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企业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企业无需再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2、2015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需重新申请,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请重新认定(见省厅通知附件4)。
3、2018年申请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5月18日前将《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见省厅通知附件3)和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登记表(附件1)电子文档资料发送邮箱416599693@qq.com。
4、5月21-31日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2份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6份按时间表安排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5、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5月21-31日将认定申报汇总推荐清单(见省厅通知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6、其它事项详见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7、申报材料送市行政中心时间安排:
企业所属 县(市)区 |
仓山区、罗源县 |
马尾区、闽清县 |
鼓楼区、永泰县、连江县 |
晋安区、台江区、 |
长乐区、福清市 |
闽侯县、高新区 |
材料报送时间 |
21、22日 |
23日 |
24、25、28日 |
29日 |
30日 |
31日 |
8、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巧、陈艳梅、谢辉
联系电话:87807955、83350719、83332504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科技)窗口
附件:
1、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登记表
2、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7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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