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Ⅰ汽车淘汰补助范围
时间:2019-08-01 10:35

1.仅对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国I汽车进行财政补助

1)2019年8月1日前《机动车行驶证》上住址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范围内

2)车辆非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或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直接报废

2、有以下情形的不予补助:

1)2019年8月1日(含)起车辆登记地或所有人转入、变更、转移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范围内

2)车辆登记所有人财政供养单位。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