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时间:2024-01-05 08:5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250051

福州市连江县,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将未处理的屠宰废水排放到敖江上游,病死猪到处掩埋造成周边土壤污染,臭气四溢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扰民,污水排放在线监测造假。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福州市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已对生产污水进行收集并纳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排水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生产污水排入溪渠的现象。 

2.该公司病死猪均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到处掩埋病死猪的情况。该公司根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已安装两套UV光氧除臭设施,对生产及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3.该公司与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超过500米,屠宰生产车间为封闭式。12月23日连江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未超标。 

4.该公司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运维,站房内有运维记录。12月23日连江环境监测站进行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结果合格,未发现在线监测造假的问题。

不属实

连江县工信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联合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农业农村局、东湖镇等部门对该公司开展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屠宰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已办结

2

X3FJ202312250053

长乐区松下镇长屿村王某木、王某珠把位于官兜下一千多株大松树毁掉,占用土地,造成水土流失。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长屿二级渔港北侧100米处官兜下。2014年5月因长乐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和长乐长屿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建设需要,经原长乐市政府研究同意,在长屿二级渔港北侧100米处官兜下(大拇山)设立取土石点,用于长屿二级渔港防波堤工程填方使用,工程完工后已停止取土石方。2018年,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和长乐长屿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成后,停止取土石方。官兜下(大拇山)非林地;2014年取土石时,山上无林木。现场核查时,官兜下(大拇山)取土石处边坡已自然复绿,未见水土流失现象;未发现新的开挖迹象和毁坏林木。

不属实

长乐区林业局会同松下镇加强对长屿岛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砍伐林木行为。

已办结

3

X3FJ202312250081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长屿村:1.王某木、王某珠在建设二级渔港和人工岛码头时,将一座原生态大山官兜下挖空、林木全部砍伐,挖出的土方石用于填埋二级渔港和人工岛码头;2.强行挖空北头澳大澳底40多亩原生态滩涂海砂;3.强行填埋长峪村礁底尾以东60多亩原生态滩涂,以养殖场的名义用于建设房地产项目;4.带头破坏40亩长峪村北尾山原生态森林,建造活人墓;5.带头乱挖长屿村西头后一座原生态大山用于建造祖坟,大部分村民也跟着挖,导致该座大山变成废墟;6.指使他人挖空长屿村门前山一座原生态小山,用于建造天主教堂;7.建设国家二级渔港及福平跨海大桥项目部码头期间,王某珠王某木承包土石方项目,非法采挖长峪村南面白宫兜至西坑底一座大山石方,并砍伐山上一大片沿海防护林;8.王某珠擅自将长峪村大澳底的海砂和小石头,倒卖给福平大桥项目部,造成该区域土地裸露,垃圾遍地,渔船无法停靠,环境破坏严重;9.福平大桥项目部工作人员在北边澳底居住排便,污染居民饮用水井。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 

1.因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原长乐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长屿二级渔港取土石点定为官兜下(又名大拇山),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完成后停止取土石方。现场核查时,官兜下山体边坡已自然复绿,未发现新的开挖迹象。长屿村北头澳大澳底滩涂,未发现原生态滩涂海砂被挖空情况。 

2.未发现长屿村礁底尾以东60多亩原生态滩涂被填埋现象,未发现建设房地产项目。 

3.北尾山及西头后原生态大山(大澳底)区域山坡上部分草地被村民开荒,未发现村民挖山新建坟墓(活人墓)情况。 

4.长屿村天主教堂位于松下镇长屿村门前山半山腰。因平潭公铁两用大桥建设,长屿村原教堂拆迁,2017年10月,长屿村村民未经批准在门前山重新建设教堂,违占面积508平方米,该地块不属于林地。2019年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主教堂违规占地建房予以立案查处。松下镇将该教堂改造成长屿村老人活动中心,并于当年挂牌。现场核查时,教堂大门仍然挂着老人活动中心的牌子,没有转为他用,教堂没有新的违建。 

