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7条措施为工业生产“铺路”
时间:2022-01-29 11:06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通过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等7条措施,促进我市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

  企业增产增效 财政予以奖励

  在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2022年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50%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在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方面,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对已开展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用户,在享受省里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照交易周期(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实际用电量给予0.02元/千瓦时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包车包机包列 助力复工返岗

  在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工业龙头企业,符合稳定就业奖补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支持共享用工以及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加强用工服务保障,开展重点用工情况监测,组织重点缺工企业在本市和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春节后继续开展“点对点”包车包机包列活动,迎接务工人员复工返岗。

  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在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方面,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做好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储备推荐,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新管理推动降本增效,指导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年度成本费用调查的工业企业实现更加精细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发挥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重点示范项目,组织节能服务进企业行动。

  抓住消费旺季 开拓产品市场

  在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持续深化“全闽乐购·惠聚榕城”、福州优品直销节等促消费行动。鼓励各县(市)区抓住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征集发布工作,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

  在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等方面,各县(市)区要抓住闽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人士回乡过节的时机,采取走访慰问、举办恳亲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接沟通和信息交流,开展招商推介,做好乡情、亲情招商。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等活动。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的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发挥“政企直通车”等平台的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生产经营稳定。

  (转自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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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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