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和《福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暂行)》(榕科〔2018〕20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18年认定的11家市级星创天地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知如下(见附件):
1、考评优秀:“溪客绿星创天地”、“有伦农业1+N创业互助平台星创天地”2家星创天地,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运营补助;
2、考评合格:“创共体星创天地”、“海峡青创小镇”、“嵩口星创天地”3家星创天地,保留市级星创天地称号。
3、考评不合格:“农时通星创天地”、“丰达星创天地”、“福州丰华星创天地”、“兴顺星创天地”4家星创天地,给予整改期一年;
4、取消市级称号:对未参与考评的“地涌金”、“优兔创客空间”2家星创天地,取消其市级星创天地称号。
各星创天地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星创天地的引导和支持,大力营造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附件:已认定的福州市星创天地运营考评结果名单(2021年度)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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