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时间:2024-01-02 09:09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2220066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瑟江花蛤厂厂区是2011年侵占排洪渠修建的,整个河道流水不畅。咸水养殖的花蛤晒塘时,沙尘会飞到南侧其他养殖场及农田,影响周边居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2021年11月,瑟江村通过裁弯取直的方式,将原排洪通道向东侧移动,从倒“L”型改造成斜“I”型,将原先东侧的零星坑塘与西侧的养殖坑塘整合、改造,现为瑟江蛤苗养育场,并将河道堤坝与养殖堤坝合并。排洪通道改造后,解决了以往排洪不畅的难题,经受近年来多次汛期暴雨及台风天气,未出现排水系统堵塞和周边农田被淹的情况。

2.目前瑟江蛤苗养育场非晒滩期,未发现尘土飞扬的情况。每年6月至7月为花蛤养殖场晒滩期,如遇到强对流天气可能导致扬尘问题。

部分属实

督促瑟江蛤苗养育场在晒滩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三山镇政府督促瑟江蛤苗养育场在晒滩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已办结

2

D3FJ202312220069

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朝阳一品小区,B区新疆羊肉烧烤店与A区的烧烤店,下午4点开始烧炭火,油烟排入下水道,凌晨时段店外客人喝酒猜拳、回收空酒瓶、剁骨头等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烧烤店为福疆餐饮、阿炳烧烤。

2.福疆餐饮有1台烧烤一体机,已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其将油烟管道排放口设置在人行道上。每日16点后,擅自在人行道上架设炉子引燃木炭再放进烧烤一体机中。

3.阿炳烧烤有1个铁板炉、1个生蚝电烤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管道接入到朝阳路雨水边井。

4.12月25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2家餐饮店油烟进行监测,结果达标。2家餐饮店擅自在人行道上摆放桌椅,晚上至次日凌晨到店消费的群众喧哗吵闹,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部分属实

加强监督管理,减少烧烤店油烟对群众的影响,引导在烧烤店消费的群众文明就餐。

1.12月24日,临江街道办事处要求2家餐饮店将占道的物品搬回店里,经劝导店主承诺不再占道。临江派出所约谈经营者,要求其提醒到店消费群众文明就餐。

2.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已对2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口进行封堵。

3.临江街道办事处、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两家餐饮店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临江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对餐饮店的管理,临江街道城管中队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沿街餐饮店擅自占道经营。

阶段性办结

3

D3FJ202312220051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与天水村交界处的一块拆迁地出租建设砂场,露天堆放大量砂子、不锈钢垃圾、建筑垃圾等,粉尘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一块占地约6000平方米空闲地。该地块有1处堆放裸砂,露天堆放大量砂子,但未建设砂厂,无洗砂机等各类设备。该地块还有1处无证经营的废铁场,对外收购废铁,堆放于场地内,地面灰尘堆积,该废铁场在装卸废铁时存在灰尘扬散,废铁堆放区域较为杂乱。未发现该地块有建筑垃圾堆放。

部分属实

对露天堆放沙子全面覆盖绿网;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废铁场搬离。

1.目前该堆沙场已经完成绿网覆盖,将在2024年1月15日前清空堆沙场。

2.废铁场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搬离,在搬离结束后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保证地面清洁干净。

3.仓山区盖山镇、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将加强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4

D3FJ202312220047

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对面的一片化工区,乱排废气,导致空气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化工区。区内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经查阅园区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今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4%;经查阅园区微型空气自动站今年以来的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情况。区内个别企业受夜间及阴雨天等大气扩散条件差、部分因子嗅阈值远低于排放标准值等因素影响,企业排放废气达标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区内企业废气合法合规达标排放,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整改:

1.强化园区智慧监管。结合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平台,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控,依托走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2.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涉VOCs企业、锅炉等高架源监管,强化废气收集、排放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违法行为。

3.引导企业提升改造。引导区内医药制造等重点异味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倡导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臭气进行深度处理,尽可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2220053

福州市仓山路金山万科翡翠里溪望百花洲路北侧,2020年至今被福州炎哲贸易有限公司堆积大量木材废料,影响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州炎哲贸易有限公司向建新镇建平村委会租赁场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堆放了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木材,约23吨。无加工生产工序,收购的木材来源以废旧木料、园林绿化修剪树木为主。

部分属实

减少木材堆积,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建新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减少场地木材堆积量,目前该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清运,减少木材堆积量。同时要求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检查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建新镇政府将不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阶段性办结

6

D3FJ202312220038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万侯园蓝钻街3号楼1层52号,帮洲鸟店餐饮店,厨房操作间密闭不足,油烟逸散,油烟排放口紧邻居民区,排放口朝向居民区,油烟废气、排烟管道噪声扰民。占道经营(准备食材),随意丢弃垃圾。帮洲鸟店上方的铁皮遮雨棚上堆积大量垃圾。要求把油烟排放口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并改变油烟排放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帮洲鸟店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及集气罩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往门口店招牌旁出口。商家已与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12月14日傍晚,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店进行油烟监测,结果达标。

2.12月17日晚9时,台江生态环境局在该店排气设备及店内空调均开启状态下进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3.12月23日—24日,台江区城管局、苍霞街道两次前往该店走访调查,已有专人定期清扫铁皮棚,铁皮棚上方无垃圾,未发现占用通道经营行为,餐厨垃圾投放在厨余垃圾桶内,未发现乱丢弃垃圾行为。

部分属实

安装除味设备,避免气味扰民,规范经营、保持店门口卫生整洁,无乱丢弃垃圾。

1.台江生态环境局要求商家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12月25日,商家已在排烟管道上增加一台除味设备,做到油烟经净化、除味后达标排放。

2.苍霞街道督促该店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保持店门口环境卫生整洁。后续将加强巡查,检查该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和定期清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220434

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委办公楼和潼关村小学教学楼,正在建设施工光伏发电项目,光辐射污染对村民健康有影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为永泰县梧桐镇温某尚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安装于潼关(旧)小学屋顶的光伏电站采用南北人字坡设计,坡度角为5度,且光伏板由黑色吸光材料组成,太阳光大部分被吸收转化,反射轻微;该项目距离附近居民楼较远,村委会和废弃小学屋顶均位于三楼顶,高于附近居民楼,在电站南北两侧没有居民建筑物;没有设置夜间照明系统。因此,该项目不会对村民健康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宣传引导,消除群众担忧。

