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20-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0-11-19
- 标 题: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20〕113号
- 发布日期:2020-11-19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事项共338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86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责事项94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只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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