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和《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工信能源〔2020〕14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能源节约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我市能源节约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我局在征求有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意见及向社会公示基础上,对列入2023年度工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节能领域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寒冰,联系电话:0591-83221473。
附件:福州市2023年有关重点用能单位信用等级评定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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