梧桐镇政府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科普宣传,消除村民担忧。

已办结

8

X3FJ202312220391

福州市仓山区亭头路256号杉林悦榕公馆6号楼架空层业主破坏架空层靠小区道路一侧的绿化。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12月9日仓山区园林中心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绿地被硬化的情况,但有部分绿化斑秃,为物业管理养护不到位所致,已通知物业立即整改。12月23日下午仓山区园林中心再次实地核查,未发现绿地被破坏,先前绿化斑秃的地块小区物业已完成整改和补植、复绿。

部分属实

督促小区物业做好小区绿化的日常管养工作。

仓山区园林中心已要求金山街道加强监管,督促小区物业做好小区内绿化的日常管养工作。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2220449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旧永南中学旁有一家水泥砖厂,搭建彩钢瓦、钢棚、安装机器设备,没有环保等相关手续,噪声、粉尘严重扰民,夜间生产噪声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水泥砖厂实为福州市仓山区兴龙水泥砖厂,2023年10月中旬未经环保审批新建一条制砖生产线。12月18日,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对该水泥砖厂予以查封、断电,要求其限期整顿。仓山区政府连续多次现场检查,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建设、施工。

部分属实

督促该水泥砖厂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1.仓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兴龙水泥砖厂制砖生产线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

2.仓山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10

X3FJ202312220413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梅峰路瑞达巷周边瑞达巷,福建经济学校东门对面和美佳园小区东侧,垃圾成山,各类垃圾长期堆放,沿路边环境恶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建经济学校东门对面场地和美佳园小区东侧场地内垃圾为部队自行拆除原有建筑后遗留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居民投掷的大件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清理垃圾,保持瑞达巷沿线卫生整洁。

1.12月24日,洪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地块垃圾进行清理,并对裸土、废旧砖石用绿幕网进行覆盖,已于12月26日整改完毕。

2.洪山镇政府、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告知部队加强瑞达巷周边部队营区管理。洪山镇政府、鼓楼区城管局加强瑞达巷沿线巡查,制止非法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

已办结

11

X3FJ202312220378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街道赤屿村有一处水泥砖厂,占用农田违建厂房,未经环评审批,无排污证,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生产时机器噪声、震动、粉尘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水泥砖厂为福州力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023年3月迁至赤屿村开始从事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等。

2.2023年3月,力耀建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违建厂房。总占地面积为12124.51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未涉及耕地。

3.力耀建材公司制砖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

4.力耀建材公司现已基本完成制砖生产线拆除,并将主要生产设备搬至车间外空地上;剩余的生产原料砂、石均用防尘网遮盖。

部分属实

处置违建、拆除生产线。

长乐区已将力耀建材公司列为散乱污企业,由首占镇予以关停取缔。同时首占镇强化日常巡查,对非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220416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砖厂侵占耕地,无环保审批手续,夜间生产,噪声、粉尘严重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透水砖,现所使用的厂房系向镜洋镇西边村村民潘某标租赁,建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性质为耕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调整为工业用地。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搅拌石粉和水泥生产工序未完全配套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环境。

2.镜洋镇政府已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部分清移。

部分属实

将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进行整治。

1.融固公司现所使用的厂房已于2020年8月列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底排查系统中,待分类处置后镜洋镇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镜洋镇将融固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开展整治,已于12月19日向该公司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24年1月5日前停产搬迁。

阶段性办结

13

X3FJ202312220514

福州市罗源县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1.环评中未发现工程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的依据,并得到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的回复:确认工程不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而继续填海规模巨大,恐有违《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2.湿地修复面积较占用面积显著失衡,恐不满足“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根据公示的环评报告,该项目“填海造成滨海滩涂湿地面积损失约779.4570公顷”,而对应的湿地修复方案提出的湿地修复面积(盐沼植被种植面积)仅为7.5公顷。滨海湿地的占用面积与补偿面积显著失衡,其生态修复方案恐不符合国家对湿地修复“占补平衡”的要求。

福州市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牛坑湾填海工程属于2017年底前批准而尚未完成围填海的围填海项目。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具函同意牛坑湾填海工程继续填海。

2.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向自然资源部备案。牛坑湾属于一般湿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没有规定占用一般湿地需履行占补平衡的义务,因此,牛坑湾填海工程无需满足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

不属实

认真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全力争取村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已办结

14

X3FJ202312220462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80066信访件(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雁头路2号附近绿地被违建庙宇的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网站公示的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共有四部分主要内容,但调查核实情况仅针对其中两部分的局部字眼进行结论式回应,避重就轻,搪塞督察。要求拆除庙宇,恢复绿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该处庙宇的临时安置不属于按照永久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形。

不属实

1.浦下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减少放鞭炮、烧纸等行为。

2.浦下村委会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庙宇管理制度,规范庙宇使用及管理,确保各类民俗活动集中在指定地点开展。

3.浦下村成立巡逻队,定期对附近庙宇进行巡查,发现有扰民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

4.盖山镇政府将引导庙宇管理方改变旧有传统观念,在举办民俗活动时多用环保替代方式。

5.盖山镇政府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化解矛盾与问题。

6.优化建设方案,在庙宇与小区之间增加绿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将对公园补充绿化面积。

已办结

15

X3FJ202312220402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80号立德宠物医院,两次未经备案建设安装、未经许可投产使用射线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立德宠物医院相关证照齐全,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并自主验收合格,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时该医院正常经营,DR设备正在使用,DR室大门关闭,防护措施完整。

不属实

1.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开展法规宣讲,告知经营者合法经营,做好设备及防护设施维护。

2.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宠物医院的日常巡查,督促该医院定期保养更新设备。

已办结

16

X3FJ202312220364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X3FJ202312070118处理不满意,福州市晋安区“官溪镇茅楼11号”中9栋未经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违法建筑,均系以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幌子大肆改建或抢建,相关部门只象征性拆除3栋小面积简易搭盖的,而其他6栋装修豪华的违法建筑至今均未拆除。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宦溪镇茅楼11号地块地类为农村宅基地、林地、耕地,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许可,备案名称为“福州市宦溪闽达农业基地”,备案的用途主要为育种育苗、温室以及分拣包装室,主要从事名贵果树、蔬菜以及中药材的种植。该地块原有9栋建筑物,现余6栋建筑物。

