿地行为。

1.晋安区已和蓝山四季小区的9户业主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一个月内自行整改,目前已清理1户业主房后绿化带种植的蔬菜,拆除其搭建的1座凉亭。后续将进一步督促跟踪其他8户业主整改情况,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2.晋安区将持续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新增建(构)筑物破坏公共绿地。

阶段性办结

66

D3FJ202312210009

福州市永泰县统安镇三捷村石柱21号房屋后面的山坳,建筑垃圾堆成小山,旁边的水井、耕地也被建筑垃圾污染,无法取水、耕作,且雨天积水变成堰塞湖。要求清理建筑垃圾。三捷村第八小组上乾的十几亩集体耕地被侵占用于建房,堵住水源,导致下游断水,无法耕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三捷村石柱21号房屋后面山坳处的建筑垃圾系同安镇三捷村村民鲍某忠于2010年建房时弃土堆于该处,2019年已复绿。目前,该处林木茂盛,植被郁闭,已无堆土迹象。 

2.举报件反映的三捷村第八小组上乾处房屋系同安镇三捷村村民鲍某生于1988年建设。经核对,该房屋图斑为建设用地,现场未发现堵住水源、导致下游断水、无法耕作问题,且现场有第二水源,耕地能够正常耕种。

部分属实

做好邻里纠纷调解,争取化解矛盾。

同安镇政府做好邻里纠纷调解,争取化解矛盾。

已办结

67

X3FJ202312210064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林某理于2015年霸占上街镇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总长300米,宽30米,面积约12亩,违章建设商业建筑,造成洪水暴发时内涝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闽侯县上街线带厂,林某理为该厂股东。该厂占地面积3840平方米,距离新峰溪约300米,未发现霸占上街镇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并造成内涝的问题。造成内涝的主要原因系随着上街镇城镇化发展,现有的市政排水系统承载力渐显不足,一旦遇极端强降雨天气,无法及时排水,上街镇政府已着手研究解决方案。 

2.上街线带厂现有三座建筑,作为商业出租使用,其中部分建筑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法建设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为,违法建设面积共计7982.91平方米。

部分属实

对违章建筑依法依规处置,缓解镇域内涝压力。

1.上街镇做好短期防涝工程,保持镇域内河流一定水位高度,在强降雨来临前对镇域内河流提前放水,将水位降到最低。在强降雨期间,实时观测河流水位并报备情况,与辖区内各闸站、水库等形成联排联调机制,降低镇域内涝压力。 

2.针对林某理及上街线带厂违建问题,上街镇政府会同闽侯县资规局已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阶段性办结

68

X3FJ202312210107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坡西村港里自然村江边(贵安新天地医院斜对面)被倾倒几十万立方米污泥,造成空气污染,水质变坏。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经现场核实及无人机航拍,未发现“倾倒几十万立方污泥”痕迹,未发现河岸及河道内有污泥堆积,敖江两侧也无污泥倾倒,流淌迹象。该段敖江水面无浑浊现象,根据连江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未发现“造成空气污染,水质变坏”的问题。

不属实

1.潘渡镇政府责成坡西村做好沿江两岸集体土地日常管护工作,河长办加强镇辖区内敖江两岸的巡河检查力度。 

2.潘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路面渣土车辆的管控和巡查。

已办结

69

X3FJ202312210034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洋屿村文明路102号,福建美臣智能洗涤有限公司,洗涤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到附近河流,存在随意搭盖。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建美臣智能洗涤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亚新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随意排放到附近河流。 

2.该公司租用的长乐华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核实发现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在厂区空地搭建了2个集装箱,作为员工临时居住场所。

部分属实

拆除违规搭建。

航城街道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2个违建集装箱。已于12月25日完成拆除。

已办结

70

X3FJ202312210161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王今洋6号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废水往周边排出,流向山下的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2.乱砍滥伐破坏周边生态林。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尚未投产,无生产废水外排。该项目厂区内化粪池、蓄水池及调节池已建设完成,但接入日溪乡汶洋村污水管网还未铺设完成。因未投入生产,排水口无生活污水排出。 

