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投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回顾总结2015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6年的各项科技工作,现将《福州市2015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确定2015年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力争2016年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有效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0日
2015年福州市科技工作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巩固提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为标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完善科技创新“三大平台体系”,做好科技创新“八项重点工作”,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为福州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2015年科技工作情况
1、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持续显著
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转发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等政策。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2.85亿元,其中由我局安排的科技发展性资金5700万元。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89.3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73%,居全省第二位。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86家、高新技术企业44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占GDP19%,218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3.39亿元。全市346家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经税务机关核定,抵扣税前应税所得额预计达到14.08亿元。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835件,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量比例接近40%,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75件。
2、着力完善“三大平台体系”建设
——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我局将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和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步伐,目前,我市已建成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7个、重点实验室11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45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57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33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6家,面积近50万平方米;众创空间备案45家,其中,9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市级众创空间。同时,引进微软、36氪、3W等国内优秀的创业团队,在福州建立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争取打造创业创新示范中心。
——科技项目和资金平台体系建设。全年共安排区域重大、市校合作、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七类科技计划项目233项,经费3605万元。安排省级重大、省区域发展、省级平台、省科技奖、省高企认定奖励等配套奖励1693万元,市本级各类奖励380万元。共争取国家、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区域发展、科技平台等项目经费6221万元。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与福建海峡银行科技支行合作,为全市2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3亿元;14家企业累计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近2.6亿元。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体系建设。以国家、省的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选为抓手,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经过推荐,共有5人入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名单,6人入围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选名单,全省排名第一。组织100多个项目参加全国和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其中16家企业(团队)晋级全国赛和省决赛,占全省晋级总数的57%,其中星云电子和福大医药团队分获企业组和团队组一等奖,11家企业(团队)获得大赛优胜奖,占全省优胜奖总数的40.7%,在获奖数量和质量上优势明显。
3、大力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全面落实。抓住“四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在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上先行先试。一是全面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积极推动市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出台支持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政策。二是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技术交易市场免税等激励创新政策落实,加大对各类科技载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的力度,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三是大力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会、印发科技政策汇编等形式强化政策的宣贯。
——全力推进科技示范试点及基地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成立了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工作小组,制订了《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出台了《关于推进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发展,在重大项目、园区建设、构建公共服务平台、突破关键技术、打造两岸融合载体等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巩固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果。今年,我市以全省第一、全国地级创建市第八名成绩蝉联“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跻身新一轮示范城市行列。全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1万件,达到10271件,比增52.5%,其中发明专利首次突破2000件,达到2096件,比增56.4%,居全省首位。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专项行动,共受理调处专利侵权案件39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50件。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任务分解,调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444家,今年新认定103家;全市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86家,今年新增省级创新型企业25家。科技型企业备案数达451家,今年新增82家。