2.2栋建筑物为2015年危旧房改造而成,用作茶室、宿舍、餐厅,地类为农村宅基地。

3.4栋建筑物在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项目红线范围。其中1栋建筑物面积约70平方米,地类为耕地,该地块备案用途为生产设施,但实际用途作为食堂,与备案用途不一致。其余3栋建筑物面积约140平方米,地类为林地,未办理用林审批。

4.地块上原有的3栋建筑物为简易农业仓库搭盖,面积约60平方米,地类为耕地,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于12月22日完成拆除,近期进场复耕。

部分属实

完善宦溪镇茅楼11号地块内设施农用地项目用林审批手续,拆除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建筑。

2023年12月12日,晋安区依法对茅楼11号地块未办理用林手续的3栋建筑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福州宦溪闽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完善用林手续。同时,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前自行拆除与备案用途不一致的建筑物。

阶段性办结

17

X3FJ202312220445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义序中亭村罗顶9号,黄某锋未经审批,侵占近30亩村集体鱼塘,违法建设近2万平方米的建筑物出租给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三志物流公司噪声扰民,维修废油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罗顶9号地块现状为国有已征迁土地,原为义序中亭村集体土地,2003年已经通过农转用批准征收为建设用地,不存在侵占近30亩村集体鱼塘的情况。

2.该地块曾有一座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的违建,使用单位为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8月因涉及义序工业园区一期收储A地块项目已被拆除,现状为空地。

3.12月25日,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查,该地块仍为空地,外围已围挡。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违规占用已收储征用地块。

盖山镇将加强对义序中亭村罗顶9号及周边地块的巡查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违规占用已收储征用地块。

已办结

18

X3FJ202312220470

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岭兜村,村民何某珍私自砍断了邻居家一棵长势良好、保护25年的红豆杉。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红豆杉系洋里乡岭兜村村民何某如于1998年种植,树龄约25年,非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因土地纠纷,同族村民何某珍于10月28日将该树砍倒,仅剩一个高约30厘米,直径约15厘米的木桩,被砍枝干存留木桩旁。

属实

化解邻里纠纷。

洋里乡政府已对涉事双方开展调解,双方意见不一,目前尚未达成和解。洋里乡政府将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阶段性办结

19

X3FJ202312220428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88号福钱隆大第,位于讲堂路上的钱隆大第小区车辆地库进口边的绿化带被铲除,租赁给第三方公司建设电动自行车电瓶更换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福晟钱隆大第小区车辆地库入口一侧的行道上安装了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该区域属于小区绿化用地。

属实

拆除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恢复绿化。

12月22日,晋安区政府已督促福建福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拆除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并恢复绿化。目前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柜已拆除,车辆地库进口两边破损绿化带已完成绿化补植。

已办结

20

X3FJ202312220396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建造生命公园,破坏山体,长度400余米宽度100米左右,高度30米左右,存在水土流失严重,山坡上有大量积石随时滚落,随时有山体滑坡的风险。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12月21日已完成;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山体裸露部分的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21

X3FJ202312220460

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7号和7-1号,郑某雄将家门口的耕地进行硬化,当作私人停车场。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为郑某雄及其儿子住宅。2022年11月,郑某雄私自将住宅东侧的三角形地块硬化,面积约15平方米。经查询福清市多规合一平台,该硬化地块使用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

属实

破除被硬化地块后复垦。

1.2023年12月24日,龙山街道已将该处地块进行破除。2023年12月26日,完成被占用地块复垦。

2.福清市要求龙山街道加大“两违”综合治理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势头。

已办结

22

X3FJ202312220471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86号印务中心宿舍楼附近考古挖掘地点造成大量泥土裸露,下雨时泥浆四流,影响居民出行。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考古挖掘地点”目前为征迁待建工地。现场未发现泥浆四流情况,但存在裸土未覆盖绿网、部分围挡破损、部分围挡未设置地基的情形,可能导致下雨时雨水泥水外流,影响居民出行。

部分属实

裸土覆盖绿网,加设水泥砖墙地基,防止雨水外流,避免影响群众出行。

12月24日、25日,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对工地内部裸土进行绿网全覆盖,工地外围未设置地基的围挡加设水泥砖墙地基,高度约40公分,并修缮破损围挡,避免下雨时雨水泥水外流,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同时,对工地进出口处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已办结

23

X3FJ202312220429

福州市晋安区福祥怡酒店在2023年11月份改建时,改变了厨房位置、油烟管道走向及烟气排放方向,将排烟管设置在三华花园15栋4梯和5梯阳台下方的地面上,油烟影响小区业主的生活。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祥怡酒店于2023年11月进行店面装修,营业面积约150平方米,属小餐饮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位置由原本靠近岳峰路的前侧,改为靠近三华小区内的后侧。厨房已配套安装2台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管道由以往排向岳峰路改为排向三华巷,存在油烟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

属实

优化排烟管道,避免油烟扰民。

1.目前福祥怡酒店已将油烟排口改向岳峰路与三华巷交叉口。

2.福州敦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该点位的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确保及时整改。

已办结

24

D3FJ202312220031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130006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回复与事实不符,回复措施不清不楚。草坪、树木于2021年1至3月用围挡围起来砍伐、挖除,与公示内容所称的“2022年”“移植”均不符。2018年内河公园原本就是绿地规划,结果2021年又挖掉绿地建设道路,为什么会变成红线内规划道路。夜间挖除树木草坪、硬化水泥并用围挡围起来,被小区居民发现。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与群众沟通,明确回复该问题是否违规。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规修路、非法破坏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25

X3FJ202312220458

福州市福清市鑫磊胜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年回收加工建筑垃圾16万吨项目环评造假。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明确指出: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系变造形成;2.《申请环评批复报告》系变造形成;3.申报环评文件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李某斌”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4.申报环评文件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李某斌印”并非本人的私章;5.公示环评文件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出具的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但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的相对方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成立时间为2021年4月8日。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2021年9月8日,福建省鑫磊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办人到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审批《福建省鑫磊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建筑垃圾1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福清生态环境局当天受理审批申请,于2021年10月22日批复。

