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8-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8-09-26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8〕360号
  • 发布日期:2018-09-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榕环保综〔2018〕360号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8-09-26 16:31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
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8年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榕政办〔2018〕44号)精神,按照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福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要求,我局梳理了2013年以来市级取消和下放(包括省、市下放给自贸区各功能区、福州新区实施的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了《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附表一:取消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取消文件文号

备注

1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试生产期间的建设项目排污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国发〔2015〕57号
闽政文〔2015〕489号
闽审改办〔2015〕280号
榕审改办〔2015〕72号

 

2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初审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核与辐射管理处)、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及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对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进行抽查。

国发〔2016〕9号
闽政文〔2016〕198号
榕委办〔2016〕81号

 

3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

通过加强机动车新车及二手车源头管理,强化停放地及路面尾气监督抽测,制定高排放车辆限行等措施实现尾气达标监管。

国环规大气〔2016〕2号
榕委办〔2016〕81号

 

4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资质证书的核发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

依托“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已经实现检测数据联网的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国环规大气〔2016〕2号
榕委办〔2016〕81号
闽审改办〔2017〕13号
榕审改办〔2017〕15号
榕审改办〔2017〕45号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榕委办〔2017〕3号

 

6

危险废物移出许可(省内跨地市转移)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及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对企业省内跨地市转移情况进行抽查

榕委办〔2017〕3号

 

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榕委办〔2017〕76号

 

8

排污费减免审批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2018年前结合排污费稽查,对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审查。2018年1月1日已费改税,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并进行后期监管。

闽审改办〔2018〕3号

 

 


附表二:下放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承接部门的职责

下放文件文号

备注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对危废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进行抽查。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闽政文〔2015〕250号
榕委发〔2015〕13号

由自贸区福州片区行使省级审批权限

2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及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对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进行抽查。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工作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进行抽查。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由自贸区福州片区行使省、市两级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4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企业依法持证情况进行抽查。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工作

由自贸区福州片区行使市级审批权限

5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检查,对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违法行为,即严肃查处。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工作

榕委发〔2015〕14号

由自贸区福州片区行使市级审批权限

6

排污申报

-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执法稽查工作,对企业排污申报情况进行抽查。

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开展排污申报确认工作

榕委发〔2015〕14号

7

危险废物(一万吨以下)经营许可证核发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及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对危废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进行抽查。

在福州新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一万吨以下)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闽政文〔2016〕128号
榕政综〔2017〕795号

由福州新区行使省级审批权限

8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

依托属地管理,结合双随机、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及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对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进行抽查。

在福州新区范围内开展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工作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抄送: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福州市审改办。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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