5.关于“建设国家二级渔港及福平跨海大桥项目部码头期间,王某珠王开木承包土石方项目,非法采挖长峪村南面白宫兜至西坑底一座大山石方,并砍伐山上一大片沿海防护林”问题调查核实情况:2014年5月因长乐长屿二级渔港一期工程和长乐长屿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建设需要,经原长乐市政府研究同意,在长屿二级渔港北侧100米处官兜下(大拇山)设立取土石点,用于长屿二级渔港防波堤工程填方使用。2018年,停止取土石方。现场核查时,官兜下(大拇山)取土石处山体边坡已自然复绿;未发现新的开挖迹象;未发现毁坏林木。 

6.关于“王某珠擅自将长峪村大澳底的海砂和小石头,倒卖给福平大桥项目部,造成该区域土地裸露,垃圾遍地,渔船无法停靠,环境破坏严重”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1)福平跨海大桥施工单位中铁大桥局六公司福平铁路项目部于2014年上岛作业,至2020年项目完成后已全部撤离。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土地裸露,垃圾遍地、渔船无法停靠情况。 

7.关于“福平大桥项目部工作人员在北边澳底居住排便,污染居民饮用水井”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福平跨海大桥施工单位中铁大桥局六公司福平铁路项目部于2014年上岛作业,至2020年项目完成后已全部撤离。2014年-2020年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未发生居民饮用水井污染事件,也未接到群众投诉。调阅松下镇政府2023年11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的长屿村饮用水源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确保生态环境有效保护。

1.关于“松下镇长屿村天主教堂违规占地违建”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1)长乐区松下镇鉴于该教堂属于重大项目征迁重建项目,又涉及群众宗教信仰,强制拆除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故对其进行暂缓拆除,松下镇将该教堂改造成长屿村老人活动中心。 

(2)长乐区松下镇会同区直相关部门,督促长屿岛天主教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2.关于“北尾山及西头后原生态大山(大澳底)山坡上部分草地被村民开荒,地表裸露,面积约420平方米”问题处理整改措施: 

(1)长乐区民政局责令松下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违建坟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委办〔2019〕36号)文件精神,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对整治不彻底黄土裸露部位采取植被绿化方式恢复植被,现已恢复草地原状。 

(2)松下镇人民政府加强巡逻管控,确保不发生破坏生态修建坟墓现象,切实维护好长屿村生态环境。

未办结

4

X3FJ202312250016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尚保村战备公路旁,黄某风租用的4亩6分4厘集体耕地被违法侵占用于建设厂房。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仓山区盖山镇战备公路涉及尚保村段长度约2公里。经盖山镇尚保村委会查阅尚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未有举报件中的当事人黄某风;查阅尚保村委会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也未有举报件中反映的黄某风租用的4亩6分4厘集体耕地相关合同。

不属实

盖山镇政府将加大“两违”巡查力度,坚决遏制侵占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近期将组织力量针对盖山镇战备公路沿线涉及尚保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如发现违法问题立即整治处置,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已办结

5

X3FJ202312250113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莲峰村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破坏山体(长、宽、高分别约400米、100米、30米),导致山上水土流失严重,有积石滚落、山体滑坡的风险,长期反映未果。前期向督察组反映后该项目仍在施工。

福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生命公园”为青口镇莲峰村与付竹村联建生命公园。该项目林地使用申请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进场开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园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主体建设面积未超批复面积,但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位置超出批复范围。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平整,但将临时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设置苫盖及下方拦挡措施,雨水冲刷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现象。今年因受台风影响,部分坡地出现水毁、塌方、山体裸露等,施工单位已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受损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复。

部分属实

加强施工过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对山体裸露部分进行补植复绿。

1.闽侯县林业局对项目施工临时便道及部分临时堆土超批复范围问题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对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理。 

