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19 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5层,联系电话:83358633,传真:833586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馆等渠道主动公开文件7,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7条,在福州环境保护专栏网站发布信息1085条,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238条,福州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5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按时签收、办结依申请公开25件,申请主体主要为自然人、社会公益组织及商业企业,申请内容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环境质量数据等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修订《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处室、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执行《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工作特点,搭建基层政务公开框架,努力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平台、主窗口作用,持续加强福州环境保护专栏网站建设,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质量调整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各栏目信息发布频次,强化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

2.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福州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积极转发国家、省、市重要信息,与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福州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微博中排名第一,有效宣传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3.多平台助推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共召开2新闻发布会,上线1次市政府网站高端访谈节目、2次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多平台、立体式、全方位地与媒体、群众互动交流,主动答疑释惑、释放权威信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1+X量化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2

0

4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3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

0

1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2

0

4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2.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培训交流,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2.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理论学习,采取图表、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对重要生态环境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进行全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