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关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五条措施》、《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四条措施》、《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的二条措施》、《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五条措施》、《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五条措施》、《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等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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