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2 17:16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0〕15号)和《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闽科高〔2018〕1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有效期内或证书有效期后一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2、企业可以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入库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备案和认定都通过的,照常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助政策。

  3、2020年只开展一批次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福州市的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8日。(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00-18:00)

  4、专项审计(鉴证)中介机构应登录“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同时下载打印《中介机构信息备案表》。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时应附上加盖机构公章及机构负责人签章的《中介机构信息备案表》(具体要求详见省厅通知)。

  5、申报企业应登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fujian.gov.cn/)点击“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链接栏目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

  6、申报企业必须在6月8日前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发改(科技)局(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2),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受理,可采用寄送方式,减少传染风险。

  7、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应在“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受理与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提交到市科技部门,并于6月9-15日(报送安排详见第8点)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2份、汇总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企业名单》(省厅通知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情报所,申请企业名单同时抄送至所在地同级工信、财政部门。

  8、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情报所时间安排

  县(市)区

 仓山区

 罗源县

 高新区

 晋安区

 台江区

 马尾区

 闽清县

 长乐区

 鼓楼区

 永泰县

 连江县

 福清市闽侯县

  报送时间

  6月9日

  6月10日

  6月11日

  6月12日

  6月15日

  9、其它事项详见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0〕15号)(本通知附件1)

  二、企业年报

  2018、2019年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应于6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省厅通知附件5)。入库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在“省高企管理系统”上予以通报;被通报企业入库三年内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三年期满后一年内不可再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三、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梅、谢辉

  联系电话:83350719、83332504

  市科技情报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彩霞、魏慧玲

  联系电话:83961104、83611395(受理期间)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3楼会议室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联系方式

  鼓楼区发改局 87532539; 台江区发改局 83579297;

  仓山区发改局 88030702; 晋安区发改局 83954963;

  马尾区发改局 83986886; 长乐区发改局 28828862;

  福清市发改局 85366911; 闽侯县发改局 22982358;

  连江县发改局 62999076; 闽清县发改局 22325338;

  罗源县发改局 26831142;  永泰县发改局 24859929;

  高新区科技局 83772212;

  附件:

  1.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0〕15号) 

  2.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日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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