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的有关规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以下专项审计或鉴证中介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专项审计或鉴证中介机构名称 |
取消公告发布日期 |
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9年2月18日 |
厦门怡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企业) |
2019年2月18日 |
福州市诚振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2019年2月18日 |
福建闽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9年2月18日 |
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2019年2月18日 |
福建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9年2月18日 |
福州中丰华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2019年12月24日 |
福州天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2019年12月24日 |
中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4日 |
厦门赢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10日 |
厦门市怡嘉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10日 |
福州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10日 |
福建浩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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