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积极性,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促进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在推动乡村振兴、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日,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福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允许从2 万元的年度工作经费中提取5000元,包干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其余费用按规定报销。对推荐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市里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按省、市标准就高执行)的包干经费,同时规范了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将有利于提高专项资金使用。
社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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