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动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Ⅲ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7-25 22:27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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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台风“格美”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市防汛指挥部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并同时提升防暴雨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Ⅰ级”和“暴雨预警Ⅰ级”。根据《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经分析研判,决定于2024年7月25日21时启动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灾害情况,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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