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要求,我局在总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数字办。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栋5层518室,联系电话:88031672,传真:8333738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文)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为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优化政务环境,认真梳理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在“中国.福州”门户“环境保护专栏”网站上公开福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等。2017年,我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9件。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并将福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
(三)重点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及时公开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福州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在“中国福州”环境保护专栏网站公布以下信息:2017年以来最新各月份的福州市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福州市区及县(市)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达标情况及在环保部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等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市区6个水源地及七县(市)区1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2017年,共公开危险废物转移31件,排污许可证60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214家。同时,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了50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3、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将处理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使群众知悉。2017年,我局共公开“12369”咨询投诉案件1101件,“12345”咨询投诉案件639件,微信举报案件863件。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了《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在网站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四)规范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局等渠道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从今年6月起我局“福州环境保护”网站关停,搬迁至“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并开设环境保护专栏,重新梳理,将有实用价值的栏目和服务功能搬迁,完善网站数据,确保新老网站顺利切换。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及时调整局健全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处室、单位职责分工,将相关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分解到具体处室、单位,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经费投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所有信息发布前,各责任处室、单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七)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福州环境保护网站建设,开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完善分类设置,丰富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更好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等功能。同时,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和环保行业媒体的合作,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相关信息。在局机关宣传栏、《福州环保信息》简报、福州环保官方微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上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就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微访谈和互动活动,使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八)加强监督检查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2003-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44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科研及环保宣传专项工作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环境保护网站、福州环保官方微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福州环保信息简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栏、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环保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转载环保部、省环保厅对各类环保政策的解读稿,及时联系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会、网站平台、微信平台、福州环保信息等,认真做好政策的解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7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加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9月,福州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上半年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2017年,我局通过微信、12369平台及1234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各类诉求件,均及时办理回复。我局共公开“12369”咨询投诉案件2010件,“12345”咨询投诉案件501件,微信举报案件486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为网上申请和当面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质量信息等。自2003年至2017年底,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3件。
(二)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在网上或书面进行妥善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6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自2003至2017年底,均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2、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多,而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基层环保部门又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现象,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加强环保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 |
44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6 |
44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57 |
16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6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56 |
134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7 |
16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5 |
68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2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6 |
71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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