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时间:2023-10-26 10:36

  负责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电力、煤炭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的应急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协调工业污染治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层606室 

  电话:0591-83258331、83221473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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