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0) 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的申报选认工作。
注意事项:
1、文件中公布的《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农业企业名单》涉及我市的21家企业必须要有省级科技特派员。
2、根据科技人员的开展工作成效,择优推荐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去年,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
3、做好省外、境外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工作;特别是做好台籍科技特的选认工作;鼓励台胞科技人员牵头组建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
4、要广泛收集汇总基层农户、经济实体等对科技服务与科技成果的需求信息,防止简单“拉郎配”,防止脱离基层实际;并且应在福建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上及时跟踪技 术需求对接情况,并参照格式,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形成“技术需求表”。
5、开展选认对象形式审查,内容包括:《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填写完整性、选认对象资格条件时口中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相关农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材料)、上一年度已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情况、三方协议(个人、团队选认对象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三方协议。若服务对象不单一、范围广等,可与工作单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法人科技特派员须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双方协议)等形式审查后,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提交时间:7月29日-8月3日。
6、根据推荐选认对象在系统中申请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进行汇总,并将经费申请表于8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社农处。
附件: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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