2.经查阅“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情况汇总表》,该环评文件编制工作技术单位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纳入“失信名单”,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公开该项目信息,并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报告表》附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有该公司公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明确了该公司委托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报告表》还附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告表》审批申请,并盖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及该公司公章。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福清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表》审批时间、环评编制单位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情况汇总表》的备案时间,都是在环评编制单位成立时间之后,建设单位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报告表》是在《报告表》向福清生态环境局申请审批前的市场行为,不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福清生态环境局受理、审查、审批《报告表》符合法定程序。

不属实

已办结

26

X3FJ202312220446

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门前海,镇区内的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接向海洋排放,向门前海的海边大量倾倒和填埋生活和生产垃圾,用建筑渣土掩盖垃圾。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晓澳镇区段已建设生活污水管网,镇区污水沿污水管道,经提升泵提升至长沙村海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入海。调阅2023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和污水厂的自行监测报告,氨氮、总磷等因子均达标。

2.存在个别群众将垃圾倾倒在晓澳镇区码头边上。今年11月底,晓澳镇政府对泄洪道进行疏浚,将沉淀在泄洪道内的垃圾用挖掘机挖出堆放在泄洪道靠码头一侧,待晒干后将编织袋、网兜等垃圾进行清运,让群众误以为用建筑渣土掩盖垃圾。

部分属实

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控“陆源”垃圾入海。

1.晓澳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泄洪道及两侧残存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晓澳镇政府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包括增加告示、加强管理等方式推动海洋垃圾清理活动,提高辖区群众预防和控制“陆源”垃圾向海洋排放的意识,并定期对岸线巡逻。

阶段性办结

27

X3FJ202312220424

1.福州市奥体场地木材厂(仓山区十字亭路68号)、金鸡山场地木材厂(晋安区龙安路364号附近)、新店场地木材厂(涧田路和西园路交叉路口):存在噪声扰民、粉尘污染问题,固体废物处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随意乱扔,进入农田,破坏生物多样性,在登云水库砍伐树木,破坏森林资源。2.新店镇益凤村大夫岭261号胡步群园区内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砂场、金属厂存在噪声污染,破坏植被,废水排放,大气污染问题。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内容重复。

1.距仓山区十字亭路68号约400米有一处木材厂,为福州炎哲贸易有限公司,无现场加工生产工序,但木材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噪声,车辆进出时会产生粉尘。未发现固体废物处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随意乱扔等情况,周边无农田。

2.金鸡山场地木材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周边无农田,场地内堆放大量木材和少量固体废品,在运输过程产生噪声、粉尘。

3.新店场地木材厂实为西凤路延伸段,此前附近村民将该场地作为售卖砖砂建材的临时中转站,堆放大量砖砂和零星木料。12月3日已整改完毕,12月23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堆放物品。附近有约89亩农田,现场未发现有固体废物处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随意乱扔进农田,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情况。

4.举报件反映的“在登云水库砍伐树木”应为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项目晋安段施工便道及工棚临时用地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林许可和林木采伐许可。

5.“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应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场、金属厂”为该公司生产车间。12月24日,晋安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敏感点及边界噪声均达标。但制砂车间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发出的高噪声,有可能影响周边环境。该公司已办理了用林和用地审批手续。环保烧结砖项目、压制砖项目已停产,无生产性废水、废气排放。机制砂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水回用;金属分拣车间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废气。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制砂车间边沟和沉淀池若不及时清掏,可能造成污水收集不彻底,外流至雨水沟,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1.炎哲贸易公司木材厂减少噪声、粉尘问题。

2.搬离金鸡山场地木材厂。

3.加强西凤路延伸段管理。

4.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水循环使用、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建新镇政府要求福州炎哲贸易有限公司装卸作业时轻拿轻放,减少噪声的产生,并做好场地防尘措施,减少场地木材堆积量。目前该企业已按照要求进行清运,减少木材堆积量,当天收购的木材当天清运。

2.晋安区已要求金鸡山场地木材厂立即关停,清理场地内物品。目前已全部清空。

3.12月3日,晋安区已组织人员将西凤路延伸段堆放的砖砂和木料清理完毕,并封锁该路段围挡,张贴“禁倒垃圾及堆放建材”等标语,安排人员值守。

4.晋安区将加强林地巡护工作,监督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项目晋安段施工便道及工棚临时用地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审批红线采伐树木,保护林地生态环境。

5.晋安区督促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要求该公司在生产过程及时清掏边沟和沉淀池。

阶段性办结

28

X3FJ202312220348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湖口自然村,福建省海瑞(睿)达项目填埋村内高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50亩,渣土填埋导致排水口封堵,生活污水逆流。强占填埋井下洋高产保护永久基本农田40亩,毁坏村后果林地、永久基本农田17亩建设家具厂,污水横流,油漆废气有臭味,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海瑞达项目”为海睿达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南屿镇桐南村湖口自然村、窗夏村。该项目用地及建设手续齐全,目前处于主体施工建设阶段。

2.因土方回填需要,依据高新区区内建筑渣土循环利用措施,经南屿镇政府审批,分别于2019年1月、2019年5月及2019年7月运输渣土回填,总土方量约10万立方米。

3.经比对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南屿镇桐南村井下洋、自然村后方区域均无基本农田。现场核查未发现建设家具厂,未发现污水横流、油漆异味扰民情况。

不属实

高新区相关部门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占用农田、排放污染物等行为。

已办结

29

D3FJ202312220022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山环路湾边大桥桥头环岛边、福州市奥华家工艺玻璃旁,约5000平方米绿化地、林地被破坏,2000多平方米被硬化成水泥地面,露天收购、加工啤酒瓶、玻璃瓶、废旧木材等废品,环境脏乱差,噪声、粉尘、臭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1处废品收购站,属于非法经营,水泥硬化地面约1000平方米,主要回收木材,同时回收小部分啤酒瓶、玻璃瓶,回收的废品露天堆放在空地上,处理过程中使用的破碎机等设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粉尘及异味。该废品收购站所占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化,但未报批未征用,未进行绿化建设。经比对仓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该地块不占用林地,现场未发现破坏绿化、林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站点,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回潮”。

