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榕政综〔2017〕169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8〕222号),现将2019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榕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为2018年选认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2018年省、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应是由科技特派员参与实施的技术开发项目,每项申请经费额度10万元。
(三)申报项目应是2018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的科技项目。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附件材料
(一) 必要附件
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上年度财务报表(含主营收入、研发投入);
项目已投资情况说明;
项目实施成效情况总结(包含引进新品种、服务农民、示范应用及辐射带动情况等);
测产报告、检测报告、评价证明、销售佐证、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说明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文件;
(二)或有附件
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技术成果证明: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样机检测报告其他证明文件。
三、申报推荐数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为2项以上。
四、申报、推荐时间与审批流程
(一)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fzxmgl. fjkjt.gov.cn )或福 州 市 科 技 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 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二)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三)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审核通过的《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纸件一式2份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高新区主管部 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推荐,汇总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四) 项目网络申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25日;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日期为2019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日期为11月5日至11月7日。
五、项目立项
(一)我局将对申请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六、联系咨询方式
1、市行政服务中心: 叶巧 87833032
2、业务咨询: 宋佳馨 15655360701 赵 龙 8803089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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