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企〔2022〕167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341号)转发给你们。福建迈可博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市72家企业2022年被省工信厅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奖励政策
对经认定的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工信厅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颁发牌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从省2022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二、抓好运行监测
为精准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跟踪培育和服务工作,省工信厅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获得认定的我市72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于8月底前登陆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网址:http://baosong.miit.gov.cn)完成注册,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首月数据报送,并指定专人负责,往后于每月20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工作。此外,获得认定的企业要登录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zjtx.fujiansme.com),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5日前填报生产经营情况数据等信息。各县(市)区工信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注册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强跟踪督促,按时、保质、保量抓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工作。
负责报送数据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8月20日前由县(市)区工信局汇总后报送市工信局企业处。
三、加强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
省工信厅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称号。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抓好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在资金奖励、融资支持、技术改造、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专注主业、重视研发、提升质量,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生更名、重组、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联系方式:
余孔明 , 83258367(政策咨询)
周伟艺 , 83513007(运行监测)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341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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