1.盖山镇政府对该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取缔,目前清场工作有序开展,预计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

2.仓山区政府不定期对该地块进行专项抽查,防止问题“回潮”。

阶段性办结

30

D3FJ202312220019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光荣村,1.正源塑胶鞋业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无环评手续,塑料臭气、噪声扰民,侵占水沟并将水沟改成暗沟,导致水质污染;2.正源塑胶鞋业的厂房出租给其他小作坊,太阳板光伏板辐射扰民。多次投诉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正源塑胶鞋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设项目均没有要求设立卫生防护距离。该公司1号车间与北侧村居最近距离约20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存在一定异味、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12月23日检查时,“冷粘鞋”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未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厂界外无组织恶臭气体均达标。

2.厂区内共有3家企业租赁在此经营。大旺公司主要从事PU、布料鞋材生产,经监测,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佳成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活塞及连杆加工生产,生产工艺仅为简单的机械加工,会产生一定噪声;华能公司租赁正源公司已建厂房屋顶建设一个规模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监测,光伏发电电磁辐射达标。

3.该公司水沟在企业红线内,且横穿厂区,出于安全考虑,企业把明沟改为暗沟。水沟平时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厦路旁雨污沟过水断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积,易造成水沟出水口汛期排水不畅。

4.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福清生态环境已多次答复信访人:正源公司和其厂房内入驻的企业不存在“环保应批未批、未批先建”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继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1.待正源公司3号车间“沙滩鞋”生产项目贴合工序恢复生产后,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安排对其废气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福清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正源公司监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提高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镜洋镇政府将督促企业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水沟淤积的垃圾,进行疏通,确保汛期不出现积水。

未办结

31

X3FJ202312220422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43号,废品收购站,装卸废品过程中粉尘满天,午间噪声扰民,存在消防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福州市鼓楼区博榕再生资源回收店,已取得营业执照。

2.该店装卸废品过程中未发现粉尘漫天现象,午间未进行装卸。

3.该店存在独立感烟报警装置未接入大楼物业自动火灾报警主机、部分吊顶消防喷淋头未采用直立型喷头、电表安装在木制箱内、部分插座安装在木板上等问题。

部分属实

规范经营,消除安全隐患。

1.12月25日,该回收店和红霞新城物业单位已将独立感烟报警装置接入大楼物业自动火灾报警主机;吊顶消防喷淋头设置朝向已改为直立式;木板上插座已拆除,电表箱已更换为金属材质。

2.鼓东街道办事处、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鼓楼公安分局将加强巡查,要求该回收店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控制作业音量,轻拿轻放,避免给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已办结

32

X3FJ202312220335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金桥花园欧洲街57号,存在违章扩建房屋,住改商,开设家馨海鲜姿造饭店并私建饭店停车场的现象,江滨部分及金桥花园公共花园用地的树木被砍伐,绿化带被毁坏,小区的公共围墙被拆改,污水直排水沟,油烟直排。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1.欧洲街57号业主于2019年对房屋进行违章扩建,违建面积约216平方米。

2.2023年3月15日,鸿尾乡青马村村民向业主租下欧洲街57号联排别墅及其部分附属庭院,计划于该处开办家馨海鲜姿造饭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存在住改商行为。房屋目前还处在装修阶段,因其未开始营业,现场并无油烟直排和污水直排水沟的情况。

3.饭店停车场位于金桥花园欧洲街57号房屋旁,均在其产权范围内,并非江滨沿线及小区公共绿化带,仅对部分地块进行了硬化。承租人未经小区物业同意擅自将公共围栏边的树木进行移植,并将小区公共铁围栏其中两处改造成可推拉打开式的栅栏门。

部分属实

对违建房屋进行依法依规处置。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0年对该户违章扩建房屋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续上街镇政府将依法依规对违建房屋进行分类处置。

2.上街镇政府已责成承租人将树木移植原位并将围栏恢复原状。

3.上街镇政府要求商户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前,不得对外营业。

阶段性办结

33

X3FJ202312220333

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白水村高梁湾104国道旁的科兴沥青搅拌站(又名: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在未办理任何有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使用土地进行违章建设,污染物未达标直接排放,周边居民长期受其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烟气及噪声等影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科兴沥青搅拌站前身为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搅拌站项目环保备案表于2016年10月经原罗源县环保局审批,但尚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存在非法用地行为。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16年、2023年作出行政处罚。

2.12月3日,因存在用地未批先建行为,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罗源生态环境局调阅2023年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12月4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办理停电手续。

部分属实

该搅拌站在完成用地审批后,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企业已于12月3日自行停产整改,正根据用地报批情况,重新规划厂区布局,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减少搅拌楼下料时沥青烟无组织排放。

2.罗源生态环境局将在企业恢复生产后,监测企业废气、噪声,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推进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松山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处置企业非法生产行为。

阶段性办结

34

X3FJ202312220344

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洋下堤5号温某违规建房,砍伐破坏百年大樟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房子旁有大樟树的为洋下埕3号,位于洋下埕5号附近,洋下埕3号自建房为潼关村村民温某逸于2023年2月申请审批危房改造,旧房拆除后的新建房屋,房子旁的大樟树仍保留在原处,未被砍伐破坏。

不属实

梧桐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防虫害防雷等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古樟树保护。

已办结

35

D3FJ202312220075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福建农林大学北侧洪阵河水系生态公园,2021年1月至4月18日被悦江南小区开发商未经审批非法砍伐400多棵绿化树、非法铲除3000平方米绿化草坪违规硬化水泥路。道路红线应该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03条退让该水系公园,福州规划局在2020年12月16日将已建成的水系公园划入道路选址意见红线内,2021年1月中旬无手续铲除公园并建设水泥路,破坏已经完成生态化改造的河道水系公园。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该地块2003年即规划为道路建设用地,前期因未建设道路先行绿化。2022年周边小区建成后,为保证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复的道路选址红线启动世茂福晟江山府北侧道路建设,道路建设过程未破坏或占用河道蓝线。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侨悦江南至闽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同时洪阵河南侧慢行步道结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2.洪阵河南侧绿化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部分苗木,市水务集团根据金山片区水系PPP项目建设需求统筹安排移植、补植,剩余苗木由园林部门审批、移植。原沿河种植的柳树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设影响,仍种植于河道南侧。现场确实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为,但道路建设在规划道路选址红线内,苗木移植经园林部门审批,未破坏内河水系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违法现象。

