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能源〔2021〕166号
罗源县、连江县、闽清县工信局、4家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信局关于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榕工信审[2021]3号)要求,我局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方案,通过电脑抽签平台在福州市重点用能企业中随机抽取了福建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诺利兴陶瓷有限公司、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作为本次监督检查对象。
2021年10月25至10月26日,我局组织2名执法人员赴4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重点用能企业执行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以及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审计工作基本情况。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方案“一抽查一通报”要求,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4家企业都能按榕工信能源〔2021〕15号文件要求在网络上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4家企业都能按榕工信能源〔2020〕101 号文件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报送能源审计编制报告并通过评审。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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