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 》(榕委办〔2020〕4号)、《福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榕委办发明电〔2022〕4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乡村振兴,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请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榕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团队应为2021年选认的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法人应为2021年选认的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所在的单位。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2021年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发起人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申报项目应是由科技特派员参与实施的技术开发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应是2020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已完成的科技项目。
(四)项目分为: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分别相应支持10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
(五)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单位或被执行人。
(六)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本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八)2019年以来,同一单位承担的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累计超过2项的,本批次不得申报。
(九)已获得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类型
围绕“海上福州”、“茶科技”、“种质资源”等方向,支持上述领域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示范。
(一)海上福州(指南代码:2022FZK0201):
科技特派员围绕海洋领域的生态养殖、生物制品、食品加工、冷链技术的创新研发项目。
(二)茶科技(指南代码:2022FZK0202):
科技特派员围绕我市特色茶产业的数字化管养、低农残与生态茶园建设、精深加工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研发项目。
(三)种质资源(指南代码:2022FZK0203):
科技特派员围绕我市特色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畜禽、菌种等种质资源的创新研发项目。
(四)其它领域(指南代码:2022FZK0204):
科技特派员围绕我市除上述领域外的特色产业,开展相关的创新研发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填报《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其中“申报后补助项目已取得的成效”内容要体现:1.科技特派员为对接单位或服务区域开展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和双方的优势;2.项目所采取的主要研发措施及解决的关键技术,要有具体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示范生产中的熟化对比研究过程;3.项目获得的技术成果、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已实现的经济效益综述;4.阐述项目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5.项目建立的示范面积、已推广面积、辐射带动农民等社会效益情况;6.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
(二)扫描上传申报项目已取得成效的相关佐证
1.技术指标佐证(包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由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测产报告、评价证明等);
2.经济效益佐证(包含销售明细帐、销售发票、合同、推广应用证明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
3.技术成果佐证(包含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鉴)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
4.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附件1)及相关票据扫描件;
5.项目申报单位的生产资质证明(包含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
6.核心技术是否获市级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7.福州市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或科技特派员证书。
四、申报推荐和立项数量
企业项目由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已认定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本批次拟立项数量30项以内。
五、申报、推荐时间与审批流程
(一)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fzxmgl.fjkjt.gov.cn)或福州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二)各推荐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应认真核实把关,对推荐的项目现场核实,在项目推荐流程中进行内部审核,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3),并进行网上推荐。
(三)申报单位打印审核通过的《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所在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后将汇总表(附件2)、推荐函和纸质材料按时报送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社会事务类窗口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fz87807955@163.com。
(四)项目申报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17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日期为10月18日至24日。
六、其它事项
(一)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同时聘请财务专家对投入经费的原始票据进行核查。
(二)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鼓励和支持台籍科技特派员申报本批次项目。
(四)获得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称号企业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七、联系咨询方式
市行政服务中心 87807955
市科技局社农处 88030890 83333531
附件:
1、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
2、2022年度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2年度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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