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28日,我市成立15个专门工作小组,由市直机关单位领导带队对12个县(市)区及福州高新区进行包片督导,对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完成情况进行再抽查,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现场抽查的188件中,170件已完成整改,其余18件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市将把督导抽查工作制度化,按照“时间延长、任务增加,保持人员不变、区域不变”的要求,8月15日前,每周还将组织开展2次督导抽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手。
在生态环保“大格局”下,我市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督导也不只靠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各相关部门“组团作战”。15个检查组组长分别由15个部门副处级领导担任,同时搭档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干部1名。
检查组聚焦责任落实、信访件办理开展“两督导、三抽查”:对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钩的信访件、中央督察组检查过的点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完成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各县(市)区反馈的不属实件和已完成整改件进行抽查。
其中,省、市领导挂钩的2019年中督信访件,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严格按照“一周一检查、一周一会诊、一周一协调、一周一推动”工作机制,亲力亲为、一线督办,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督导模式对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部分信访属实件开展抽查。
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当日,检查组将督导情况上传,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认真复核,对因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通报并由市效能办跟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