仓山区政府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12月3日,仓山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融侨悦江南小区入户调查,绝大多数居民认为该路段建设道路符合公共利益。仓山区政府将加强该路段日常巡查,如发现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已办结

36

X3FJ202312220444

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天娇苑小区存在以下问题:1.19号楼与9号楼之间破坏绿地,安装健身器材;2.19号楼旁边垃圾屋夏天经常没有及时清运,臭味熏天,造成周边小区居民家中害虫很多;3.小区北门没有设置垃圾屋,每天早上一堆垃圾随处乱扔,地面污水横流,污染环境;4.小区很多楼顶违规种菜,利用粪水等灌溉,影响环境,比如19号楼顶楼;5.19号楼9层、11层、12层业主经常往下面扔垃圾和烟头,污染环境以及存在安全隐患。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天骄苑小区19号楼与9号楼之间正在进行健身娱乐场地施工改造,此处原为木板铺成的步道,并非绿化地。为丰富小区居民的业余生活,拟将该处改造成居民健身娱乐场地,改造方案已经法定权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并向仓山区文体局进行设备申报。

2.19号楼旁垃圾屋每天定时定点清运垃圾,且每日清洗消杀,环境较为整洁,但垃圾屋背后洗桶区未及时清洗消杀,产生异味。

3.小区2号垃圾分类屋位于北门约100米处,由于个别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和点位投放垃圾,故存在随地投放垃圾的现象,现场地面未发现污水横流。

4.小区存在个别居民在顶楼种菜,未发现利用粪水浇灌情况,咨询小区物业和部分居民后得知,19号楼曾存在个别业主高空丢烟头、垃圾等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对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做到定时定点投放,继续保持垃圾屋规范运行;遵守文明公约,严禁高空抛物。

1.金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房管局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督促物业定时冲洗消杀,确保垃圾屋周边卫生整洁,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小区顶楼种菜点已清理完毕。

2.金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开展高空抛物罪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现象。

阶段性办结

37

X3FJ202312220345

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奋斗里元兴小区、洋中新村,楼下一层商铺占道经营,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元兴小区、洋中新村周边沿街商店经营业态多种多样,有小吃店、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等。由于元兴小区、洋中新村均为老旧小区,住宅区域离一层店面较近,沿街商铺的叫卖声和店铺二维码收款提示器产生的声音影响楼上住一、二层的居民。部分商铺存在占道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减少噪声扰民,沿街不得占道经营。

1.台江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求沿街商铺停止使用二维码收款提示器,或者将音量调低,避免扰民。劝导店主文明经营。对奋斗里周边市容整治,清理部分乱堆放杂物,提醒不得占道经营。

2.义洲街道、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台江区城管局等部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阶段性办结

38

X3FJ202312220485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村:1.陈某平盗采该地段四五十万方河砂、石子,堆放在溪源村基本农田里内粗芦湾约20亩(约10万方),苦竹片约50亩地上(约30万方);2.以疏通河道为由挖石子出售,造成河床塌陷,目前还有几十万方石子堆在基本农田上,导致2023年滚水坝被洪水冲垮。

福州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2014年9月16日,上街镇三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水工程,后由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陈某平系中标方现场负责人。举报件反映的“盗采河砂、石子”实为该公司对河道清淤疏浚,非陈某平个人行为,未导致溪源溪的河床塌陷。该项目清淤所挖河砂、石子属国有资产,将集中拍卖上缴国库。现分2处堆放在上街镇溪源宫村苦竹片,2处堆放点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经测绘,1#堆放点占地面积约36.8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9.31亩,堆放量约5.7471万立方米;2#堆放点占地面积约8.57亩,其中占用农田约1.46亩,堆放量约为0.3532万立方米。

2.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淤工程目的是疏通河道,并未导致溪源江的河床塌陷。受2023年“杜苏芮”“海葵”等台风影响,出现持续性强降雨,滚水坝被冲毁,与该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

部分属实

清理被堆放的河砂、石子,恢复基本农田耕种功能,尽快完成滚水坝修复工程项目。

1.上街镇政府将于2024年2月28日前对两处堆放点的河砂、石子进行评估,上报闽侯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公开拍卖,恢复基本农田耕种功能。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拍卖成交后顺利外运。

2.目前榕桥村滚水坝修复工程项目已开展前期的勘察、设计工作,上街镇政府将继续加快该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阶段性办结

39

X3FJ202312220341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9号楼四层405-1,生产地址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该公司大量占用大片的农用地加工建筑垃圾,直接将生产出来的各种垃圾倾倒在山体各处深坑里,并用山土掩盖,造成山体林地严重污染;该企业在生产过程存在严重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厂房及平整场地种植绿化苗木过程中,占用部分林地(属农用地)。2023年11月15日晋安区资规局已对其行政处罚。

2.该公司经市城管委会审批收纳二次装修垃圾,并由市渣土处置中心通过监管平台监管渣土车倒卸地点。二次装修垃圾在原料车间内处置,可焚烧废弃物经分拣转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处理,未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3.该公司产噪设备已设置隔声房和吸声、隔声板,压制砖生产车间使用双层彩钢瓦并加设吸声棉进行降噪。12月5日昼间,晋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厂界噪声达标。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和料场设置顶棚及围挡并喷雾降尘,压制砖生产车间进料口配套布袋除尘器。12月5日,晋安区对该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在大风天等气象条件下粉尘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补办用林审批手续,噪声、粉尘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晋安区已督促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抓紧完善用林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准备审批材料。

2.该公司在厂区南侧及西南侧设立20根15米长立柱用于增设防尘网,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12月27日已完成安装。

阶段性办结

40

X3FJ202312220456

信访人对信访编号D3FJ202312010067的反馈不满意;1.瑟江滩涂北侧(临瑟江村)排洪边,因滩涂改造外扩以村路为排洪另一侧堤坝,路基时刻泡在水里,导致下沉,路面开裂清晰可见。(梨头教堂一一龟头坡段)所建的两排洪闸尺寸过小,不足以排洪,已导致局部水淹农田;2.“噪声达标”是假的;3.养殖场生产一年几度放水晒场,引起扬尘十分严重,“经勘查未发现扬尘”不符合实际。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瑟江滩涂系瑟江蛤苗养育场,瑟江村路为海防大道,两座水闸均位于瑟江养殖场附近排洪河道上,用于瑟江排洪。

