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过程中发生名称变更
对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过程,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在名称变更后的15日内,将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说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经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签署意见上报我办。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上报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一律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二、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
(一)网络提交更名申请
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工商登记名称变更后的15日内,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网络提交更名申请。
(二)更名申请纸质材料上报
2016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纸质材料集中受理两批,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7月底。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在我办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十天前,将以下更名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设区市科技局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办。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线填写并打印);
2.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况表(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至名称变更年度的情况);
5.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复审或重新认定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
参加2016年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发生名称变更的,应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前的三个月内,按第二点的要求申请更名。通过更名审核后,方可提出复审或重新认定申请,否则无法启动相关程序,必须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四、其他事项
1.企业更名申请材料报市科技局高新工业处后,由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
2.福州市科技局,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座523室,联系人:叶巧,电话:0591-83363411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联系人:杨显奇,电话:0591-87645521、87645522,E-mail:fjcyzxqy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