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闽环保总队〔2021〕16号)的通知要求,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刊登的正面清单中1、“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因篡改监测数据被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移送公安机关;2、“福建省闽清新东方陶瓷有限公司”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须作出调整。现将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清新东方陶瓷有限公司调出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特此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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