2.青口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清理超出批复范围堆放的临时堆土,12月21日已完成;对批复范围内的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增设截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对山体裸露部分的复绿工作。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250038

1.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湖中村、珑头村的罗汉溪在湖中村与大洋组的交界处,被非法侵占建设拦水坝两条,严重影响水域生态。2.龙头村的桂湖苑60栋的安置房使用的钢筋才6年,已经严重生锈、腐烂,怀疑材料不属于环保材料,砂子的质量存在较大问题。3.湖山村、湖中村、珑头村500多亩省级生态林被省政府审批作为商业用地使用,但省政府审批时,这些项目不符合2006-2020年的市、区、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镇总规、市总规,编制的控规也未经审批,即使是2009年编制并审批的区土规大纲关于整个宦溪镇2011-2020年才审批705亩的耕地用于新增建设占耕地指标(约束性、红线),但省政府于2011-2012年的6个批文占耕地面积已经超过800亩,宦溪镇本轮规划一共65个项目,一个项目占800亩,65个项目占地要多少亩?另外占用林地建设的项目中含有大量别墅、会馆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4.当地的北二隧道、贵新隧道建设导致宦溪镇山上的宦溪村等都缺水,宦溪镇大部分的基本农田都在山上,两条隧道的建设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5.据说当地还计划建设第3条隧道用于货运,可能造成生态不可逆转的破坏。6.怀疑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之前对罗汉溪造成严重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滚水坝为桂湖溪规划内建成的2座滚水坝,滚水坝工程系按照桂湖地区水利工程防洪要求、景观设计及坝址地形地质等综合考虑布置,是2013年桂湖生态温泉城河道整治工程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有效蓄水防止上游急水冲击河床的水利工程措施,未违规侵占河道或严重影响水域生态。检查发现滚水坝上下游存在少量河漂垃圾。 

2.桂湖苑安置房小区部分房屋局部结构保护层厚度不足,系钢筋受氧化反应生锈胀裂保护层出现露筋,属于工程中一般性的质量问题。目前无针对钢筋、砂子环保质量要求的相关规范标准。 

3.举报件反映的湖山村、湖中村、珑头村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为晋安区宦溪镇桂湖片区地块,地块内涉及17个批次用地,合计征收集体土地288.95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09.9693公顷,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75.9774公顷。17个批次用地征收中,耕地面积未突破《晋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中123公顷的调控指标。2012年至2017年宦溪镇桂湖片区共公开出让8个批次商服用地和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均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不涉及容积率低于1.0的低密度住宅项目。 

4.举报件反映的两条隧道分别为福州绕城高速公路贵新隧道和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北岭隧道。隧道建设过程中,宦溪镇反映缺水问题。 

5.晋安区经过宦溪镇的高等级公路已建成两条,分别是福州绕城高速西北段(含贵新隧道)、城区北向第二通道。根据规划,连江至闽侯高速、福银通道福州园中至邵武闽赣界等两条高速途经晋安区宦溪镇,高速修建过程中可能会建设隧道,但目前尚未开展前期工作。 

6.举报件反映的红庙岭填埋场位于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其配套的渗沥液处理厂由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服务范围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及红庙岭园区各企业。经核查红庙岭园区渗沥液调节池的进水量、库存量及在线监控平台流量等数据,红庙岭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垃圾渗沥液全部得到有效处理。渗滤液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及园区生活污水均已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12月26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罗汉溪上游、下游的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均符合水域环境功能标准,对罗汉溪周边水系进行排查,未发现水质异常。

部分属实

清理河道垃圾,保持河道整洁;修复部分生锈的裸露钢筋;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实现宦溪镇集镇片区供水;红庙岭园区渗沥液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1.12月26日,晋安区已完成桂湖溪2座滚水坝上下游河漂垃圾清理,并将加大对该点位的日常巡查保洁力度,发现有河漂垃圾及时予以清理。 

