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规范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全市各县(市)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企业可以到福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点击“一键写信”填写诉求并上传相关文件。
(http://www.fzszqztc.com/index/home/index.html#)
福州市清欠办投诉电话
83258367
各县(市)区清欠办投诉电话
鼓楼区:87555229
台江区:83204481
仓山区:88680352
晋安区:83619107
马尾区:83682896
长乐区:28780098
福清市:85362253
闽侯县:62090818、62090817
罗源县:26856299
闽清县:22355961
永泰县:24878237
连江县:26151307
高新区:38200020
附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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