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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吴贤德
副市长 兰 文 张定锋 林治良 王锡章 孙晓岚 郑 鸿 赵明正 梁 栋
秘书长 许剑锋
1.仅对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国I汽车进行财政补助:
(1)2019年8月1日前《机动车行驶证》上住址: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范围内。
(2)车辆非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或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直接报废。
2、有以下情形的不予补助:
(1)2019年8月1日(含)起车辆登记地或所有人转入、变更、转移到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范围内;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为财政供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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