2.12月26日,晋安区已要求原项目开发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补,并跟踪进展情况,并将继续关注桂湖苑小区出现的工程质量保修问题。 

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晋安区共同做好项目用地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4.福州市水务集团通过红庙岭供水工程从新店引水至受影响的宦溪镇宦溪村等村部,2022年9月,宦溪镇宦溪村等村通过北二隧道征迁费用实施应急供水工程将村部管道延伸入户或建设集中供水点方式供水,并于2022年年底建成通水,生活饮用水问题得到解决。 

5.未来启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时,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项目业主履行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动建。 

6.福州市城管委、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确保园区渗沥液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7

X3FJ202312250021

福州市永泰县同安镇地界官路村良山坪隔垢下:1.山体遭开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林木面积10-15亩,山体林木严重破坏,大量土方边坡裸露,极易造成滑坡、水土流失。现场还存在耕地上违建,违建面积约10亩。2.宵洋村余姓群众在官路村地界内山体上毁林建大量活人墓,多次向同安镇、大洋镇、永泰县林业局反映,均无处理结果。宵洋村余某还邀请同安镇樟板村余某忠(方言话)毁林建活人墓。被破坏地体有两处,分别为落虎岭和溪柄。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现场存在违法占用林地开采石矿情况,但违法行为人实为富泉乡芭蕉村村民余某平,并非大洋镇宵洋村村主任。实际破坏一般林地面积1222平方米,非生态林地。永泰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10月9日对余某平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交,当事人已对被破坏林地进行植树复绿。余某平取石用于周边河道加固,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举报件反映的“耕地上违建”建设的为福建泰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的蔬菜温室大棚,不涉及违法用地。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与大洋镇宵洋村签订出租合同,租用宵洋村溪柄片250.1亩耕地经营权用于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等,未改变土地性质,符合设施用地申报条件,正在申报种植大棚设施用地。 

3.同安镇樟板村没有名为余以忠的村民,现场未发现落虎岭和溪柄两处山体存在新建活人墓。

部分属实

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巡查和宣传保护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同安镇政府强化对辖区内林地资源巡查监管。 

2.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余某平非法取石问题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未办结

8

X3FJ202312250054

1.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尚保村黄某锋从2018年10月份开始,强行将临近竹榄地铁站的尚保村集体鱼塘(面积23.3亩,主要功能用于消防用水)及7亩多的村留用地全部用各种垃圾、建筑渣土,利用晚上强行填土。鱼塘填平后,黄某锋等人未经审批,建成了近2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出租给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收取巨额租金。2.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承租该违法建筑物后,大货车二十四小时日夜不停进出,其维修车间噪声巨大,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和睡眠。该公司维修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油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直接排放到竹榄河中,给竹榄河造成严重生态污染。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经村两委全体成员及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2004年2月18日尚保村村委会将位于大浦边锦华、锦榕厝后及文德、木辉厝前的一口鱼池(面积10867平方米)承包给中亭村村民黄某、黄某宁。因经营养殖不善,该鱼塘长期疏于管理、养护,导致出水口堵塞形成黑臭水体,且周边无围挡,夜间易引起坠池事故。2014年尚保村将此处鱼塘填平,处于闲置状态至2019年。 

2.2019年10月将该地块作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临时用地,期间该公司未经审批搭建3座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分别约为1800平方米、1700平方米、2300平方米,用于建设临时施工工棚及材料堆放等用途,施工结束后处于闲置状态。 

3.在上述地块未发现“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实际经营者为福州尚竹通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8月,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项目涉及福建林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征迁工作。为妥善解决企业安置难题,将福建林通物流有限公司临时安置在该地块,同时更名为福州尚竹通物流有限公司。 

4.福州尚竹通物流有限公司无维修车间,未发现维修车辆产生的废油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直接排放至竹榄河。因日常有大货车进出场地,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督促经营者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盖山镇政府对该地块的3座违法建筑依法查处,根据《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0年第19期)会议精神将该地块的3座建筑作为福州尚竹通物流有限公司临时过渡安置点,待最终安置方案确定后予以处置。 