——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工作。今年共安排市校合作项目39项,公共服务平台9项;组织“6·18”成果对接项目32项,组织开展了“清华·福州论坛”的分论坛--“中国制造2025·专家论坛”,发布了清华大学两批61项重点推广科技成果。全年评出67项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6项市专利奖项目。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聚焦全市都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业“五新”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开展科技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安排农业科技和农业星火项目34项,金额540万元;推荐并获批国家、省级科技项目8项,金额410万元。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我市疾病防治和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影响我市人口健康重大疾病、常见病和疑难病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安排医疗卫生项目82项,联合市卫计委安排卫生计生系统科技项目31项。开展对台、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借助“两岸清华论坛”的资源,加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组团赴台考察,学习台湾在科技育成和现代服务业平台等方面的建设经验。开展科技动员潜力调查,实现军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军地融合发展。
——推进制度建设。深入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规范清单编制工作,共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梳理完成59项责任清单和20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阳光科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实行科技项目异地评审制度,加大项目监理,提高项目结题率。修订出台《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管理、验收及绩效评价。
2015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科技规划的顺利收官。过去五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市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科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科技和经济进一步紧密结合,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五年共实施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38项,获得科技经费9320万元;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69项,获得科技经费27437万元;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027项,安排科技经费18281万元。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从62.19亿元增加到89.3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从277家增加到44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从515亿元到突破1000亿元。共有63项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共评定市科技奖340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4026件,比“十一五”增加21547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97件增加到9.75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市主要科技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创建各种示范、试点的指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创新意识、研发投入仍然不适应创新发展要求,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不多,高层次人才较少,高水平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匮乏,科技创新资源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短板。二是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较低,我市2013、2014年度分别为1.72%、1.73%,与2014年全国的2.09%水平有一定差距,未能完成“十二五”规划所制定的2.5%的工作目标。三是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不高,我市2013、2014年度分别为1.59%、1.72%,与实现“十二五”末市本级3%以上,县(市)区2%以上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四是科技体制还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科技管理方式有待创新,基层科技队伍力量薄弱,市、县两级科技部门人员编制逐渐压缩,从事科技管理的工作人员偏少,县区间科技发展水平很不平衡。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应尽快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三、“十三五”科技工作思路和2016年工作重点
未来五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为首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更具活力的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展目标上,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为主引擎,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充分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位、高新技术产业支撑和科教资源等综合比较优势,形成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相结合的创新驱动机制,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到2020年,全市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市本级财政支出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新增50家以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十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关于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以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着力优化政策环境,着力加强创新资源建设,着力完善科技体制改革,为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性平台,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及辐射作用。以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和技术交易市场免税政策等激励创新政策,树立重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辅导服务,用政策推动科技创新蓬勃发展。
二是大力提升科技公共平台服务企业的能力。鼓励各类组织和机构、企事业团体创办多种形式的孵化器,特别是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和深层次的专业化服务。积极引进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入驻我市,推进微软(中国)福州创业孵化基地落地建成。全年新增20家以上众创空间和5家科技孵化器,力争2016年底实现各县(市)区的全覆盖,着力推进创业创新示范中心(一条街)建设。积极引进共建“国字号”研发机构或平台,不断提升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投入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继续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通过新的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通过广泛发动和宣传,指导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研发投入,做到R&D数据的应统尽统,确保数据真实可靠,2016年全市研发投入应增长15%以上;通过发挥科技金融的作用,以风险补偿金和专利质押等形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创投基金注入科技型企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高效率的投入新机制。
