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4年的各项科技工作,现将《福州市2013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确定2014年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力争2014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有效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福州市科技工作及2014年工作思路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2013年福州市科技工作及2014年工作思路
2013年,福州市科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从与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为宗旨,以创新产业化为主线,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 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的战略部署,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标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连续第十次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被国家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一、2013年福州科技工作
(一)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我市先后修订、出台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对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省级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给予经费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经费加计抵扣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2013年,共组织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专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和加计抵扣等培训会10次,累计参会企业800多家、人员150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3年,我市共征集市区域重大科技项目73项,涵盖工业、社会发展以及农业科技等领域。组织专家分两批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论证,确认529个研究开发项目,核定225家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所得税前抵扣额达10.28亿元。认真落实《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12家创新型企业和60项获得2013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给予经费奖励,全市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74.3亿元,占GDP的1.81%,居全省第二位。
落实《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推进各项人才工作开展,共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备选项目33项。实施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今年共推荐3类12项(人)参评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其中:张辉等3人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丁万年等7人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选,福州软件园等2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创新平台建设再上新水平
我市拥有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16个、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家、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38家、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57家;院士工作站2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个。
为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建设,今年我市出台了《福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实施意见》、《福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制定奖励办法,推荐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2013年新建成闽台AD创意产业园、福州活力孵化器、福建工程学院科技创业园等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面积8.8万㎡,认定省级孵化器2个,市级孵化器4个。
我市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覆盖了全市大部分的重点行业,集聚一批高素质的行业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2013年,38家行业中心为企业完成了约5万多批次的检测及成型服务,培训各类人员约6700多人次,引进、推荐各类人才近774人,举办了近70场专项研讨会。组织我市科技创业团队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营造浓厚的鼓励创业、支持创新氛围。今年共有89个创业团队参加了福建赛区竞赛预赛活动,10个团队获奖,其中:1等奖1项,2等奖3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4项。慧瀚科技等5个团队进入全国总决赛。
(三)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壮大
目前,福州市共有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2家,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46家(含公示),占全省(除厦门外)的41.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预计达2800亿元。今年共推荐83家企业申报2013年度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6家企业参加2013年度复审;推荐376家企业报省厅科技型企业备案。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效果明显
为了深化示范城市建设,突出示范效应,出台了《福州市专利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专利代理人“入园进企”、高校、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专利“倍增”、创意设计企业专利突破、境外专利申请扶持等5大提升行动,大力提高全市的创新能力和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13年全市专利申请量926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258件;专利授权量628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159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172件,在全省排名第一,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7件,提前完成示范城市5件工作目标。
(五)科技园区建设步伐加快
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到位,2013年1月,高新区新体制正式运行,实现“政区合一”和“人权、事权、管理权”的三权合一;海西园戴姆勒研发中心、星网锐捷一期、中冶二局、福汽集团一期和海西研究院一期等一大批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创业大厦、创新园一期项目逐步投入使用。软件园内动漫产业二期、海峡软件新城都将建成投入使用。
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创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工作,按照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战略和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定了《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划》。2013年12月,福州市被国家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这也是福建省首次获批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入选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备选项目8项。
(六)科技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近年来,福州市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新途径,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为“蓝火计划”实施以来第一个签约的省会城市。2013年分别与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福州大学、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方在人才、技术、信息及科技平台等方面互补优势,助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2013年共受理市校合作专项59项,全市技术合同认定共2522项,合同成交金额15.34亿元,技术交易额14.41亿元。
开展国际联合开发、引进吸收国外专利技术逐渐成为我市科技企业加快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强化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13年福州市推荐24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科技部国际合作计划专题和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组织5家科技型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组织2家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扩大国际合作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发挥对台优势,以科技人才、项目合作及产业对接为重点,实施两岸科技融合提升工程,加快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推进榕台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2013年,福州泰普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与台湾企业合作建立的“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已获福建省科技厅的批准,为海峡两岸的创意产业的合作、交流,牵线搭桥。
(七)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升
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科研和星火计划,推进农业产业技术进步,重点开展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先后成立了“福州市食用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福州市动物疫病防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福州市粮油深加工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福州市橄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扶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发展,提升水产、畜牧、果蔬、食用菌、茶叶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创新能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为“三农”建设提供科技支撑。2013年,我市共有79个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立项支持,扶持金额1528万元。
