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科〔2011〕71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1]27号)的精神,2011年度高企复审已经开始。请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省科技厅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做好复审材料,一式七份于2011年7月10日前上报福州市科技局,同时需填写《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iehui516@sina.com。
福州市科技局地址:福州市乌山路69号1层高新工业处
联系人:谢辉、叶巧
联系电话:83332504、8336341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1]27号)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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