四是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体系建设。切实抓好高层次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深入落实《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等人才政策,开展科技部人才推进计划和福建省双创人才推荐工作。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利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平台,培育和挖掘创新创业人才,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对具有领军才能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扶持,促进优秀的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积极搭建高端人才集聚平台,在我市重点领域龙头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二)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示范性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发展为重点,不断加强政产学研深度合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精心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对照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各项指标,总结成绩,寻找差距,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加强创新型试点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进一步巩固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成果,争取尽快通过国家科技部考核验收。
二是继续推进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划》,以“核心带动,延伸主城,辐射新区,集聚壮大”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高新区和软件园的主体作用,突出福州文化和科技融合优势与特色,加强两岸文化科技交流合作,显著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动漫游戏产业、数字出版和传媒产业、广告会展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等四大文化科技产业板块,辐射带动福州乃至福建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加快实施并全面完成专利提升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增加研发项目产出发明专利比重,力争2016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70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大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进一步提高企业专利布局、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和专利运营能力。积极推进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重点扶持转化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秀专利技术项目。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等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省分中心建设。
四是积极争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海西园和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为核心园区,福州软件园和洪山、台西、仓山、马尾等5个园区为延伸区,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并辐射各县(市)区。引导福州高新区发挥多区政策叠加、高端人才和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促进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战略高地。
(三)扎实抓好科技创新支撑性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是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编制完成全市“十三五”科技专项规划,明确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方向和目标,进一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业发展思路,模式变革、集成提升、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工业”示范和“数控一代”示范、“智能制造”示范、“VR(虚拟现实)”产业示范工程等项目,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根据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改进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管理,优化立项流程,赋予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完善重大科技项目自主生成机制。出台《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扶持的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力度的意见》、以及支持福州新区和自贸区建设的科技扶持等政策。落实国防科技动员工作,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二是重点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加强对科技资源配置和各类科技计划安排的沟通协调,推动实施一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项目,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集成创新、协同创新格局。年内计划实施5个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主要围绕智能制造、互联网+、车联网、新能源汽车产业、水污染防治、海产品及其附产物高值化研究与产业化等领域,组织动员各方面优势力量,研发应用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产业链关联技术,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整合科技资源,培育省级重大专项,积极培育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内计划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家。
三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国家放宽认定条件、简化认定流程、扩充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等方面的新变化,加强培训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指标尚未达到申报要求的企业,帮助查漏补缺,进行跟踪辅导。改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方法,深入各县(市、区)和科技园区组织高企认定培训,提高申报成功率,力争年内新培育推荐50家以上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年内计划新增科技型企业1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家。积极宣传省科技厅的创新券新政,发动和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八种类型中小微企业精确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在政策落地上继续走在全省前茅。
四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继续开展与十三所签约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接工作,深化与本地高校院所合作,把联合构建“产学研”合作及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作为“产学研”结合新的切入点。通过召开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座谈会的形成,探讨深化产学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项目落地转化、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等问题。制定和落实科技成果购买后补助政策,充分发挥福州技术市场的作用,继续利用“5·18”、“6·18”等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对接和落地转化。做好2016年度杰出科技人员奖、科技进步奖以及专利奖的遴选和评审工作。
