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和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行动方案)专家评审会。听取技术团队的汇报及相关单位发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纲要及行动方案通过论证。
据悉,规划纲要及行动方案系统总结分析了福州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基础、机遇与挑战,确立了东南沿海生态中心城市等战略地位,谋划了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六大标杆”建设,提出了以9大战略愿景、97项实施策略、57项战略行动、212项重点工程为代表的完整路线图与施工图。
规划还提出,到2030年实现全面提升、跨越发展,美丽福州基本建成;到2035年实现整体提升、系统融合,美丽福州全面建成;到本世纪中叶,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壮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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