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福州新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美偏光片涂布材料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5-01-15 14:53

福州新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州新美偏光片涂布材料新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7-350112-04-05-707026,项目租用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偏光片上游配套材料,主要改造装修福米科技 3#生产厂房,购置保护膜涂布 设备、表面处理涂布设备,分条定尺裁切加工装置、自动光学检测系统以及各类电机、泵等生产设备,达产后保护膜年产 7600 万平方米及表面处理膜年产 3300 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6年1月建成投产。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生产项目采用采用以聚乙烯醇薄膜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精密狭缝式涂布等工艺生产保护膜和表面处理膜。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保护膜涂布设备、表面处理涂布设备、RTO装置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7032.77tce(当量值)、9646.46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1434.27tce。其中,年消耗电力1555.58万kWh、蒸汽(0.85MPa,185℃)38592t、天然气116.74万m3、循环水682344m3、中温冷冻水(20→14℃)337.65万m3、低温冷冻水(14→6℃)185.25万m3、新鲜水229013.62m3、压缩空气1418.26万m3、氮气434.16万m3。保护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48tce/万㎡,表面处理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43tce/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保护膜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0.090tce/万㎡,表面处理膜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0.226tce/万㎡ 

  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将对福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产生较小影响。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长乐区“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长乐区“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较小影响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向我局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长乐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