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节能〔2024〕1号
长乐区、福清市工信局,有关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榕工信审〔2024〕7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重点用能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了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执行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基本情况。本次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刘萍(执法证号:13******023)、陈平微(执法证号:13******028)等工作人员赴5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现场检查,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均已按照要求,于2024年3月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中填报2023年度本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完成申报程序并通过审核。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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