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3-2500-2020-0006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0-10-10
- 标 题: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联合检查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装备〔2020〕151号
- 发布日期:2020-10-15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永泰县、闽清县工信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物流和汛期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局于9月29日联合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开展民爆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和反恐维稳“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一体化”联合检查组主要检查内容是:
1.检查福州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内页资料、民爆物品使用情况;
2.检查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和闽清分公司民爆物品的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安全演练、现场管理、仓储情况;
3.检查闽清康捷公司的内页资料、民爆物品储存、视频监控等情况;
4.检查中铁十七局的工地安全、民爆物品存放点、工程进展情况。
5.检查福州恒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情况。
二、存在问题
1、福州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存在1项安全隐患:(1)《民爆物品出入库情况登记表》中产品名称“电雷管”应为“电子雷管”,两者不同。(请市应急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2、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存在3项安全隐患:(1)雷管库存放六箱“铜塑线”应搬离;(2)2号炸药库存放导爆索33 箱应搬离;(3)灭火器检查周期与制度不符。(请永泰区工信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3、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存在2项安全隐患:(1)导爆索存放间标志牌增设。(2)库区大门外限速牌缺失。(请闽清市工信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4、福州闽清康捷公司存在5项安全隐患:(1)雷管库未设置距离库房2.5米以上的装卸停车线;(2)雷管库发放间无定员定量牌,未设置有效接地线网;(3)库房高位窗未设置入侵报警装置;(4)2#炸药库通风门一接地跨接线断开,库存乳化炸药个别产品包装开裂;(5)查阅录像回放:雷管库出库时犬进入库房。(请市公安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5、中铁十七局存在1项安全隐患:(1)库区大门为空格栅栏,应密实。(请市建设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6、福州恒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福建鑫亿利物流有限公司各存在1项安全隐患:运输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太短。(请市交通局负责落实隐患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民爆企业和“一体化”监管改革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县(市)区工信局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认真落实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明确监管责任人,规范监管程序,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汛期安全。
2.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标准、制度、培训、考核),不断构建民爆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进一步防治“三超”。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存在“三超”(超员、超量、超时)情况的排查。对于存在“三超”问题的企业监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4、请市交通局针对福州市民爆物品运输企业重新进行梳理和摸排,并于10月14日前将梳理和摸排情况报送我局(包括有运营资质的企业名称、正在运输民爆物品的企业名称、企业基本信息、正在运输的车辆信息等)
5、“一体化”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工信局负责督促所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并于10月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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