2.海防大道正常使用,瑟江蛤苗养育场附近河道通畅,未发现附近农田被淹、道路毁坏,不存在路基长期泡在水里的情况。在瑟江蛤苗养育场整合前,该区域就已是养虾区。

3.两座水闸目前均正常排水,能正常行洪,未见异常,更未发现农田被淹的情况。

4.12月8日,福州市福清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福州市福清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认定该养殖场噪声达标,福清环境监测站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噪声、振动监测能力,出具报告真实有效。

5.目前瑟江蛤苗养育场非晒滩期,未发现尘土飞扬的情况。每年6月至7月为花蛤养殖场晒滩期,如遇到强对流天气可能导致扬尘问题,对周边养殖场及农田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瑟江蛤苗养育场在晒滩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山镇政府督促瑟江蛤苗养育场在晒滩期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阶段性办结

41

X3FJ202312220455

信访人对前期信访“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白鹤村,滩涂设施被擅自改变,将一条邻北坨排洪堤拆除,把三福场高山镇周边各自然村洪水引向白鹤村三孔闸门,造成村民在‘三福场’外海地养殖业受到重大损失(蜂、蛤、蛎、紫菜)”回复不满意,邻高山镇北坨排洪堤被在2012年已列入固定资产清点明细表中,任何承包人都不得拆除。承包人未按承包合同规定,为了扩大养殖面积,将养殖场周边所属高山镇八九个自然村的洪水引向白鹤村三孔闸门。白鹤村三孔闸门外,由于承包方不按合同第五条规定,没通过白鹤村村民同意,任意排水致使我村外海滩涂水产养殖遭受严重损失。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邻北垞村堤坝确已拆除,该堤坝属于养殖场内坝,为养殖场内养殖设施,不承担周边村庄或区域的排洪功能。因养殖方向转变,承包户认为隔断坝失去原功能,故拆除了该设施。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承包户侯某光因养殖需要拆除该坝。该坝在承包期固定资产清点明细表内,承包方拆除属违反合同规定,系双方履行合同产生纠纷。

2.1991年三福养殖场围垦后,周边高山镇各自然村无排洪渠道,仅依靠自然消纳。当地政府和村委会于2018年左右修建排洪渠,将高山镇周边各自然村洪水由白鹤村三孔闸门排出,解决高山镇周边村排洪问题。

3.2021年8月6日受第九号台风“卢碧”的影响,三山镇及高山镇均出现特大强降雨,为保证村民财产、生命安全,三山镇指导三福养殖场全面开闸纳洪,三福养殖场内两座两孔水闸因此垮塌,相关事项福清市法院已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判决。本次台风中确有部分养殖场受到损失,但属于自然灾害引发,并非人为损害。倒塌的两座两孔水闸已于2022年恢复原状。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管理,保持周边河道畅通。

三福养殖场承包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三山镇政府将做好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

已办结

42

D3FJ202312220013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文博路,市直机关公寓楼下的农贸市场,噪声严重扰民,清晨4点左右尤为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人反映的“农贸市场”为晋安区惠多鲜集市,在外围设有公共的车辆进出平台,该平台由钢板焊接而成,车辆出入时声响较大;惠多鲜集市进行货物装卸时声响较大,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降低惠多鲜集市经营噪声,减少噪声扰民。

惠多鲜集市已在外围公共进出平台安装耐磨静音垫,已将原有拖车轮更换成静音轮。晋安区已要求该集市在进行货物卸装时轻拿轻放,严禁高声喧哗。

阶段性办结

43

X3FJ202312220369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闽江春晓小区西北门入口处,违章搭盖杂物间堆放垃圾,破坏小区及周边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闽江春晓小区西北门入口处为小区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占地约20平方米,周边用铁皮进行围挡。该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在金山街道的指导下,由物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本着“便于投放、便于管理”原则,综合选定。但由于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丢在此处,影响小区卫生环境。

部分属实

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督促物业加强对小区卫生保洁。

1.2023年12月26日小区物业已对垃圾清理完毕。

2.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配合金山街道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小区的卫生干净整洁,同时加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

已办结

44

X3FJ202312220388

福州市仓山区融侨水乡温泉别墅小区二期70栋幢别墅装修时占用公共区域,破坏绿化、水渠,改造成私家花园,严重破坏园区内规划及生态。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二批举报内容重复。

1.融侨水乡温泉别墅小区二期70幢别墅于2004年6月交房至业主时,别墅前绿地已存在使用铁栏杆封闭围挡情况。

2.别墅业主于2022年7月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对门前围栏内绿地进行修缮,2023年4月起修缮工作停工至今。修缮造成围栏内部分绿植发生变动、围栏内水池被填埋等情况。

部分属实

恢复被破坏的绿化、水池。

1.12月7日,小区物业公司对该户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一个月内限期自行整改恢复。

2.金山街道办事处、仓山区房管局加强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3.金山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业主宣传引导。

未办结

45

X3FJ202312220334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国宾大道12号,林某理霸占上街镇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总长300米,宽30米,面积约13亩,建违章商业建筑,造成洪水时内涝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闽侯县上街线带厂,林某理为该厂股东。该厂占地面积3840平方米,距离新峰溪约300米,未发现霸占上街镇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并造成内涝的问题。造成内涝的主要原因系随着上街镇城镇化发展,现有的市政排水系统承载力渐显不足,一旦遇极端强降雨天气,无法及时排水,上街镇政府已着手研究解决方案。

2.上街线带厂现有三座建筑,作为商业出租使用,其中部分建筑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地违法建设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为,违法建设面积共计7982.91平方米。

部分属实

对违章建筑依法依规处置,缓解镇域内涝压力。

1.上街镇做好短期防涝工程,保持镇域内河流一定水位高度,在强降雨来临前对镇域内河流提前放水,将水位降到最低。在强降雨期间,实时观测河流水位并报备情况,与辖区内各闸站、水库等形成联排联调机制,降低镇域内涝压力。

