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26 12:27

2019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攻关。

(三)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地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础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的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六)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福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的项目;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包括机关行政处室9个;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即福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此外,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包括福州数字地震台网中心)1个行政关系不隶属市科技局的单位,其预算挂在市科技局。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全额拨款

34

30

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全额拨款

32

31

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10

8

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

全额拨款

16

16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全额拨款

17

15

福州数字地震台网中心

全额拨款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王宁书记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尤猛军市长对2019年经济工作具体部署。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振精气神,全面纵深落实省委、市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以及省、市已出台一系列的创新发展政策,继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先、提质、补短”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力以赴,确保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保持全省第一,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1300家;继续保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全省领先水平。同时,选派省、市级科技特派员超过600人,实现省、市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 

  (三)是精准抓好重点工作。实施三个计划,包括:R&D投入稳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人才培育计划;提升四项工作,包括:着力提升创新主体研发水平、着力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水平、着力提升“双创”工作水平、着力提升自创区建设水平;实现三个突破,包括:在乡村振兴和科技特派员工作上求突破,在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服务工作上求突破,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上求突破;抓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包括:落实民营企业挂钩联系制度,项目招商,以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点工作。 

  (四)是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担当。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坚持一线作为,以上率下,带动全局的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中。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9351.17万元,比上年增加6364.1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奖励”比去年新增4500万元,另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1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50.2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96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351.17万元,比上年增加6364.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4万元,公用支出235.22万元,项目支出26965.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350.21万元,比上年增加7159.72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奖励”比去年新增4500万元,另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12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知识产权事务)(2011401252.22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二)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20114063841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项目支出,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国家知识产权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运行维护经费、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推进、专利资助与奖励配套等支出。

(三)专利执法(201140716.5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经费。

(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20114096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知识产权宣传经费、知识产权培训经费。

(五)行政运行(科技技术管理事务)(2060101551.67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技术管理事务)(2060102281.5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科技发展、合作与交流、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办公楼租金、办公楼物业、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经费等专项业务性支出。

(七)机构运行(应用研究)(2060301416.52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八)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80.8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大楼消控维保、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科技信息网建设、维护及平台建设、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中心服务管理及生产力促进协会管理、科技下乡、摄像、摄影、科技宣传、创新基金申报管理服务、农村科技信息化网络管理服务、信息中心大楼管理、安全设施、维护、水电分摊等管理费用、购置科技图书、资料、数据库、情报网会议交流、ISO9000年审等专项业务性支出。

(九)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6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社会发展、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工业扶持等项目。

(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32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重大、产业化及配套等项目(福厦泉自创区专项资金)。

(十一)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604041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市校合作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等项目。

(十二)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998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福厦泉自创区专项资金)。

(十三)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2060501712.34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以及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管理维护费、金山科技孵化器管理维护费等专项业务性项目。

(十四)科技奖励(20699019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双创专项资金(福厦泉自创区专项资金)、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福厦泉自创区专项资金)、科技奖励(福厦泉自创区专项资金)等科技奖励。

(十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1200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

(十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80.98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技局本级与州市防震减灾中心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公用经费及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3.68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离退休公用经费及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1.86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在职人员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70.25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在职人员单位负担职业年金。

(二十)住房公积金(2210201142.53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提租补贴(221020242.53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在职人员提租补贴。

(二十二)购房补贴(221020382.13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二十三)行政运行(地震事务)(2240501251.63万元。主要用于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二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地震事务)(224050237.48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动物宏观点补贴费、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系统维护经费、地震科普宣传经费、流体数据接收费及光纤费、网站运行费、地震信息处理及应急救援避难场所维护费等专项业务性支出。

(二十五)地震检测(224050421.6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地下流体观测及运行维护费、监测台站运行维护费等专项业务性支出。

(二十六)地震应急救援(224050757.06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运行维护费。

(二十七)防震减灾信息管理(2240509344万元。主要用于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地震应急与救援社区安全工作(含监测项目)等项目支出。

(二十八)地震事业机构(224055073.73万元。主要用于福州数字地震台网中心人员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5.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3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6.14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合作与交流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份及福州地区以外的科技部门进行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40.8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0.8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19年科技发展性项目预算经费增长,相应业务性工作预算经费也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85万元,比2018年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6.4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6001.0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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