2.2019年4月,该公司未经审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7.35亩建设办公楼、道路以及平整周边场地。2019年12月,该公司未经审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0.97亩建设安置相关铁厂厂房设施,平整周边场地7.21亩,其中一般林地6.53亩,生态林0.68亩。上述毁林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完成处罚,晋安区已责成违法当事人对占用林地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及补植工作。目前该公司已陆续完成部分违法占地的拆除并补植林地,剩余占用约8.3亩林地涉及项目厂房、内部道路、办公室等,该公司计划补办用林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督促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污水管网接驳,并办理项目用林审批手续。

1.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收集方案设计工作,计划将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污水重力管接入厂区门口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经压力输送至汶洋村污水管网。12月20日,晋安区已督促该公司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在验收投产前完成污水接驳工作。 

2.晋安区已责成福建华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做好补植地块树木的管养工作,并加快补办用林审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

71

D3FJ202312210056

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三捷村埔皮林,铲掉30亩高标准农田用于开发古村落旅游,后因故未开发,农田抛荒至今。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同安镇三捷村辅弼岭,约有基本农田15多亩,为集体土地,系本村第七生产队、第十六生产队村民经土地确权确定的承包地。2021年同安镇政府在该地建设高标准农田,目前高标准农田区域正常耕种,非高标准农田区域一部分简单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一部分处于轮作休耕状态。

部分属实

加强耕地监管,避免抛荒撂荒。

同安镇政府加强耕地巡查监管,避免抛荒撂荒。

已办结

72

X3FJ202312210063

福州市永泰县长庆镇长庆溪上游河流治理工程,沿线涉及中埔、下埔、梅楼、长庆及尾洋,福建省兴隆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后违规把河段里面的鹅卵石和河砂深挖出,非法加工售卖,再将淤泥填埋进河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永泰县长庆溪上游段河流治理工程,于2023年2月经由福州市水利局批复建设,于2023年8月25日公开招投标,由福建兴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清淤清障、新建防洪堤护岸、新建鱼鳞景观坝、穿堤涵管、灌溉管道、临时围堰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截至12月22日,已完成清淤清障和部分防洪堤基础等工程量。 

2.该项目卵石与河砂用于堤后回填,未进行非法加工售卖;清淤清障产生的淤泥均运至弃渣场堆渣,未将淤泥填埋进河道。

部分属实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长庆镇政府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已办结

73

X3FJ202312210111

福州市连江县苔菉镇中心渔港一家生产石子、洗砂厂,没有环保审批,无环保设施,噪声粉尘严重,生产污水直接流入海里,污染海洋。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产石子、洗砂厂系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后方陆域场地平整配套项目(砂石加工场),由福建天成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于2014年7月9日通过环评审批,但该砂石加工场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有相应的粉尘、废水防治设施。 

2.该砂石加工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粉尘和洗砂含尘废水。检查时,该砂石加工场没有生产,生产原料、成品砂石露天堆放于场区内,碎石加工生产线(含进出料口)未密闭,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场内雨水收集沟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属实

查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福建天成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在未取得砂石加工项目用地、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2.苔菉镇落实属地责任,将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工程后方陆域场地平整项目配套工程(砂石加工场)列入“散乱污”整治对象。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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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FJ202312210008

福州市晋安区环南五村4座前的沿街店面,东南亚风味烧烤店,烟囱设在二楼顶面向马路,风向转变时油烟严重扰民。晋安生态环境局这段时间对楼下餐饮店面进行整治,其他店面已有改善,但这家烧烤店油烟异味等没有任何改善。向12345反映,晋安生态环境局回复称已经清洗油烟设备且烟囱没有问题。要求重新设计烟道和烟囱位置。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州市晋安区苏足芬餐饮店(店铺招牌:东南亚风味烧烤)主要从事食品烧烤服务,厨房南侧靠小区方向的窗户为封闭状态,厨房内设有一台烧烤车,烧烤车内配套有1台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收集处理后通过自设管道排往二楼楼顶北侧。由于用木炭烤制食品,烤制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量较大,风向转变时经净化后的废气有可能影响南侧环南五村4座住户。12月24日,油烟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晋安区政府已督促经营者将碳烤炉改为电烤炉烤制食品,目前经营者已更换完毕,烟气有所减少;调整烟囱排放口的位置,由原来的位置向北侧移动5米,尽量远离环南五村4座居民,预计2024年1月7日前调整到位。同时督促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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