2.盖山镇已要求福州尚竹通物流有限公司规范经营时间,不得在休息时间经营业务,减少噪声,维护文明经营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9

X3FJ202312250105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项目侵占、破坏国家基本农田。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2022年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准的最新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城门镇永久基本农田235.79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市区两级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均进行严格管控审批,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并均有落实占用补划。

不属实

仓山区资规局将加强对违规侵占、破坏基本农田的监管力度,定期巡查,举一反三,强化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侵占、破坏基本农田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已办结

10

X3FJ202312250023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62号名城银河湾小区距福马铁路仅70米,深夜运货火车经过鸣笛声扰民严重,请求改进警示措施、限制鸣笛时间、减少深夜火车运行车次等。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批举报件重复。 

1.福马铁路与该小区邻近区域有3个道口以及多个非法行人穿越点。因铁路福马线从城市中穿过且道口较多、行人横越线路、铁路福马线马尾站方向线路树木茂盛瞭望条件差等原因,为防范路外人员发生意外事件,接近该区域时火车会鸣短笛(时间在3秒以内)进行预警提示。今年福马线樟林至马尾段已发生防路伤事件32件。目前铁路福马线日开行约6趟列车(昼间约4趟,夜间约2趟),且深夜运行时刻较少。火车鸣笛声音有时会对周边区域产生一定影响。 

2.目前,福马铁路与该小区邻近区域的3个道口(六江、胐头、新民村)已设置7个通信灯。关于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部分属实

减少非必要的鸣笛,减少噪声污染。

1.福州机务段将严格按照《福州机务段限制机车、动车组鸣笛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鸣笛,同时持续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广大机车乘务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非必要的鸣笛,控制鸣笛时间在3秒以内,减少噪声污染。 

2.福州机务段将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反映福马线火车夜间鸣笛扰民诉求情况,在保证运输组织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福马线运输。

已办结

11

X3FJ202312250041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二环快速路交叉口西北鳌祥佳园二区,紧邻二环快速高架桥,车流量大,物流车、重卡等交通噪声严重扰民,尤其是1#、8#、2#、7#楼高层(20-33层)东南侧,且多次于夜晚10点-次日早上7点测出大幅超标准噪声,请求在二环快速路(鳌祥佳园段)采取增设降噪设施等有效降噪措施。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存在交通噪声的是鼓山大桥北岸连接线。鼓山大桥路段为二环快速路主路,双向六车道,双向每日机动车流量约为10万辆,其中22时至次日7时流量约为9000辆。台江区鳌祥佳园二期毗邻鼓山大桥,晚于鼓山大桥建设。 

2.近年来,鼓山大桥交通流量快速增长,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重中型载货汽车行驶噪声。福州市城管委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院对鼓山大桥进行加装声屏障荷载能力验算。根据验算结果,鼓山大桥原有结构不能满足新增声障屏后的荷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经现场核实,鼓山大桥车行道路面完好无破损,但是在靠近鳌祥佳园小区侧有一处伸缩缝保护带橡胶条老化。

属实

加强该路段交通管理,提升市政设施,减弱交通噪声。

1.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组织更换老旧伸缩缝橡胶条并加铺减震降噪新型填缝料,以减少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噪声,目前已完成。 

2.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该路段测速和鸣喇叭监控设备纳入2024年项目建设计划,预计于2024年10月底完成安装,届时可实现机动车超速和鸣喇叭的科技化监管。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250052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的磨溪河,上游大量污水排入,特别是夏天时恶臭难耐。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04国道以北磨溪河上游未发现大量污水排入,但有一处雨水排口排入少量污水,此处污水有两处来源。一是磨溪河道上游旁的龙津苑小区生活污水,该小区早期污水经微动力处理池处理后,与雨水一同排入磨溪河。现因设备老化停用,该小区生活污水溢流入磨溪河。二是闽海吉安加油站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但仍有少量洗车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磨溪河。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目前马尾区市政工程中心已在建设截污井,收集龙津苑小区生活污水并将其引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已于12月29日投入使用。马尾镇政府、区住建局督促闽海吉安加油站将洗车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已完成接驳。 

