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3-0100-2022-0004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2-08-23
- 标 题: 福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工信企〔2022〕202号
- 发布日期:2022-08-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高新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发〔2019〕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79号)有关要求,因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兰 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毅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敏辉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占卫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张文裕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立福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程良榕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鸿 市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刘冬梅 市交通局四级调研员
林 凯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光明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亮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峰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文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防范、化解、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各设区市、各部门抓好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职。
防范、化解和清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负责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化解,将清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涉企保证金),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市属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有困难的市属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市国资委和财政局按国有资产监管权限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做好本领域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敏辉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长陈贤文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今后因工作变动,相关职责由接任者继任。
福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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