(八)科技普及宣传氛围良好
为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2013年5月19-25日,福州市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3年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周期间,我市共组织活动项目达360多场,参与各项活动总人数达23万多,科技人员1800多人,举办科技展览30个,科技报告会(讲座、研讨会)35场,科技咨询会30场,科技培训150期,开放高校、科研机构5个,组织产品展示会2场,项目对接会2场,与各级电视台、电台合作制作宣传栏目21期,在各级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刊出报道近180篇,全市各级共投入活动经费达130万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科技知识水平。一系列群众性科技活动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利用“2·21”福建知识产权日、“4·26”国家知识产权宣传日开展声势浩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社区、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在全市270多面LED阅报栏上播放知识产权宣传广告,通过移动彩信与短信平台发送知识产权宣传信息10多万条,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广泛刊登20多条知识产权工作动态,通过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上专题播放知识产权新闻10多条,引起社会广泛反响。
(九)阳光科技工程深入有效
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实行“阳光科技”,完善“福州科技网”建设,开通“福州科技”政务微博,拓宽服务的互动平台,及时发布《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公布科技项目立项情况,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不断增强科技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加大对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组织者行为准则》要求,对科技项目评审实行申报与专家评审分离的做法,有效杜绝项目评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实行科技项目异地评审,将所有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送宁波市评审,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确保科技项目立项的公平、公正,提高了项目评审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委托福州市情报所和市创业中心两家监理机构对福州辖区内企业所承担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年报监理,局进行抽查监督。通过监理,起到“掌握实情、发现问题、监督指导、加快实施”的作用,较好地推动了科技计划项目的深入实施。
(十)班子建设坚强有力
局党组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局党组成员每人挂钩联系1-2个县(市)区科技局或共建社区,活动开展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到企业、下基层46人次,共计67天,召开座谈会67场次,收集意见建议40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33个,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以“促科技创新,做服务先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131党建工作机制”品牌。
二、2014年工作思路
一是抓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针对国家出台的创新型城市认定标准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对有差距的指标逐项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抓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继续推动“蓝火计划”,深化与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福州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合作,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实现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加快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院所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继续支持福州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功能,重点在功能材料的结构化学、新能源材料、激光技术集成与应用、先进动力等17个研究领域引进集成中科院系统的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继续推进福州技术市场在我市县(市)区设立中国创新驿站福州基层站点的工作,做好年度市科技进步奖评定报批工作。
三是抓区域重大科技项目、强化产业科技支撑。集成国家、省、市科技资源,扶持实施50项以上区域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作强,强化龙头企业产业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2014年力争新认定50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3000亿元。
四是抓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促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瞄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加大省、市、区(县)合作力度,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力争至2015年,我市孵化器数量达到15家以上,实现孵化器在全市县(市)区覆盖率80%以上。2014年力争新增1-2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五是抓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围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修改完善《福州市扶持与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突出资金投入导向,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提升专利质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推进国家“5.26”专利执法工程,继续推动行政和司法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形成专利纠纷大调解格局,大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筛选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力争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再创新高。
六是抓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按照我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继续对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和省级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确认的研究开发项目,给予研发费用所得税前抵扣额,2014力争加计抵扣额增长10%以上。深入贯彻国家《科普法》、省《科普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科普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科技素质和创新精神,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科技·人才活动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七是抓农业科技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开展农业“五新”的科研与推广应用,实施一批星火科技项目,扶持农产品优质、安全、标准化生产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充分利用福州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科研力量和人才的优势,鼓励企业与省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开展合作,促进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八是抓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促进金融资金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支行试点为抓手,探索建立科技专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到成熟期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的衔接,形成资源集成、优势互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模式。
九是抓文化科技融合,推动福州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配合市文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工作标准,紧紧抓住科技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这一关键环节,以“融合提升”、“协同创新”、“开放交流”、“辐射带动”为原则,依托福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做好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各项工作,使之成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东部沿海文化科技产业中心,对接台湾的两岸文化科技交流合作枢纽,成为海峡两岸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集群中心与交流合作的前沿高地,全面推动福州乃至福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十是抓阳光科技工程,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利用“福州科技网”、《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等媒体作为阳光科技主要“窗口”,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等结果进行公示。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工作机制,保证科技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定期邀请市、局两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到市、区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收集群众对市科技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工作建议,促进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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