2.针对林某理及上街线带厂违建问题,上街镇政府会同闽侯县资规局已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阶段性办结

46

X3FJ202312220427

福州市五一北路80号金誉蛋糕(五一路津泰路交叉口)楼顶出现大面积的显示屏播放广告,光污染严重;五一路、津泰路显示屏前的四棵树,被过度修剪,影响生态环境。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大面积显示屏,为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福建)有限公司户外大型LED屏。该显示屏正面朝福州市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大楼,三面均未朝向居住建筑。12月25日夜间,对该LED屏播放画面亮度值现场监测,超过《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22时前该LED屏按时关闭。

2.由于鼓楼区五一路与津泰路路口的西北、西南角的LED屏被遮挡,11月12日清晨,市绿化管理处对旁边树木进行适当修剪,树体高度与LED屏低端持平,同时对内膛枝梳理。

部分属实

相关户外大型LED屏亮度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1.市城乡建设局已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福建)有限公司户外大型LED屏设置单位调低LED广告屏亮度,从严要求画面背景、播放时间和画面切换方式,按时关闭显示屏,并不定期抽测检查。

2.市园林中心将加强沟通解释,消除群众误解。

已办结

47

X3FJ202312220368

福州市仓山区永南路禾田广场边上,有一处工地(疑是水泥厂)日夜施工,噪声扰民,没有防尘措施,扬尘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永南路禾田广场边闲杂地有3家砂石场,与白云村居民区直线距离约200米,与阳光城大都会D区直线距离约300米。车辆行驶及原料搬运过程产生噪声。3家砂石场在露天场地堆放砂石材料,在装卸、堆放和场内运输过程会有扬尘情况,部分未采取防尘网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属实

清退砂场,加强监管,防止“回潮”。

1.城门镇与土地产权所有人和3家砂石场协调,商家均承诺于3个月内完成从现场搬离,并做到:2024年1月10日前将砂石堆全面覆盖绿网,装卸、堆放和场内运输时,利用雾炮车降尘;不在休息时间进行外运作业;不再从事生产经营,2024年3月31日前搬离。

2.城门镇加强常态监管,定期巡查,严防“回潮”。

阶段性办结

48

X3FJ202312220367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北三环路103号盛辉狮峰车场,该车场无环保审批,选址不合理,距离小区近,车流量大,由此产生大量噪声,货车尾气排放及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大型停车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停车场豁免环评及环保审批。经核对,盛辉狮峰停车场作为临时堆放建筑材料的货物中转站及临时停车(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使用,无需环保审批。

2.该车场位于狮峰新苑小区西侧约60米,场地内车辆启动、停止以及周边车辆往来时会鸣笛,产生噪声;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同时带起路面浮尘,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加强车场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晋安区政府要求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该场地管理,规范货车停放区域,将货车停放至场地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在场地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立限速及禁止鸣笛标志,提示来往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2.晋安公安分局对该场地货车车主进行劝导,告知噪声扰民后果,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3.晋安区政府已要求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清扫,增加洒水频次,避免车辆进出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阶段性办结

49

X3FJ202312220411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7的单位食堂排放的油烟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食堂”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职工食堂,一楼为沿街商店,二、三层为食堂,厨房位于二楼。该食堂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该食堂厨房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及除味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集中收集后通过自行铺设管道引至二楼北侧排放。鼓楼生态环境局于12月25日对其进行油烟监测,结果达标。但仍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温泉街道办事处、鼓楼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督促该食堂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除味设施,确保油烟净化除味效率。12月25日,该食堂已对设备进行清洗。

已办结

50

X3FJ202312220498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宏北路88号的金嘉利峡南砖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粉尘大,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五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年4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建筑垃圾,存放在车间内,已向福州市城管委备案;生产场所为租赁福建鸿顺德建材公司厂房场地。

2.该公司配料机、搅拌机、石粉料仓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和车间出入口均已配套喷淋降尘设施,破碎机已配套布袋除尘器。12月11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粉尘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设备出入时,车间内的粉尘会少量外逸,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接驳市政管网。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外围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4.该公司夜间没有进行成品加工生产,但偶有原材料运输,卸货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督促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加强抑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祥谦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内,特别是车间出入口的降尘抑尘措施,同时合理安排原材料运输时间,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未办结

51

D3FJ202312220002

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官路村,落虎岭、溪柄两处山头,被隔壁大洋镇宵洋村人员开挖,毁林约15亩;未经审批,约10亩官路村溪柄耕地被破坏用于违建搞农业开发;官路村山头山林被大肆毁坏用于建活人墓。多次反映无果。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落虎岭”山头被开挖违法行为人为永泰县富泉乡芭蕉村村民余某平,现场存在违法占用林地开采石矿情况,永泰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10月9日对余某平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交,当事人已对被破坏林地进行植树复绿。

2.“溪柄”山头被开挖问题为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原有旧路拓宽及农业生产建设占用林地,涉及一般林地总面积约8亩,非生态林,毁坏树木约560株,茶树约2000株。永泰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立案查处。

3.2023年6月30日,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大洋镇宵洋村签订出租合同,宵洋村将溪柄片250.1亩耕地经营权出租给该公司用于温室大棚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等,不存在违建情况。该项目符合设施用地申报条件,正在申报种植大棚设施用地。

4.现场未发现官路村山头山林被破坏用于建设活人墓。

部分属实

加大对林地、耕地的监管巡查和宣传保护力度。

永泰县林业局已对落虎岭、溪柄方向占林问题进行处置。同安镇政府强化辖区内林地资源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

52

X3FJ202312220322

福州、泉州等地第三方检测企业如: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样本等手段,对环保检测报告进行造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仅对造假企业进行警告和整改,未采取实质性惩罚措施。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4家第三方监测机构中,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在福州市“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或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泉州市对科瑞检测(福建)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未发现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2.2023年,福州、泉州等地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实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23家企业立案查处,已下达处罚决定书12起,对违法企业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以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监测服务活动的行政处罚措施。

部分属实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第三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监测机构。

1.福州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查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对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定程序。

2.福州、泉州市相关部门对其余11起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案件依法查办到位。

3.福州市、泉州市等地继续对承担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第三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监测机构。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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