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福州市内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拆迁项目内部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2-10-10 17:16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就福州市内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拆迁项目进行内部询价采购,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内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拆迁

二、采购内容及目的

此次采购主要内容为将我院建设的内河水站拆迁至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3号原市环保局大院,主要仪器转至实验室使用。

三、采购方案

(一)具体内容

原福州市内河建设有9座水质自动站,其中7个岸边机柜式自动站和2个浮标()式自动站,用于在线监测溶解氧和氨氮2项水质指标。目前9座内河水站三年运维服务已经到期。现委托第三方提供拆迁服务,对现有的9个水站系统进行专业的拆装、搬运服务,拆迁至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3号保管封存。其中洋洽河站点水站已基本完成搬迁,剩余视频监控设备还未拆回,其余8个站点需将水站设备、水位计、视频监控设备等拆回。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具体细节中标后合同约定。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人员、环保工作相关业务能力及制定完备的搬迁方案。

2、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委托单位验收结束,收到发票后付清费用。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采购预算及方式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49万元,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采用内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供应商资格及选取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人员配置满足工作进度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投标方给出具体、完备、可行的搬迁方案,并具备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及业务能力。

五、报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内容包含内河水站搬迁(如设备拆卸、水电处理、交通运输、场地清理等)所涉及全部费用。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难度,安排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水质监测或运维的相关业绩合同等;

3.供应商给出具体、完备、可行的搬迁方案;

4.项目报价单:报价单上应承诺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调查监测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5.投标前三年无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以上文件每页均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需要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才符合评标条件,如有不足,则需要重新挂网公开询价。采购小组在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1017日下午1800将报价文件送至我院。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楼财务室。

收件人:黄工,0591-87321213

项目咨询:郑工,0591-87328015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2101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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