五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实施一批农业科研项目,开展农业“五新”的研发、应用和推广,推进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文化品牌农业等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业公益性科研机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步伐,推动众创空间向农村、农业延伸,构建完善福州市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实施永泰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重点落实科技扶贫、精准扶贫、贫困民族村扶贫。
六是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对台科技对口交流,探讨两地合作新模式,并使之常态化。要坚持开放与创新两手抓,组织企业申请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对外合作试点示范展开。引导外资龙头企业在自贸区、新区设立研发机构,推进自贸区、福州新区技术转移。借助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专场,开展与海外、省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
七是严格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依据新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改进科研项目资助方式,深化科技项目“阳光管理”和科技成果“阳光评奖”,实现科研经费“阳光监管”。继续执行科技项目异地评审制度,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验收结题率和科技经费使用绩效。
八是继续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夯实科技事业发展基础。
1、各县(市)区科技数据表
县(市)区 |
科技型 企业(家) |
全市 占比(%) |
2015年备案 科技型企业(家)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全市 占比(%) |
2015年 新认定 高新技术 企业(家) |
省级以上创新型 (试点) 企业(家) |
全市 占比(%) |
2014年县(市)区R&D(万元) |
鼓楼 |
125 |
27.72 |
15 |
156 |
35.14 |
28 |
53 |
27.5 |
85158 |
台江 |
26 |
5.76 |
8 |
23 |
5.18 |
11 |
4 |
2.1 |
4340 |
仓山 |
84 |
18.63 |
19 |
63 |
14.19 |
12 |
28 |
14.5 |
109691 |
晋安 |
30 |
6.65 |
2 |
38 |
8.56 |
9 |
20 |
10.4 |
19095 |
马尾 |
30 |
6.65 |
8 |
60 |
13.51 |
13 |
21 |
10.9 |
88897 |
福清 |
47 |
10.42 |
4 |
34 |
7.66 |
4 |
32 |
16.6 |
159497 |
长乐 |
39 |
8.65 |
9 |
21 |
4.73 |
6 |
15 |
7.8 |
96129 |
闽侯 |
30 |
6.65 |
6 |
17 |
3.83 |
4 |
7 |
3.6 |
61185 |
永泰 |
5 |
1.11 |
1 |
2 |
0.45 |
2 |
1 |
0.5 |
1984 |
闽清 |
4 |
0.89 |
1 |
3 |
0.68 |
3 |
0 |
0 |
5511 |
连江 |
20 |
4.43 |
3 |
5 |
1.13 |
2 |
0 |
0 |
3572 |
罗源 |
6 |
1.33 |
1 |
3 |
0.68 |
2 |
1 |
0.5 |
35121 |
高新区 |
5 |
1.11 |
5 |
14 |
3.15 |
7 |
—— |
—— |
—— |
其他 |
—— |
—— |
—— |
5 |
1.13 |
0 |
11 |
5.7 |
—— |
总计 |
451 |
|
82 |
444 |
|
103 |
193 |
|
|
备注:“——”属于未纳入统计。
县(市)区 |
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家) |
科技企业孵化器 备案(家) |
省级 互联网孵化器(家) |
众创空间(家) |
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家) |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 |
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家) |
2015年 市级研发 项目(项) |
市科技进步奖 |
||
省 级 |
市 级 |
2015年 获奖 项目数 |
全市 占比(%) |
||||||||
鼓楼 |
2 |
9 |
5 |
4 |
3 |
0 |
19 |
3 |
15 |
12 |
17.91 |
台江 |
2 |
2 |
0 |
1 |
1 |
2 |
2 |
1 |
3 |
1 |
1.49 |
仓山 |
6 |
6 |
1 |
1 |
2 |
10 |
11 |
3 |
21 |
8 |
11.94 |
晋安 |
0 |
6 |
1 |
1 |
1 |
2 |
4 |
0 |
7 |
6 |
8.96 |
马尾 |
1 |
3 |
0 |
0 |
1 |
3 |
10 |
0 |
5 |
8 |
11.94 |
福清 |
0 |
0 |
0 |
0 |
0 |
17 |
16 |
3 |
10 |
8 |
11.94 |
长乐 |
0 |
0 |
0 |
0 |
0 |
5 |
5 |
1 |
11 |
2 |
2.99 |
闽侯 |
0 |
0 |
0 |
0 |
0 |
8 |
4 |
0 |
7 |
4 |
5.97 |
永泰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1 |
1.49 |
闽清 |
0 |
1 |
0 |
0 |
0 |
2 |
0 |
0 |
2 |
0 |
0 |
连江 |
0 |
0 |
0 |
0 |
0 |
6 |
2 |
0 |
5 |
2 |
2.99 |
罗源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49 |
高新区 |
0 |
4 |
0 |
2 |
4 |
—— |
4 |
0 |
0 |
—— |
—— |
其他 |
34 |
2 |
—— |
— |
— |
—— |
—— |
—— |
—— |
14 |
20.9 |
总计 |
45 |
33 |
7 |
9 |
12 |
57 |
77 |
11 |
165 |
67 |
|
备注:“——”属于未纳入统计。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数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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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市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
市专利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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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专利申请数 |
专利授权数 |
专利授权量(折算量) 增长率 |
发明申请数 |
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 |
2015年 获奖项目数 |
全市 占比(%) |
鼓楼 |
3298 |
1723 |
47.83% |
1507 |
64.70% |
4 |
25% |
台江 |
672 |
476 |
21.05% |
231 |
27.62% |
0 |
0 |
仓山 |
2394 |
1695 |
27.70% |
874 |
0.69% |
5 |
31.25% |
晋安 |
887 |
703 |
14.74% |
259 |
-8.48% |
2 |
12.5% |
马尾 |
1230 |
782 |
60.93% |
564 |
105.84% |
2 |
12.5% |
福清 |
1163 |
689 |
47.02% |
614 |
159.07% |
2 |
12.5% |
长乐 |
2561 |
2029 |
181.71% |
230 |
35.29% |
1 |
6.25% |
闽侯 |
2261 |
1529 |
74.89% |
1050 |
5.00% |
0 |
0 |
永泰 |
166 |
102 |
182.61% |
37 |
146.67% |
0 |
0 |
闽清 |
165 |
81 |
-21.36% |
14 |
-53.33% |
0 |
0 |
连江 |
436 |
345 |
61.18% |
28 |
3.70% |
0 |
0 |
罗源 |
210 |
117 |
-7.08% |
25 |
19.05% |
0 |
0 |
总计 |
15443 |
10271 |
54.24% |
5433 |
35.1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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