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1家企业获得我市春节期间短周期用电补助资金
时间:2021-07-01 09:38

    为保障春节期间我市工业生产稳定运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市出台政策对已申报福建省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企业,在享受省里春节短周期交易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短周期实际用电量再给予0.02元/千瓦时的配套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今年全市共有81家企业获得春节短周期用电补助短周期期间使用电量约9.56亿千瓦时,下达补助资金1052.75万元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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