2.全面排查磨溪河沿线排口,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将检查和督察整改纳入生态环保日常管理,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未办结

13

X3FJ202312250043

福州市鼓楼区,工交大院的“榕城大剧院”营业过程气味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福州榕城歌剧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等,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自设专用管道引往二楼楼顶排放。12月26日19时许,鼓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厨房进行油烟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现场能闻到一定的油烟气味。

部分属实

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2月26日,福州榕城歌剧院有限公司已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今后将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鼓西街道办事处将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理解与认可。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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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FJ202312250088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43号废品回收店每天噪声扰民,环境污染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三十一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福州市鼓楼区博榕再生资源回收店,已取得营业执照。该店每天在8:30-9:00和15:30-16:00两个时间段进行装卸货,过程中未铺设橡胶垫,可能存在工人搬运废品时动作较大而产生声响的情况。

部分属实

减少生产经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鼓东街道和鼓楼公安分局已要求该废品收购店在装卸时加装铺设橡胶垫以减少声响,已于12月27日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该店负责人加强对工人装卸作业的现场管理,在搬运时轻拿轻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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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社区的废纸打包厂属违章搭建,噪声扰民严重。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七批举报件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废纸打包厂为福州远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建筑物为永丰社区第6生产队集体在2011年未经审批建设的一座钢架结构一层铁皮厂房,占地面积约890平方米。福州远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承租,主要从事回收的废纸和塑料瓶打包成块,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50米。现场有打包机1台,叉车1部。机器运行时有一定声响但无明显噪声,闽侯生态环境局于12月28日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对违章建筑予以分类处置。

荆溪镇政府根据《福建省违法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等文件规定,对该地块违建厂房依法依规予以分类处置。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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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FJ202312250082

福州市鼓楼区,外贸中心悦华酒店垃圾清运时间基本都在晚上11:00到凌晨2:00,清运装卸噪声扰民。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垃圾房位于外贸中心悦华酒店后门,面积约20平方米。一共29个垃圾桶,其中厨余垃圾桶18个,悦华酒店自行委托福州筑新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垃圾收运工作。经了解,存在晚间23:00清运垃圾的情况,产生一定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属实

规范垃圾收运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福州筑新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调整垃圾收运时间,从12月27日起,该点位垃圾收运时间改为早上8:00;并进一步加强收运工人的培训管理力度,确保垃圾收运规范作业、禁止鸣笛、降低噪声,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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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福州捷新造船厂每天都在露天喷砂除锈,无任何防护直接喷漆,周边上空都笼罩在油漆与粉尘当中,铁锈残渣、油污等洒落满地,涨潮被江水浸泡严重污染水源。

福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福州捷新造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船只零件维修业务,不含喷漆工序,维修区域未发现喷漆、喷沙设备及油漆原料桶。该公司来船维护业务时根据需要偶有对防水层手工补漆,无大面积喷漆工序。 

2.该公司地面有废船零件、废铁屑散乱堆放,有1个小废机油桶未及时存放至危险废物存储场所。未发现油污洒落满地情况。 

3.现场核查时,岸边未发现油污满地的情况,临近江面未发现漂浮油污。该公司仅涉及船只零件维护组装,正常情况下不会洒落油污。

部分属实

清理厂区,加强日常监管。

盖山镇政府要求福州捷新造船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场区地面卫生,规范搬运生产零部件,分类处置工业固废。同时,劝导经营者提高环保意识,严格场区日常管理制度。

阶段性办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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